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份靈修進度表

日期章 節經. 文
4/2-8徒13:2-4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做我召他們所做的工。於是禁食禱告,按手在他們頭上,就打發他們去了。他們既被聖靈差遣,就下到西流基,從那裡坐船往居比路去。
4/9-15
20:28、35
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4/16-22羅1:19-20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4/23-29
6:3-4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4/1     
     

使徒行傳 第11章

經文要義

  • 1-18耶路撒冷教會對哥尼流信主的疑惑與化解:2「奉割禮的門

徒」:指謹守律法,主張外邦人也要受割禮、守食物禁例的信徒。

  • 19-30安提阿教會的建立與蒙恩:19「腓尼基」:即今黎巴嫩。「居比路」:即今塞浦路斯。「安提阿」:地中海東部的海港,在今土耳其,僅次於羅馬和亞力山大的第三大城。20「古利奈」:在今北非利比亞。26:今常用的「教會」和「基督徒」二詞,首次出現於此。

問題思考

  • 彼得如何勝過弟兄對他的指責?這對我們化解衝突有何幫助?
  • 第一個外邦人的教會在安提阿建立起來,她在哪些方面能成為今

天教會的榜樣?

默想應用

一、「外邦人也領受了神的道」這件值得喜樂的大事,幸好沒有釀成衝突,是因為:

1.說見證而不講道理:彼得面對3節的指責時,不是忙著爭辯自己的理由,而是述說神的作為。這顯示:a.越少說自己而高舉神,越能解決衝突。b.是「把這事挨次給他們講解」,照著次序而不顛倒混亂;真實而不加油添醋。讓事實說話,讓聖靈作工。

2.有同工而非個人秀:突破禁例進入外邦人的家這件事,雖有「聖靈吩咐我…不要疑惑」,但彼得仍然帶著六位弟兄同去(12;參10:23)。同工在場不但是見證,也是遮蓋,並能彼此印證確認。但要注意找對的「同工」,而不是「來亂的」血氣之輩。

3.要謙卑而不耍權威:彼得的解說總結在「神既然…我是誰,能攔阻神呢」,對神對人都謙卑,完全沒有抬出使徒的權威壓制弟兄,這是衝突能夠化解最重要的原因。

二、「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因為安提阿的教會:

1.接納不同背景:19-20節是兩種教會的對比,「向猶太人講道」表示持守傳統,易於自我設限;安提阿教會向外邦希臘人傳講,這一小步使教會生氣蓬勃,帶來重大突破。

2.建立同工團:巴拿巴已經是強棒了,又去大數請來保羅。還有先知來配搭。各種恩賜齊備的同工陣容是教會復興的基礎。

3推動慈惠奉獻:有愛心,預先設想,主動供應主內肢體的需要。給出去不會使自己減少,反而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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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使徒行傳 第12章

經文要義

  • 1-19天使救彼得出監:1「希律」:希律亞基帕一世,大希律之孫,殺施洗約翰的小希律是他叔父;25-26章的亞基帕二世為其子。西元41年治巴勒斯坦全境,44年暴斃(見20-24)。12「稱呼馬可的約翰」:即馬可福音的作者(25同)。17「雅各」:耶穌肉身的弟弟,教會負責人。「往別處去了」:從此本書重心從彼得轉為保羅
  • 20-25希律之死:推羅;西頓的人得罪了希律,但他們糧食須倚賴加利利進口,故來求和。21「所定的日子」:慶祝羅馬皇帝革老丟生日的那天。「朝服」:史載希律那天穿銀袍,陽光下燦爛奪目。22:推羅西頓的人為求和而諂媚,奉他為神。23:希律當真自以為神,不加拒絕。「被蟲所咬」:史載希律突然腹痛,五天後死去。

問題思考

  • 從本章哪些地方可看出主在掌權?這對我有何幫助?
  • 當信徒有難,教會如何面對(5)?這看似無能的處理,有何果效?

默想應用

一、結構上本章是全書從彼得轉保羅的關鍵,內容則顯示神掌權

1.壽命的主:雅各在眾門徒中首先殉道;約翰卻活到最老,但相同的是他們都按照耶穌的預言,飲了主的杯(參太20:23)。從生來看,人生目標不在延長壽命,在完成定命。

2.時間的主:彼得在斬首前一夜,熟睡到天使拍打才醒;教會到最後一夜,仍「有好些人聚集禱告」。他們都知道誰掌管時間。

3.空間的主:第一層第二層監牢,在天使如同無物;臨街的鐵門也會自動打開,哪一個空間能攔阻神?

4.歷史的主:本章記載了希律亞基帕一世的死因(20-23),顯明本書除敘教會,也是世界歷史,且更超乎歷史!任你帝王將相,生殺予奪,但你的生死存亡、權位升黜、朝代興衰,全在於主!

二、而此歷史性的神蹟發生的關鍵,是教會的一個反應動作:「於是彼得囚在監裡,教會為他切切的禱告神」(5),亦即教會是:

1.用禱告反擊:仇敵囂張,砍一個、抓一個,手無寸鐵的教會只能被動受害,任人宰割嗎?不!他們起來拿起武器──禱告! 晝夜都有多人(12),可能還有多處在切切禱告,這,是教會的反擊!

2.憑信心前進:不能置信彼得已到門外,是禱告沒信心嗎?不!正是在不知道、在無可指望中仍然堅持禱告,叫作憑信呼求!鎖鏈鬆脫、監門打開,教會「往別處」昂首前進(17),都因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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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使徒行傳 第13章

經文要義

  • 13-14章記保羅第一次旅行佈道。
  • 1-3奉差出發:1「尼結」:拉丁文,意為黑色,此人可能是黑人。甚至可能就是替耶穌背十架的古利奈人西門(路23:26)。「與分封之王希律同養」:指希律安提帕的童年玩伴,此人應是羅馬貴族。
  • 4-12在居比路(塞浦路斯):5「約翰」:即馬可(13同)。6「帕弗」:居比路首府,在島西南,今仍有保羅遺跡。7「方伯」:由羅馬元老院委派的巡撫。9「保羅」:掃羅的羅馬名字,在外邦中使用。
  • 13-52在彼西底的安提阿講道:16-29:複述先祖歷史,說明耶穌就是應許的彌賽亞。30-41:神叫耶穌復活,呼籲會眾悔改。42-43:多人信主44-52:下安息日再講,被趕出城,轉往外邦。

問題思考

  • 保羅的旅行佈道是如何開始的(1-4)?這給我們服事神什麼啟發?
  • 保羅的信息哪些部份延續彼得和司提反?哪些是新發展的啟示?這使我們對福音的全備內容增加什麼認識?

默想應用

本章結構上為全書分水嶺──人物從彼得轉為保羅;主要教會從耶路撒冷移至安提阿──內容上也是教會發展的關鍵:

一、事工的榜樣:安提阿的教會有許多突破,堪為典範:

1.廣泛接納同工:由居比路、古利奈人和希臘人建立,同工初有巴拿巴、保羅為教師;亞迦布等先知(11:20;24-28),今又包括黑人西面,和羅馬貴族馬念(1)等人,背景多樣,顯出蓬勃生氣。

2.以敬拜禱告事奉主:2節「事奉主」(ministered)或譯為「敬拜主」(worshiping),是從希伯來文中祭司在聖殿「供職」一字而來,非單指外在工作。此節中「事奉」與「禁食」並列,表示以禁食(禱告)來事奉主,事奉是存心;禁食是表達。我們的事奉又如何?

3.聖靈作主:上文見教會遇逼迫,門徒出外時傳福音,是被動的順環境而傳;這裡開始「聖靈,要為我分派…」,聖靈主動定意、啟動、差遣、策畫引領(2;4)對外宣教…祂是主,也作主!

二、教義的奠定:保羅的講章顯示他在前人的基礎上,再領受了:

1.因信稱義(39):律法助人行義,但不完全,靠律法必有「不得稱義之事」,但「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這是救恩論的中心。

2.從猶太到萬邦(46):福音的次序是先講給猶太人,但他們「棄絕這道」,從此要由保羅和所有聖徒傳向外邦,遍及萬國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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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使徒行傳 第14章

經文要義

  • 1-7在以哥念:4「使徒」:保羅和巴拿巴雖非耶穌十二門徒,但被稱使徒(參14)。聖經稱有特別的呼召和恩賜,到各地傳福音設立教會;成全聖徒;建造基督身體的工人使徒(參22~23;弗4:11-12)
  • 8-20在路司得:保羅醫好生來瘸腿的。13:人以為宙斯和希耳米下凡,要獻祭給使徒。希臘神話中「丟斯(宙斯)」是眾神之王,「希耳米」是眾神的傳訊者。14「撕開衣裳」:表示痛苦不安。

問題思考

  • 這是保羅第一次旅行佈道,這「道」產生哪些影響?今日有這樣嗎?
  • 保羅巴拿巴面對群眾的哪些反應?他們態度如何?這提醒我什麼?
  • 這一次宣教之旅最大的成果是什麼?對神的教會有何意義?

默想應用

第一次旅行佈道的後段,所佈的「道」影響愈來愈大,顯示出:

一、道的三層面意義

1.神的話(Word):主藉使徒的手行神蹟奇事,為要「證明祂的恩道」(3)。這裡的「道」是神話語之意,英文一般譯word(參約1:1),NIV作message,信息。神的恩道,恩言、恩惠的信息,亦即神自己,因「道就是神」(約1:1)。佈道是要彰顯神,和神的話。

2.道路、方式(Way):「萬國各行其道」(16),此「道」是道路,萬國各走各的路,各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偏行己路)。佈道就是要把人領回耶穌這唯一通往神的路(約14:6),離棄虛妄歸向神(15)。

3.信心(Faith):使徒回程堅固門徒「恆守所信的道」(22),即「恆守信仰」;返回安提阿,向教會述說「…神怎樣為外邦人開了信道的門」(27),原文也僅作「信的門」。信道就是相信(神),「道」是信的對象,和內容。沒有道,信心是虛的。佈道要領人確信。

今教會在世上承繼使徒的工作,我們所佈的道,包含這三方面嗎?

二、人的兩極化反應:民心如水,起伏變化之大,令人咋舌:

1.對福音,有相信的;有惱恨的(1-4)。甚至分了黨,涇渭分明。

2.對使徒,忽而崇拜為神(13);忽而置之於死(19)。

服事神的人不受人的花圈,也不懼人的石頭(參加1:10)。絕不自高;也毫無自憐(20,被打到都以為是死了,卻「就起來走進城去」)。主啊,我唯傳「道」,至於人怎麼反應,就交給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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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使徒行傳 第15章

經文要義

  • 本章記耶路撒冷大會,決定外邦信徒不用受割禮。
  • 1-5會議的起源:安提阿教會為外邦人信主後要否受割禮提問。
  • 6-11彼得的論述:從哥尼流信主並受聖靈,推論得救是因恩典,非因受割禮。10「試探神」:即拒絕遵行神的定旨(參太4:6-7)。
  • 12-21雅各的總結:引用舊約,證明神樂意招聚尋求祂的外邦人,毋須他們受割禮。20:這四件事都是遠在頒佈摩西律法之前就已嚴禁的(創6:4-6;9:4;18:20-21;35:4),卻是當時外邦人的習俗。
  • 22-35會議的覆函與結果:對外邦教會說明,外邦信徒只須遵守四項禁戒。 l36-41保羅與巴拿巴為馬可而分開。

問題思考

  • 這次會議的進行,有哪些值得我們學習之處?
  • 保羅與巴拿巴因馬可而分開,這件事讓我們學到什麼功課?

默想應用

一、這次會議,和會議的結果,都是劃時代的。我們從中學到:

1民主重要,神主更重要:使徒們固然精彩,但不可忽略那一批「默默無聲,聽…」的「眾人」(12)。他們是敬虔人,且是大多數,起先「辯論…多了」(7),但當神的作為被分享出來,他們立刻靜默,放下要求「少數服從多數」的權力。他們不爭民主,但「以神為主」,因此最後可以坦然說:「聖靈和我們定意」(28),多美!

2.經歷重要,經文更重要:彼得、保羅和巴拿巴從自己的經歷證明神愛外邦人與猶太人相同,固然有力;但雅各引證舊約經文,才拍板定案。今聚會亦同,見證激勵人心,但神話語更重要。

3.生命的自由與屬靈的紀律同等重要:得救不需其他條件,只要相信基督,因此「不可難為…人」要守割禮(19),真理必叫我們得以自由!但屬靈的生命也遵守紀律,基督徒在道德上禁戒偶像和姦淫;飲食上則禁血,因血中有生命,人只靠耶穌寶血來享受神的生命(參約6:53)。紀律是表明我們分別為聖歸給主。

二、保羅和巴拿巴竟然分開,也是前所未有的。但我們從中看見:

1.為真理「大大…辯論」;為個人「起了爭論」,原文的態度不同。

2.此行分開,但巴拿巴和馬可仍在保羅的筆尖;心頭(林前9:6;西4:10;提後4:11)。同工可以分途發展(擴張);無須反目成仇(上當)。

3.馬可或許因保羅的嚴厲而受激發;因巴拿巴的溫柔而得堅固,才成長為最早的福音書作者。積極的爭論是建造,不是拆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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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使徒行傳 第16 章

經文要義

  • 15:36-18:22記保羅第二次旅行佈道。
  • 1-5探訪上次旅行所建立的教會;提摩太加入佈道事工。
  • 6-10聖靈帶領保羅和同工向西進入歐洲:9「馬其頓」:羅馬帝國的省份,今希臘北部。10「我們」:作者路加加入佈道旅程。
  • 11-40在腓立比:11-15呂底亞一家信主,16-24因趕鬼被囚,25-30保羅西拉半夜讚美神,禁卒一家歸主。31「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一個人的信心可帶動全家人因相信耶穌而得救,何等應許!

問題思考

  • 聖靈用什麼方式引導保羅的佈道旅程?我也這樣受祂引導嗎?
  • 保羅和西拉在怎樣的情況下「禱告唱詩讚美神」?這提醒我什麼?
  • 保羅回答禁卒的話說出了什麼真理?我真相信、支取了這應許嗎?

默想應用

一、馬其頓呼聲:這是福音路線的重大轉折,決定了教會兩千年的發展方向──先向西傳入歐洲,然後到美洲、亞洲,如今要重回耶路撒冷。此轉折完全由聖靈決定並主導,其過程顯示出:

1.禁止也是一種引導:我們習慣神一路開門的引導方式,尤其在服事神時,更覺祂怎可不領情?但保羅接連兩次被聖靈禁止講道與服事(6-7)。先順服神的禁止,才能領受祂進一步的引導。

2.查驗也是一種跟隨:保羅見到馬其頓人的異象後,同工們「以為神召我們…」(10),此「以為」指研究所得的結論。每個異象都需要考慮、查驗,得到結論後才「隨即」──立刻採取行動。

二、夜半歌聲:即便是跟隨異象前行,神仍允許他們被打、被囚。但在那個夜半時分,髒亂擁擠的監獄中,這兩個渾身是傷,腳栓木狗的人所發出的,不是哀嘆控告,而是唱詩禱告!那歌聲說明:

1.禱告唱詩也是一種講道:「眾囚犯側耳而聽」如在會堂聽道一般。

2.讚美正是最大的釋放:從突破個人壓制;到搖動大地根基,震開監獄門,和所有囚犯的鎖鏈!何等的大能,帶來何等的自由!

三、受割禮關乎事奉,非關得救:上章保羅力爭不必受割禮,因人得救是靠信耶穌,不靠行律法。但今為傳福音,便主動為提摩太行割禮(請讀林前9:19-23)。保羅智慧;提摩太順服,均為表率。

四、信耶穌關乎全家,都必得救:神的心意,是以家庭為救恩的單位(挪亞、羅得、吃逾越節羊羔、喇合、撒該、迦百農的大臣、哥尼流、呂底亞,及這禁卒…)問題是我們有無失落這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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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使徒行傳 第17章

經文要義

  • 1-9在帖撒羅尼迦:此為馬其頓首府,希臘第二大城,僅次雅典。
  • 10-15在庇哩亞:多人信主,但受帖撒羅尼迦人攪擾,被迫離開。
  • 16-34在雅典:向希臘哲學家傳福音。17「市上」:市民論壇之處。18「以彼古羅和斯多亞」:即「伊比鳩魯和斯多葛」,希臘哲學的兩大學派,前者是一種物質主義,否認靈的存在,故走上縱慾享樂之途;後者則認為神是虛無,走上泛神論,對人則主張禁慾,倚靠理性。19「亞略巴古」:雅典城西北一塊10公尺高的大磐石,自古為議會和審判場。22-31:保羅介紹「未識之神」的講章。

問題思考

  •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和庇哩亞的傳道方式和影響,有何相似之處?
  • 雅典是對福音影響極深遠的一站,這裡發生的事給我什麼啟發?

默想應用

雅典是古希臘的文化中心,神話與哲學根基深厚。聖靈帶領保羅進入馬其頓,來到雅典,直入當時世界的核心,實為福音最強勁的出擊。這一路上保羅的傳道方式,都值得我們密切留意,如:

1.本著聖經、查考聖經:保羅一路上「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講解陳明基督…」(2-3)。傳道方式有辯論、講解(解釋清楚)、陳明(按次序整理、展示)等多種;但內容唯「本著聖經」。不論哪個城市;聽眾賢或不賢,「天天查考聖經」(11),就「所以…多有相信的」(12)。今教會或個人也都不須花俏的包裝,唯獨聖經!

2.觀察社會,切入社會:保羅「在雅典等候」(16)時作什麼?他著急地「看見滿城都是偶像」,並從中:a.看出策略:雅典人愛智、愛辯(參21),因此去「市上」與人辯論。果然受邀到著名的亞略巴古去正式講道;b.看準切入點:他「遊行…觀看」到希臘人有「未識之神」的盲點,由此切入福音,發出這篇重要的「神論」(22-31),今人將這段話刻在亞略巴古入口處,兩千年後仍向遊客傳揚神。

3.貫通文化,導正文化:但要打動高文化的雅典人,尤其精通哲學的「學士」們,必須深入醫治他們的文化。保羅精通伊彼鳩魯和斯多葛二學派的思想,先以神創造,並掌管、賞賜萬物,針砭前者的唯物主義;又以神具體定準人的年限;疆界;生活動作存留,指正後者以為神是抽象的理念之謬誤。他還熟悉希臘文學,引詩為證。再以耶穌復活和審判來引導雅典人悔改。貫通文化才能得著知識份子(34)。後來的歷史證明,整個西方文化沿此路線,被福音翻轉成為基督教的文化。今這事也要發生在我們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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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使徒行傳 第18 章

經文要義

  • 1-17在哥林多一年半:該城為希臘第一大城,居民以荒淫放蕩著稱。1-3投奔亞居拉和百基拉。12「迦流」(Junius Gallio)是羅馬皇帝尼祿私人教師、斯多葛派大師辛尼加(Seneca)的兄弟;被譽為極其公正冷靜,對於宗教採取自由態度。「方伯」見13:7,相當於巡撫或省長。考古發現石碑載有迦流於51-52年任亞該亞方伯。「公堂」指方伯主持的法庭,通常設在市中心一處石砌的台階上。
  • 18-22結束第二次佈道旅程:18「許過願」:原因不詳。可能是拿細耳人的願,許願期間不飲酒不剪髮,日子滿了才剪(參民6章)。
  • 23-28展開第三次佈道旅程:24-28亞波羅加入事奉的經過。

問題思考

  • 整個保羅第二次佈道的旅程(15:36-18:22),給我哪些幫助?

默想應用

保羅在哥林多的事奉,和返耶路撒冷的回程,告訴了我們:

1.最堅強的人也有害怕的時候:主在異象中對保羅說的是:「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有我與你同在,必沒有人下手害你…」(9),可見他也會害怕、不敢講、想要閉口、懷疑主還在不在、擔心被害…(並參林前2:3)。是的,沒有一個人是堅強到不需要關懷鼓勵的,永遠不要停止為神的僕人代禱!

2.最黑暗的城市也有神的百姓:哥林多是道德敗壞,淫蕩縱慾的罪惡之城,但主說:「在這城裡我有許多的百姓」(10),亦即有許多預定得救的人。永遠不要放棄一個地方,主能作!

3.最剛硬的族群也可結出果子:猶太會堂抗拒、毀謗福音,以致保羅要抖著衣裳宣告將轉往外邦人去,但本章共提到兩位「管會堂的」(8;17)都信了主。永遠不要放棄一個族群,主能救!

4.最寶貴的同業是主內的同工:保羅是帶職事奉的(20:34),他和亞居拉夫婦的相遇,展現神對職場生活的祝福──同業、同住,並同心同工,多美!讓我們堅守工作崗位,等候神賜下屬靈同伴。

5.最美好的規畫是跟隨主帶領:我們已知保羅佈道的行程完全由聖靈決定(16:6-10),今辭別以弗所時所說「神若許我,我還要回到你們這裡」(21)更體現他人生規畫的原則(參雅4:15)。果然,他很快就回到了以弗所,且破例住了兩年三個月之久(見下章)。主的規畫,永遠超過所求所想,跟祂,比跟誰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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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使徒行傳 第19 章

經文要義

  • 18:23-21:17是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本章記保羅在以弗所。
  • 1-7十二門徒受洗,並受聖靈。
  • 8-22以弗所的事工:9「推喇奴的學房」:一位名叫推喇奴的希臘哲學家講學之地。學房11:00-4:00不上課,保羅便用這場地講道。11-17神蹟奇事證明主道:11-12保羅的用品也被神用來治病。b.13-17冒耶穌之名者趕鬼失敗。18-20:信徒對付罪,焚燒邪術相關物件。「五萬塊錢」:當時一天的工錢一塊錢。
  • 23-41以弗所的騷亂。33猶太人推亞歷山大往前,原要聲明保羅與他們無關,以免受牽連,但群眾見他是猶太人,不是拜女神的,情緒更激動。35「書記」是地方機關和羅馬省政府之間的聯絡官。

問題思考

  • 「約翰的洗」和奉耶穌的名受洗,有何不同?我信的福音全備嗎?
  • 保羅在以弗所使用哪些福音策略?這對我有何啟發?
  • 以弗所的暴亂事件顯示仇敵常用哪些方法攻擊主的聖工?

默想應用

一、保羅在以弗所住了兩年三個月,期間神的工作有以下特性:

1.福音的全備性:上章亞波羅和本章12個門徒只知「約翰的洗禮」,亦即只離棄罪,悔改歸主,卻不認識基督的復活,和聖靈的重生,等於只信了福音的前半部。全備的信仰包括離棄罪惡,與基督同死;和領受聖靈,與基督同活(參羅6:3-5)。

2.福音的全面性:福音超越:a.知識背景:從推喇奴學房中的飽學之士;到拿保羅手巾放在病人身上的市井小民;b.地域:凡住在以弗所的(17),甚至一切住在亞西亞省的(10);c.國籍:本章兩次強調「無論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10;17)全都聽見福音。

3.福音的神聖性:耶穌的名是a.神聖的:不能冒用(13-16);b.聖潔的:信主的人自然會不計代價地認罪(18)、對付罪(19)。

二、仇敵的強烈反擊,也顯示出幾個特性:

1.財利性:不能再倚靠偶像生意「發財」,是銀匠聚眾滋事的原因;更常見的是仇敵用發財來引誘人(太4:9)。總之不離財利範圍。

2.煽動性:銀匠的話逐步誇大(27);又將宗教與地域、族群聯結(「大哉以弗所人的亞底米啊」),極具挑撥和煽動性。此仇敵技倆。

3.盲從性:群眾起先被煽動可能已經不夠理性,到後來更是「紛紛亂亂,有喊叫這個的,有喊叫那個的,大半不知道是為什麼聚集」(32),盲從情況暴露無遺。今仇敵的手段仍不外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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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使徒行傳 第20 章

經文要義

  • 本章記第三次旅行佈道的回程。1-2先按計畫往馬其頓(19:21),因當地教會為耶路撒冷籌款奉獻(林前16:1-4;羅15:25-28);也因掛念哥林多教會。「希臘」:此指南希臘,亞該亞省的首府哥林多。
  • 3-12從哥林多回到特羅亞。5「我們」:路加原留在腓立比,自此再與保羅同行。6「除酵的日子」:逾越節。7-12少年猶推古復活。
  • 13-38在米利都與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話別:16「定意越過」:以弗所教會是保羅費時、費力最多之處,回程卻越過,只請長老到米利都來會面。神僕人的行程不因個人感情而定。18-35:感人肺腑的臨別贈言。31「三年」:至少兩年三個月(19:8-10),統稱三年。

問題思考

  • 本章前段(1-16)詳載保羅的行程,使我們對保羅增加哪些認識?
  • 從對以弗所長老的臨別贈言(17-35),可體會保羅的心是怎樣的?

默想應用

一、僕人的腳蹤(1-16):為傳福音,也為建造信徒,保羅是:

1.行遍天涯:先因猶太人設計相害而捨船走陸路(3);之後在特羅亞雖整夜談論,他仍然送同工上船,「自己打算要步行」(13)。是為了步行方便探訪教會嗎?或是他需要獨自思索禱告?總之他行行重行行,「走遍了那一帶地方,用許多話勸勉門徒」(2)。

2.光明磊落:路加在此罕見地記下了七個教會的代表同工,與保羅同行(4),學者公認這些人應是為了一同見證奉獻款送抵耶路撒冷。在財務上要「留心行光明的事」(林後8:21,該章6;16-24;及9章所說供給的事,即指此捐款),他不但教導,也身體力行。

3.極力分享:離開特羅亞前他講道至半夜不停,猶推古跌死了,他下樓醫治、安慰後,「又上去,擘餅,吃了,談論許久,直到天亮」(11)。在他心目中,聚會、分享遠比神蹟重要。

二、牧者的心腸(17-38):告別以弗所長老時,他道盡牧養心聲:

1.忠心的教導(20;27):凡與你們有益的;凡是神的旨意,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牧者的教導準此二原則,而不為討人喜歡。

2.苦心的栽培(29-31):三年之久,晝夜不住的流淚勸戒。牧養需要花時間陪伴,苦心栽培羊群的生命根基。

3.信心的交託(32):栽培之後還得放手。對羊群最好的安排是將他們交託神和祂恩惠的道,唯有這道真能建立人,同得基業!

4.愛心的離別(36-38):牧養的關係終生之久,身雖離別,愛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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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第21 章

經文要義

  • 1-16上耶路撒冷:3-6:推羅的信徒受感而勸保羅不要前去。注意勸保羅的不是聖靈,而是信徒的愛與關懷。8「腓利」即傳福音給埃提阿伯太監的(8章)。10「亞迦布」曾預言將有飢荒(11:27-28)。
  • 17-26抵達耶路撒冷:遵雅各及長老們建議,行潔淨的禮以消除猶太人猜疑。23「有願在身」:猶太人安度重大事故後,常許願作拿細耳人30天以向神感恩(參18:18)。「規費」:許願時獻祭的費用。替人出規費是敬虔的表現。
  • 27-40猶太人捉拿保羅,千夫長解救:38此前數年曾有一埃及人率眾反抗羅馬,事敗脫逃。千夫長誤以為保羅是他捲土重來鬧事。

問題思考

  • 保羅為何「不聽勸」,定意上耶路撒冷?我們應怎樣看待先知預言?
  • 保羅如何面對長老們的建議?這給我們什麼提醒?

默想應用

一、保羅往耶路撒冷並非違抗聖靈,而是遵行神旨意,理由如下:

1.神早已預定他要受許多苦難,並在外邦君王面前見證主(9:15)。

2.以弗所暴亂前,他便已「心裡定意」(19:21),或作「靈裡定規」:非出於血氣一意孤行,乃從靈的深處,清楚得了指示。當時並知返耶路撒冷後還要往羅馬宣教,只是不料神是用捆鎖的方式。

3.回耶路撒冷的一路上,他都「心甚迫切」(20:22-24),或作「心被捆綁」;「心靈受到催逼」,知道「有捆鎖與患難」而不以性命為念。順服神的人被聖靈管制,沒有自作選擇的自由。

4.聖靈是預告有捆鎖在前面等候保羅,沒有不要他去,亞迦布也沒有這樣說;是其他同工出於人的情感在勸阻。嚴格說來,這樣的勸告等於是反抗聖靈。同工們後來也明白過來,「便住了口,只說願主的旨意成全」。這裡勸阻和堅持的雙方,都很美。

5.保羅被捕入獄,主從未責備,反而多有鼓勵安慰,確認他要在羅馬作見證(23:11;27:23-24)。神的道不像人會被捆綁(提後2:9)。

二、保羅接受長老們的建議,行潔淨的禮,表明他是:

1.順服權柄,竭力追求和睦。盡諸般的義。

2.向猶太人,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為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他也願意。(參林前9:20;羅9:1-2)

因此他坦然說「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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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第22 章

經文要義

  • 1-21保羅向耶路撒冷百姓作見證。15「萬人」:原文為「所有的人」,沒有種族;地域;階級;貧富;男女等分別。17-21:據9:30,保羅當時離開耶路撒冷是為避害,此處道出另一主要原因──在異象中受主差派。19-20當時保羅向耶穌爭論自己應不會被害,希望主允許他留在耶路撒冷猶太人中工作。
  • 22-29民眾暴動,保羅因羅馬民籍才免受酷刑。

問題思考

  • 按理保羅向百姓「分訴」,內容應盡快說明他入殿是為行潔淨的禮,而非蹧踐聖殿,他卻長篇大論說什麼?他為何這樣做呢?
  • 群眾是聽到保羅說到什麼話就暴動了?這提醒我們什麼?

默想應用

一、從保羅向耶路撒冷群眾的分訴詞,我們認識了他的:

1.傳福音的迫切心志:a.當時場面混亂,甚至兵丁必須將保羅抬起來保護他(21:35),保羅剛逃離死境,還沒進入安全的營樓,就主動要求向百姓說話,何等勇氣!b.當獲准說話,他不是急著「分訴」爭理,而竟作起得救見證。人看群眾太多難以控制;他看聽眾廣大正好傳道。個人生死安危從不是他的重點,唯「將所看見的,所聽見的,對著萬人為主作見證」(15)

2.對同胞的積極認同:a.血統上:他用希伯來文(應指當時通用的亞蘭文)開口,稱他們「父兄」,強調自己猶太人,出身名門大城,跟隨名師按著我們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b.熱心上:他自己當年熱心事奉神,「像你們眾人今日一樣」(3)。看著這群暴民,他完全體會他們的熱心,而非對立。認同帶來愛與疼惜,和傳福音的負擔(參羅10:1-4),他多麼盼望他們能明白神的真理!

3.順服主的一貫態度:本章獨特記載保羅在大馬色被主光照時,除了「主啊,你是誰?」還問了一句「主啊,我當作什麼?」此即保羅與眾不同之處,一旦認識了主,他只問「當作」,不問「應得」。主說當作他便作,順服到底。

二、從民眾的激烈反應,我們也警惕到:

1.偏見好危險:保羅的一句主差遣他「往外邦人那裏去」像點燃炸藥般,觸怒猶太人的民族偏見。我們裡面有無某些未解的偏執?

2.教會要預備:此次城市暴亂,同工被逼迫,教會似乎來不及作出反應。今民主時代,教會應提前預備如何為公義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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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第23章

經文要義

  • 1-11保羅在公會受審:3「粉飾的牆」:指假冒為善(參太23:27-28),表面維護律法,但未審先打人有背律法的精神。「神要打你」:主後66年亞拿尼亞被暗殺,有人認為是應驗這話。5「不曉得他是大祭司」:保羅常年在外佈道,沒見過亞拿尼亞的面。或說因他有眼疾(參加4:13-15;6:11),視力不佳。11:主在夜間安慰保羅。
  • 12-35解送該撒利亞:12-22:猶太人設謀欲殺保羅,保羅外甥傳信解救。23-35:千夫長連夜派兵護送保羅到巡撫處。35「希律的衙門」:即該撒利亞的巡撫官邸和辦公處,為大希律所建。

問題思考

  • 保羅在公會的態度和言辭,有什麼值得學習之處?
  • 主怎樣向保羅顯現?所說的話對保羅有何意義?(參19:21;25:11)

默想應用

保羅被提到公會,又移往該撒利亞,其間顯示出他的:

1.尊重體制:和耶穌的「被罵不還口」相比,保羅確實性如烈火,不能忍受不公義的審判。但一發現對方是「神的大祭司」便立刻認錯道歉。大祭司的行為不當,但這屬神的職份,他尊重。

2.宣示信仰:前一天他對民眾做了得救見證,今把握機會申述所信。那一句「我是法利賽人…現在受審問,是為盼望死人復活!」是在製造內部矛盾以便自己逃生嗎?不!他是一語中的,簡明扼要地宣告自己的神學立場,也點出在場同胞們的信仰缺失──撒都該人已流於物質化與世俗化,不信復活和靈界;法利賽人相信這兩方面,但嚴守律法又使信仰僵化無希望。保羅找了一個精闢有力的著力點,用復活的盼望試圖點醒他兩派的弟兄們。

3.領受確據:連著兩天引起大暴動,幾度幾乎要被群眾「扯碎了」(10)之後,「當夜,主站在保羅旁邊,說: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這安慰實在太大:a.完全的孤單中(也沒見教會像為彼得般地為他禱告),主站身旁; b.「放心吧」或作「壯膽吧」,前息憂慮後鼓勇氣,都切中所需。後當外甥傳來消息,他波紋不驚轉傳千夫長,證明心已放,膽已壯。c.公會中只說到兩句話(一遭打嘴;一句還引發大爭吵)卻被稱為「作見證」,非但肯定返耶城之行無誤;也應許往羅馬之願必成(參19:21)。後來他「上告於該撒」(25:11)的機智想必即是源於此領受。

保羅一如你我,絕非完美;但主的掌管和施恩,何等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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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第24章

經文要義

  • 1-9大祭司率辯士向巡撫控告保羅:3-4諂媚奉承;5-8誣告的話。
  • 10-21保羅的答辯:11-13說明所告不實;14-21承認是按控方所說的「那道」,亦即「死人復活的道理」,事奉神。16「我因此…」:因為知道要復活交帳,故勉勵自己常存無虧的良心
  • 22-27巡撫腓力斯的處理:22-23不宣判,但寬待保羅;24-25聽講道,但不決志;26-27想收賄,又為討好猶太人,故羈押保羅長達兩年。24「土西拉」:是希律亞基帕一世之女,虔誠猶太教徒。

問題思考

  • 帖士羅形容猶太人是怎麼看保羅的(5)?這給人什麼感想?
  • 保羅再次將他的「分訴」引向什麼主要內容?這給我什麼啟發?
  • 本章另兩個人物──辯士帖士羅和巡撫腓力斯,提醒了我們什麼?

默想應用

一、這是保羅第三次受審,第二篇分訴詞,我們再次看見他:

1.傳道是最主要的目的:這次他總算不只做信主見證,也為自己所受控告開口答辯了,但細看內容:a.開頭禮貌語(10):注意他只說事實──「你在這國裡斷事多年」,未妄加奉承褒揚。b.臚列日期,證明所告不實(11-13),然後立刻話鋒一轉,承認自己確實傳揚「那道」,並藉此而當眾說明了所信之道的內容。很明顯的,對他而言,答辯事小,找著機會介紹這道,才是重點。每一次受審,其實是給他機會辦一場佈道大會!

2.復活是最中心的信息:而他所信之道的內容,一言蔽之,是「死人復活的道理」(15;21),上章在吵嚷敵對的猶太公會中如此;今在威嚴狡詐的巡撫衙門裡也依然。復活,是基督信仰的核心。

二、辯士帖士羅和巡撫腓力斯二人,則讓我們深深警惕:

1.諂媚不是讚美:所謂「讚美人」要以事實為根據,且不為圖利。史載腓力斯殘暴;放蕩;貪婪,任內也採高壓統治,未見有何「更正弊病」之處,帖士羅卻一上場就長篇大論對他稱揚有加,這種為達目的而顛倒黑白之詞,只是諂媚而已。

2.聽道而不信道:腓力斯帶著妻子一起「叫了保羅來,聽他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看似十分「慕道」,但:a.恐懼而不降服;b.「你暫且去吧」──拖延而不決志;c.「等我得便再叫你來」──視信仰為附屬品;d.「指望保羅送他銀錢」──以信仰為圖利工具。神的道不是給人聽聽的娛樂品。神把舉世最偉大的佈道家放在他身邊兩年,他卻與救恩擦肩而過。舉世最悲哀的事,莫過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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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第25章

經文要義

  • 1-5新任巡撫非斯都拜會耶路撒冷,猶太人領袖趁機要求將保羅移回耶城,非斯都依法只允許在該撒利亞處理訴訟。
  • 6-12保羅在非斯都面前受審(第四次),要求上訴該撒:10「該撒的堂」:指根據羅馬法律審案的羅馬法庭。11「上告於凱撒」(Caesaren Appello)是法律名詞,羅馬公民一呼叫此言,案件便須呈在該撒面前。保羅上訴的理由:證明自己未犯猶太律法,也不違背羅馬法律,以杜絕猶太人再污衊此道;b.耶路撒冷的猶太人在偏見中,難有公正審判;c.打開去羅馬傳道的門,實現他的心願(19:21;羅1:13-15;15:22);並成就主給他的應許(23:11)。
  • 13-27 保羅在非斯都和亞基帕王前受審(第五次):此亞基帕是希律亞基帕王二世,12章被蟲咬死的希律亞基帕一世之子。他管轄加利利東北部,與非斯都管轄的猶太、撒馬利亞為鄰,故來訪問。13-22非斯都告訴亞基帕保羅之事。23-27非斯都升堂辦案,向亞基帕和在場議士說明案情。兩段話都證明保羅沒有犯罪。

問題思考

  • 主應許保羅性命得保、能夠到羅馬作見證(23:11)。在23-25章中,這應許如何逐步實現?這給我什麼啟示?
  • 13-27節詳敘非斯都對亞基帕王述說保羅之事,顯示了什麼?

默想應用

一、從保羅第四次被審的答辯詞,我們更深認識他的:

1.行事上三不干犯(8):a.不干犯猶太律法──遵守聖經;b.不干犯聖殿──遵守屬靈的原則;c.不干犯該撒──遵守屬世的法律。

2.知識上四通八達(10-11):他不但掌握猶太各教門的爭議(23:6),在雅典時我們也見他熟悉希臘哲學(見17章);本章則見他精通羅馬法律。基督徒學識淵博有助見證,並保護自己、完成命定。

3.靈性上單一啟示:上告該撒是得自主自己的啟示(23:11)。基督徒凡事尋求主的啟示與引導,勝於諮詢專家顧問。

二、非斯都的兩大矛盾:他「心裡作難」(20)是因他:

1.熟悉羅馬理性和法律(16;27),依法行政;卻又要討猶太人喜歡。

2.辦事積極(1;6;17;22);卻明知保羅無罪(18;25)而耽延不釋放。

三、亞基帕的內外不符:自以為關心宗教事物(22);實則為自己大張威勢(23)。下章將顯明這些外在虛榮攔阻了他內心對主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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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第26章

經文要義

  • 1-23保羅在亞基帕王前作見證:2-3這恭維不假,史載亞基帕熟悉摩西律法;兼管耶路撒冷聖殿財務、大祭司的委任等。14「用腳踢刺」:希臘諺語,牛嘗試踢開主人用來訓練牠的剌棒,無效且會受傷,指與神敵對是徒然的。這話不見於另兩次保羅信主的記載(9及22章),可能是為希臘化的聽眾形容自己當時的景況。
  • 24-32見證的結果:24-26非斯都以為保羅癲狂。27-29亞基帕感到保羅希望他作基督徒。30-32聽眾退席,談論保羅可以釋放。

問題思考

  • 保羅在這裡所說的,哪些地方不像是一個罪犯的申辯詞?
  • 非斯都和亞基帕各因哪些原因錯過了信主機會?

默想應用

這是保羅第五次受審,第三篇答辯詞。我們怎樣能學習他的:

1.純粹的福音動機:羈押兩年,歷經兩位羅馬派來,完全與猶太文化與基督信仰無交集的巡撫審訊,現在終於遇見熟悉猶太事務的亞基帕王,豈不正該把握良機申訴己冤,以求脫罪?但保羅「向神所求的…就是今天一切聽我的,都要像我一樣」成為基督徒(29)!他完全以福音為念,而不顧自己的利害得失,和性命。

2.多樣的福音內容:保羅的信息總因對象而重點不同──對貪污淫亂的腓力斯,他講公義;節制和審判(24:25);對崇尚法治的非斯都,他講自己在法律上的無辜和正直(25:8;10-11);對亞基帕,則見證蒙恩的經歷和信仰的正統(4-23)。向什麼樣的人,他就給什麼樣的信息(參林前9:22),這需要聖靈的啟示,和豐富的學養。

3.全備的福音信息:這答辯詞完全是一篇福音講章,在得救見證之中交織著:a.復活的指望(6-8);b.神對外邦人歸主的計畫──「叫他們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18);c.福音的目的──「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20);d.福音的基本內容──「就是基督必須受害,並且因從死裏復活…」(23);e.甚至還向亞基帕王正式發出了決志呼召(27)!而他竟然閃躲了!

4.堅定的福音異象:紮實的福音,用穿插著俗諺的精準希臘語,和細心剪裁的精簡結構(如16-18濃縮了亞拿尼亞之事)說出,使得非斯都以為他是學問太大以致癲狂。但更震懾人心的還是他那從初被光照就生死相隨,雖顛沛流離、衣帶漸寬終不悔的堅定心志──「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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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第27章

經文要義

  • 本書的末二章記保羅解送羅馬,或稱第四次旅行佈道。
  • 1-26驚險的航程。9「禁食的節期」指贖罪日,9月底至10月初之間。16「小船」:即救生艇。17「用纜索捆綁船底」:使船身更紮實穩妥,為船將解體時的專業措施。可見情況危急。「賽耳底」:北非(今利比亞)海岸一處有浮沙和暗流的險灘。「落下篷來」:使船慢駛,免被風吹上賽耳底去。18-19:不斷拋棄貨物器具以減輕重量。20「太陽和星辰」:當時船隻辨認方向的唯一根據。
  • 27-44著陸的經過:飄流14天,船擱淺損毀,但眾人安全上岸。

問題思考

  • 既然神早已差遣使者保證保羅能如願到羅馬申訴,為何祂又容許保羅的行程多方受阻?這對我們有何提示?
  • 狂風怒濤14天中,保羅的表現和其他人有何不同?如果是我呢?

默想應用

一、被囚兩年多,保羅押解羅馬時看來一無所有,其實不然,他:

1.有朋友相伴(2):亞里達古從在以弗所就被稱「與保羅同行的」而遭暴(19:29),後隨保羅護送捐款抵耶京(20:4);路加更早隨保羅往馬其頓(16:10),留腓立比牧會,保羅回程時再加入團隊同返耶城(20:5)。保羅被囚兩年後,二人仍自願同解羅馬,陪伴直到最後(參西4:10;14;門24;提後4:11)。如此良友,世間少有。

2.有恩慈相隨(3):押囚的百夫長猶流寬待保羅,不以囚犯相待。

3.有啟示光照(10):從過去多年旅行佈道的航海經驗;也從靈裡敏銳於神的啟示引導,他知道前行必有風波。雖無人採納其言,但他有確據,故能不憂不懼。

4.有神話語扶持(23-25):當狂風怒號,日星昏暗,滿船貨物皆拋,得救的指望斷絕,並幾近絕糧的危急時刻,獨有他能力勸眾人放心,「因我所屬所事奉的神…說」,神的話語出,再大的風浪也不能動搖!「我信神,祂怎樣對我說,事情也要怎樣成就!」

哈利路亞,此四項千金不換萬金難買,難怪他說自己「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林後6:10),屬神的人,何其豐富!

二、從這段航程,我們也明白了兩個屬靈原則:

1.相信神不只全交託,也保持儆醒(30-32):勸人放心相信神,但半夜發現,並預防水手棄船逃亡的,也是他。

2.安慰人不只用話語,也配合行動(33-36):勸人吃飯,自己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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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第28 章

經文要義

  • 1-10在馬耳他島上:1「米利大」:今名馬爾他。2-6:當地人接待,保羅被蛇咬而無傷。7-10:保羅行神蹟,醫治島長的父親。
  • 11-15抵達羅馬:在島上三個月後啟程。「丟斯」即「宙斯」,希臘眾神之首,其雙生子Castor與Pollux傳說是航海者的守護神。
  • 16-29對猶太首領的溝通和傳講:16-22:請猶太領袖來,說明上訴該撒的原因。23-29:約定日子來講論神國的道。有信有不信。
  • 30-31結尾:保羅在羅馬兩年,向來訪者傳講神國,無人禁止。

問題思考

  • 九死一生逃過海難,保羅在島上又遇何事?這給我們什麼啟示?
  • 保羅抵達羅馬後做些甚麼?這又教導我們什麼功課呢?
  • 使徒行傳給我最大的幫助是什麼?它結束了嗎?這結束代表什麼?

默想應用

一、這樣,我們來到羅馬

1.一個命定地:a.當以弗所的事工正興旺時,「羅馬」出現在他心中。那是羅馬帝國的中心,有條條大路通世界各地,福音可以從那裡進軍最西端的西班牙,和全世界。「我到了耶路撒冷以後(即完成第三次佈道旅行之後),也必須往羅馬去看看」他說(19:21)。b.耶路撒冷公會那場幾乎扯碎人的大爭吵之後,夜裡耶穌親自對他說:「你必在羅馬為我作見證」(23:11)。c.囚禁該撒利亞兩年後,新任巡撫非斯都裁定:「你…可以往該撒那裡去」(25:12),d.風雨飄搖的海上,天使來說:「你必定站在該撒面前」(27:24)。這樣,羅馬成為他的命定之地,一個不止息的召喚。

2.許多艱難事:但彷彿全世界都在攔阻他去羅馬。耶路撒冷合城喧嚷;公會天翻地覆,被捕、下監、羈押兩年;終於上路了,狂風,巨浪,漂流十四晝夜;終於上岸了,蛇咬,滯留三個月…然而召喚仍在,主仍在,「這樣,我們來到羅馬」(14)。

主啊,也給我一個這樣的「羅馬」去服事,去奔赴,去堅持!

二、傳講,並沒有人禁止:到羅馬三天,他就主動溝通,邀請猶太人來講論;被看管「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裡」(若讓他去了競技場他會講什麼?)兩年,他更「放膽講論神國的道」。那道滲透進人心裡,隨著羅馬的大路散播向四方、傳遞至千代,不但沒有人事物能夠「禁止」,並且還要在今日你我手中,繼續傳,繼續講,永無止盡!

使徒行傳結束了嗎?不,它還在你我的口中手中,繼續傳,繼續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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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1章

經文要義

  • 在以弗所定意往羅馬後,保羅在希臘的哥林多住了三個月(徒20:2-3),其間寫了本書,託人帶去羅馬。這是最有系統的神學論述,1-8章論福音的內容,及其與世人的關係。
  • 1-7問安。是保羅書信中最長的問安,富神學意義:1介紹自己身分,2-4簡介自己所傳的福音,5-6簡介使徒的職分,7祝福。
  • 8-15保羅切想去羅馬,但因傳福音的「債」未了,而阻隔了這願望。14「化外人」:未受希臘文化薰陶的人。
  • 16-17從福音帶出全書的主題──因信稱義。17「本於信,以致於信」:神的義從信開始,又歸於信,從始至終都藉著信來稱義。
  • 18-32為何人需要福音?因為人有罪。本段談罪,尤其外邦人的罪:19-23神藉祂所創造的萬物在人心中顯明祂自己,但人不把祂當作神,也不感謝祂。24-32:於是神任憑他們作出種種罪行。

問題思考

  • 保羅想去羅馬的目的有哪些(參9-15)?我有這樣對一個地方嗎?
  • 我有沒有「以福音為恥」?

默想應用

本書是神學論述,讓我們從思想上認識使徒行傳中記載的保羅:

一、保羅的身分:他自我介紹為:

1.耶穌基督的僕人:原文是「奴僕」,表示:a.沒有自己的主權,身家性命都屬主;b.舊約中被神特別選召的偉人稱為神的僕人(參書1:2;24:29),故保羅也自豪地承擔此職分的榮耀與責任。

2.奉召為使徒:「使徒」是「受差遣的人」,不是由於人、藉著人(加1:1),而是蒙神呼召。完全出於神,一切是神發起的。他從在大馬色路上被主光照之日起,就沒有違背這呼召。

3.特派傳神的福音:「特派」,何等榮耀;而不是特派傳某項產品,乃是傳「的福音」,更加榮耀。你猜這是他的全職,還是兼差?

二、保羅與福音:本章顯明「福音」對於保羅是:

1.津津樂道的:一提到「福音」二字,他立刻忍不住去形容半天,然後才回到正題,好像我們正迷戀某事物時一樣。如2-6;16-17都是因上句話中的「福音」而插敘的。

2.深以為榮的:「我不以福音為恥」是一強調語氣,表示絕不以為恥,反以為榮,與上文「特派」傳福音一致。因這福音是a.神的;b.是大能;c.是拯救,能救一切相信的人,這點下文將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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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2章

經文要義

  • 本章繼續談罪和審判,特別指出猶太人的罪。
  • 1-16神審判的原則:1原文此節前有「因此」,表示接續上文對罪的講論。「你」:指一個不服上文所說之罪的人,特別指向猶太人。12「必不按律法滅亡」:意為「必會滅亡,但不是根據律法」。15「是非之心」就是良心;「思念」即思想。「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意為「他們在思想中爭戰,有時譴責自己,有時為自己辯護」
  • 17-29猶太人的罪:17-24責人而不責己:擁有律法,且以此教導人,卻明知故犯。25-29有外在的割禮而心靈未受割禮。

問題思考

  • 神根據哪些標準審判人?祂對外邦人和猶太人是否一視同仁?
  • 本章特別指出猶太人有哪些問題?我有沒有犯同樣毛病?

默想應用

一、對於以為只有別人才有罪的人,保羅舉出神審判的原則

1.照真理與公義審判,而非照人的論斷(1-5):論斷瞬息萬變,且對別人和對自己標準不同,神不會隨人所論而起舞,祂照真理(真正的實情);按公義(絕對的公正),來判斷──誰能當得起呢?

2.照各人的行為審判,而非照人的國籍(6-11):a.照各人:自己負責;b.照行為:善惡有報。「善」的定義是「尋求榮耀尊貴(指追求聖潔)和不能朽壞之福(指渴慕永生)」;「惡」是「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c.不分國籍,「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神不偏待人」。硬碰硬看行為表現──誰能做得到呢?

3.猶太人照律法;外邦人照良心審判(12-15):a.有律法的猶太人要行律法才能稱義;b.沒有摩西律法的外邦人,裡面的本性(14);良心思想(15)會合為刻在心裡的「律法的功用」,神以此為審判準則──但誰能搆得到這標準呢?

4.照耶穌基督和福音審判(16):那日在白色大寶座前,耶穌要根據福音,審判人的隱密事──誰能隱藏呢?

這些審判標準,我們一項也達不到,要如何得救呢?下章將見分曉。

二、對於以為自己是神的選民,高人一等的猶太人,保羅指出:

1.律法是要去行,不是去聽、去誇口(13;23)。

2.律法是要律己,不是律人(21-23)。

3.真猶太人是在乎裡面的靈,不在乎外面的儀文。

這些原則在今天最粗淺的應用是:什麼是真基督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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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3章

經文要義

  • 1-8對上文說猶太人犯罪的三個問答:1-2:猶太人有什麼長處?「聖言」:指舊約聖經。3-4:人的不信能廢掉神的信(信實)嗎? 5-8:可以做惡以成善嗎?         l9-20普世人的罪。
  • 21-31因信稱義的彰顯:21-23「如今…」指出一個新的轉機──神給人預備了救法,將神自己的義白白給予信耶穌的人。24-26這恩典是昂貴的代價換取的──憑著耶穌的血。27-28:所以人不能誇口了,因稱義不是藉遵行律法的「立功之法」,而是靠「信主之法」。29-30因信稱義對普世人都有效。

問題思考

  • 有人說幸虧猶大賣主,才幫助耶穌能釘十架完成救贖,他是犧牲小我,成全了耶穌。根據本章聖經,這個說法能成立嗎?
  • 沒有人能因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20),那麼人怎麼辦呢?

默想應用

一、本章前半(1-20)接續上文,逐步證明「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23)。論述之中也讓我們明白了:

1.聖經的寶貴:保羅說猶太人第一個強項就是神把聖經(舊約)交託他們。這提醒我們:a.整本聖經都在啟示救恩,說明基督就是神救贖計畫的主要內容;b.神為著保存聖經,彰顯祂對基督的啟示,而興起以色列這個民族。神看重聖經!

2.神的絕對:人不信神會廢掉神的信實嗎?人作惡可以反而成就神的善嗎?兩個問題的答案都為「斷乎不能!」反而顯出人的虛謊和神的真實。神的善是絕對的善,不可消退;也不需比較才顯出。神不受人的影響!祂的寶座安定在天,何等穩妥!

二、沒有人能因行律法而稱義得救,神卻在律法以外,賜給人一個全新的救法:

1.稱義的依據──神的恩典、耶穌基督的救贖:「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24-25)哈利路亞!神主動施恩,設立救法;耶穌流血,完成救贖,我們才能因信耶穌,就白白的稱義!

2.稱義的方法──信基督:「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用信主之法」(22;27)

3.稱義的結果──堅固了律法:因信稱義維護了律法對公義的要求,所以不是廢掉,而是更堅固律法(31)。神何等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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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4章

經文要義

  • 本章舉亞伯拉罕為因信稱義的例證。
  • 1-8亞伯拉罕稱義是因信,不是因行為。1「憑著肉體」:指靠著自己的力量所做出的行為。3「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此話見於創15:6,當時他不到85歲(參創13:4;16:3)。
  • 9-12稱義也不靠受割禮。10:受割禮是在他99歲時(創17:24),晚於稱義至少14年。割禮是他因信稱義後,與神立約的記號。
  • 13-1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地土,更遠早於摩西律法。13「承受世界」:保羅如此形容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創12:3「萬族」),以凸顯救恩是給全世界的,凡相信的就為後裔,得應許。
  • 17-25亞伯拉罕信心的榜樣:亞伯拉罕信的是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若效法他,信主耶穌從死裡復活,便與他同樣稱義。故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25)

問題思考

  • 亞伯拉罕的信心超越了哪些自然常理?他若來到我今天的處境,會怎麼看、怎麼反應?

默想應用

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我們從他學習到信心的各層面:

1.信心的本質──史無前例:我們學習亞伯拉罕,和其他信心偉人的榜樣,但亞伯拉罕當時,沒有前例可循。當神呼召他出吾珥時,人們剛因心存悖逆建造巴別塔而被神分散全地(參創11章)。且正如保羅所言,受割禮、頒律法…等信仰里程碑,都在他因信稱義之後許久。信心是先鋒,靠著主走別人沒走過的路。

2.信心的內涵──使無變有:「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17)。信心知道在神沒有難成的事,他的眼望向遠處的「未見之事」,看見它從無,生有。

3.信心的表現──始終盼望:「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無論情況如何,「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信心是因盼望而堅固,永不放棄。

4.信心的影響──史不絕書:信心二字和「算為他義這句話」一樣,都「不是單為他寫的」,亞伯拉罕以後的四千多年歷史中,所有「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24)都走在這條信心的路上。信心是吾道不孤,後繼有人!

亞伯拉罕因這樣的信而被神稱為義,我們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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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5章

經文要義

  • 本章前半是因信稱義的小結論,後半則從1-3章的「罪行」主題轉論人的「罪性」,開始進入6-8章「成聖」的主題。
  • 1-11因信稱義的結果:與神相和(1);b.進入恩典(2上);c.盼望榮耀(2下);d.患難中有喜樂盼望(3-4);e.領受聖靈所澆灌神的愛(5-8);f.免去神的忿怒(9);g.因祂的生命得救(10);h.以神為樂(11)
  • 12-14罪由亞當而來:亞當犯罪造成了:罪入了世界;b.死臨到眾人(12);c.死就作了王(14)。13「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指還沒有律法來判定罪為罪,還沒記在賬上。不是指犯罪沒關係。
  • 15-21恩典由耶穌基督而得:人在亞當裡失落的,在基督裡得回:「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基督)的豫像」(14下);b.眾人如何因亞當而成為罪人,照樣也因基督而成為義(18-19);c.罪如何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藉著義作王叫人得永生(21)。

問題思考

  • 因信稱義使人得到哪些福份(1-11)?我享受到了嗎?
  • 罪性的成因與拯救各在何處(12-21)?

默想應用

本章似乎很深奧,卻是非常重要。我們從中明白了:

一、罪的嚴重性:我們不喜歡談罪的問題,但聖經告訴我們:

1.罪從亞當起已經入了世界(1),不容狡賴或輕忽。

2.罪有權勢:它作王,且是藉著死作王(14)。a.人人都逃不過一死,在死亡面前必須屈服。b.活著時也在死亡權勢之下,心靈隔絕。

3.罪的權勢無法逃脫:a.上下古今,就連在還沒有摩西律法以前,罪還「不算為罪」,亦即還沒有律法來定它為罪的時代(13),罪已同樣作王掌權,故說「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14) b.所有人類,「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它的權下」(14)。

二、基督的寶貴性:但基督遠勝過亞當,因為:

1.恩典大過罪:a.「過犯不如恩賜,…神的恩典…更加倍的臨到眾人」(15)。b.「定罪不如恩賜」:因定罪是一人犯罪就審判而定罪;恩賜卻是許多過犯而仍稱義(16)。c.「罪在那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20):神的恩典永遠比罪的權勢大,哈利路亞!

2.生命大過死:亞當犯罪讓死作王;基督卻在生命中作王,叫人因稱義而得生命,且是得永遠的生命(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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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6章

經文要義

  • 6章-8章說明人靠耶穌基督的成聖之路。本章先說「脫離罪」。
  • 1-14藉著受洗與基督聯合,而脫離罪。6「舊人」:指未信靠耶穌之前的整個人。「罪身」:是指被罪控制的全人;「使罪身滅絕」:使罪在人的身上失去效用。12「必死的身上」:指人的肉身。13「肢體」:指眼耳手腳等部分。「器具」原意是武器,可建立權勢的。
  • 15-23將生命主權交給主,而脫離罪:以「作奴僕」為喻,基督徒已不再是罪的奴僕,便要順從神,受義規範。

問題思考

  • 1-14說明受洗對我們有何意義與影響?這怎樣顯明在我身上?
  • 15-23兩種奴僕的比喻,表示我們與神應有什麼關係?我有嗎?

默想應用

罪的權勢再大,我們靠著基督可以完全得勝,是藉著:

1.信主:當我們一信主,就成了一個「在罪上死了的人」(2)。意即罪在我們身上失去了效用,我們對罪失去了反應。這是已經成就的事實,是主作成的,我們一無功勞。

2.受洗:是以行動表明歸入基督,在「死」和「復活」上都與祂聯合,與祂一同「向罪死了,向神活著」(10),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死而復活;除舊換新。這等於是把上項的「死」活化出來、確認下來。但當時我們對這些可能還一無所知(3:「豈不知…」)。

3.知道:經由聖靈啟示,我們的靈,和理性都:a.「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肉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6)這一件主已經作成的事實;b.又「信必與祂同活,因為知道…死也不再作主了」(8-10)。知道、相信、並宣告,使人真實經歷此真理。

4.接受:再進一步,要「(原文作「算」)自己向罪是死的,向神是活的(11)。在信心中完全接受自己在基督裡的新身分新性格,並且活在其中。

5.獻上:將肢體「獻給神」:a.作義的器具(12~14);b.作義的奴僕(15~18)。這是意志上不斷地拒絕罪,降服於主,結果就是:成聖和永生(19~23)。

藉由這些步驟,「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14),我們脫離罪,得釋放了!不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這一點下章將繼續分解。

這一條勝過罪的歷程,我走到第幾階了?是什麼攔阻了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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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7章

經文要義

  • 本章繼續說明人已經「脫離律法」。
  • 1-6以婚姻關係為比喻:1-3婦人藉死脫離丈夫歸於別人;4-6我們藉死脫離律法歸於基督。6「儀文的舊樣」:即舊約的明文規條。
  • 7-24律法與人肉體的罪:7-13良善的律法卻引動罪;14-20屬靈的律法對屬肉體賣給罪的人無效,無幫助。16「應承」:原意「我與律法一同說」,一起同意、承認。21-24肢體的犯罪的律,與心中的神的律相爭,也就是善惡在我們裡頭相爭的痛苦。24「取死的身體」:指與生俱來的、受制於罪與死亡的身體及心靈(全人)。
  • 25靠著耶穌脫離律法。

問題思考

  • 保羅說「我真是苦啊」(24)是什麼苦?我經歷過這「二律相爭」嗎?
  • 讀了本章,我對十架救恩增加了什麼認識?該如何感恩?

默想應用

1.律法的良善與無能:律法是神頒賜給祂子民,以表明祂對人的計畫和期許,本是聖潔;公義;良善(12-13),叫人活的(10)。但人的罪性使人達不到律法的要求,律法便成了「管人」(1)的枷鎖:a.律法一說「不可xx」,罪就趁機叫那「xx」在人裡頭發動,反而引誘人犯罪;b.當律法說「要xx」,罪又讓我們做不到。故說「律法本是叫人知罪」(3:20),卻不能助人不犯罪,反而「叫過犯顯多」(5:20)。於是良善的律法與人裡頭的罪聯合成一個「肢體中犯罪的律」,專門與人心中「神的律」交戰(23),令人苦不堪言,如14-24所形容。

2.脫離律法的良方與效能(1-6):保羅在本章提出了一個脫離律法綑綁的良方──藉著死。如同婚姻中若丈夫死了,妻子就可脫離丈夫歸別人;今若律法死了,我們就脫離律法而歸於基督。但律法不死,連「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太5:18),該死的是我們。正如上章所說我們信主時就在罪上死;又藉著洗禮歸入基督的死,既在死的形狀上與基督聯合,就「在律法上也是死了」,而「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4),於是「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6)。哈利路亞,一信耶穌,我們的舊人,就藉死得生、出死入生了!

3.基督十架的大工與大能(25):所以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是何等的大工,不但洗淨我們的罪、勝過罪的權勢,且救我們脫離律法的綑綁、勝過善惡相爭的痛苦。下章還要繼續談祂的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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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8章

經文要義

  • 本章總結上文,闡明聖靈勝過肉體,隨從聖靈便能得自由與榮耀。
  • 1-2承上文並啟下文:在基督裡不定罪,聖靈釋放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3-17順從聖靈,活出神兒女的榮耀:2「賜生命聖靈的律」:生命的聖靈運行的權威或原則。3「定了罪案」:對罪做了判決,定「罪」為罪。14-17:聖靈的引導證明信徒是神的兒女和後嗣。
  • 18-25將來的榮耀:18「苦楚」:除外在的逼迫,也包括治死身體的惡行時的痛苦。
  • 26-39聖靈運用萬事使幫助我們,無一事物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問題思考

  • 信徒被稱為「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4),給我什麼提醒?
  • 據本章,神的兒女得蒙了哪些福氣?我得到了嗎?
  • 本章處處是名句,我最得幫助的是哪一處?

默想應用

我們在基督裡已確實得勝,是藉著:

一、基督的救贖大工(1-3):耶穌不定我們罪,反而穿上罪身,成為贖罪祭。祂既在肉身還了罪債,滿足了律法對公義的要求,我們就不再欠肉體的債去順從它,反而可以靠基督治死身體的惡行。哈利路亞!祂使我們在罪和肉體面前反敗為勝!

二、聖靈的內住與引導(4-30):

1.聖靈內住並賜生命(4-11):救贖一次完成,聖靈則住在我們心裡長久陪伴,使我們a.心靈活過來(10),有生命平安;b.這必死的身體也活過來(11),不但末日復活,身體得贖;現在活著也是「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6:4)。

2.聖靈引導並顯榮耀(12-25):聖靈的引導證明我們有:a.神兒女的榮耀:可以呼叫阿爸父;b.將來的榮耀:能夠盼望所不見的。

3.聖靈的代禱(26-30):祂按神旨為我們禱告,叫我們凡事得益處。

三、父神的愛和幫助(31-39)

1.不能抵擋的幫助(31):神幫助我們,誰能抵擋?

2.賜子和萬物的愛(32-34):神將萬物與她兒子一同賜給我們。

3.不能隔絕的愛(35-39):這一段實在太美,莫說各樣今生的患難,就連生死、靈界、時間空間,一切有形無形的事物都不能隔絕神的愛,而這愛,就在那位屬於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父、子、聖靈三位相合一,也相激盪的愛與幫助,是我們得勝的確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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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9章

經文要義

  • 9-11章進入全書第二大段,論福音與以色列人的關係。
  • 1-29神的主權:1-3保羅對以色列同胞的愛。4-5神選民的特權。6-9但人得作神兒女是憑應許,非憑肉體。10-13神有揀選的主權,不在乎人的行為。14-18神有憐憫的主權,要恩待誰就恩待誰。19-29神有主宰的權柄,如同窯匠對器皿。22「預備遭毀滅的器皿」:指始終不肯悔改,故結局必然遭致滅亡的人。27-29「餘數」「餘種」:被擄回歸的剩餘之民。用來指少數得救的人。
  • 30-33人的反應:人得著義,是因信基督,不是憑行為,求律法的義。31「追求律法的義」:指遵行律法,盼望藉此蒙神稱義。32「絆腳石」:基督對信的人是拯救的磐石,對不信的人是絆腳石。

問題思考

  • 保羅對同胞的深情對我有何啟發?
  • 神有絕對的主權,但祂看起來是否常常有失公平?神的公平究竟怎樣顯出?

默想應用

本章顯示出的幾個大原則,對於我們認識神大有幫助:

1.神的主權是在祂的愛中行使:保羅是在詳述了神那不能隔絕的愛之後(8:35-39),才進入本章1-29這一段的。要站在神豐富的愛的根基上,我們才能稍微領略祂權柄的滋味。祂的主權表現在揀選、應許、憐憫中,而不看人的肉身、定意、奔跑,因為祂知道人靠這些永遠達不到標準。祂發憐憫,過於人所當得的;「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配得的人身上。在愛中行使的至高的主權,益發顯出神的至聖至榮、可頌可畏。

2.神的公平是藉人的信心而彰顯:若以色列人可以靠肉身血統、靠遵行律法稱義,我們這些佔世上絕大部分人口比例的外邦人如何得救?同理,若稱義在乎行為,人天生的智愚貧富、背景文化都影響其行為表現,則審判的公平性何在?今神將人全置於「因信稱義」一個救法之下,芸芸眾生皆憑神兒子的寶血進入救恩的門;萬般人品若想從神有所得著,也都只有在基督裏,因信而得。這是神更高的公平、超越的智慧。

於是,「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30)快來追求「因信而得的義」;快來稱頌那以恩典憐憫「彰顯祂的權能」的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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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10章

經文要義

  • 1-13以色列人不服神的義:4「總結」:應驗;成全;結束。以色列人不得救,不能推諉說是因為福音難尋。6-7「誰要升到天上…」:意為人不需登天請求基督降世,也不需下落陰間叫祂從死裏復活。基督道成肉身、死而復活,已經是既成的事實,只等著人來接受。故下文說只要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必得救。不難。
  • 14-21以色列人不信神的福音。17「信道」:原作信心。

問題思考

  • 怎樣的情況叫做「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我是這樣嗎?
  •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17)這深深提醒了我們什麼?

默想應用

接續上章,保羅深刻地闡述了:

一、真知識──認識「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4),因為:

1.律法的目標乃是指向基督,為要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24)。故基督是律法的應驗。

2.基督成全了律法的要求:耶穌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藉著實踐和完成,而成全了律法(太5:17)。

3.律法的功用到基督而告終止:基督既已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就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律法的軛挾制(加五1)。

因此,對神的「真知識」是順服神所立的基督,求主幫助我們不是向神瞎熱心一場,而卻都在「立自己的義」。

二、真信心──「出於信心的義」(6),而不是律法的義:

1.不是靠自己上天下地的尋找,和努力,只要相信(6-7)。

2.就在我們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只要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可以稱義、得救(8-13)。

於是不分國籍,「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12),哈利路亞!

三、真福音──須要奉差遣傳道的人;傳道;聽見信息;相信信息(14-15)。今以色列人已經聽見福音,也有能力知道、明白福音的意義,卻不尋找神,且悖逆頂嘴。不但可惜,而且可憂、可怕!今天我們、我們所親愛的人,又是怎樣對待福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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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11章

經文要義

  • 1-10以色列人不是全然被棄:2-4:以利亞事見王上19:1-18。7「以色列人所求的」:指「律法的義」(9:31)。
  • 11-24以色列人不是永久被棄:11「跌倒」喻永遠毀滅,與「失腳」不同。16「所獻…聖潔了」:參民15:17-21,獻上初熟麥子作為舉祭,代表將所有的收成都獻給神;初熟麥子作餅獻上,其餘的麵團(全團)都聖潔了。在此「新麵」、「樹根」喻以色列的列祖;「全團」、「樹枝」,喻整體以色列民。17「野橄欖」喻外邦信徒。
  • 25-29以色列全家都必得救:25-26上「外邦人的數目滿了…得救」:福音傳遍外邦之後,以色列人的硬心會被除去而信主。
  • 30-32神憐恤眾人:起初因外邦人不順服,神的憐恤臨到以色列人;後因以色列人不順服神的救恩,神的憐恤臨到外邦人。而外邦人蒙恩又會激動猶太人(11-12),使他們也願悔改蒙恩。
  • 33-36對神無窮的智慧,保羅不禁大發讚美,作為9-11章之結束。

問題思考

  • 以色列人與外邦人的關係,成了怎樣的良性循環?我們在其他事上也能見到神如此美善的用心嗎?讓我們再用33-36節來讚美吧。

默想應用

上文已述神的主權在愛中行使(9章),本章更見:

一、神的智慧是藉不斷的恩典而顯明:這又包括幾個步驟層次:

1.恩典堅定:「神並沒有棄絕祂預先所知道的百姓」(2):神在祂的全知中預先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又召他們來;又稱他們為義;又叫他們得榮耀(8:29-30)。祂施恩不收回,愛不轉移,故說「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29)。

2.恩典覆庇:「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5):人的揀選是剔除,是刪掉不要;神的揀選卻是恩典的擴大覆庇,是選來留下。總有餘數;總是夠用(參林後12:9)

3.恩典循環:以色列人不信,反倒使救恩臨到外邦人;而因外邦人蒙恩,富足,又激動以色列人發憤,接受基督(11-12),至終不但以色列全家(指整體、全國,不包括硬心的個人)都要得救,神的憐恤也臨到所有人類(眾人)。

二、人的讚美會因認識神而更加深刻:面對神無窮的施恩的智慧,保羅發出「深哉!」的讚嘆。願我們的理性思考不但不攔阻神,反而更發明神的智慧,從而加深我們的敬拜和讚美。

 

靈修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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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第12章

經文要義

  • 12-15章進入另一大段,說明信徒蒙恩後的生活原則。
  • 1-2活祭的奉獻:1「理所當然的」:原意指向理智的敬拜。
  • 3-21生活的倫理:3-8以恩賜彼此服事。3「信心」:此處是指運用自己恩賜的自信。「勸化」:即勸慰。9-16信徒之間的愛。17-21對外人或仇敵的愛。19「寧可…主怒」:指寧可留地步讓主的義怒作出審判。20「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指使其自覺羞愧而悔悟。

問題思考

  • 到底什麼叫獻上自己當作活祭?我當怎麼做呢?
  • 3-8一說完認識自己後,就談運用恩賜彼此服事,有何深意?
  • 對教會肢體;和對外人及仇敵,共同的原則是什麼?該怎麼做?

默想應用

奧妙的神學理論,須要落實到生活應用中,本章便指出我們:

一、與神的關係──獻上活祭

1.奉獻的原因──「所以…神的慈悲」:保羅是因前文9-11章,甚至整個1-11章所述神的浩瀚恩典,和奇妙智慧,而發出奉獻的勸告。奉獻不是強硬的規定,而是人心被恩感的反應。

2.奉獻的祭物──「將身體獻上」:猶太人很明白將牛羊獻上;我們也能領會將心靈獻上,保羅卻說獻上身體,表示:a.全人的:身體包括心靈,思想意志情感,乃至財物才幹、時間精力等一切;b.行動的:身體包括活動,奉獻是有行動力的,做勝過說。

3.奉獻的性質──「當作活祭」:活祭表示:a.獻自己:不是外物,不可替代。b.一直獻:不是殺了一次燒掉,而是天天獻,不斷燒。c.獻生獻:活的祭會有生命影響力,激發別人也獻上自己。

4.奉獻的目的──「如此事奉」:事奉原是祭司的侍立,指活在神面前。奉獻本身就是事奉,也是事奉之始。無奉獻即無事奉可談。

二、與己的關係──合乎中道:a.認識自己,看得準確,不自高,也不自卑。b.照著神所分的看,而不是自己或別人所設定的。

三、與肢體的關係──互相聯絡:我們都只是其中一個肢體,須要彼此配搭,成為一身。

四、與社會的關係──以善勝惡:a.聽憑主怒:讓步不只是向人,而是代表向神讓步,將申冤的權柄交給神。b.以善勝惡:基督生命的能力終必使我們勝過難處。

靈修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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