每日靈糧
作者:張鈞莉 老師
1 | 一 | 約翰福音5 | 11 | 四 | 約翰福音14 | 21 | 日 | 羅馬書3 |
2 | 二 | 約翰福音6:1-34 | 12 | 五 | 約翰福音15 | 22 | 一 | 羅馬書4 |
3 | 三 | 約翰福音6:35-71 | 13 | 六 | 約翰福音16 | 23 | 二 | 羅馬書5 |
4 | 四 | 約翰福音7 | 14 | 日 | 約翰福音17 | 24 | 三 | 羅馬書6 |
5 | 五 | 約翰福音8 | 15 | 一 | 約翰福音18 | 25 | 四 | 羅馬書7 |
6 | 六 | 約翰福音9 | 16 | 二 | 約翰福音19 | 26 | 五 | 羅馬書8 |
7 | 日 | 約翰福音10 | 17 | 三 | 約翰福音20 | 27 | 六 | 羅馬書9 |
8 | 一 | 約翰福音11 | 18 | 四 | 約翰福音21 | 28 | 日 | 羅馬書10 |
9 | 二 | 約翰福音12 | 19 | 五 | 羅馬書1 | 29 | 一 | 羅馬書11 |
10 | 三 | 約翰福音13 | 20 | 六 | 羅馬書2 | 30 | 二 | 羅馬書12 |
日期 | 章 節 | 經 文 |
10/31-11/6 | 約6:35、63 |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
11/7-13 | 約13:34-35 | 我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
11/14-20 | 約18:36-37 | 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 |
11/21-27 | 羅5:6-8 |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一、耶穌的神蹟:畢士大池邊的病人得醫治,顯示耶穌是:
1.超越時間(5):那人病了38年,肌肉應皆壞死,了無生機。但繼超越物質(水變酒)、超越空間(醫大臣子)之後,耶穌顯明祂的能力不被漫漫時間所限制,祂說好便好,命「起來」那人便立刻起來!
2.主動施恩(6):那人並未求助,耶穌「看見」他,「知道」他病了許久,「就」行動了。「你要痊癒麼?」甚至不是個意志的問題,主知道他已無力、無勇氣下決心;祂只問願望──你想不想要得痊癒呢?
3.超越困難(7):病人眼中只見:「沒有人」幫助我、「有別人」比我快…「人」帶來難處。主只問你想不想,不問你難不難。且聽耶穌的話語和能力破困難而降:a.「起來」──不躺,不癱,不停頓;b.「拿你的褥子」──不再躺回習慣的窠臼,離開舒適圈;c.「走吧!」──往前!且是自己走,不再被抬走!
4.超越教條(3-4;10):等候水動(3)是教條,雖有憐憫(「畢士大」字義),有需要者卻達不到條件。安息日不可拿褥子更是教條,使敬虔的人看不見神的作為。耶穌滿足人的需要,不講條件,大過教條!
5.全人醫治(14):並非所有疾病都因為犯罪,但耶穌說出這個人是。主不僅治病,也要使他勝過病的根源──罪。主的救恩何其全備!
二、耶穌的神性:耶穌「實實在在」(19,24;25)地說明了自己乃是:
1.與神同等:耶穌和父神是:a.同質(17):「我父」有「同質」,「所從出」之意。b.同工同能(19-20):父作子也照樣作,能力相同。c.同權同榮(22-23、27-30):子審判世人之權柄與父相同,也同受尊敬。
2.掌管生死:父所賜給子的自有永有的生命(26)能叫人:a.出死入生,得著永生(21、24-26),b.死裡復活,依善惡受審判(21;25-29)。
耶穌是神,但絕不憑著自己作什麼(19),乃是徹底跟隨、順服父神。祂的神性,何其美!
靈修筆記
約翰福音 第6章上(6:1-33)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1.祂知,但是祂問(5-6):五餅二魚神蹟四福音都載,獨本書記耶穌曾問「從那裏買餅叫這些人吃呢」。祂知一切難處,也完全明瞭「怎樣行」,但祂要問人怎麼辦。問是恩典,是提供機會讓人參與神蹟!
2.祂拿,然後祂給(11):那五餅二魚被耶穌拿去了,小孩就沒有了嗎?不!祂拿去,為要「分給」眾人!祂若不拿去,那餅和魚「算甚麼呢」(9),祂一拿去,價值暴增!主啊我一切所有願都被祢「拿起來」!
3.祂惜,不論對人或對物(5;10;12):要有多細膩的心,這樣體恤眾人需要吃餅、需要坐下,又要收拾零碎,「免得有蹧蹋的」!
4.祂在,雖似感覺不到(17):我們也常經歷「天已經黑了,耶穌還沒有來到他們那裏」的景況,好像孤單無依,感覺不到主的同在。但祂在,不只在山裡禱告,也在黑暗深濃,風浪洶湧的海上、身邊!
5.祂是,故我不必害怕(20):聽那一句「是我,不要怕」,誰還不「放心」呢?(參可6:50,及上20節註)
6.祂來,縱有狂風巨浪(19-21):在人生風浪的深處,祂踏浪趕來……
1.同工與分工:門徒是受邀與主同工,有分參與神蹟的人。腓力用計算銀兩;安得烈用發現孩童來參與,還有人在「叫眾人坐下」;在傳送餅魚;在找籃子收拾餘剩……各有恩賜各司其職。幾年前主告訴我,作那個「耶穌…擘開餅遞給門徒,擺在眾人面前」(可6:41)的門徒,只管盯緊主擘餅分糧的手,接過來,擺在人前…於是我開始寫這本每日靈糧。你呢?耶穌要你負責甚麼?
2.分糧不分黨:後來門徒曾經爭過誰為大為首,但在此時他們專心在分糧給人(請看11節),不知不覺他們就參與、完成了一個偉大的神蹟。願我們的注意力也都在分糧助人, 而非結黨分爭!
靈修筆記
約翰福音 第6章下(6:34-71)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一、耶穌是生命的糧:這是本章核心信息,代表著主至少是我們的:
1.供應:祂賜生命(33)、力量、生活所需……供應我們永遠不餓不渴!
2.保守:歸主的人主「總不丟棄」(37),保守到「一個也不失落」 (39)。
3.連結:56「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藉著領受主的話語和生命(即靈糧),我們真實與主連結!
二、耶穌是神:本段經文中耶穌親自說明了祂的神性:
1.我是那我是:「我是」的原文是「我我是」,在本書出現29次。其義至少包含:a.我存在:「是)(to be)表具體存在,有位格。b.我完全:我是糧(飽足);是光(勝罪)…我是人的一切所需。c.我供應:我能,並樂於供應人所需;d.我超越:無言語可形容,「我就是」(18:5-6)。
2.我從天降世:「我從天上降下來」這個子句在這段經文中重複了六次(33;38;41;50;51;58),33節「神的」與32節「天上來的」也是同義詞對調使用。耶穌反覆強調自己屬天的根源。
3.我完全真實:生命的糧是真糧(32),主的肉真是可吃的,血真是可喝的(55)。真實是神的屬性(7:18;28;14:6等),以下各章將再論及。
三、我們是誰? 本段經文也顯明我們所蒙的恩典:
1.我們信,因為神吸引我們(44):人能來到基督面前,是出於父吸引。「吸引」有拉住之意。這是我們對主之信心的源頭 (參弗2:8)。
2.我們安,因為主不丟棄我們(37):「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這是我們安全感的源頭。不靠自我表現,一生安穩在主手中。
3.我們活,因有主的靈主的話(57;63):我們都是「吃主的肉」,即憑著信心接受主救恩的人,是「因主而活著」(57)。主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63),使我們靈裡常保鮮活。祂是我生命的源頭。
四、誰得不到生命的糧? 那一天吃餅的人超過五千,但多數是:
1.現實主義者:只求吃餅得飽(26),或想來逼耶穌作王(15)。
2.理性主義者:不能領會屬靈的事,只覺「這話甚難」(60)。
3.修行主義者:以為一定要作工,很難接受單憑信得救(28)
這些人不跟耶穌了,但我,「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還歸從誰呢?」(68)
靈修筆記
約翰福音 第7章
經文要義
本章記耶穌在住棚節宣告信祂的人要受聖靈,流出活水江河。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一、順服耶穌的兩種時候:本章中主的「時候」在希臘原文是兩個字:
二、認識耶穌的兩種途徑:眾人對耶穌意見分歧(12;20;40;41),但耶穌已清楚指示了認識祂的途徑:
1.放下成見:看學歷─「沒有學過…」(15);或來歷─「加利利人」(27;41;52),便弄不清神的旨意。但「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17)
2.不看外貌:耶穌說:「不可按外」即表面規條、傳統,而「總要按公平」即神話語的精義、真諦,來「斷定是非」(24)
三、可以抉擇的兩種生命:
1.枯乾的生命:本章各種人表現各種思想型態,結果同樣是枯乾:a.猶太領袖:「要殺耶穌」(1;9;11;25;47-49),因:①舊知識與方法論(15):必須「學書」,且按照他們的方式學。②傲慢與偏見:對種族(35)、地域(41;52),頑強偏見。b.耶穌弟弟(3-5)─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認為耶穌應去耶城「顯揚名聲」。c.各地來耶城過節的「眾人」(22-23)─捨本逐末:認為安息日可行割禮,但不可治病。d.耶城居民(25-29)─神祕主義論者:認為基督應是高超神祕的。
2.活水的生命:耶穌將住棚節倒水的儀式化為實際生命,是:a.活潑的─活水流進,又流出:活水江河不但在「腹中」,且「流出」(38)。即不但自己蒙恩,還供應別人。b.滋潤的─流成江河,不乾枯:不是細流潺潺,而是江河滔滔,要沖刷一切!c.真實的─源自真神,解真渴:活水「是真的」,解除人心靈深處的乾渴(參28;37)。
靈修筆記
約翰福音 第8章
經文要義
本章耶穌解決了罪的問題:①已犯的罪,祂擔當,釋放人自由地「去吧」;②祂是光,跟從祂的能夠不再犯罪。不信的必死在罪中。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1.小聰明vs大智慧:他們狡詐地引耶穌入罪(參上6節注)。耶穌卻將焦點從是否遵行律法,轉向執行律法的資格,化解了爭端。
2.假公義vs真慈愛:他們審判淫婦含有:a.動機不良:為陷害耶穌;b.性別歧視:為何不捉拿一同行淫的男人(參利20:10;申22:22-24)?
3.人人有罪vs為人擔罪:「從老到少」的出去,顯明「世人都犯了罪」(羅3:23)。但耶穌放過她,全因祂代付贖價。「去吧」是用血說的!
二、生命的重心:耶穌將爭論的重心轉向生命之道,因祂:
1.以恩慈回應挑釁:在地上畫字表達了耶穌對他們a.寬容;b.尊重。
2.從表象轉向本質:「誰是沒有罪的,就可以…」將重心從是非爭論轉為生命德性問題。從生命的核心價值出發點,問題霍然而解。
3.以建造代替定罪:耶穌對犯罪的女人,說的是:a.赦免─「我也不定你的罪」;b.釋放─去罷;c.建造─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讚美主!
三、耶穌的神性:本章再次顯明耶穌是道成肉身的神,因:
1.源頭:祂清楚自己從哪來、往哪去(14),祂乃是從上頭來的(23)!
2.關係:a.與神:祂常與父同在(16),與父合而為一(19),祂見證父、見證自己,父也為祂做見證(18)。b.與人:祂是世界的光(12),不但赦免已犯的罪,並使人脫離黑暗,有能力不再犯罪。
3.屬性:耶穌是:a.光(12),使人脫離黑暗;b.真的(14;26),也就是「真理」(32),人遵行祂的話(道),就必曉得真理、認識神。c.「我是」(24;28;58),昔在今在永在,並供應人一切所需。
靈修筆記
約翰福音 第9章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一、神的作為遠勝過厄運:命運弄人,彷彿是無解的咒詛。但主說:
1.勿因厄運而定罪人:雖然苦難確實都是因罪而進入世界的(參創2:17;3:16-19),但經常一個人遭遇厄運,「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3),乃因整個世界早已臥在惡者手下(約壹5:19),充滿了缺憾與不完美。拒絕定罪,是面對厄運的第一步。
二、心盲貽害遠勝過眼盲:法利賽人眼不盲,但他們的心卻是:
1.以瑣碎的禁律限制神:他們自定的教條規定安息日有39件事不可做,犯規的就「不是從神來的」(16)。這豈不是用39條綁死神!
2.以敬拜的權力威嚇人:會堂是敬拜神和彼此交誼的地方,卻被他們把持,動輒以「趕出會堂」恐嚇人(22),剝奪人敬拜神的權力。
3.以「摩西的門徒」遮掩罪:他們自居摩西的門徒,其實不是(參5:46),但挾摩西之名任意辱罵(28);定罪(34);趕出(34)瞎子,又殺害耶穌。
這樣「能看見的,反瞎了」心眼的人(39),害處比生來瞎眼大多了!
三、簡單的信心遠勝過厄運與心盲:這瞎子活化了何謂信心:
1.信是順服去行:主叫他去西羅亞池子洗,他就去。「去一洗,就看見了」重複三次(7;11;15)──信靠順服使他勝過天生瞎眼的厄運!
2.信心使心眼日益明亮:從耶穌為「一個人」(11),為「先知」(17)、「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31),「從神來的」(33),後經主親自指示,得以認識祂是「神的兒子」(35-37節)──他遠勝過心盲的法利賽人!
靈修筆記
約翰福音 第10章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本章耶穌指出了祂與我們這些小羊之間最切實而美好的關係:
一、祂是羊的門:羊圈只有一道門進出,這門為我們提供了:
1.鑑別:耶穌是屬神事物的惟一途徑,不論牧養事奉(1-6),或信主得救(7-10)的問題,都從他是否認耶穌,來分辨真假。(參約壹4:2-3)
2.救恩:凡從耶穌進門的,「必然得救」,一個也不失落(9,參6:39)!
3.保護:「得救」除了得永生(28),還指得保守,「出入」平安(9)。
4.供應:「出入」不但平安,並且「得草吃」(9),身心靈都不缺乏。
二、祂是好牧人,更使我們終生都享受著:
1.主認識我,且是按著名字認識我:a.非攏統,乃個別的,深刻認識我;b.祂看我是祂「自己的羊」(3;4;12),誰也不能把我從祂手裡奪去(28);c.我也認識祂 (4;14;27),我們彼此了解,彼此相屬。
2.主賜生命,且是更豐盛的生命給我:生命會長,日新又新。奇妙!
3.主引導我,且是走在前頭引導我:a.非在後揮鞭驅趕,乃在前作嚮導;b.無路祂開路,風雨祂先擋。哈利路亞!
4.主為我捨命,且是主動捨了,又再取回來:祂甘願為我死,並復活。
5.主擴大我,且是合成一群地擴大我:普世各地,各圈的羊都和睦地在主裡聯合,歸一個牧人。多美!
三、好牧人與假牧人(盜賊、雇工)的差別在於:
1.爬進去vs領出來:盜賊偷偷地侵略羊;好牧人明確地引領羊。
2.叫羊得生命vs對羊偷竊、殺害、毀壞:盜賊剝奪;好牧人一再給。
3.遇難即逃vs為羊捨命:雇工撇棄羊;好牧人尋找拯救羊,並捨命。
靈修筆記
約翰福音 第11章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拉撒路復活是耶穌傳道生涯中最後、最大的一個神蹟,從中顯示了:
一、耶穌的神性:
1.無所不知:祂預先知道拉撒路已死;也知他會死而復活(11-14)!
2.無所不善:聽見拉撒路病了卻「仍住了兩天」(6),原來是為要造就眾人(15,42,參彼後3:9),祂絕不誤事,若有耽延,必是為我的益處!
3.超越現況:當死亡逼近時從容說道「這病不至於死」(6);當死亡已成事實(14)淡定宣告「我去叫醒他」(11),祂超越事實,不受限制!
4.超越生死:那一聲「拉撒路,出來」(43)體現了好牧人「按著名叫自己的羊」(10:3)。豈料祂的聲音穿越生死大限,死了四天已發臭的人仍歸祂牧養,點名呼喚不但叫他活,並且「解開,叫他走!」(44)
二、耶穌的人性:「耶穌哭了」(35)是最短的一節聖經,卻含有最深的:
1.真情感:祂會悲嘆;憂愁(33;38),對人間疾苦感同身受(參來4:15)。
2.同理心:不勸人以理(等下就復活;榮耀…),而與人同哭。
三、禱告須知:「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3)顯示了禱告應有的態度:
1.認清誰在作主:既稱祂為「主」,事情如何演變就是祂的事,我只要將情況告訴主,但不指令祂如何作,或作成怎樣的結果。
2.站穩愛的立場:永遠相信雖有災難臨到,我仍是主所愛的人!
3.順服主的時間:非主耽延「兩天」才聽禱告,「乃為神的榮耀」(4-6)!
4.對齊主的眼光:主既不看現實,我也「從遠處望見」所求的(來11:13)
靈修筆記
約翰福音 第12章
經文要義
本章是拉撒路復活後的餘波。領袖們想連拉撒路也和耶穌一起殺了。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一、兩種存心:獻上香膏的馬利亞,和賣主的猶大,差別在於:
1.一個看主;一個看錢:馬利亞只看主,不見香膏「極貴」。猶大口說「賙濟窮人」,其實只看錢不見「窮人」,更無視相隨三年的恩主!
2.一個真心;一個違心:一片真心,捧一瓶「真」哪噠香膏,用象徵女性榮耀的頭髮(林前11:15)擦耶穌的腳。而猶大說的是違心之論(6)
3.一個傾囊奉獻;一個中飽私囊:香膏是要打破玉瓶,一次用盡的(參可14:3),馬利亞傾其所有獻給主;猶大卻是常偷公囊作己用(6)!
4.一個主賜自由;一個撒但入心:主說「由她吧」,使馬利亞自由敬拜愛主;猶大不悔改,終至撒但入心(13:27)。小小差異,造成一個做「一件美事」;一個犯千古罪行,可不慎歟!
二、兩種群眾:歡迎耶穌進城的眾人,和法利賽人,也顯出明顯差別:
1.一方歡喜見證;一方積極滅證(17-18):曾在拉撒路復活現場的群眾為耶穌作見證,使許多人相信了耶穌;法利賽人卻不但要殺拉撒路以滅證(10),且誇大現狀為整個世界的人都隨從耶穌去了。苦毒兇殺、挫敗感、誇大現實,都是病態和痛苦之源。苦透了!
2.一方喜樂榮耀;一方滿懷挫敗(19):揮舞棕樹枝高唱和散那,多麼喜樂榮耀;極力壓制耶穌者卻只覺「徒勞無益」,失敗感罩頭。
三、本章所記耶穌受難前一週的第一段談話,令我們深思:
1.麥子死了才結子粒(24),我能嗎?
2.服事主者當跟從主(26),我在哪?
3.神說話了聽成打雷(29),我聾嗎?
4.已信耶穌不敢承認(42-43),我會嗎?
靈修筆記
約翰福音 第13章
經文要義
13-17章耶穌不再公開談話,轉對門徒臨別贈言。本章滿滿是愛,極美。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一、全愛的主:耶穌洗門徒腳的每一個動作,完全表現出祂是:
1.至愛:「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1)多麼動人!「愛到底」至少包括:a.時間上恆久不斷;b.程度上達到極點。
2.至慧:祂知道時機(1)、知道自己的權柄無限、源頭神聖,去向榮耀(3),至高智慧,非用來炫耀,而是「就」展開愛的洗腳行動(4)!
3.至卑:祂愛的方式是:「就離席站起來」──離開主位,服事人;「脫了衣服」──放下身份,降卑;「拿一條手巾束腰」──以謙卑束腰(彼前5:5),取了奴僕的形像(腓2:7)。「把水倒在盆裡,洗門徒的腳」──a.創造宇宙萬有的手,竟來洗滌污腳!b.賣祂的人也照洗!
4.至細:「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每個腳趾縫間,擦到乾!
二、無力的人:對比之下,本章的門徒們所表現出的是:
1.無法自拔:猶大也被洗了腳、也聽見主再三提點,還是「出去」了。
2.無力自制:彼得衝動,一會說「永不可洗我」,一會說「連手和頭也要洗」。控制不住自己說話(參可9:6、路9:33)
3.無感無知:呆呆地接受洗腳(除了彼得)、猜不透賣主的是誰(22)…當彼得說:「主…我願意為你捨命」並非欺哄,只是無自知之明。耶穌明言他要三次不認主,乃指出其本相,幫助他認識自我。
三、全新的命令:舊約已命令「愛人如己」(利19:18),耶穌為之賜下:
1.新範圍─「賜給你們」:「彼此相愛」是給每一個信徒共同的命令。
2.新源頭─「我怎樣愛你們」:先領受主的愛,才可能照樣去愛。
3.新程度─「你們也要怎樣相愛」:非以己為標准,乃捨命(約壹3:16)
4.新效果─「眾人因此認出你們」:口傳之外,需彼此相愛活出基督。
靈修筆記
約翰福音 第14章
經文要義
本章接續13:33主說自己即將離世,安慰勉勵門徒,並應許賜聖靈。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一、耶穌是通往父神的道路──使我可以安身立命:因祂使我:
1.獲得盼望(2-3):永訣成了暫別;閻羅殿成了預備好的「住處」;不知何往成了主來接我;天人永隔成了與主同在…何等安慰!
2.確定方向:「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6),祂是!所以我不再東奔西跑,此生只有一個標竿──藉著耶穌,我要到父那裡去!
3.享受平安:死亡是「撒手人寰」,什麼也帶不走、留不下,耶穌卻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27),包括:a.因得救而產生的心境的平安;b.與神、與人之間相安相和的狀況;c.「不像世人」的真平安。
4.立即兌現:上述福分和3;18;20;23;28所說的主「來」「同住」,皆指耶穌復活後在靈裡臨到信徒。故不必等到死後,現在便可享受!
二、耶穌是有應許的真理──使我得以擴大提升:包括我們:
1.所作的:主明說我們要作「更大的事」(12,如太28:18-20;徒2:41)
2.所求的:主必成就「奉主名」的禱告(13;14),以此提升我們的禱告。
3.所活的:還賜聖靈保惠師(16-17)常與我們同在,真理的靈教導我們生活,使我們的靈日漸擴大提升,活在神的超自然大能中!
三、耶穌是復活大能的生命──使我能夠回應主愛:主的勉勵助我:
1.愛主與遵守主命(15;21):愛乃遵命的動機,是根(15);遵命乃愛的表露,是果(21),重複叮嚀,強調愛主不是空言,要有實際行動。
2.莫愁與靠主喜樂(1;27-28):主又重複「你們心裡不要憂愁」。憂愁帶來「膽怯」,我們要「因主」(28)、「靠主喜樂」(腓4:4)。
靈修筆記
約翰福音 第15章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一、真葡萄樹的寶貴:「我是真葡萄樹」而「你們是枝子」(1;5)說明了:
1.耶穌是根本:基督是主幹我是枝子。故a.基督是根本,使我生命有根基,不再飄盪無依;b.基督也是我一切供應的源頭(參詩36:9)
2.耶穌是供應:葡萄樹對枝子不斷地供應生命養分,源源不絕;枝子無須憂慮缺乏,只要連於葡萄樹,供應自然而至。
3.耶穌不離棄:主說:「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5),從未說「常在我裡面的,我偏不常在他裡面」。只要我們自己不去「離了主」,「丟在外面枯乾」,主就常在我們裡面,不離不棄!
二、枝子的蒙福:葡萄樹的枝子無須奮鬥掙扎,就可以:
1.結果子更多:葡萄樹每年需經兩次修剪,才能結好葡萄;「我父是栽培的人」,也藉著主的「道」(3)為我們「修理乾淨」,修理不是苦待,而是「使枝子結果子更多」(參詩92:14)。
2.相愛更自然:「彼此相愛」在本章也較13:34-35進一步的闡釋:a.怎樣能夠彼此相愛?先常在主的愛裡,飽享愛和喜樂(9-11)。是生命自然反應。b.怎樣彼此相愛?①像主愛我們(12);②像主「捨命」(13)──放下自我。c.彼此相愛的結果:更多被神愛,成為主的朋友(14-15;參14:21)。經歷主愛→彼此相愛→更多被神愛…良性循環。
3.禱告得成就:重複說「祈求就給你成就」(7;16),且使「果子常存」。
4.受苦有遮蓋:世人恨我們就是恨主(18-25),主遮蓋我、「挺」我!且聖靈要與我同作見證(26-27)!則受苦有何可懼?哈利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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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第16章
經文要義
本章耶穌啟示將來要成的事,包括四方面: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一、聖靈的益處:耶穌的「去」,和聖靈的「來」緊密相連(7),帶來:
1.最大的祝福(7):人要先得赦罪,才能領受聖靈,故聖靈的「來」表明a.救恩完成;b.聖靈內住:聖靈從創世以來就在運行(參創1:2),耶穌所說的聖靈「來」指的是來在我們心中,永遠同在(14:17)。
2.最大的尊重(8):聖靈來不是要定罪人,只是光照人,使人認識何為罪,而「自己責備自己」。祂尊重人,而不是要羞辱,或掌控人。
3.最大的盼望(19-22):指耶穌死後將復活,門徒的痛苦憂愁將變為無人可奪去的喜樂,如婦女經歷產痛卻帶來生命。何等的盼望!
4.最大的平安(33):而最安慰的是本章末節的這句話,今我們和當日的門徒同樣領受:a.在主裡面的、b.勝過世界的、c.雖有苦難,但「可以放心」的「平安」!何等的應許!
二、耶穌的提醒:本章耶穌給門徒的話,也深深警惕著我們:
1.殺人,還以為是事奉神(2):耶穌說有一種事奉是自「以為」的虔誠熱心,甚至不惜殺人(參徒7:57-60)。我今事奉主有無「殺人」?
2.關心,別只限於嘴巴上(5):主說「你們中間並沒有人問我,你往那裡去」但其實彼得曾經問過(13:36),主這話應是指門徒雖然問主,其實關心的是主走後自己將如何。我們的禱告真正關心誰?
三、天父與我們的新關係:不再需經過祭司或先知,我們可與天父有:
1.新的認識(25):「不再用比喻…乃要將父明明地告訴你們」
2.直接禱告(23-24;26):只要「奉耶穌的名祈求」,神必賞賜!
3.愛的關係(27):「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故天父與主耶穌、與我們,愛是流通的,彼此相連相屬!讚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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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第17章
經文要義
本章為耶穌臨別的偉大禱告,又稱為「大祭司的禱告」。包括三方面: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這篇禱告實在太美!在至情至性中還交織著更高層次的:
一、對父神的委身:耶穌與所禱告的對象──父神之間融和無間:
1.一切思念都為著神:耶穌6度稱呼神「父阿」(1;5;11;21;24;25)。表明與神的親密,「父」是祂唯一對象,所有思念呼求都只為神而發。
2.一切所有都源自神:重複強調神「賜給」(6-9;11-12;14;22;24,4節「託付」原文也同)。耶穌承認自己的a.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賜永生給人」(2);b.信徒(2;6;9;24);c.事工(4);d.話(8);e.名(11-12);f.榮耀(22;24),全都來自於神!這是耶穌的屬天根源!
3.一切時候都榮耀神:「榮耀」在本章重複8次,全書則用了40次,耶穌一切的行動作為都是為著榮耀神。即便是受難的「時候到了」之際(1),祂要求父榮耀祂,也是為著使祂能榮耀父。何等的主!
二、對門徒的掛念:離別在即,耶穌牽掛著門徒。祂反復求父使門徒:
1.合而為一:從3次使他們「合而為一」(11;21;22),到「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23)。主心迫切。原因:像天父與子合一;結果:見證神差耶穌降世,與神愛世人(21;23)
2.脫離惡者:千縷思緒,化為一句「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15)。何等有智慧,也何等看得起我們!
3.因真理成聖:更大的期許,我們所不配的是「用真理使它們成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17;19)!
三、對真理的執著:耶穌是神,也就是真理。其禱告也闡釋真理,如:
1.永生的定義:主深知門徒還不能領會屬靈的事,禱告中明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3)
2.世界的性質:世界恨屬神的人(14);這世上有苦難(16:33),世界的性質和本相如此。但門徒是在世(11),而不屬世(14-16),可靠神脫離惡者(15),和世界的惡質。哈利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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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第17章
經文要義
本章為耶穌臨別的偉大禱告,又稱為「大祭司的禱告」。包括三方面: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這篇禱告實在太美!在至情至性中還交織著更高層次的:
一、對父神的委身:耶穌與所禱告的對象──父神之間融和無間:
1.一切思念都為著神:耶穌6度稱呼神「父阿」(1;5;11;21;24;25)。表明與神的親密,「父」是祂唯一對象,所有思念呼求都只為神而發。
2.一切所有都源自神:重複強調神「賜給」(6-9;11-12;14;22;24,4節「託付」原文也同)。耶穌承認自己的a.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賜永生給人」(2);b.信徒(2;6;9;24);c.事工(4);d.話(8);e.名(11-12);f.榮耀(22;24),全都來自於神!這是耶穌的屬天根源!
3.一切時候都榮耀神:「榮耀」在本章重複8次,全書則用了40次,耶穌一切的行動作為都是為著榮耀神。即便是受難的「時候到了」之際(1),祂要求父榮耀祂,也是為著使祂能榮耀父。何等的主!
二、對門徒的掛念:離別在即,耶穌牽掛著門徒。祂反復求父使門徒:
1.合而為一:從3次使他們「合而為一」(11;21;22),到「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23)。主心迫切。原因:像天父與子合一;結果:見證神差耶穌降世,與神愛世人(21;23)
2.脫離惡者:千縷思緒,化為一句「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15)。何等有智慧,也何等看得起我們!
3.因真理成聖:更大的期許,我們所不配的是「用真理使它們成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17;19)!
三、對真理的執著:耶穌是神,也就是真理。其禱告也闡釋真理,如:
1.永生的定義:主深知門徒還不能領會屬靈的事,禱告中明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3)
2.世界的性質:世界恨屬神的人(14);這世上有苦難(16:33),世界的性質和本相如此。但門徒是在世(11),而不屬世(14-16),可靠神脫離惡者(15),和世界的惡質。哈利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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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第19章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耶穌受難的經過令人於心不忍,感慨萬千,更思想到:
一、神的主權:彼拉多在神所賜的權柄之下(11),使得耶穌:
1.無罪被判有罪,為要除去罪:彼拉多四次宣告耶穌無罪(4;6;12,並18: 38),但仍判耶穌釘十架,固因害怕(8),和政治顧忌(12),更因祂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1:29),神定意要祂為人死!
2.無須而被鞭打,為要醫治人:既知耶穌無罪,何須鞭打?彼拉多是想緩和眾人以釋放耶穌(12,參路23:16;22)。雖然無效,但因耶穌受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5)。無須的傷和痛,對耶穌是必須!
二、主的心腸:救恩的成就除因神的掌權,其中更見耶穌的:
1.放棄最後的答辯(9-11):祂回答審訊是「特為給真理作見證」(18:37),而關係自己生或死的關頭,祂「卻不回答」,一心順服父神上十架!
2.背著「自己的」十架(17):明明是替我們背的十架,祂看作自己的!
3.照顧地上的母親(26-27):十架上將母親託付愛徒顯明祂是:a.神人兩全:向天父盡忠,向地上母親盡孝;b.為傷心人開創新境界。
4.完成天父的計畫(28-30):另兩句話,「我渴了」成就神話語(詩69:21);「成了」成就神的救贖計畫。前者嚐死味;後者唱凱歌!
三、人的愚昧:
1.看不出(1-3):兵丁「挨近」耶穌,原文「不斷靠近」,重複地嘲弄、打祂,完全看不出所「恭喜」的就是真的、永遠的「猶太人的王」!
2.看不見(4-6):彼拉多說:「你們看這個人」受辱的模樣,希望他們有惻隱之心放過耶穌。但,誰看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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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第20章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一、復活的信息:耶穌復活的消息在那「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輕輕揭開:
1.靈的自由性:主復活後的身體,不受任何物質或空間限制,清晨穿過細麻布的纏裹,自由離去(5-7);晚上穿過關鎖的門戶,站在門徒當中(19)。哈利路亞,道成肉身33年後,重歸靈體的自由!
2.愛的吸引力:主復活後應首先升天去見父(17),但由於馬利亞那樣熱切地愛主,使得主必得先向她顯現。愛,吸引主向我們顯現!
3.啟示的轉化力:門徒熟悉並背誦聖經(參徒2章彼得引經講道),但不明白,雖信耶穌是復活了,也只默默回家去(9-10),直等「看見主,就喜樂了」(20)。馬利亞一腔熱血,卻只站在墳外哭,看見主也不認識,直等主呼喚「馬利亞」,就「轉過來」認出「拉波尼」。生命的轉變不靠知識,或熱情,惟須復活主的啟示。
二、復活生命的表現:復活後的耶穌所彰顯的生命品質是:
1.敬拜優先(17):「升上去」敬拜神是祂第一優先,而非社交受擁戴。
2.尊榮肯定(17):祂稱門徒為「我弟兄」!因牽掛而對他們交代行蹤。
3.祝福隨身(19;21):一見面及差派前,都「願你們平安」,福不離口。
4.生命傳遞(22):「吹一口氣」賜聖靈。差遣是生命傳遞,非工作分配。
5.信心擴散(27-29):邀請多馬來探視自己的釘痕槍傷,主不但建立了他因聚會缺席而缺乏的信心,且擴及一切「沒有看見就信的」。
三、復活的記錄:約翰為自己記載的基督穌福音作了總結的說明:
1.摘要記錄(30):論到偉大奇妙的耶穌,我們都須承認永不夠完備。
2.掌握宗旨(31):但把握一個主題:「叫你們信耶穌…並…得生命」!
靈修筆記
約翰福音 第21章
經文要義
20:30-31已作總結,本章再記復活主的一次顯現,以連接使徒行傳。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一、主顯現的時機:我們也會和七位門徒一樣經歷復活主顯現,當:
1.「這些事以後」(1):屬靈路上,總有許多起伏曲折,這些得勝或失敗的「事」,都成為主顯現的契機。求主助我不錯過!
2.在世界一無所獲時(3):主從不丟棄像我們這種蒙恩後又離開主,回到世界的洋海中隨波逐利,而又虛空徒勞的人!
二、主顯現對我的意義:
1.一夜失望後,主的顯現帶來「天亮」(4):長夜徒勞無功,晨曦中站在岸上的那人影,就是「天將亮」的訊息,令一切挫敗都值回票價!
2.筋疲力竭中,主顧念我「有吃的沒有」(5-6;12):不指責定罪,主顧念我的實際需要。祂出聲,我「就必得著」!且聽祂說:「來吃早飯」
3.茫然無知中,我心知道「是主」(7;12):從過往經驗(比較本章與路5:5-6)、主的行事作風(參路24:30-31擘餅),和聲音(參10:4-5;27),你我足能像約翰,和接著上岸的門徒一樣,不問也「知道是主」!
4.徹底失敗後,主給我機會說「主啊,祢知道我愛祢」:為何要問三次「你愛我麼」?因彼得三次不認主,主給他機會以積極宣告抵銷否認的權勢。主不但接納失敗者,並撤銷敗績(西2:14),反敗為勝!
三、主顯現給我的託付:
1.愛有多種,只要終生不改:耶穌問的「愛」,前兩次是神聖不講條件的愛(agapao);彼得自覺不配,答的都是友愛、相對的愛(phileo)。耶穌第三次也俯就彼得,用phileo。也許愛不必細分,恆久就好。
2.羊群有多種,都要持續牧養:耶穌託付牧養之責,「餵養我的小羊」指初信者;「牧養我的羊」指好帶的羊;「餵養我的羊」指有病、有問題的羊。牧養不挑對象,只知愛主所愛,終生不悔!
3.遭遇有多種,只要專一跟從主(21-22):是的,主,我自己或他人將來如何,此事與我何干?我無論遭遇何事都「跟從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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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1章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本書是神學論述,讓我們從思想上認識使徒行傳中記載的保羅:
一、保羅的身分:他自我介紹為:
1.耶穌基督的僕人:原文是「奴僕」,表示:a.沒有自己的主權,身家性命都屬主;b.舊約中被神特別選召的偉人稱為神的僕人(參書1:2;24:29),故保羅也自豪地承擔此職分的榮耀與責任。
2.奉召為使徒:「使徒」是「受差遣的人」,不是由於人、藉著人(加1:1),而是蒙神呼召。完全出於神,一切是神發起的。他從在大馬色路上被主光照之日起,就沒有違背這呼召。
3.特派傳神的福音:「特派」,何等榮耀;而不是特派傳某項產品,乃是傳「神的福音」,更加榮耀。你猜這是他的全職,還是兼差?
二、保羅與福音:本章顯明「福音」對於保羅是:
1.津津樂道的:一提到「福音」二字,他立刻忍不住去形容半天,然後才回到正題,好像我們正迷戀某事物時一樣。如2-6;16-17都是因上句話中的「福音」而插敘的。
2.深以為榮的:「我不以福音為恥」是一強調語氣,表示絕不以為恥,反以為榮,與上文「特派」傳福音一致。因這福音是a.神的;b.是大能;c.是拯救,能救一切相信的人,這點下文將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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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羅馬書 第2章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一、對於以為只有別人才有罪的人,保羅舉出神審判的原則:
1.照真理與公義審判,而非照人的論斷(1-5):論斷瞬息萬變,且對別人和對自己標準不同,神不會隨人所論而起舞,祂照真理(真正的實情);按公義(絕對的公正),來判斷──誰能當得起呢?
2.照各人的行為審判,而非照人的國籍(6-11):a.照各人:自己負責;b.照行為:善惡有報。「善」的定義是「尋求榮耀尊貴(指追求聖潔)和不能朽壞之福(指渴慕永生)」;「惡」是「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c.不分國籍,「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神不偏待人」。硬碰硬看行為表現──誰能做得到呢?
3.猶太人照律法;外邦人照良心審判(12-15):a.有律法的猶太人要行律法才能稱義;b.沒有摩西律法的外邦人,裡面的本性(14);良心和思想(15)會合為刻在心裡的「律法的功用」,神以此為審判準則──但誰能搆得到這標準呢?
4.照耶穌基督和福音審判(16):那日在白色大寶座前,耶穌要根據福音,審判人的隱密事──誰能隱藏呢?
這些審判標準,我們一項也達不到,要如何得救呢?下章將見分曉。
二、對於以為自己是神的選民,高人一等的猶太人,保羅指出:
1.律法是要去行,不是去聽、去誇口(13;23)。
2.律法是要律己,不是律人(21-23)。
3.真猶太人是在乎裡面的靈,不在乎外面的儀文。
這些原則在今天最粗淺的應用是:什麼是真基督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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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羅馬書 第3章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一、本章前半(1-20)接續上文,逐步證明「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23)。論述之中也讓我們明白了:
1.聖經的寶貴:保羅說猶太人第一個強項就是神把聖經(舊約)交託他們。這提醒我們:a.整本聖經都在啟示救恩,說明基督就是神救贖計畫的主要內容;b.神為著保存聖經,彰顯祂對基督的啟示,而興起以色列這個民族。神看重聖經!
2.神的絕對:人不信神會廢掉神的信實嗎?人作惡可以反而成就神的善嗎?兩個問題的答案都為「斷乎不能!」反而顯出人的虛謊和神的真實。神的善是絕對的善,不可消退;也不需比較才顯出。神不受人的影響!祂的寶座安定在天,何等穩妥!
二、沒有人能因行律法而稱義得救,神卻在律法以外,賜給人一個全新的救法:
1.稱義的依據──神的恩典、耶穌基督的救贖:「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24-25)哈利路亞!神主動施恩,設立救法;耶穌流血,完成救贖,我們才能因信耶穌,就白白的稱義!
2.稱義的方法──信基督:「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用信主之法」(22;27)
3.稱義的結果──堅固了律法:因信稱義維護了律法對公義的要求,所以不是廢掉,而是更堅固律法(31)。神何等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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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羅馬書 第4章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我們從他學習到信心的各層面:
1.信心的本質──史無前例:我們學習亞伯拉罕,和其他信心偉人的榜樣,但亞伯拉罕當時,沒有前例可循。當神呼召他出吾珥時,人們剛因心存悖逆建造巴別塔而被神分散全地(參創11章)。且正如保羅所言,受割禮、頒律法…等信仰里程碑,都在他因信稱義之後許久。信心是先鋒,靠著主走別人沒走過的路。
2.信心的內涵──使無變有:「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17)。信心知道在神沒有難成的事,他的眼望向遠處的「未見之事」,看見它從無,生有。
3.信心的表現──始終盼望:「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無論情況如何,「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信心是因盼望而堅固,永不放棄。
4.信心的影響──史不絕書:信心二字和「算為他義這句話」一樣,都「不是單為他寫的」,亞伯拉罕以後的四千多年歷史中,所有「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24)都走在這條信心的路上。信心是吾道不孤,後繼有人!
亞伯拉罕因這樣的信而被神稱為義,我們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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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羅馬書 第5章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本章似乎很深奧,卻是非常重要。我們從中明白了:
一、罪的嚴重性:我們不喜歡談罪的問題,但聖經告訴我們:
1.罪從亞當起已經入了世界(1),不容狡賴或輕忽。
2.罪有權勢:它作王,且是藉著死作王(14)。a.人人都逃不過一死,在死亡面前必須屈服。b.活著時也在死亡權勢之下,心靈隔絕。
3.罪的權勢無法逃脫:a.上下古今,就連在還沒有摩西律法以前,罪還「不算為罪」,亦即還沒有律法來定它為罪的時代(13),罪已同樣作王掌權,故說「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14) b.所有人類,「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它的權下」(14)。
二、基督的寶貴性:但基督遠勝過亞當,因為:
1.恩典大過罪:a.「過犯不如恩賜,…神的恩典…更加倍的臨到眾人」(15)。b.「定罪不如恩賜」:因定罪是一人犯罪就審判而定罪;恩賜卻是許多過犯而仍稱義(16)。c.「罪在那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20):神的恩典永遠比罪的權勢大,哈利路亞!
2.生命大過死:亞當犯罪讓死作王;基督卻在生命中作王,叫人因稱義而得生命,且是得永遠的生命(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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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羅馬書 第6章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罪的權勢再大,我們靠著基督可以完全得勝,是藉著:
1.信主:當我們一信主,就成了一個「在罪上死了的人」(2)。意即罪在我們身上失去了效用,我們對罪失去了反應。這是已經成就的事實,是主作成的,我們一無功勞。
2.受洗:是以行動表明歸入基督,在「死」和「復活」上都與祂聯合,與祂一同「向罪死了,向神活著」(10),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死而復活;除舊換新。這等於是把上項的「死」活化出來、確認下來。但當時我們對這些可能還一無所知(3:「豈不知…」)。
3.知道:經由聖靈啟示,我們的靈,和理性都:a.「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肉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6)這一件主已經作成的事實;b.又「信必與祂同活,因為知道…死也不再作主了」(8-10)。知道、相信、並宣告,使人真實經歷此真理。
4.接受:再進一步,要「看(原文作「算」)自己向罪是死的,向神是活的(11)。在信心中完全接受自己在基督裡的新身分新性格,並且活在其中。
5.獻上:將肢體「獻給神」:a.作義的器具(12~14);b.作義的奴僕(15~18)。這是意志上不斷地拒絕罪,降服於主,結果就是:成聖和永生(19~23)。
藉由這些步驟,「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14),我們脫離罪,得釋放了!不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這一點下章將繼續分解。
這一條勝過罪的歷程,我走到第幾階了?是什麼攔阻了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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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羅馬書 第7章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1.律法的良善與無能:律法是神頒賜給祂子民,以表明祂對人的計畫和期許,本是聖潔;公義;良善(12-13),叫人活的(10)。但人的罪性使人達不到律法的要求,律法便成了「管人」(1)的枷鎖:a.律法一說「不可xx」,罪就趁機叫那「xx」在人裡頭發動,反而引誘人犯罪;b.當律法說「要xx」,罪又讓我們做不到。故說「律法本是叫人知罪」(3:20),卻不能助人不犯罪,反而「叫過犯顯多」(5:20)。於是良善的律法與人裡頭的罪聯合成一個「肢體中犯罪的律」,專門與人心中「神的律」交戰(23),令人苦不堪言,如14-24所形容。
2.脫離律法的良方與效能(1-6):保羅在本章提出了一個脫離律法綑綁的良方──藉著死。如同婚姻中若丈夫死了,妻子就可脫離丈夫歸別人;今若律法死了,我們就脫離律法而歸於基督。但律法不死,連「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太5:18),該死的是我們。正如上章所說我們信主時就在罪上死;又藉著洗禮歸入基督的死,既在死的形狀上與基督聯合,就「在律法上也是死了」,而「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4),於是「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6)。哈利路亞,一信耶穌,我們的舊人,就藉死得生、出死入生了!
3.基督十架的大工與大能(25):所以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是何等的大工,不但洗淨我們的罪、勝過罪的權勢,且救我們脫離律法的綑綁、勝過善惡相爭的痛苦。下章還要繼續談祂的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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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羅馬書 第8章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我們在基督裡已確實得勝,是藉著:
一、基督的救贖大工(1-3):耶穌不定我們罪,反而穿上罪身,成為贖罪祭。祂既在肉身還了罪債,滿足了律法對公義的要求,我們就不再欠肉體的債去順從它,反而可以靠基督治死身體的惡行。哈利路亞!祂使我們在罪和肉體面前反敗為勝!
二、聖靈的內住與引導(4-30):
1.聖靈內住並賜生命(4-11):救贖一次完成,聖靈則住在我們心裡長久陪伴,使我們a.心靈活過來(10),有生命平安;b.這必死的身體也活過來(11),不但末日復活,身體得贖;現在活著也是「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6:4)。
2.聖靈引導並顯榮耀(12-25):聖靈的引導證明我們有:a.神兒女的榮耀:可以呼叫阿爸父;b.將來的榮耀:能夠盼望所不見的。
3.聖靈的代禱(26-30):祂按神旨為我們禱告,叫我們凡事得益處。
三、父神的愛和幫助(31-39)
1.不能抵擋的幫助(31):神幫助我們,誰能抵擋?
2.賜子和萬物的愛(32-34):神將萬物與她兒子一同賜給我們。
3.不能隔絕的愛(35-39):這一段實在太美,莫說各樣今生的患難,就連生死、靈界、時間空間,一切有形無形的事物都不能隔絕神的愛,而這愛,就在那位屬於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父、子、聖靈三位相合一,也相激盪的愛與幫助,是我們得勝的確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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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9章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本章顯示出的幾個大原則,對於我們認識神大有幫助:
1.神的主權是在祂的愛中行使:保羅是在詳述了神那不能隔絕的愛之後(8:35-39),才進入本章1-29這一段的。要站在神豐富的愛的根基上,我們才能稍微領略祂權柄的滋味。祂的主權表現在揀選、應許、憐憫中,而不看人的肉身、定意、奔跑,因為祂知道人靠這些永遠達不到標準。祂發憐憫,過於人所當得的;「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配得的人身上。在愛中行使的至高的主權,益發顯出神的至聖至榮、可頌可畏。
2.神的公平是藉人的信心而彰顯:若以色列人可以靠肉身血統、靠遵行律法稱義,我們這些佔世上絕大部分人口比例的外邦人如何得救?同理,若稱義在乎行為,人天生的智愚貧富、背景文化都影響其行為表現,則審判的公平性何在?今神將人全置於「因信稱義」一個救法之下,芸芸眾生皆憑神兒子的寶血進入救恩的門;萬般人品若想從神有所得著,也都只有在基督裏,因信而得。這是神更高的公平、超越的智慧。
於是,「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30)快來追求「因信而得的義」;快來稱頌那以恩典憐憫「彰顯祂的權能」的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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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10章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接續上章,保羅深刻地闡述了:
一、真知識──認識「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4),因為:
1.律法的目標乃是指向基督,為要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24)。故基督是律法的應驗。
2.基督成全了律法的要求:耶穌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藉著實踐和完成,而成全了律法(太5:17)。
3.律法的功用到基督而告終止:基督既已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就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律法的軛挾制(加五1)。
因此,對神的「真知識」是順服神所立的基督,求主幫助我們不是向神瞎熱心一場,而卻都在「立自己的義」。
二、真信心──「出於信心的義」(6),而不是律法的義:
1.不是靠自己上天下地的尋找,和努力,只要相信(6-7)。
2.就在我們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只要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可以稱義、得救(8-13)。
於是不分國籍,「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12),哈利路亞!
三、真福音──須要奉差遣傳道的人;傳道;聽見信息;相信信息(14-15)。今以色列人已經聽見福音,也有能力知道、明白福音的意義,卻不尋找神,且悖逆頂嘴。不但可惜,而且可憂、可怕!今天我們、我們所親愛的人,又是怎樣對待福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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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11章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上文已述神的主權在愛中行使(9章),本章更見:
一、神的智慧是藉不斷的恩典而顯明:這又包括幾個步驟層次:
1.恩典堅定:「神並沒有棄絕祂預先所知道的百姓」(2):神在祂的全知中預先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又召他們來;又稱他們為義;又叫他們得榮耀(8:29-30)。祂施恩不收回,愛不轉移,故說「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29)。
2.恩典覆庇:「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5):人的揀選是剔除,是刪掉不要;神的揀選卻是恩典的擴大覆庇,是選來留下。總有餘數;總是夠用(參林後12:9)
3.恩典循環:以色列人不信,反倒使救恩臨到外邦人;而因外邦人蒙恩,富足,又激動以色列人發憤,接受基督(11-12),至終不但以色列全家(指整體、全國,不包括硬心的個人)都要得救,神的憐恤也臨到所有人類(眾人)。
二、人的讚美會因認識神而更加深刻:面對神無窮的施恩的智慧,保羅發出「深哉!」的讚嘆。願我們的理性思考不但不攔阻神,反而更發明神的智慧,從而加深我們的敬拜和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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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12章
經文要義
問題思考
默想應用
奧妙的神學理論,須要落實到生活應用中,本章便指出我們:
一、與神的關係──獻上活祭
1.奉獻的原因──「所以…神的慈悲」:保羅是因前文9-11章,甚至整個1-11章所述神的浩瀚恩典,和奇妙智慧,而發出奉獻的勸告。奉獻不是強硬的規定,而是人心被恩感的反應。
2.奉獻的祭物──「將身體獻上」:猶太人很明白將牛羊獻上;我們也能領會將心靈獻上,保羅卻說獻上身體,表示:a.全人的:身體包括心靈,思想意志情感,乃至財物才幹、時間精力等一切;b.行動的:身體包括活動,奉獻是有行動力的,做勝過說。
3.奉獻的性質──「當作活祭」:活祭表示:a.獻自己:不是外物,不可替代。b.一直獻:不是殺了一次燒掉,而是天天獻,不斷燒。c.獻生獻:活的祭會有生命影響力,激發別人也獻上自己。
4.奉獻的目的──「如此事奉」:事奉原是祭司的侍立,指活在神面前。奉獻本身就是事奉,也是事奉之始。無奉獻即無事奉可談。
二、與己的關係──合乎中道:a.認識自己,看得準確,不自高,也不自卑。b.照著神所分的看,而不是自己或別人所設定的。
三、與肢體的關係──互相聯絡:我們都只是其中一個肢體,須要彼此配搭,成為一身。
四、與社會的關係──以善勝惡:a.聽憑主怒:讓步不只是向人,而是代表向神讓步,將申冤的權柄交給神。b.以善勝惡:基督生命的能力終必使我們勝過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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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
捷
功
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