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份靈修進度表

作者:張鈞莉 老師

1 約翰福音5 11 約翰福音14 21 羅馬書3
2 約翰福音61-34 12 約翰福音15 22 羅馬書4
3 約翰福音635-71 13 約翰福音16 23 羅馬書5
4 約翰福音7 14 約翰福音17 24 羅馬書6
5 約翰福音8 15 約翰福音18 25 羅馬書7
6 約翰福音9 16 約翰福音19 26 羅馬書8
7 約翰福音10 17 約翰福音20 27 羅馬書9
8 約翰福音11 18 約翰福音21 28 羅馬書10
9 約翰福音12 19 羅馬書1 29 羅馬書11
10 約翰福音13 20 羅馬書2 30 羅馬書12

RPG 禱 讀 經 文

日期 章  節 經            文
10/31-11/6 約6:35、63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11/7-13 約13:34-35 我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11/14-20 約18:36-37 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
11/21-27 羅5:6-8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11/1     
     

約翰福音 第5章

經文要義

  • 1-18本書第三個神蹟:安息日醫治三十八年的病患 ➡ 耶穌掌管時間。2「畢士大」:即「憐憫之屋」。10:按猶太拉比的解釋,安息日不可搬負「超過兩個乾無花果」的重擔。
  • 19-47安息日治病的講論。19-30耶穌從父所受的權柄。31-47:四位替耶穌作證者:①父神(31-32;37-38),32「另有一位」:即指父神。②施洗約翰(33-35);③子自己所作之事(36);④聖經(39-47)。

問題思考

  • 畢士大池邊的醫治顯出耶穌的哪些特色?我經歷過其中哪幾樣?
  • 耶穌對此事而發的講論顯出祂的哪些神性?給我甚麼啟示?

默想應用

一、耶穌的神蹟:畢士大池邊的病人得醫治,顯示耶穌是:

1.超越時間(5):那人病了38年,肌肉應皆壞死,了無生機。但繼超越物質(水變酒)、超越空間(醫大臣子)之後,耶穌顯明祂的能力不被漫漫時間所限制,祂說好便好,命「起來」那人便立刻起來!

2.主動施恩(6):那人並未求助,耶穌「看見」他,「知道」他病了許久,「就」行動了。「你要痊癒麼?」甚至不是個意志的問題,主知道他已無力、無勇氣下決心;祂只問願望──你想不想要得痊癒呢?

3.超越困難(7):病人眼中只見:「沒有」幫助我、「有別」比我快…「人」帶來難處。主只問你想不想,不問你難不難。且聽耶穌的話語和能力破困難而降:a.「起來」──不躺,不癱,不停頓;b.「拿你的褥子」──不再躺回習慣的窠臼,離開舒適圈;c.「走吧!」──往前!且是自己走,不再被抬走!

4.超越教條(3-4;10):等候水動(3)是教條,雖有憐憫(「畢士大」字義),有需要者卻達不到條件。安息日不可拿褥子更是教條,使敬虔的人看不見神的作為。耶穌滿足人的需要,不講條件,大過教條!

5.全人醫治(14):並非所有疾病都因為犯罪,但耶穌說出這個人是。主不僅治病,也要使他勝過病的根源──罪。主的救恩何其全備!

二、耶穌的神性:耶穌「實實在在」(19,24;25)地說明了自己乃是:

1.與神同等:耶穌和父神是:a.同質(17):「我父」有「同質」,「所從出」之意。b.同工同能(19-20):父作子也照樣作,能力相同。c.權同榮(22-23、27-30):子審判世人之權柄與父相同,也同受尊敬。

2.掌管生死:父所賜給子的自有永有的生命(26)能叫人:a.出死入生,得著永生(21、24-26),b.死裡復活,依善惡受審判(21;25-29)。

耶穌是神,但絕不憑著自己作什麼(19),乃是徹底跟隨、順服父神。祂的神性,何其美!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2

  

約翰福音 第6章上(6:1-33)

經文要義

  • 1-15 第四個神蹟: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耶穌掌管數量。7「二十兩銀子」:工人二百日工資。14「先知」:有冠詞,即「那先知」(見1:21註)
  • 16-23第五個神蹟:在海面行走➡耶穌掌管自然。20「是我」:直譯為「我是」,是神的名字(出3:14原文),本書有七個「我是」,此為第八。
  • 24-33 當為永生的食物勞力。27「為必壞的食物勞力」:指以飲食為生活重心,受其綑綁。「父神印證的」:指「父神所認定並見證的」。

問題思考

  • 從五餅二魚和耶穌在水面行走二神蹟,我對耶穌增加了那些認識?

默想應用

  • 耶穌的神性:本章所記的兩個神蹟更加顯明耶穌是怎樣的神:

1.祂知,但是祂問(5-6):五餅二魚神蹟四福音都載,獨本書記耶穌曾問「從那裏買餅叫這些人吃呢」。祂知一切難處,也完全明瞭「怎樣行」,但祂要問人怎麼辦。問是恩典,是提供機會讓人參與神蹟!

2.祂拿,然後祂給(11):那五餅二魚被耶穌拿去了,小孩就沒有了嗎?不!祂拿去,為要「分給」眾人!祂若不拿去,那餅和魚「算甚麼呢」(9),祂一拿去,價值暴增!主啊我一切所有願都被祢「拿起來」!

3.祂惜,不論對人或對物(5;10;12):要有多細膩的心,這樣體恤眾人需要吃餅、需要坐下,又要收拾零碎,「免得有蹧蹋的」!

4.祂在,雖似感覺不到(17):我們也常經歷「天已經黑了,耶穌還沒有來到他們那裏」的景況,好像孤單無依,感覺不到主的同在。但祂在,不只在山裡禱告,也在黑暗深濃,風浪洶湧的海上、身邊!

5.祂是,故我不必害怕(20):聽那一句「是我,不要怕」,誰還不「放心」呢?(參可6:50,及上20節註)

6.祂來,縱有狂風巨浪(19-21):在人生風浪的深處,祂踏浪趕來……

  • 門徒的特性:這兩個神蹟也讓我們更明白甚麼叫門徒(基督徒)?

1.同工與分工:門徒是受邀與主同工,有分參與神蹟的人。腓力用計算銀兩;安得烈用發現孩童來參與,還有人在「叫眾人坐下」;在傳送餅魚;在找籃子收拾餘剩……各有恩賜各司其職。幾年前主告訴我,作那個「耶穌…擘開餅遞給門徒,擺在眾人面前」(可6:41)的門徒,只管盯緊主擘餅分糧的手,接過來,擺在人前…於是我開始寫這本每日靈糧。你呢?耶穌要你負責甚麼?

2.分糧不分黨:後來門徒曾經爭過誰為大為首,但在此時他們專心在分糧給人(請看11節),不知不覺他們就參與、完成了一個偉大的神蹟。願我們的注意力也都在分糧助人, 而非結黨分爭!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3

約翰福音 第6章下(6:34-71)

經文要義

  • 34-59耶穌是生命的糧:本書耶穌七個「我是」的第一個。51-56「肉」指耶穌的身體。「吃主肉喝主血」表示接受主為我捨身流血的救恩。
  • 60-71人們對耶穌是生命之糧的反應。

問題思考

  • 本章重複「我從天上降下來」幾次?這和「我是生命的糧」都有何義?
  • 讀這段經文使我對所蒙的恩典發出那些感恩?又產生什麼警惕?

默想應用

一、耶穌是生命的糧:這是本章核心信息,代表著主至少是我們的:

1.供應:祂賜生命(33)、力量、生活所需……供應我們永遠不餓不渴!

2.保守:歸主的人主「總不丟棄」(37),保守到「一個也不失落」 (39)。

3.連結:56「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藉著領受主的話語和生命(即靈糧),我們真實與主連結!

二、耶穌是神:本段經文中耶穌親自說明了祂的神性:

1.我是那我是:「我是」的原文是「我我是」,在本書出現29次。其義至少包含:a.我存在:「是)(to be)表具體存在,有位格。b.我完全:我是糧(飽足);是光(勝罪)…我是人的一切所需。c.我供應:我能,並樂於供應人所需;d.我超越:無言語可形容,「我就是」(18:5-6)。

2.我從天降世:「我從天上降下來」這個子句在這段經文中重複了六次(33;38;41;50;51;58),33節「神的」與32節「天上來的」也是同義詞對調使用。耶穌反覆強調自己屬天的根源。

3.我完全真實:生命的糧是真糧(32),主的肉真是可吃的,血真是可喝的(55)。真實是神的屬性(7:18;28;14:6等),以下各章將再論及。

三、我們是誰?  本段經文也顯明我們所蒙的恩典:

1.我們信,因為神吸引我們(44):人能來到基督面前,是出於父吸引。「吸引」有拉住之意。這是我們對主之信心的源頭 (參弗2:8)。

2.我們安,因為主不丟棄我們(37):「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這是我們安全感的源頭。不靠自我表現,一生安穩在主手中。

3.我們活,因有主的靈主的話(57;63):我們都是「吃主的肉」,即憑著信心接受主救恩的人,是「因主而活著」(57)。主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63),使我們靈裡常保鮮活。祂是我生命的源頭

四、誰得不到生命的糧?  那一天吃餅的人超過五千,但多數是:

1.現實主義者:只求吃餅得飽(26),或想來逼耶穌作王(15)。

2.理性主義者:不能領會屬靈的事,只覺「這話甚難」(60)。

3.修行主義者:以為一定要作工,很難接受單憑信得救(28)

這些人不跟耶穌了,但我,「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還歸從誰呢?」(68)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4

約翰福音 第7章

經文要義

本章記耶穌在住棚節宣告信祂的人要受聖靈,流出活水江河。

  • 1-13 節期前,耶穌的弟弟和猶太領袖對他的議論。8「現在不上去」:指「不照你們的方式上去」。10「暗去」:低調地去。
  • 14-36耶穌的自辯。15「書」舊約聖經。21「一件事」:指5章醫治癱子。
  • 37-39耶穌宣告信的人要流出活水江河。37-38「到我這裏來喝」:主是靈磐石(林前10:4),解人乾渴。38「流…江河」:指聖靈湧流不息。
  • 40-52眾人和猶太領袖的態度。42:他們不知耶穌確實生於伯利恆。

問題思考

  • 本章出現哪幾類人?各對耶穌持何種態度?我又如何?
  • 耶穌所要賜給人的生命(37-38),與上述各類人的有哪些不同?

默想應用

一、順服耶穌的兩種時候:本章中主的「時候」在希臘原文是兩個字:

  1. kairos時機(6;8):去耶京的時間點,和方式,順服神而非聽人的。
  2. hora命定(30):釘十架得榮耀的時刻。任何「時候」都順服神,是約束,也是保護。神的時候沒到,就無人捉拿耶穌。今仍同理。

二、認識耶穌的兩種途徑:眾人對耶穌意見分歧(12;20;40;41),但耶穌已清楚指示了認識祂的途徑:

1.放下成見:學歷─「沒有學過…」(15);或來歷─「加利利人」(27;41;52),便弄不清神的旨意。但「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17)

2.不看外貌:耶穌說:「不可按外」即表面規條、傳統,而「總要按公平」即神話語的精義、真諦,來「斷定是非」(24)

三、可以抉擇的兩種生命:

1.枯乾的生命:本章各種人表現各種思想型態,結果同樣是枯乾:a.猶太領袖:「要殺耶穌」(1;9;11;25;47-49),因:①舊知識與方法論(15):必須「學書」,且按照他們的方式學。②傲慢與偏見:對種族(35)、地域(41;52),頑強偏見。b.耶穌弟弟(3-5)─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認為耶穌應去耶城「顯揚名聲」。c.各地來耶城過節的「眾人」(22-23)─捨本逐末:認為安息日可行割禮,但不可治病。d.耶城居民(25-29)─神祕主義論者:認為基督應是高超神祕的。

2.活水的生命:耶穌將住棚節倒水的儀式化為實際生命,是:a.活潑的活水流進,又流出:活水江河不但在「腹中」,且「流出」(38)。即不但自己蒙恩,還供應別人。b.滋潤的─流成江河,不乾枯:不是細流潺潺,而是江河滔滔,要沖刷一切!c.真實的─源自真神,解真渴:活水「是真的」,解除人心靈深處的乾渴(參28;37)。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5

約翰福音 第8章

經文要義

本章耶穌解決了罪的問題:①已犯的罪,祂擔當,釋放人自由地「去吧」;②祂是光,跟從祂的能夠不再犯罪。不信的必死在罪中。

  • 1-11拿淫婦為難主。6「得著告祂的把柄」:饒恕這婦人可視為觸犯摩西律法;處死婦人又觸犯羅馬帝國的民法(參18:31)。這是個陷阱。
  • 12-20耶穌是世界的光,跟從祂的就不在罪惡的黑暗中。
  • 21-36不信耶穌必死在罪中。24、28「我是基督」原文皆為「我是」。「舉起人子」:指耶穌釘十字架。36:耶穌是真理,叫人得真自由。
  • 37-59亞伯拉罕的子孫以魔鬼為父,耶穌比亞伯拉罕更大。51「不見死」:指有永生。58「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原文是「還沒有亞伯拉罕,我」(before Abraham was, I am),耶穌超越時間。

問題思考

  • 猶太人拿淫婦來試探主一事(1-11),使我對人性、對主,有何啟發?
  • 讀本章耶穌的談話,又使我對祂增加了哪些認識?

默想應用

  • 強烈的對比:拿淫婦質問主的這批人在耶穌面前,明顯出:

1.小聰明vs大智慧:他們狡詐地引耶穌入罪(參上6節注)。耶穌卻將焦點從是否遵行律法,轉向執行律法的資格,化解了爭端。

2.假公義vs真慈愛:他們審判淫婦含有:a.動機不良:為陷害耶穌;b.性別歧視:為何不捉拿一同行淫的男人(參利20:10;申22:22-24)?

3.人人有罪vs為人擔罪:「從老到少」的出去,顯明「世人都犯了罪」(羅3:23)。但耶穌放過她,全因祂代付贖價。「去吧」是用血說的!

二、生命的重心:耶穌將爭論的重心轉向生命之道,因祂:

1.以恩慈回應挑釁:在地上畫字表達了耶穌對他們a.寬容;b.尊重。

2.從表象轉向本質:「誰是沒有罪的,就可以…」將重心從是非爭論轉為生命德性問題。從生命的核心價值出發點,問題霍然而解。

3.以建造代替定罪:耶穌對犯罪的女人,說的是:a.赦免─「我也不定你的罪」;b.釋放去罷;c.建造─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讚美主!

三、耶穌的神性:本章再次顯明耶穌是道成肉身的神,因:

1.源頭:祂清楚自己從哪來、往哪去(14),祂乃是從上頭來的(23)!

2.關係:a.與神:祂常與父同在(16),與父合而為一(19),祂見證父、見證自己,父也為祂做見證(18)。b.與人:祂是世界的光(12),不但赦免已犯的罪,並使人脫離黑暗,有能力不再犯罪。

3.屬性:耶穌是:a.(12),使人脫離黑暗;b.真的(14;26),也就是「真理」(32),人遵行祂的話(道),就必曉得真理、認識神。c.「我是」(24;28;58),昔在今在永在,並供應人一切所需。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6

約翰福音 第9章

經文要義

  • 1-7本書第六個神蹟:醫治生來瞎眼的➡耶穌掌管命運。2-3:命運非為定罪,反可顯出神作為。4「我們…作…工」:主喜歡和我們同工!
  • 8-34 瞎子得醫治後作的見證:8-12對鄰舍的見證:「有一個人名叫耶穌」醫治了我。13-17對法利賽人首次見證:祂是個先知。18-23瞎子父母的推託。24-33對法利賽人二次見證:祂是從神來的。34作見證的結果:被「能看見的反瞎了眼」(39)的宗教領袖趕出會堂。
  • 35-41 瞎子蒙主更深啟示:35-37啟示祂是神的兒子。38瞎子信而敬拜主。39-41耶穌論「瞎眼」。35「遇見」:找到(found)。39「審判」:此指分別信與不信者。41「你們若瞎了眼」:指承認自己活在黑暗中。

問題思考

  • 耶穌對人天生無奈的厄運如何解釋(參2-3)?這給我什麼啟示?
  • 眼盲與心盲,在本章各有哪些表現?這又給我什麼啟發?

默想應用

一、神的作為遠勝過厄運:命運弄人,彷彿是無解的咒詛。但主說:

1.勿因厄運而定罪人:雖然苦難確實都是因罪而進入世界的(參創2:17;3:16-19),但經常一個人遭遇厄運,「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3),乃因整個世界早已臥在惡者手下(約壹5:19),充滿了缺憾與不完美。拒絕定罪,是面對厄運的第一步。

  1. 厄運乃是為要榮耀神:世界不完美,神卻坐在寶座上統管萬有!故:a.厄運臨到或許沒有原因,但有目的──「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b.厄運可以臨到,但無法勝了我們

二、心盲貽害遠勝過眼盲:法利賽人眼不盲,但他們的心卻是:

1.以瑣碎的禁律限制神:他們自定的教條規定安息日有39件事不可做,犯規的就「不是從神來的」(16)。這豈不是用39條綁死神!

2.以敬拜的權力威嚇人:會堂是敬拜神和彼此交誼的地方,卻被他們把持,動輒以「趕出會堂」恐嚇人(22),剝奪人敬拜神的權力。

3.以「摩西的門徒」遮掩罪:他們自居摩西的門徒,其實不是(參5:46),但挾摩西之名任意辱罵(28);定罪(34);趕出(34)瞎子,又殺害耶穌。

這樣「能看見的,反瞎了」心眼的人(39),害處比生來瞎眼大多了!

三、簡單的信心遠勝過厄運與心盲:這瞎子活化了何謂信心:

1.信是順服去行:主叫他去西羅亞池子洗,他就去。「去一洗,就看見了」重複三次(7;11;15)──信靠順服使他勝過天生瞎眼的厄運!

2.信心使心眼日益明亮:從耶穌為「一個人」(11),為「先知」(17)、「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31),「從神來的」(33),後經主親自指示,得以認識祂是「神的兒子」(35-37節)──他遠勝過心盲的法利賽人!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7

約翰福音 第10章

經文要義

  • 1-10耶穌是羊的門:法利賽人棄絕此救恩之門,是從「別處」(喻律法規條)爬進羊圈的「盜賊」。3「看門的」:指聖靈,守護子民等耶穌來。「把羊領出來」:使羊脫離律法主義的圈限,跟隨主到草場上。8「在我以先來的」:指兩約之間產生的法利賽人和其律法。.
  • 11-21耶穌是好牧人,與羊互相認識(3-5;14;37),並自願為羊捨命(11;15;17-18)。法利賽人卻是「雇工」,不顧念羊,遇險即逃。16「另外有羊」:指外邦信徒。神要普世信徒「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
  • 22-39 耶穌與天父原為一,是神的兒子。22「修殿節」:舊約無,是紀念165BC收復聖殿而設。在陽曆年底。23「所羅門廊」在聖殿東側。
  • 40-42耶穌往約旦河外傳道,許多人跟隨祂。這是他傳道的末期。

問題思考

  • 耶穌是「羊的門」與我有何關係?我有確實從「門」進入神的國嗎?
  • 好牧人有哪些特徵?祂怎樣牧養帶領了我?

默想應用

本章耶穌指出了祂與我們這些小羊之間最切實而美好的關係:

一、祂是羊的門:羊圈只有一道門進出,這門為我們提供了:

1.鑑別:耶穌是屬神事物的惟一途徑,不論牧養事奉(1-6),或信主得救(7-10)的問題,都從他是否認耶穌,來分辨真假。(參約壹4:2-3)

2.救恩:凡從耶穌進門的,「必然得救」,一個也不失落(9,6:39)!

3.保護:「得救」除了得永生(28),還指得保守,「出入」平安(9)。

4.供應:「出入」不但平安,並且「得草吃」(9),身心靈都不缺乏。

二、祂是好牧人,更使我們終生都享受著:

1.主認識我,且是按著名字認識我:a.非攏統,乃個別的,深刻認識我;b.祂看我是祂「自己的羊」(3;4;12),誰也不能把我從祂手裡奪去(28);c.我也認識祂 (4;14;27),我們彼此了解,彼此相屬。

2.主賜生命,且是更豐盛的生命給我:生命會長,日新又新。奇妙!

3.主引導我,且是走在前頭引導我:a.非在後揮鞭驅趕,乃在前作嚮導;b.無路祂開路,風雨祂先擋。哈利路亞!

4.主為我捨命,且是主動捨了,又再取回來:祂甘願為我死,並復活。

5.主擴大我,且是合成一群地擴大我:普世各地,各圈的羊都和睦地在主裡聯合,歸一個牧人。多美!

三、好牧人與假牧人(盜賊、雇工)的差別在於:

1.爬進去vs領出來:盜賊偷偷地侵略羊;好牧人明確地引領羊。

2.叫羊得生命vs對羊偷竊、殺害、毀壞:盜賊剝奪;好牧人一再給。

3.遇難即逃vs為羊捨命:雇工撇棄羊;好牧人尋找拯救羊,並捨命。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8

約翰福音 第11章

經文要義

  • 1-44 本書第七個神蹟:拉撒路復活 ➡ 耶穌掌管生命。
  • 1-16主聽見拉撒路病了。9-10:趁白日有光之時走路,便不至跌倒;意謂耶穌趁父神定祂在世之時作工,必不至遇難。16「和祂同死罷」:指陪耶穌往猶太必死無疑。負面的話。18「六里路」:約三公里。
  • 17-27引導馬大的信心:從以為耶穌須「早在這裡」才能治病、末日才能復活,到確信耶穌是無所不能神兒子。以預備領受神蹟。25-26「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原文:「我是復活,我是生命」。人藉著祂可以復活,肉體會「雖然死了」(25);屬靈的生命「永遠不死」(26)。
  • 28-37面對馬利亞及弔唁者:主沒有她不哭,而深刻顯出同理心。.
  • 38-44叫拉撒路復活:「拉撒路,出來!」並且「解開,叫他走!」
  • 45-57 宗教領袖們的反應。50-51:該亞法之意是要殺耶穌,免得全國被羅馬消滅。但無意間預言了耶穌是為猶太百姓,和世人而死。

問題思考

  • 耶穌是完全的神,和完全的人,本章如何表現出祂的神性與人性?
  • 耶穌等了四天才去探訪拉撒路,提醒我們禱告應有哪些態度?

默想應用

 拉撒路復活是耶穌傳道生涯中最後、最大的一個神蹟,從中顯示了:

一、耶穌的神性

1.無所不知:祂預先知道拉撒路已死;也知他會死而復活(11-14)!

2.無所不善:聽見拉撒路病了卻「仍住了兩天」(6),原來是為要造就眾人(15,42,參彼後3:9),祂絕不誤事,若有耽延,必是為我的益處!

3.超越現況:當死亡逼近時從容說道「這病不至於死」(6);當死亡已成事實(14)淡定宣告「我去叫醒他」(11),祂超越事實,不受限制!

4.超越生死:那一聲「拉撒路,出來」(43)體現了好牧人「按著名叫自己的羊」(10:3)。豈料祂的聲音穿越生死大限,死了四天已發臭的人仍歸祂牧養,點名呼喚不但叫他活,並且「解開,叫他走!」(44)

二、耶穌的人性:「耶穌哭了」(35)是最短的一節聖經,卻含有最深的:

1.真情感:祂會悲嘆;憂愁(33;38),對人間疾苦感同身受(參來4:15)。

2.同理心:不勸人以理(等下就復活;榮耀…),而與人同哭。

三、禱告須知:「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3)顯示了禱告應有的態度:

1.認清誰在作主:既稱祂為「主」,事情如何演變就是祂的事,我只要將情況告訴主,但不指令祂如何作,或作成怎樣的結果。

2.站穩愛的立場:永遠相信雖有災難臨到,我仍是主所愛的人!

3.順服主的時間:非主耽延「兩天」才聽禱告,「乃為神的榮耀」(4-6)!

4.對齊主的眼光:主既不看現實,我也「從遠處望見」所求的(來11:13)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9

約翰福音 第12章

經文要義

本章是拉撒路復活後的餘波。領袖們想連拉撒路也和耶穌一起殺了。

  • 1-11 馬利亞膏主。3「真哪噠香膏」:從印度植物哪噠的根莖製成。
  • 12-19主騎驢進耶京,展開受難週。15「錫安的民…」應驗亞9:9。
  • 20-36上 希臘人求見主:顯明主死而復活(即「得榮耀」),福音廣傳外邦的「時候到了」。34「基督是永存的」:參詩110:4;賽9:7;但7:14等。他們不明白耶穌是經由死裡復活而永存,藉死得榮耀。
  • 36下-43 猶太人的反應:①不信(36下-41);②信而不承認(42-43)。40-41:賽6:10的原意為他們故意不看神,神就任憑他們瞎了…以行審判;約翰引申為猶太人殺耶穌,除因其私心,也出於神的救恩計畫。以賽亞也看見這「榮耀」。 l44-50主再次宣告不信祂的危機。

問題思考

  • 本章刻畫了猶大和法利賽人的哪些面目?給我什麼提醒?

默想應用

一、兩種存心:獻上香膏的馬利亞,和賣主的猶大,差別在於:

1.一個看主;一個看錢:馬利亞只看主,不見香膏「極貴」。猶大口說「賙濟窮人」,其實只看錢不見「窮人」,更無視相隨三年的恩主!

2.一個真心;一個違心:一片真心,捧一瓶「真」哪噠香膏,用象徵女性榮耀的頭髮(林前11:15)擦耶穌的腳。而猶大說的是違心之論(6)

3.一個傾囊奉獻;一個中飽私囊:香膏是要打破玉瓶,一次用盡的(參可14:3),馬利亞傾其所有獻給主;猶大卻是常偷公囊作己用(6)!

4.一個主賜自由;一個撒但入心:主說「由她吧」,使馬利亞自由敬拜愛主;猶大不悔改,終至撒但入心(13:27)。小小差異,造成一個做「一件美事」;一個犯千古罪行,可不慎歟!

二、兩種群眾:歡迎耶穌進城的眾人,和法利賽人,也顯出明顯差別:

1.一方歡喜見證;一方積極滅證(17-18):曾在拉撒路復活現場的群眾為耶穌作見證,使許多人相信了耶穌;法利賽人卻不但要殺拉撒路以滅證(10),且誇大現狀為整個世界的人都隨從耶穌去了。苦毒兇殺、挫敗感、誇大現實,都是病態和痛苦之源。苦透了!

2.一方喜樂榮耀;一方滿懷挫敗(19):揮舞棕樹枝高唱和散那,多麼喜樂榮耀;極力壓制耶穌者卻只覺「徒勞無益」,失敗感罩頭。

三、本章所記耶穌受難前一週的第一段談話,令我們深思:

1.麥子死了才結子粒(24),我能嗎

2.服事主者當跟從主(26),我在哪

3.神說話了聽成打雷(29),我聾嗎

4.已信耶穌不敢承認(42-43),我會嗎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10

約翰福音 第13章

經文要義

13-17章耶穌不再公開談話,轉對門徒臨別贈言。本章滿滿是愛,極美。

  • 1-17 愛的行動:耶穌洗門徒腳作榜樣。8:「無分」不是不得救,是無法與主更親。故「洗腳」象徵生命活水洗滌日常污穢。10「洗澡」則象徵重生時的赦罪(參3:5;多3:5)。14「彼此洗腳」指彼此服事。
  • 18-30愛的提醒:不斷提點猶大,期待他悔改。18「同我吃飯的人…」引詩41:9。20:勉門徒承擔使命,必蒙接待,勿因猶大而跌倒。
  • 31-38 愛的命令。31:猶大一「出去」賣主,耶穌受難與得榮耀便告開始。34-35:遵守彼此相愛的新命令使世人認出基督門徒。
  • 36-38預言彼得不認主。

問題思考

  • 1-5節記主為門徒洗腳,有多少動詞?表現出祂是怎樣的一位主?
  • 耶穌賜給門徒的新命令是什麼?為何說是「新的」命令?我遵守了嗎?

默想應用

一、全愛的主:耶穌洗門徒腳的每一個動作,完全表現出祂是:

1.至愛:「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1)多麼動人!「愛到底」至少包括:a.時間上恆久不斷;b.程度上達到極點。

2.至慧:祂知道時機(1)、知道自己的權柄無限、源頭神聖,去向榮耀(3),至高智慧,非用來炫耀,而是「就」展開愛的洗腳行動(4)!

3.至卑:祂愛的方式是:「就離席站起來」──離開主位,服事人;「脫了衣服」──放下身份,降卑;「拿一條手巾束腰」──以謙卑束腰(彼前5:5),取了奴僕的形像(腓2:7)。「把水倒在盆裡,洗門徒的腳」──a.創造宇宙萬有的手,竟來洗滌污腳!b.賣祂的人也照洗!

4.至細:「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每個腳趾縫間,擦到乾!

二、無力的人:對比之下,本章的門徒們所表現出的是:

1.無法自拔:猶大也被洗了腳、也聽見主再三提點,還是「出去」了。

2.無力自制:彼得衝動,一會說「永不可洗我」,一會說「連手和頭也要洗」。控制不住自己說話(參可9:6、路9:33)

3.無感無知:呆呆地接受洗腳(除了彼得)、猜不透賣主的是誰(22)…當彼得說:「主…我願意為你捨命」並非欺哄,只是無自知之明。耶穌明言他要三次不認主,乃指出其本相,幫助他認識自我。

三、全新的命令:舊約已命令「愛人如己」(利19:18),耶穌為之賜下

1.新範圍─「賜給你們」:「彼此相愛」是給每一個信徒共同的命令。

2.新源頭─「我怎樣愛你們」:先領受主的愛,才可能照樣去愛。

3.新程度─「你們也要怎樣相愛」:非以己為標准,乃捨命(約壹3:16)

4.新效果─「眾人因此認出你們」:口傳之外,需彼此相愛活出基督。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11

約翰福音 第14章

經文要義

本章接續13:33主說自己即將離世,安慰勉勵門徒,並應許賜聖靈。

  • 1-11 安慰門徒:①去是為預備地方,必再來接你們去(1-4);②我是道路真理生命,使人到父那裏(6-11)。「道路」指通往神的門路(參1:51);「真理」指認識神的憑藉(參:18);「生命」指親近神的權柄(參1:12)。
  • 12-20 應許門徒:①你們將作更大的事(12);②奉主之名所作的愛主並遵守主命令的禱告,必蒙垂聽(13-15);③父將賜聖靈,永遠內住同在。16「保惠師」:意為「奉派來在身旁幫忙的」,也譯作「中保」(約壹2:1)。主耶穌是我們的中保和保惠師;聖靈是「另外」一位保惠師。不是另類的,是相同本性的另一位保惠師。「永遠與你們同在」:舊約中聖靈曾多次降在人身上,又離去。現在祂一來,就留到永遠。
  • 21-31 勉勵門徒:①要愛主並遵守主命令,必蒙主與父的愛和顯現(21-24);②不要憂愁,而應喜樂,因我留下平安給你們(25-31)。

問題思考

  • 本章這段臨別贈言,耶穌究竟給我們什麼幫助?得此應許者當如何?

默想應用

一、耶穌是通往父神的道路──使我可以安身立命:因祂使我:

1.獲得盼望(2-3):永訣成了暫別;閻羅殿成了預備好的「住處」;不知何往成了主來接我;天人永隔成了與主同在…何等安慰!

2.確定方向:「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6),祂是!所以我不再東奔西跑,此生只有一個標竿──藉著耶穌,我要到父那裡去!

3.享受平安:死亡是「撒手人寰」,什麼也帶不走、留不下,耶穌卻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27),包括:a.因得救而產生的心境的平安;b.與神、與人之間相安相和的狀況;c.「不像世人」的真平安。

4.立即兌現:上述福分和3;18;20;23;28所說的主「來」「同住」,皆指耶穌復活後在靈裡臨到信徒。故不必等到死後,現在便可享受!

二、耶穌是有應許的真理──使我得以擴大提升:包括我們:

1.所作的:主明說我們要作「更大的事」(12,如太28:18-20;徒2:41)

2.所求的:主必成就「奉主名」的禱告(13;14),以此提升我們的禱告。

3.所活的:還賜聖靈保惠師(16-17)常與我們同在,真理的靈教導我們生活,使我們的靈日漸擴大提升,活在神的超自然大能中!

三、耶穌是復活大能的生命──使我能夠回應主愛:主的勉勵助我:

1.愛主與遵守主命(15;21):愛乃遵命的動機,是根(15);遵命乃愛的表露,是果(21),重複叮嚀,強調愛主不是空言,要有實際行動。

2.莫愁與靠主喜樂(1;27-28):主又重複「你們心裡不要憂愁」。憂愁帶來「膽怯」,我們要「因主」(28)、「靠主喜樂」(腓4:4)。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12

約翰福音 第15章

經文要義

  • 1-8 耶穌是真葡萄樹:1-3我們是枝子,必須連於葡萄樹;父神是栽培的人,將枝子修理乾淨,使結果子更多。4-8多結果子的秘訣──常在主裡面。2「結果子」:包括①工作上,如領人歸主等服事的成果(參羅1:13),②生命上,指活出基督的美德(加5:22-23)。「修理乾淨」:神藉著祂的道(參3)或管教,除去有礙於我們結果子的東西。
  • 9-17 常在主裡面的內涵:①常在主的愛裡(9-11);②信徒彼此相愛(12-17)。12:耶穌的愛是信徒彼此相愛的最大動力。這愛表現於捨命(13);稱他們為朋友而非僕人(15);揀選、差派並垂聽他們禱告(16)。
  • 18-27常在主裡面的影響──被世界所恨惡、逼迫(18-21)。但主明說恨信徒就是恨祂和恨神,其罪無可推諉(22-25)。而保惠師要來,和信徒一同為主作見證(26-27),故無須懼怕世人的恨惡和逼迫。

問題思考

  • 主是真葡萄樹,對我們有何意義?身為「枝子」,我們蒙了那些福氣?
  • 主命令我們彼此相愛,在本章有哪些深入說明?我有類似的經歷嗎?

默想應用

一、真葡萄樹的寶貴:「我是真葡萄樹」而「你們是枝子」(1;5)說明了:

1.耶穌是根本:基督是主幹我是枝子。故a.基督是根本,使我生命有根基,不再飄盪無依;b.基督也是我一切供應的源頭(參詩36:9)

2.耶穌是供應:葡萄樹對枝子不斷地供應生命養分,源源不絕;枝子無須憂慮缺乏,只要連於葡萄樹,供應自然而至。

3.耶穌不離棄:主說:「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5),從未說「常在我裡面的,我偏不常在他裡面」。只要我們自己不去「離了主」,「丟在外面枯乾」,主就常在我們裡面,不離不棄!

二、枝子的蒙福:葡萄樹的枝子無須奮鬥掙扎,就可以:

1.結果子更多:葡萄樹每年需經兩次修剪,才能結好葡萄;「我父是栽培的人」,也藉著主的「道」(3)為我們「修理乾淨」,修理不是苦待,而是「使枝子結果子更多」(參詩92:14)。

2.相愛更自然:「彼此相愛」在本章也較13:34-35進一步的闡釋:a.怎樣能夠彼此相愛?先常在主的愛裡,飽享愛和喜樂(9-11)。是生命自然反應。b.怎樣彼此相愛?①像主愛我們(12);②像主「捨命」(13)──放下自我。c.彼此相愛的結果:更多被神愛,成為主的朋友(14-15;參14:21)。經歷主愛→彼此相愛→更多被神愛…良性循環。

3.禱告得成就:重複說「祈求就給你成就」(7;16),且使「果子常存」。

4.受苦有遮蓋:世人恨我們就是恨主(18-25),主遮蓋我、「挺」我!且聖靈要與我同作見證(26-27)!則受苦有何可懼?哈利路亞!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13

約翰福音 第16章

經文要義

本章耶穌啟示將來要成的事,包括四方面:

  • 1-6 門徒將為主受苦:接續15:18-27,提醒門徒有關逼迫的事。
  • 7-15聖靈的工作:①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8)。為罪責備自己,指人認識自己是罪人,因不信基督(9);為義,指認識基督是升天的榮耀主(10);為審判,指認識撒但和他所統轄之世界的真相(11)。②引導我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13)。
  • 16-24主必復活:16「再等不多時,你們還要見我」:指死後三天復活。
  • 25-33 明告使命:最後耶穌明說自己的使命 (28),門徒因此信心頓增(30)。祂安慰門徒,使他們在苦難中也充滿平安(33)。

問題思考

  • 聖靈來到世上的工作是什麼(參8-11;13)?又帶給我們哪些祝福?
  • 耶穌這段話除了安慰祝福,還有給我們甚麼警惕嗎?

默想應用

一、聖靈的益處:耶穌的「去」,和聖靈的「來」緊密相連(7),帶來:

1.最大的祝福(7):人要先得赦罪,才能領受聖靈,故聖靈的「來」表明a.救恩完成;b.聖靈內住:聖靈從創世以來就在運行(參創1:2),耶穌所說的聖靈「來」指的是來在我們心中,永遠同在(14:17)。

2.最大的尊重(8):聖靈來不是要定罪人,只是光照人,使人認識何為罪,而「自己責備自己」。祂尊重人,而不是要羞辱,或掌控人。

3.最大的盼望(19-22):指耶穌死後將復活,門徒的痛苦憂愁將變為無人可奪去的喜樂,如婦女經歷產痛卻帶來生命。何等的盼望!

4.最大的平安(33):而最安慰的是本章末節的這句話,今我們和當日的門徒同樣領受:a.在主裡面的、b.勝過世界的、c.雖有苦難,但「可以放心」的「平安」!何等的應許!

二、耶穌的提醒:本章耶穌給門徒的話,也深深警惕著我們:

1.殺人,還以為是事奉神(2):耶穌說有一種事奉是自「以為」的虔誠熱心,甚至不惜殺人(參徒7:57-60)。我今事奉主有無「殺人」?

2.關心,別只限於嘴巴上(5):主說「你們中間並沒有人問我,你往那裡去」但其實彼得曾經問過(13:36),主這話應是指門徒雖然問主,其實關心的是主走後自己將如何。我們的禱告真正關心誰?

三、天父與我們的新關係:不再需經過祭司或先知,我們可與天父有:

1.新的認識(25):「不再用比喻…乃要將父明明地告訴你們」

2.直接禱告(23-2426):只要「奉耶穌的名祈求」,神必賞賜!

3.愛的關係(27):「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故天父與主耶穌、與我們,愛是流通的,彼此相連相屬!讚美主!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14

約翰福音 第17章

經文要義

本章為耶穌臨別的偉大禱告,又稱為「大祭司的禱告」。包括三方面:

  • 1-5 耶穌為自己禱告,求父神使自己同享榮耀。
  • 6-19為當時的門徒代求:6-10:代求的根據:門徒本屬神。11-19:代求的內容,使他們:①合一;②脫離「惡者」;③因真理成聖。
  • 20-26 為將來的信徒代求:20-23求父使他們合而為一,以向世人作見證。24-26求父使信徒與祂在一起,目睹祂的榮耀。

問題思考

  • 因為情詞懇切,本章不斷出現哪些重複字詞?它們各說明了什麼?
  • 耶穌這段禱告顯示出祂與神、與門徒、與真理的關係如何?

默想應用

  這篇禱告實在太美!在至情至性中還交織著更高層次的:

一、對父神的委身:耶穌與所禱告的對象──父神之間融和無間:

1.一切思念都為著神:耶穌6度稱呼神「父阿」(1;5;11;21;24;25)。表明與神的親密,「父」是祂唯一對象,所有思念呼求都只為神而發。

2.一切所有都源自神:重複強調神「賜給」(6-9;11-12;14;22;24,4節「託付」原文也同)。耶穌承認自己的a.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賜永生給人」(2);b.信徒(2;6;9;24);c.事工(4);d.話(8);e.名(11-12);f.榮耀(22;24),全都來自於神!這是耶穌的屬天根源!

3.一切時候都榮耀神:「榮耀」在本章重複8次,全書則用了40次,耶穌一切的行動作為都是為著榮耀神。即便是受難的「時候到了」之際(1),祂要求父榮耀祂,也是為著使祂能榮耀父。何等的主!

二、對門徒的掛念:離別在即,耶穌牽掛著門徒。祂反復求父使門徒:

1.合而為一:從3次使他們「合而為一」(11;21;22),到「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23)。主心迫切。原因:像天父與子合一;結果:見證神差耶穌降世,與神愛世人(21;23)

2.脫離惡者:千縷思緒,化為一句「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15)。何等有智慧,也何等看得起我們!

3.因真理成聖:更大的期許,我們所不配的是「用真理使它們成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17;19)!

三、對真理的執著:耶穌是神,也就是真理。其禱告也闡釋真理,如:

1.永生的定義:主深知門徒還不能領會屬靈的事,禱告中明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3)

2.世界的性質:世界恨屬神的人(14);這世上有苦難(16:33),世界的性質和本相如此。但門徒是在世(11),而不屬世(14-16),可靠神脫離惡者(15),和世界的惡質。哈利路亞!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15

約翰福音 第18章

經文要義

18-19 章記耶穌的受難與死亡。有多處細節是其祂福音書所未記的。

●1-11 猶大賣主。5「我就是」:原文是「我是」,為耶和華神宣示祂自己時所專用的稱號。參前文6章下默想應用。

●12-27 受大祭司審訊和彼得三次不認主。13;24:「亞那」6-14AD 任大祭司,被羅馬人革職,但猶太人仍視為大祭司(參徒 4:6)。「該亞法」18-36AD 任羅馬公認的大祭司。15「還有一個門徒」:即作者約翰。

●28-40 彼拉多一審——你是猶太人的王嗎?「彼拉多」:羅馬帝國派駐猶太地的第五任巡撫(26-36AD),駐地在該撒利亞,逾越節期間暫駐耶路撒冷。同時間加利利的王希律也來過節(路 23:7),兩大官方勢力聚集,釘耶穌十字架(參 31)。36「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基督的國權不是屬肉體的,不建立在世上,故不會對羅馬帝國構成威脅。

問題思考

●本章記耶穌被賣與受審,與其他福音書有何異同?給我哪些啟示?

●本章最感動我的是哪一節經文?

默想應用

因為親在現場,約翰的耶穌受難記有許多未見於他書,顯示出:

1.受難的主動性:本書省略了客西馬尼園中的禱告,但獨特地記下耶穌不是被搜出,而是主動從園中「出來」面對捉拿祂的人馬(4)。祂是明明「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而心甘情願上十字架的!

2.神格的威嚴性:四福音中唯本書刻畫當耶穌說:「我就是」,亦即宣告出祂的神格,表明祂就是耶和華神時(參5節註),捉拿祂的人就退後倒在地上(6)!卑微的「拿撒勒人耶穌,祂的神格卻具有無人能敵的威嚴!這也加倍證明,若非祂主動交出自己,誰能捉拿祂?

3.主愛的普及性:耶穌被捕之際說:「讓這些人去吧」,祂「沒有失落一個」地護衛著門徒(8-9)!再看祂回顧彼得:「收刀入鞘吧」,並醫治了大祭司僕人的耳朵(路22:51),祂不僅是愛門徒,且推恩到仇敵!

4.羔羊的無瑕性:本書記當時有兩位大祭司(見 13;24 節註)耶穌被亞那和該亞法分別審問,應驗祂是逾越節羔羊,被祭司反覆查驗而無瑕疵(參出 12:5;申17:1),外邦官長也證明祂無罪(38,並下章)。

5.真理的不容妥協性:本章也難得地記下了耶穌少數回答審訊者的話(20-21;23;34;36-37),祂受辱時無聲,但為真理,必作見證(37)!「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是王…為此來到世間」(36-37)是主絕不迴避的真理。而彼拉多就站在道成肉身的真理者面前,卻錯失真理(38),甘願妥協,雖「查不出罪」也作出完全違背真理的判決!詳下章。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16

約翰福音 第19章

經文要義

  • 1-16續上章,受彼拉多審訊。1-8二審──查不出祂的罪,企圖以鞭打了事。9-12三審──想釋放祂,但怕被說是背叛該撒。13-16厄巴大的定讞!13「鋪華石處」:位在聖殿西北角。「坐堂」:即開庭審案。
  • 17-37釘十字架:17-22被釘的判詞:「猶太人的王」。18「兩個人和祂一同釘著」:參賽53:12;路22:37。23-24兵丁分衣(詩22:18);25-27將母親託付約翰;28-29「我渴了」:見詩69:21,給醋喝有戲弄之意。30宣告救恩「成了」!31-37預言的應驗:①骨頭一根也不折斷(參詩34:20;出12:46)、②槍扎肋旁(參亞12:10)。
  • 38-42尊貴地埋葬:「亞利馬太人約瑟」是財主(太27:57),應驗賽53:9

問題思考

  • 哪些地方顯明耶穌的死出於神的主宰?(參上註中引舊約處及下文)
  • 本章記耶穌在十架上說了哪些話? (參26-27;28;30,加上路23:3443;太27:46;路23:46,即為「十架七言」)給我什麼啟發?

默想應用

  耶穌受難的經過令人於心不忍,感慨萬千,更思想到:

一、神的主權:彼拉多在神所賜的權柄之下(11),使得耶穌:

1.無罪被判有罪,為要除去罪:彼拉多四次宣告耶穌無罪(4;6;12,並18: 38),但仍判耶穌釘十架,固因害怕(8),和政治顧忌(12),更因祂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1:29),神定意要祂為人死!

2.無須而被鞭打,為要醫治人:既知耶穌無罪,何須鞭打?彼拉多是想緩和眾人以釋放耶穌(12,參路23:16;22)。雖然無效,但因耶穌受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5)。無須的傷和痛,對耶穌是必須!

二、主的心腸:救恩的成就除因神的掌權,其中更見耶穌的:

1.放棄最後的答辯(9-11):祂回答審訊是「特為給真理作見證」(18:37),而關係自己生或死的關頭,祂「卻不回答」,一心順服父神上十架!

2.背著「自己的」十架(17):明明是替我們背的十架,祂看作自己的!

3.照顧地上的母親(26-27):十架上將母親託付愛徒顯明祂是:a.神人兩全:向天父盡忠,向地上母親盡孝;b.為傷心人開創新境界。

4.完成天父的計畫(28-30):另兩句話,「我渴了」成就神話語(詩69:21);「成了」成就神的救贖計畫。前者嚐死味;後者唱凱歌!

三、人的愚昧

1.看不出(1-3):兵丁「挨近」耶穌,原文「不斷靠近」,重複地嘲弄、打祂,完全看不出所「恭喜」的就是真的、永遠的「猶太人的王」!

2.看不見(4-6):彼拉多說:「你們看這個人」受辱的模樣,希望他們有惻隱之心放過耶穌。但,誰看見了?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17

約翰福音 第20章

經文要義

  • 1-10 彼得和約翰往探墳墓。5-7「細麻布還放在那裏…裹頭巾…另在一處捲著」:裹屍的細麻布和裹頭巾都保持原狀放在原處,表示屍首不是被人解開然後挪走的。
  • 11-29 復活後的三次顯現:11-18向抹大拉的馬利亞;19-23向門徒;24-29向多馬。16「拉波尼」:比「拉比」更尊貴的叫法。17「升上去」:復活當天耶穌曾升天朝見神,作復活的初熟果子獻給神,40天後又公開地升天(參徒1:3;9)。23「你們赦免誰的罪…」:原文「凡被你們赦免其罪的,必是已經蒙了赦免的…」,門徒有聖靈指示,能知道神的心意,藉著傳福音宣告信主(罪得赦免)和不信主(罪不得赦)的後果。「過了八日」:猶太人計日是包含首末兩天,此指下一個主日。
  • 30-31寫本書的目的:叫人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而得生命。

問題思考

  • 耶穌復活首先顯示哪些信息?又彰顯出祂的那些生命品質?

默想應用

一、復活的信息:耶穌復活的消息在那「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輕輕揭開:

1.靈的自由性:主復活後的身體,不受任何物質或空間限制,清晨穿過細麻布的纏裹,自由離去(5-7);晚上穿過關鎖的門戶,站在門徒當中(19)。哈利路亞,道成肉身33年後,重歸靈體的自由!

2.愛的吸引力:主復活後應首先升天去見父(17),但由於馬利亞那樣熱切地愛主,使得主必得先向她顯現。愛,吸引主向我們顯現!

3.啟示的轉化力:門徒熟悉並背誦聖經(參徒2章彼得引經講道),但不明白,雖信耶穌是復活了,也只默默回家去(9-10),直等「看見主,就喜樂了」(20)。馬利亞一腔熱血,卻只站在墳外哭,看見主也不認識,直等主呼喚「馬利亞」,就「轉過來」認出「拉波尼」。生命的轉變不靠知識,或熱情,惟須復活主的啟示。

二、復活生命的表現:復活後的耶穌所彰顯的生命品質是:

1.敬拜優先(17):「升上去」敬拜神是祂第一優先,而非社交受擁戴。

2.尊榮肯定(17):祂稱門徒為「我弟兄」!因牽掛而對他們交代行蹤。

3.祝福隨身(19;21):一見面及差派前,都「願你們平安」,福不離口。

4.生命傳遞(22):「吹一口氣」賜聖靈。差遣是生命傳遞,非工作分配。

5.信心擴散(27-29):邀請多馬來探視自己的釘痕槍傷,主不但建立了他因聚會缺席而缺乏的信心,且擴及一切「沒有看見就信的」。

三、復活的記錄:約翰為自己記載的基督穌福音作了總結的說明:

1.摘要記錄(30):論到偉大奇妙的耶穌,我們都須承認永不夠完備。

2.掌握宗旨(31):但把握一個主題:「叫你們信耶穌…並…得生命」!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18

約翰福音 第21章

經文要義

20:30-31已作總結,本章再記復活主的一次顯現,以連接使徒行傳。

  • 1-14 加利利海邊的顯現。1「提比哩亞海」:即加利利海,實際是湖,古名基尼烈湖(民34:11),後稱革尼撒勒湖(路五1),因希律在其西南岸新建提比哩亞城(6:23)作為加利利省首府,而又有此名。
  • 15-22 託付牧養主羊。15-17復活主三次詢問彼得是否愛主。18-19預言彼得晚年殉道。20-22提醒彼得勿臆測他人遭遇,專一跟從主。
  • 23-25 耶穌事蹟的流傳。24:表明約翰就是書中資料的來源與作者。

問題思考

  • 主這次向門徒顯現有哪些意義?對我最大的幫助為何?

默想應用

一、主顯現的時機:我們也會和七位門徒一樣經歷復活主顯現,當:

1.這些事以後(1)屬靈路上,總有許多起伏曲折,這些得勝或失敗的「事」,都成為主顯現的契機。求主助我不錯過!

2.在世界一無所獲時(3)主從不丟棄像我們這種蒙恩後又離開主,回到世界的洋海中隨波逐利,而又虛空徒勞的人!

二、主顯現對我的意義

1.一夜失望後,主的顯現帶來「天亮(4)長夜徒勞無功,晨曦中站在岸上的那人影,就是「天將亮」的訊息,令一切挫敗都值回票價!

2.筋疲力竭中,主顧念我「有吃的沒有(5-6;12)不指責定罪,主顧念我的實際需要。祂出聲,我「就必得著」!且聽祂說:「來吃早飯」

3.茫然無知中,我心知道「是主(7;12)從過往經驗(比較本章與路5:5-6)、主的行事作風(參路24:30-31擘餅),和聲音(參10:4-5;27),你我足能像約翰,和接著上岸的門徒一樣,不問也「知道是主」!

4.徹底失敗後,主給我機會說主啊,祢知道我愛祢」:為何要問三次「你愛我麼」?因彼得三次不認主,主給他機會以積極宣告抵銷否認的權勢。主不但接納失敗者,並撤銷敗績(西2:14),反敗為勝!

三、主顯現給我的託付

1.愛有多種,只要終生不改:耶穌問的「愛」,前兩次是神聖不講條件的愛(agapao);彼得自覺不配,答的都是友愛、相對的愛(phileo)。耶穌第三次也俯就彼得,用phileo。也許愛不必細分,恆久就好。

2.羊群有多種,都要持續牧養:耶穌託付牧養之責,「餵養我的小羊」指初信者;「牧養我的羊」指好帶的羊;「餵養我的羊」指有病、有問題的羊。牧養不挑對象,只知愛主所愛,終生不悔!

3.遭遇有多種,只要專一跟從主(21-22):是的,主,我自己或他人將來如何,此事與我何干?我無論遭遇何事都「跟從主吧」!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19

羅馬書  第1章

經文要義

本書作於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時在希臘的哥林多停留的三個月中(徒20:2-3),是最有系統的神學論述。1-8章論福音與世人的關係。

  • 1-7問安。是保羅書信中最長的問安,富神學意義:1介紹自己身分,2-4簡介自己所傳的福音,5-6簡介使徒的職分,7祝福。
  • 8-15保羅切想去羅馬,但因傳福音的「債」未了,而阻隔了這願望。14「化外人」:未受希臘文化薰陶的人。
  • 16-17從福音帶出全書的主題──因信稱義。17「本於信,以致於信」:神的義從信開始,又歸於信,從始至終都藉著信來稱義。
  • 18-32為何人需要福音?因為人有罪。本段談罪,尤其外邦人的罪:19-23神藉祂所創造的萬物在人心中顯明祂自己,但人不把祂當作神,也不感謝祂。24-32:於是神任憑他們作出種種罪行。

問題思考

  • 保羅想去羅馬的目的有哪些(參9-15)?我有這樣對一個地方嗎?
  • 我有沒有「以福音為恥」?

默想應用

本書是神學論述,讓我們從思想上認識保羅:

一、保羅的身分:他自我介紹為:

1.耶穌基督的僕人:原文是「奴僕」,表示:a.沒有自己的主權,身家性命都屬主;b.舊約中被神特別選召的偉人稱為「神的僕人」(參書1:2;24:29),故保羅如此自稱也也有引以為榮的意味。

2.奉召為使徒:不是由於人、藉著人(加1:1),而是蒙神呼召。

3.神福音的特派員:「特派」,何等榮耀;而不是特派傳某產品,乃是傳「的福音」,更加榮耀。另譯「被分別出來」傳神的福音。

二、保羅與福音:本章顯明「福音」對於保羅是:

1.津津樂道的:一提到「福音」二字,他立刻忍不住去形容半天,然後才回到正題,如2-6;16-17都是因上句話中的「福音」而插敘的。

2.深以為榮的:「我不以福音為恥」是強調,表示絕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因這福音:a.是神的;b.是大能;c.是拯救,能救一切相信的人。

三、保羅與真理:18節以後進入全書主題,本段啟示的真理有:

1.普遍的啟示(19-20):「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是神對人類有普遍啟示的明證。

2.普世的罪惡(21-32):人卻不把神當作神,神便任憑人犯各樣罪行。

3.神更高的計畫(9-13;參15:22-29):保羅切想去羅馬,以轉往士班雅(西班牙)傳福音,卻「仍有阻隔」,結果因此寫下本書,造就無數人。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20

 羅馬書  第2章

經文要義

本章繼續談罪和審判,以顯明世人需要福音。特別指出猶太人的罪。

  • 1-16神審判的原則:1原文此節前有「因此」,表示接續上文對罪的講論。「你」:指一個不服上文所說之罪的人,特別指向猶太人。12「必不按律法滅亡」:意為「必在律法以外滅亡」。15「是非之心」就是良心;「思念」即思想。「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意為「他們在思想中爭戰,有時自責,有時為自己辯護」
  • 17-29猶太人的罪:17-24責人而不責己:擁有律法,且以此教導人,卻明知故犯。25-29有外在的割禮而心靈未受割禮。

問題思考

  • 神根據哪些標準審判人?祂對外邦人和猶太人是否一視同仁?
  • 本章特別指出猶太人有哪些問題?我有沒有犯同樣毛病?

默想應用

一、神審判的原則:綜合保羅所舉出神審判的原則有:

1.照真理與公義審判,而非照人的論斷(1-5):神不會隨人所論而起舞,祂照真理(2),意指真正的實情;顯祂公義(5),亦即絕對的公正地,來判斷!──誰能當得起呢?

2.照各人的行為審判,而非照人的國籍(6-11):在人這一方面,就照行為受報應(6),而不能倚靠「選民」的身分。包括:a.照各人:自己負責;b.照行為:善惡有報。但「善」的定義是「尋求榮耀尊貴(指追求聖潔)和不能朽壞之福(指渴慕永生)」;「惡」是「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都在靈性層面。c.不分國籍,反而「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神不偏待人」。這才真是公義──但誰能行得出呢?

3.猶太人照律法;外邦人照良心審判(12-15):a.有律法的猶太人按律法審判(12下);b.沒有摩西律法的外邦人,裡面的本性(14);良心思想(15)會合為刻在心裡的「律法的功用」,神以此為審判準則(12上)──但誰能徹底不違背神所造的那純粹未受汙染的良心呢?

4.照耶穌基督和福音審判(16):按照神所賜的救贖之法,到那日耶穌基督要根據福音(參約3:18),審判人的「隱密事」──誰能隱藏呢?

這些審判標準,我們一項也達不到,要如何得救呢?下章將見分曉。

二、律法的真諦:對自以為有神律法,高人一等的猶太人,保羅指出:

1.律法是要去行,不是去聽、去誇口(13;23)。

2.律法是要律己,不是律人(21-23)。

3.真猶太人是在乎裡面的靈,不在乎外面的儀文。

這些原則在今天最粗淺的應用是:什麼是真基督徒呢?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21

羅馬書 第3章

經文要義

  • 1-8對上文說猶太人犯罪的三個問答:1-2:猶太人有什麼長處?「聖言」:指舊約聖經。3-4:人的不信能廢掉神的信(信實)嗎? 5-8:可以做惡以成善嗎?        
  • 9-20普世人的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 21-31因信稱義的彰顯:21-23「如今…」指出一個新的轉機──神給人預備了救法,將神自己的義白白給予信耶穌的人。24-26這恩典是昂貴的代價換取的──憑著耶穌的血。27-28:稱義不是藉遵行律法的「立功之法」,而是靠「信主之法」。29-30因信稱義對普世人都有效。

問題思考

  • 世人都犯了罪(23),但神怎麼作?我今應怎樣回應神?
  • 沒有人能因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20),那麼人怎麼辦呢?

默想應用

一、偉大的救恩:本章顯示耶穌釘十架不是個單一事件,它還聯繫著:

1.聖經的寶貴:保羅說猶太人第一個強項就是神把聖經(舊約)交託他們。這提醒我們:a.整本聖經都在啟示救恩,說明基督就是神救贖計畫的主要內容;b.神為著保存聖經,彰顯祂對基督的啟示,而興起以色列這個民族。神看重聖經!

2.神的絕對:人不信神不會廢掉神的信實;人作惡也不能成就神的善,反而顯出人的虛謊和神的真實。這是因神是絕對的神,人失信、或行惡都不能使神的信實、良善受虧損。

3.救恩計劃的長遠:從亞當犯罪,神就計劃要「設立耶穌作挽回祭」,而在十字架的挽回祭做成之前,神先「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25),直到「如今」(21;24)、「今時」(26),藉著耶穌基督,使人白白稱義。我們稱頌耶穌,就因祂完成了神這麼長遠的救恩計畫!

二、全新的救法:因信稱義是超過人所能想像的救贖法,其中包括:

1.稱義的依據──耶穌的寶血作了挽回祭:人「白白的稱義」是因「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24-25),其義包括:a.神主動施恩,設立救法(參約壹4:10);b.「挽回祭」與「施恩座」同字,是大祭司撒贖罪祭血之處。耶穌不僅是挽回祭的祭物,也是祭司!前者使人與神和好;後者使人與神相交!讚美主!

2.稱義的方法──信基督:「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不是用行善等「立功之法」,「乃用信主之法」(22;27),只要相信!

3.稱義的結果──堅固了律法:因信稱義維護了律法對公義的要求,所以不是廢掉,而是更堅固律法(31)。神何等的智慧!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22

羅馬書 第4章

經文要義

本章舉亞伯拉罕為因信稱義的例證。

  • 1-8亞伯拉罕稱義是因信,不是因行為。1「憑著肉體」:指靠著自己的力量所做出的行為。3「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此話見於創15:6,當時他不到85歲(比較創12:4;16:3)。
  • 9-12稱義也不靠受割禮。10:受割禮是在他99歲時(創17:24),晚於稱義至少14年。割禮是他因信稱義後,與神立約的記號。
  • 13-16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地土,更遠早於摩西律法。13「承受世界」:保羅如此形容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創12:3「萬族」),以凸顯救恩是給全世界的,凡相信的就為後裔,得應許。
  • 17-25亞伯拉罕信心的榜樣:亞伯拉罕信的是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若效法他,信主耶穌從死裡復活,便與他同樣稱義。故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25)

問題思考

  • 亞伯拉罕活出了信心的哪些層面?對我有何啟發?

默想應用

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我們從他學習到信心的各層面:

1.信心的本質──史無前例:信心是:a.無人走過的路:我們學習亞伯拉罕信心的榜樣,但亞伯拉罕當時,沒有前例可循。當神呼召他出吾珥時,人們剛因心存悖逆建造巴別塔而被神分散全地(參創11章)。且正如保羅所言,受割禮、頒律法…等信仰里程碑,都在他因信稱義之後許久。信心是先鋒。b.義行的根源:是先有信心,憑信對神完全順服,而結出義行的果子來(比較創15:6與26:5)。c.神的恩典:「人…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信心的開端也是神所賜的。所以是恩典。

2.信心的內涵──使無變有:「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17)。信心知道在神沒有難成的事,他的眼望向遠處的「未見之事」,看見它從無,生有。

3.信心的表現──始終盼望:「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無論情況如何,「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信心是因盼望而堅固,永不放棄。

4.信心的影響──史不絕書:信心二字和「算為他義這句話」一樣,都「不是單為他寫的」,亞伯拉罕以後的四千多年歷史中,所有「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24)都走在這條信心的路上。信心是安慰地知道:吾道不孤,後繼有人!

亞伯拉罕因這樣的信而被神稱為義,我們也一樣。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23

羅馬書 第5章

經文要義

本章前半是因信稱義的小結論,後半則從1-3章的「得救」主題──因信稱義,開始進入6-8章「得勝」的主題。

  • 1-11因信稱義的結果:①與神相和(1);②進入恩典(2上);③盼望榮耀(2下);④患難中有喜樂盼望(3-4);⑤領受聖靈所澆灌神的愛(5-8);⑥免去神的忿怒(9);⑦因祂的復活得勝(10);⑧以神為樂(11)。
  • 12-14罪由亞當而來:亞當犯罪造成了:①罪入了世界;②死臨到眾人(12);死就作了王(14)。13「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指還沒有律法來判定罪為罪,還沒記在賬上。不是指犯罪沒關係。
  • 15-21恩典由基督而得:15-17:過犯不如恩賜。18-19:人因亞當成罪人,因基督而稱義。20-21:罪作王叫人死,恩典作王叫人得永生。

問題思考

  • 因信稱義使人得到哪些福份(1-11)?我享受到了嗎?
  • 罪性的成因與拯救各在何處(12-21)?

默想應用

本章從總結因信稱義,轉入勝過罪性的得勝之道,其中顯示了:

一、主愛的永續性:基督的愛是我們永遠也經歷不完的,因:

1.信心可以層層提煉(1-5):因信稱義的「信」使人在患難中也可歡喜,並生出「忍耐」,因而對屬靈之事更「老練」,而更「盼望」神榮耀,聖靈並「澆灌」神的愛,使盼望不落空。層層提鍊,使信心愈來愈精純。

2.主愛可以永遠經歷(6-11):因主愛是:a.主動給予的(6);b.不問理由的(7);c.不斷雕琢的:使人從「與神和好」逐步到「以神為樂」(10-11)。

二、罪的嚴重性:我們不喜歡談罪的問題,但聖經告訴我們:

1.罪從亞當起已經入了世界(1),不容狡賴或輕忽。

2.罪有死亡的權勢:罪藉著死作王(14)。a.人人都逃不過一死,在死亡面前必須屈服。b.活著時也在死亡權勢之下,心靈隔絕。

3.罪的權勢無法逃脫:包括a.任何時代,連還沒有律法以前,罪已作王;b.所有人類,「連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它的權下」(14)。

三、主恩的寶貴性:但基督遠勝過亞當,因為:

1.恩典大過罪:a.「過犯不如恩賜,…神的恩典…更加倍的臨到眾人」(15)。b.「定罪不如恩賜」:因定罪是一人犯罪就審判而定罪;恩賜卻是許多過犯而仍稱義(16)。c.「罪在那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20):神的恩典永遠比罪的權勢大,哈利路亞!

2.生命大過死:亞當犯罪讓死作王;基督卻在生命中作王,叫人因稱義而得生命,且是得永遠的生命(17;21)。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24

 羅馬書 第6章

經文要義

6章-8章說明人靠耶穌基督得勝的成聖之路。本章先說「脫離罪」。

  • 1-14藉著受洗與基督聯合,而脫離罪。6「舊人」:指未信靠耶穌之前的整個人。「罪身」:是指被罪控制的全人;「使罪身滅絕」:使罪在人的身上失去效用。12「必死的身上」:指人的肉身。13「肢體」:指眼耳手腳等部分。「器具」原意是武器,可建立權勢的。
  • 15-23將生命主權交給主,而脫離罪:以「作奴僕」為喻,基督徒已不再是罪的奴僕,便要順從神,受義規範。

問題思考

  • 1-14說明受洗對我們有何意義與影響?這怎樣顯明在我身上?
  • 15-23兩種奴僕的比喻,表示我們與神應有什麼關係?我有嗎?

默想應用

罪的權勢再大,我們靠著基督可以完全得勝,是藉著:

1.重新認識自己:當我們一信主,就成了一個「在罪上死了的人」(2)。這是已經發生的事實,不是「應該」、「或許」,而是「已經死了」。意即罪在我們身上失去了效用,我們對罪沒感覺、沒反應了。認清這個事實,魔鬼就不能再用罪來從前的老習慣、老嗜好來挑逗我們。

2.正確接受洗禮:原來「…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3)是進入基督裡面,與祂聯合。入水代表「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也就脫離了罪的捆綁;從水裡上來,代表與基督一同復活,一同「向罪死了,向神活著」(10),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4)。死而復活;除舊換新。這等於是把上項的「死」以行動確認下來。

3.信心加上理智:若已與基督同死,就「…必與祂同活,因為知道…死也不再作他的主。」(8-9,並參6「知道」)。「信」需要信心;「知道」則是理性的瞭解。又要「向罪自己是死的;向神…自己是活的」(11)「看」原文是「算」,與「不要罪…作王」的「容」,都是意志的決定。理性與信心雙管齊下,使人真實經歷此「與主同死,同復活」的真理。

4.不斷獻上給神:不但「知道」,還要將肢體「獻給神」!包括:a.作義的器具(12-14);b.作義的奴僕(15-18)。這是意志上不斷地拒絕罪,降服於主,結果就是:成聖和永生(19~23)。但注意:正如基督「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永遠)活著」(10),同理,我們向罪死是一次就死了,向神活卻是不斷地獻上自己,與基督同活、聯合,以致為自己而活的成份日益減少,為神而活的成份日益增加,直到「理所當然」(參12:1),能夠很「自由」(參8章)地成為「義的器具」。因我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14)!此點下章還要深談。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25

羅馬書 第7章

經文要義

本章繼續說明人已經「脫離律法」。

  • 1-6以婚姻關係為比喻:1-3婦人藉死脫離丈夫歸於別人;4-6我們藉死脫離律法歸於基督。6「儀文的舊樣」:即舊約的明文規條。
  • 7-24律法與人肉體的罪:7-13良善的律法卻引動罪;14-20屬靈的律法對屬肉體賣給罪的人無效,無幫助。16「應承」:原意「我與律法一同說」,一起同意、承認。21-24肢體的犯罪的律,與心中的神的律相爭,也就是善惡在我們裡頭相爭的痛苦。24「取死的身體」:指與生俱來的、受制於罪與死亡的身體及心靈(即全人)。
  • 25靠著耶穌脫離律法。

問題思考

  • 保羅說「我真是苦啊」(24)是什麼苦?我經歷過這「二律相爭」嗎?
  • 讀了本章,我對十架救恩增加了什麼認識?該如何感恩?

默想應用

一、律法的良善與無能:律法是神頒賜給祂子民,以表明祂對人的計畫和期許,本是聖潔;公義;良善(12-13),叫人活的(10)。但人的罪性使人達不到律法的要求,律法便成了「管人」(1)的枷鎖:

1.無助於勝過罪:律法光是要求人不犯罪,卻不能給人力量不犯罪。

2.反誘惑人犯罪:律法一說「不可xx」,罪就趁機叫那「xx」在人裡頭發動,反而引誘人犯罪(5;8);b.當律法說「要xx」,罪又讓人做不到。故「律法本是叫人知罪」(3:20),不能防止犯罪,反「叫過犯顯多」(5:20)

二、基督十架的大工與大能:十架的功效何等偉大,因為:

1.藉著死,使我們在地位上脫離律法(1-6):保羅在本章提出了一個脫離律法綑綁的良方──藉著死。如同婚姻中若丈夫死了,妻子就可脫離丈夫歸別人;今若律法死了,我們就脫離律法而歸於基督。但律法不死,連「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太5:18),該死的是我們。現在我們在死的形狀上與基督聯合,就「在律法上也是死了」,於是「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6)。哈利路亞!這是地位上從「在律法之下」脫離出來,成為「乃在恩典之下」(6:14)。

2.藉著復活,使我們在經歷上脫離律法:我們想靠自己的意志遵行律法,來討神喜悅。保羅重複用「願意」「不願意」,或「立志」…來說明,這些都是在意志層面。但意志並不能供應「行出來」的能力(18),於是陷入兩個「律」的交戰,而「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但,「感謝神、靠著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靠著」即藉著、經由,基督也在實際經歷上救我們脫離行律法所帶來的掙扎。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26

羅馬書 第8章

經文要義

本章總結上文,闡明聖靈勝過肉體,隨從聖靈便能得自由與榮耀。

  • 1-11聖靈救人脫離肉體的權勢:1-2承上啟下,保證在基督裡不定罪,且聖靈釋放我們!2「賜生命聖靈的律」:標準譯本作「聖靈的生命法則」。3-11要隨從聖靈。3「定了罪案」:對罪做了判決,定「罪」為罪。
  • 12-17:聖靈的引導證明信徒是神的兒女和後嗣。
  • 18-30將來的榮耀:信徒有「苦楚」,但①比起將來的榮耀,就不足介意(18);②有聖靈幫助(26-30)
  • 31-39聖靈運用萬事來幫助我們,無一事物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問題思考

  • 信徒被稱為「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4),給我什麼提醒?
  • 據本章,神的兒女得蒙了哪些福氣?我得到了嗎?
  • 本章處處是名句,我最得幫助的是哪一處?

默想應用

一、得勝的內涵:我們從各個層面都可以勝過肉體相爭的爭戰,包括:

1.客觀的地位:我們①在基督裡(1);②是屬聖靈的(9);③是神的兒女,已經站在得勝的地位上。

2.主觀的經歷:「神兒子」也是我們「所受的心」,使我們「呼叫阿爸!父!」而不再罪的律中「仍舊害怕」(15)。經歷天父的愛便經歷得勝。

3.將來的榮耀:望見「將來的榮耀」,便勝過「現在的苦楚」了(18)!

二、得勝的憑藉:我們在基督裡已確實得勝,是藉著:

1.基督的救贖(1-3):耶穌不定罪,反穿上罪身,成為贖罪祭,使我們不再欠肉體的債,反可治死惡行。使我們在罪和肉體面前反敗為勝!

2.聖靈的幫助(4-30):包括:a.聖靈內住並賜生命(4-11):救贖一次完成,聖靈則長久內住,使我們①心靈活過來(10),有生命平安;②身體也活過來(11),不但末日復活;今也「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6:4)。b.聖靈引導並顯榮耀(12-25):聖靈引導我們有:①神兒女的榮耀,呼叫阿爸父;②將來的榮耀,能盼望所不見的。c.聖靈的代禱(26-30):祂用嘆息、按神旨為我們禱告。

3.父神的愛(31-39):包括:a.絕不改變的揀選(29):祂預先知道、定下,又召來,又稱他們為義,又叫他們得榮耀!b.不能抵擋的幫助(31-34):神幫助我們,誰能抵擋? c.不能隔絕的愛(35-39):任何患難,生死、靈界、時間空間…都不能隔絕神的愛,而這愛就在基督裡!父;;聖靈三位相合一,也相激盪的愛與幫助,是我們得勝的確據!這一段實在太美,要朗讀、背誦、歌唱讚美,更要實際去經歷!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27

羅馬書 第9章

經文要義

9-11章進入全書第二大段,論福音與以色列人的關係。

  • 1-29神的主權:1-3保羅對同胞的愛。4-5神選民的特權。6-9但人作神兒女是憑應許,非憑肉體。10-13神有揀選的主權。14-18神有憐憫的主權,要恩待誰就恩待誰。19-29神有主宰的權柄,如同窯匠對器皿。27-29「餘數…餘種」:指少數得救的人。
  • 30-33人的反應:人得著義,是因信基督,不是憑行為。以色列人錯在「追求律法的義」(31)──指盼望藉遵行律法而稱義。因而被絆倒。32:基督對信的人是拯救的磐石,對不信的人是「絆腳石」。

問題思考

  • 保羅對同胞的深情對我有何啟發?我通常是為何而「大有憂愁」?
  • 神是否有失公平?神的公平究竟怎樣顯出?這對我有何啟發?

默想應用

  • 保羅的心志:1-5節顯示了保羅的心,他是:

1.為同胞大有憂愁:他為以色列人拒絕基督的愛而心裡傷痛,甚至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也願意。此情此志,神人共鑒。

2.處人事大有智慧:如此表白心跡也是出於羅馬教會的需要:a.當時非猶太人信徒比例日增,須向他們說明猶太人在神救恩計劃中的角色(4);b.對猶太信徒則剖白自己對同胞的愛(3),消除自己做外邦使徒的負評。他雙向對猶太人與外邦人述志、道愛,既肯定鼓勵,又指正警告,以赤誠溝通情感;預防誤解和猜疑,誠可謂有智慧。

二、神的心意:本章顯示出的幾個大原則,對於我們認識神大有幫助:

1.神的主權是在祂的愛中行使:保羅是在詳述了神不能隔絕的愛之後(8:35-39),才進入本章論神的主權。站在愛的根基上,才明白神的主權表現在揀選、憐憫中,而不看人的肉身、定意、奔跑。祂發憐憫,過於人所當得的;「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22)。在愛中行使的至高主權,益發顯出神的至聖至榮、可頌可畏。

2.神的公平是藉人的信心而彰顯:若以色列人可以靠肉身血統、靠遵行律法稱義,我們這些外邦人如何得救?同理,若稱義在乎行為,人天生的智愚貧富、背景文化都影響其行為表現,則審判的公平性何在?今神將人全置於「因信稱義」一個救法之下,芸芸眾生皆憑神兒子的寶血進入救恩的門;萬般人品若想從神有所得著,也都只有在基督裏,因信而得。這是神更高的公平、超越的智慧。

於是,「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30)快來追求「因信而得的義」;快來稱頌那以恩典憐憫「彰顯祂的權能」的神吧!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28

羅馬書 第10章

經文要義

  • 1-13以色列人的錯誤──不服神的「因信而得的義」。1-5:不明白基督是律法的總結;6-13:也不明白「信心的義」。4「總結」:目標;終點。6-7「誰要升到天上…」:人不需登天領基督降世、下地領祂從死裏復活。諷刺說若稱義要靠行為,難道基督道成肉身和復活也需要你們的努力嗎?但這些都只須人來接受!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必得救!不難。
  • 14-21以色列人的悖逆:14-15:猶太人的不信是因無人奉差遣傳道嗎? 16-18:非因沒「聽見」乃因不「聽從」福音!19-20:神的救恩轉向外邦人。「不成子民的」「無知的」「沒有尋找…訪問我的」都指外邦人。21:至於以色列人,神仍「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下章還要細說。

問題思考

  • 怎樣的情況叫做「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我是這樣嗎?
  •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17)這提醒了我什麼?

默想應用

一、真知識──認識「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4),其意義含有:

1.基督是律法的應驗:律法的目標乃是指向基督,為要「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24)。

2.基督成全了律法的要求:耶穌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藉著實踐和完成,而成全了律法(參太5:17)。

3.律法的功用到基督而告終止:基督既已死而復活,就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故要站立得穩,勿再被律法的軛挾制(加五1)。

而律法的目的,是要「使凡信基督的都得著義」,基督成為人類共同的、唯一的救法,這是對神的「真知識」!人切勿「立自己的義」。

二、真信心──「出於信心的義」(6),而不是律法的義:

1.只要相信(6-8):不是靠自己上天下地的尋找,和努力,只要信基督。

2.相信包含心裡相信,口裡承認(9-11):「口裡認耶穌為」即承認耶穌是神;這和「心裡相信」的耶穌復活,是基督信仰的兩大核心內容,故缺一不可。只有「心裡相信」是隱藏的信徒,不得勝(參約12:43);只有「口裡承認」則是假信徒。

3.信心不分國籍(12-13):神不偏待任何國籍的人,「眾人同有一位主」

三、真福音──須要奉差遣傳道的人:重點有二:

1.福音必須傳開(13):好讓每個人都有機會可以「求告主名」。

2.必須有傳福音的人(14-15):奉差遣→傳道→聽見道→相信道→求告主名→得救,這是一條福音鍊,需要人投身其間,否則無人可得救。請問你我今天聽見了多少、回應了多少呢?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1/29

羅馬書 第11章

經文要義

  • 1-10以色列人不是全然被棄:2-4:以利亞事見王上19:1-18。7「以色列人所求的」:指「律法的義」(9:31)。
  • 11-24以色列人不是永久被棄:11「跌倒」喻永遠毀滅,與「失腳」不同。16:「新麵」、「樹根」喻以色列的列祖;「全團」、「樹枝」,喻整體以色列民。17「野橄欖」喻外邦信徒。
  • 25-29以色列全家都必得救:25-26上「外邦人的數目滿了…得救」:福音傳遍外邦之後,以色列人的硬心會被除去而信主。
  • 30-32神憐恤眾人:因以色列人不順服神的救恩,神的憐恤臨到外邦人。而外邦人蒙恩又會激動猶太人(11-12),使他們也願悔改蒙恩。神的救恩是「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以便「特意要憐恤眾人」(32)
  • 33-36對神無窮的智慧,保羅不禁大發讚美,作為9-11章之結束。

問題思考

  • 以色列人與外邦人的角色,怎樣的良性循環?這與我們有何關係?
  • 保羅對神所發的頌讚(33-36)歌頌了神的那些層面?給我甚麼啟發?

默想應用

猶太人與外邦人在救恩計畫中所扮演的腳色,此一「奧秘」顯明了:

一、神的智慧是藉不斷的恩典而顯明:這又包括幾個步驟層次:

1.恩典堅定:「神並沒有棄絕祂預先所知道的百姓」(2):神在祂的全知中預先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又召他們來;又稱他們為義;又叫他們得榮耀(8:29-30)。祂施恩不收回,愛不轉移,故說「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29)。

2.恩典覆庇:「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5):人的揀選是剔除,刪掉不要;神的揀選卻是選來留下。總有餘數;總是夠用。且將來「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神對列組的應許必應驗!祂恩典廣大覆庇。

3.恩典循環:當外邦敗壞,神揀選亞伯拉罕,使恩典臨到以色列民族;當以色列人摒棄救恩,福音就轉向外邦;等到外邦人添滿了數目,猶太人又重新有得救的機會。神的作為循環不止。最終神將所有人「都圈在不順服中」,為要彰顯祂自己的恩典,「特意要憐恤眾人」(32)!

二、人的讚美會因認識神而更加深刻:33-36節的頌讚啟發我們:

1.奧秘的探索應當領人到主面前:保羅解明了神救恩計畫的「奧秘」,後便放手,單單敬拜頌讚。奧秘的探索應結出安息、釋放的果子。

2.思考和分析應當領人敬拜讚美:1-11章精闢無比的思考分析未使保羅驕傲或癲狂,乃總結於此段頌讚。願我們的理性思考也同樣不但不攔阻神,反而更發明神的智慧,從而加深我們的敬拜和讚美!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10/30

 羅馬書 第12章

經文要義

12-15章進入另一大段,說明信徒蒙恩後的生活原則。

  • 1-2活祭的奉獻:1「理所當然的」:原意包含理性與靈性的敬拜。
  • 3-21生活的倫理:3-8以恩賜彼此服事。3「信心」:此處是指運用自己恩賜的自信。「勸化」:即勸慰。9-16信徒之間的愛。17-21對外人或仇敵的愛。19「寧可…主怒」:指寧可留地步讓主的義怒作出審判。

問題思考

  • 到底什麼叫獻上自己當作活祭?我當怎麼做呢?
  • 3-8一說完認識自己後,就談運用恩賜彼此服事,對我有哪些啟發?
  • 保羅教導我們如何回應別人的惡待?我如何實行?

默想應用

奧妙的神學理論,須要落實到生活應用中,本章便指出我們:

一、與神的關係──獻上活祭(1)

1.奉獻的原因──「以神的慈悲」:祭牲本需無瑕疵(利1:3),神卻買贖有瑕疵的我們得以獻為活祭,此「慈悲」是我們獻上自己的動力。

2.奉獻的祭物──「將身體獻上」:獻上身體表示:a.全人的:身體包括心靈,思想意志情感,及財物才幹、時間精力等一切;b.行動的:身體包括活動,奉獻是有行動力的,做勝過說。

3.奉獻的性質──「當作活祭」:活祭表示:a.獻自己:不是外物,不可替代。b.一直獻:不是殺了一次燒掉,而是天天獻,不斷燒。c.獻生命:活的祭會有生命影響力,激發別人也獻上自己。

4.奉獻的目的──「如此事奉」:事奉原是祭司的侍立,指活在神面前。奉獻本身就是事奉,也是事奉之始。無奉獻即無事奉可談。

二、與己的關係──合乎中道(3):a.認識自己,看得準確,不自高,也不自卑。b.照著神所分的看,而不是自己或別人所設定的。

三、與肢體的關係──互相聯絡(4-8):肢體的「用處」(功能)不同,須要彼此配搭,成為一身。原則有:

1.專一事奉:「專一」重複三次(7-8)。專心地事奉,不和別人比較。

2.彼此配搭:恩賜沒有好壞、大小、重要不重要之分,不嫉妒別人的恩賜、不炫耀自己的恩賜,而要發現、感謝、欣賞「我們所得的恩賜」(6),並「互相聯絡」(5)、配搭,取長補短,建立基督的身體。

3.祝福他人:此處所提恩賜大多關於助人。恩賜要用出去。

四、與社會的關係──以善勝惡(19-21):不自己申冤,原因為:

1.順服主的權柄:讓步不只向人,乃向神讓步,將申冤的權柄交給神。

2.相信善必勝惡:不為惡所勝,相信基督生命的能力終必勝過「惡」!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