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份靈修進度表

日期章  節經文
7/2-8利20:6-7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隨他們行邪淫,我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7/9-15利26:3-5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我就給你們降下時雨,叫地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結果子。你們打糧食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摘葡萄要摘到撒種的時候;並且要吃得飽足,在你們的地上安然居住。
7/16-22林前9:16-17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
7/23-29林前14:39-40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

 


7/1     
     
利未記 第18章

經文要義

本章論到生活行為上,要遠避淫行。以與埃及和迦南的惡俗區別。

  • 1-5吩咐要逃避外邦的風俗。
  • 6-18禁止與近親亂倫: 6「你們」:原文作「任何人」,並無性別之分。「露…下體」:指發生肉體關係。
  • 19-23禁止淫亂、獻嬰孩為祭、同性戀與獸交。這些行為在異教文化中很平常,但神嚴厲禁止。19「行經不潔淨」:經期中婦女的條例已見15:19-24,此處是道德問題,學者認為應是指不潔淨的污穢女人,如邪淫宗教儀式中的巫祝或妓女等。新譯本作「在污穢不潔中的婦女」。20「鄰舍」:為廣義,指所有接觸到的人,不只隔壁鄰居而已。21「經火」:燒作祭物。
  • 24-30警告不守律例的結果:若百姓仿傚迦南人行為,也必如迦南人一樣被趕出那地。25「地…吐出」:擬人用法,即被趕走之意。

問題思考

  • 本章幾次提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有何用意?
  • 本章不斷重複不可效法埃及和迦南人的行為,這如何應用於今?

默想應用

本章為神子民的道德文化訂立規範,其中顯示了:

1.與神的關係是德行的基礎:本章有六次提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2;4;5;6;21;30),而從此直到利未記結束,共用了40次,成為利未記後半部的特色。這句話在希伯來原文只有精簡的三個字,卻是神頒布道德禁令的根基。提醒百姓神在天下萬族中揀選他們為自己的子民,拯救他們脫離埃及為奴之家。因此百姓遵行神的要求不是律法主義,而是對神救贖恩典的由衷回應。今仍如此,神兒女應有好德行,不是律法,而是與神生命關係的自然反應。

2.不隨俗而行是德行的動力:本章開頭和結尾都強調不可效法、隨從埃及和迦南等外邦的惡俗,而要遵行神的律例。顯示屬靈只有兩個區域:世俗惡行和神的律例,人只可選擇其中一個生活方式。今日亦然,當「大家都這樣啊」之時,只有下定決心「不這樣」,唯獨按照神的法則過生活!唯此能成為我們實行道德的動力。

3.尊榮自己和土地是德行的結果:世俗文化還標榜性解放是自由,是高舉個人價值,看看近年支持同性戀、爭取同性婚姻合法者的言論即知。但在神眼中,這是「玷汙自己」,貶低、傷害、踐踏了自己的價值而不知。並且「連地也玷汙了」。按照神的道德律而活,看來老套,卻是保護、尊榮了自己,和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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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利未記 第19章

經文要義

本章論對神及對人的守則,深入生活的各層面。也與十誡相對應。

  • 1-2引言:神對人行為上的要求是基於祂自己聖潔的屬性。
  • 3-8與神的關係:扼要提醒律法──不可拜偶像、要守安息日,要討神喜悅。注意「當孝敬父母」(3)也再被強調,且原文作「母父」。
  • 9-18與他人的關係:9-10要顧念窮人;11-12不損人利己;13-14要照顧殘疾;15-16要公正無私;17-18要愛人如己。
  • 19-37其他責任:19禁止混雜:包括繁殖牲畜、播種及衣料。20-22:「婢女」地位雖低,也受律法保護。23-25栽樹原則:使地效力。26-28禁止有異教風俗的行為。29-31禁止拜偶像及相關的淫亂和交鬼。32要敬老。33-34要愛鄰舍。35-36要公正。37結語。

問題思考

  •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在本章共出現幾次?這和百姓持守聖潔有何關係?你同意人品格的根源是來自於神嗎?
  • 本章列出了百姓對窮人、雇工、傷殘者應有哪些做法?這些原則如何應用於今日社會?

默想應用

  • 神與人關係的邏輯:神要百姓守律法,是基於這一連串關係:

1.我是耶和華:我是自有永有的、聖潔無瑕的、慈愛公義的……

2.我耶和華是你們的神:而我願意作你們的神,千萬人中我唯揀選你們,把你們從埃及分別出來作我的子民。你們是我的代表…

3.你們要守我的律例: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19;37),活出我的樣式,向世人彰顯我的聖潔、慈愛、公義…的性情。

祂說;祂定;祂要,都因祂是;祂做;祂給。且給的遠比要的多。

二、聖潔的應用:聖潔是本書的主題,反覆強調。其意義除了遠離不潔,和持守公正、憐憫等人道精神之外,本章還進一步提出:

1.施與受的智慧(9-10):樂善好施是美德,但純粹施捨易損害領受者的自尊,雖暫解外在經濟問題;卻未能建造內在生命。神的方法是收割時留些餘種供窮人拾取,既為窮人保留尊嚴,又鼓勵他們勞動生產,自食其力。祂既眷顧貧窮,又有創意有智慧!

2.純與雜的分際(19):聖潔表現在分別不混淆、純一不雜,從個人立身處世的品格到生活細節──家畜不可異類配種(貫徹神造物各從其類的原則);播種不撒兩樣種籽(輪耕才能保存地力);不用混和的衣料做衣服(促進皮膚健康)。括號中的現代科學理由都屬次要,主要是神要人力守分別、純一的聖潔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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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利未記 第20章

經文要義

在18-19章關於聖潔的條例之後;本章錄違反這些條例的刑罰。

  • 1-6宗教的罪:2「摩洛」:亞捫人的國神,也用來泛指迦南的偶像,其崇拜儀式經常用兒童或嬰孩當作祭品。3「玷污我的聖所,褻瀆我的聖名」:屬神的人犯罪就玷污了神,包括顯祂同在的會幕聖所,都被汙染。
  • 7-8自潔成聖的勉勵。
  • 9-21家庭婚姻的罪:除咒罵父母外,本段羅列許多駭人聽聞的淫亂事項,都是迦南風俗中常見,而神嚴格禁止的。
  • 22-26分別為聖的勉勵:「分別」一詞在本段重複三次。
  • 27重申6節禁止交鬼和行巫術的吩咐,對象擴及「無論男女」。

問題思考

  • 本章定這麼多罪該受死刑,提醒我們什麼?我會因神的眾多恩典而輕忽了遵守神話語的重要性嗎?
  • 是否每個基督徒都要分別為聖,抑或這只是對某些信徒的要求?

默想應用

  • 本章定這麼多罪該受死刑,使我們明白:

1.違背神是生死攸關的大事:我們常誤以為新約恩典時代,犯罪沒關係,「神的恩典夠我用的」。不!「耶穌基督昨日今日直到永遠是一樣的」,神的性情和標準從未改變。犯罪是致命的事!

2.不處罰罪是與犯罪同等的惡事:當別人犯罪,其他人若「佯為不見」(4),不去懲處對付,而縱容了那罪,這人與犯罪者同樣要被剪除。以利就是明證(撒上2:12-36)。我們還在睜一眼閉一眼嗎?

3.犯罪也是汙染土地的憾事:神所賜給選民為業的,本是流奶與蜜的美地,但他們若效法外邦異教獻子女給偶像為祭,或淫亂,不但玷污聖所、褻瀆神的聖名(3),並且汙染土地、破壞自然(參創4:11)。那土地將如同吃了污穢食物一般,「把你們吐出」(22)!今我們常說要為國家禱告,求主醫治這地,即是為此。

  • 聖潔的意義,在本章也繼續說明:

1.分別為聖(24):因迦南地區的宗教和風俗淫亂惡劣至極,故神不斷強調要以色列民要與他們有分別,持守聖潔。

2.自潔成聖(7):不但分別,再進一步,且要使自己成為聖潔(7)。

3.歸神為聖(26):神已經使信徒與萬民有分別(24),故我們不是靠努力得以成聖,而是要將自己歸給神,保持神所賜的聖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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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利未記 第21章

經文要義

本章記祭司和大祭司的潔淨條例。神對服事祂的人,要求更嚴格。

  • 1-9祭司在喪事及婚姻上的禁例:4「從俗沾染自己」:應是指隨從習俗參加一般的喪禮,而沾染不潔。但至親之喪不禁。5:剃頭;剃鬚;劃身都是異教喪禮儀式,有取悅死人和偶像之意,故禁止。
  • 10-15大祭司在喪事及婚姻上的禁例:更嚴格的條例加諸大祭司身上。12「不可出聖所」:指不要因慶弔之事而擅離職守,並非表示他須經常留在聖所內。15「辱沒他的兒女」:因上述不合神心意的婚姻,將使兒女喪失繼承祭司職分的資格
  • 16-24殘疾的禁例:祭司子孫中身體不正常的不能在祭壇上服役,但可吃祭司之份的聖物。18「肢體有餘」:胼肢或肢體過長等畸形。20「矮矬」:極其矮小(如侏儒)。「癬…疥」:皮膚病。「損壞腎子」:生殖器損壞。

問題思考

  • 祭司屬神,要成為聖,本章出現幾次?這對我的服事有什麼提醒?
  • 什麼叫「從俗沾染自己」(4)?我有被社會習俗、家庭習慣沾染嗎?

默想應用

一、本章專論祭司的潔淨,提醒我們事奉神的人,要特別留心:

1.拒絕死亡的靈:為何不要隨便參加喪禮?主要是保護祭司遠離死亡的邪靈。我們的神是生命的主(記得上章祂如何憎惡獻人(嬰孩)為祭嗎?)。但要小心死亡的靈不只在喪禮中肆虐,舉凡一個負面的思想、苦毒的論斷…都帶著死亡的壓制,都是事奉之忌。

2.保守事奉的恩膏:大祭司是「頭上倒了膏油,又承接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僅在就職當天,而是終身被視為如此。於是他不可如一般習慣的蓬頭散髮、撕裂衣服。今我們若想要持續服事中所領受的恩膏,有哪些生活習慣需要調整?

3.不可從俗自污:我們家庭中、職場上,處處充滿不屬於神的習俗,讓我們謹記:「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

二、身體有殘缺或異常的人不能在祭壇前執行祭司的職分,是舊約的神不公平嗎?但別忘了這些身障者是:

1.得神供應的──「神的食物,無論是聖的,至聖的,他都可以吃」(22):從外在供養福利,到屬靈福分,他們一樣好處都不缺。

2.蒙神成聖的──「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23):他和大祭司同樣是被神設立的、歸神為聖的!哈利路亞,誰說神有歧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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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利未記 第22章

經文要義

本章接續講祭司潔淨、吃聖物和對祭牲之選擇的條例。

  • 1-9祭司與祭物:祭司沾染不潔時,要遠離祭物。
  • 10-16祭司的家人與祭物:釐清哪些祭司家屬可吃聖物,以免「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 17-30祭牲的條例:17-25:祭牲必須無殘疾。26-27:初生的牛羊「七天當跟著母」,第八天後才可獻祭。28:禁止同日宰殺母與子,用意是禁止人們屠殺牲畜。29-30:感謝祭的祭肉要當天吃。
  • 31-33要尊神為聖:這兩章祭司條例也以「我是耶和華」為結語,「我在以色列人中,要被尊為聖」是這一切律例的目的。

問題思考

  • 本章如何要求祭司自己;又如何要求聖物不受玷污?可見我們今天事奉神應注意什麼?
  • 以色列人所獻的牲畜必須是純全無殘疾的,這給我什麼提醒?

默想應用

關於祭司與獻祭,本章再提醒我們:

1.問題不是不潔,而是帶著不潔來事奉:要求祭司不可沾染不潔,是否強人所難?其實神要的是事奉的態度。若尋常百姓尚且將祭物分別為聖歸耶和華(3),身為祭司,豈可帶著污穢便冒然親近聖物?為免陷於驕傲;或輕忽(9),祭司事奉前要加倍自潔。

2.問題不是不潔,而是不去除掉不潔:祭司若不慎沾染不潔,是否就停止事奉?而停了事奉是否更易陷於不潔? 其實神從不拋棄人,「直等他潔淨了」(4)就可恢復事奉!而且只要「用水洗身」,「日落的時候,他就潔淨了」(7)!哈利路亞,潔淨不難,靠主起來事奉吧!

3.蒙悅納的不是奉獻,而是奉獻的心態:17-33節祭牲的條例再次提醒我們關於奉獻的真理:a.神喜悅的,是人所喜愛的:祭牲必須純全無殘疾、健康強壯,我們自己也看為肥美可愛的,而非將自己不要的塞給神。亦即,「奉獻了不會心痛的,就不叫奉獻」;b.神憐憫的,是人也應當憐憫的:初生的牛羊不可立即獻祭,「七天要跟著母」;又不可同日宰母與子,神是憐憫的神,不只對人,也對動物彰顯祂的憐憫。祂要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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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利未記 第23章

經文要義

23-25章是節期的條例。各節期獻祭的規例可參民數記28-29章。

  • 2「節期」:意為「指定的時間」;「聖會」:為了神聖的目的而聚集。
  • 3安息日:每週的安息日是每年節期的基礎,故首先討論。「聖安息日」:原作「安息的安息日」,意為深深的、完全的安息日。
  • 4-8逾越節無酵節
  • 9-14初熟節:逾越節的安息日的次日(耶穌就在此日復活),要獻初熟的莊稼(大麥)為搖祭。
  • 15-22五旬節:又名七七節及收割節,也要獻初熟的搖祭(小麥做的餅),故有時也稱初熟節。是一個歡樂的節日,慶祝豐收。
  • 23-44七月的節期:七月初一吹角節(24-25);初十贖罪日(26-32,參16章),及七月十五-二十一日住棚節(33-44)。

問題思考

  • 節期是「耶和華的節期」(2;4);聚集慶節稱「聖會」,這提醒我什麼?
  • 本章記七大節期,中間卻插入了第22節,神的用意是什麼?
  • 神制定節期好使人們可以終年與祂同行,今我應如何留心猶太曆法,好在神的節期之日對接上祂的賜福?

默想應用

一、節期屬神:我們常以為只有聖誕節和復活節屬神,但此處明說「耶和華的節期,就是你們到了日期要宣告為聖會的」(2),是上述七個節期(被擄後又加上普珥日和修殿節)。從春季到秋季;從歲首到年終,每個節期都屬於神,要單單用來朝見神。

二、守節的意義:神反覆要人遵守節期,「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不僅是為分別時間、承接祝福,且要人活出其中的真諦:

1.安息:神顯然看每週都有的安息日是年度節期的基礎,故放在各節期之前,首先討論。亦即,安息日也是一種節期;且每個節期都為著安息!(數數看本章重複多少次「甚麼工都不可作」?)

2聖潔:逾越節是每年正月第一個;也是最重要的大節,緊接而來的就是七天無酵節。表明逾越之後要除酵。我們是先得著救贖;然後便要在救贖的恩典中過聖潔的生活。聖潔純淨,是神所要。

3.感恩:獻初熟的土產表明承認神是土地的主宰,一切賞賜的源頭。住在棚子裡則為紀念出埃及時神在曠野中的眷顧與引導。思想主恩而獻上感謝,是守節的目的。

4.分享:因著感恩,他們敬拜神,又與眾人分享神恩典的歡樂。蒙恩→感恩→分享→更蒙恩…此良性循環正為節期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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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利未記 第24章

經文要義

本章講聖所中至聖物的管理,並記一褻瀆聖名之案件及相關律例。

  • 1-4金燈臺的管理:3「從晚上到早晨」:這些燈要徹夜點亮。
  • 5-9陳設餅的管理:6「擺列兩行」:或譯「兩堆」,兩疊,每疊六個。
  • 10-23褻瀆聖名的刑罰:10-12節的歷史事件,引致一些律例的成立。這罪的嚴重性乃在於犯者在咒詛中用了神的名字。14「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避免會幕被沾污。「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聽見的人因受連累而有罪,現今按手在犯罪者頭上,藉他的死而獲赦罪。20「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強調賠償應與損毀相稱,為要避免過分的報復或刑罰,並維持公平。

問題思考

  • 聖所中金燈臺和陳設餅的管理有哪些特色?代表什麼意義呢?
  • 本章記載了褻瀆神的名,以及傷害人畜該受的處罰,相較於當今社會雖知重視人權、防止虐畜,但完全漠視神名,我應如何回應?

默想應用

一、聖所中的燈與餅具有幾項特色:

1.至精:不但燈臺是精金打造,點燈的油也是特別為此目的而「搗成的清橄欖油」,亦即不像一般用榨油機,而是用手搗碎上好橄欖,點滴收集而來的。餅也是用最細的麵,精準度量而製成。

2.恆常:燈要「常常點著」(2);餅是「每安息日常擺」(8;參出25:30),這都是「永遠的定例」(9),不受上述各節期,或其他影響。

3.更新:燈火要「從晚上到早晨」在神面前「經理」;「收拾」著,添油挑芯,常保明亮;餅則是每逢安息日便小心更換,永保新鮮。

這些特色都預表耶穌基督,祂是世界的光,生命的糧(約8:12;6:35);也同時指出我們在神面前的生活,和對世界的見證。主啊,助我生命更新,飽得靈糧,以致能長久穩定保持精純的信仰!

二、這個褻瀆聖名的事件,也顯出幾項令人深思的原則:

1.言語暴力:「不可妄稱神的名」是十誡第三條(出20:7),但直到本章,我們才知褻瀆神名的嚴重性。此罪與傷害人畜的罪同述,更指出褻瀆的言語具強烈的污染和傷害力,不僅本人必擔罪(15);連聽見的人也須潔淨處理(14)。我們的話語,要何等小心。

2.同歸一例:兩次強調「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歸一例」(16;22),顯示此例適用一切人,不分種族。神的律法前,人人平等。

3.教養有責:記明褻瀆者母親的名字和世系(11),深刻提醒我們為人父母者,有責任教導子女敬畏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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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利未記 第25章

經文要義

本章繼續23章節期之例,但把安息日的原則延伸到安息年和禧年.

  • 1-7安息年:每逢第七年要讓土地安息,不可撒種,也不可收割。
  • 8-22禧年:每到第五十年,也不能撒種和收割,且所有土地都要歸還其原來的擁有者;奴隸也要被釋放回家。
  • 23-34買贖的律例:地不可永賣,可由至近的親屬代為贖回(25),或由他本人贖回(26-27),再不然,則在禧年時自動歸回原主(28)。30「城內的房屋」:一年內若不贖回,就失去買贖權利,因這些住宅與土地和耕耘無直接關聯;但鄉間的房屋通常與土地相連,故可依贖地的律例贖回。但利未人因都住在城邑中,故不受此限。
  • 35-55對待貧苦弟兄的律例:36:不可放貸取利。39-46:本地人不可被賣為奴。奴僕只可從外邦人中買來(44),且要明白自己是神的僕人,故不可苛待僕人(43)。49「本家的近支」:其他的近親。

問題思考

  • 安息年和禧年的條例,提醒我們什麼真理?
  • 百姓幫補貧乏弟兄,借錢不取利,是基於什麼原因?我今應如何應用這些原則?

默想應用

從安息日延伸到安息年和禧年的規定,使我們恍然明白,「安息」是神對人的整體計畫,其中蘊含著:

1.神的主權:安息年的律例清楚顯示:土地的所有權是屬於神,人只是在世寄居,暫時獲准使用土地(參23)。禧年則更進一步確認神對的權柄,以及祂的慈愛與救贖。這兩方面的律例其實正是環境保護和社會福利的根基,神的心意真是大哉,深哉!

2.信心的操練:神親口應許第七年安息時,地裡的土產足夠供應每一個人實際的需要(18-22)。因此,這是一個信心操練之年,人必須學會不倚靠自己的勞力,單單信靠神供應的大能。

3.更新的機會:不但給土地休養生息的機會;禧年的意義是土地和人都得釋放,消除社會階級的劃分,給窮人與債戶生活更新,不被剝削,甚至可以翻身的機會。人類社會將進入一希望的循環。

4.進修的規劃:據申31:10-13,這一年並非讓以色列人在閒散中消磨日子,而是用以教導和訓練他們關於神的律法。終身學習的教育制度,也是神對人類的計畫之一,我們該怎樣生涯規劃呢?

主啊,這樣的遠旨宏謀,惟願人都尊祢名為聖;遵祢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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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利未記 第26章

經文要義

本章進入全書的結尾,列出對神命令的兩種反應,及其後果:

  • 1-13遵命的蒙福:1-2蒙福的條件──「不可做甚麼虛無的神(和合本「神像」的「像」字旁加三點,表示原文無此字)…我是耶和華」是第一誡;「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是第二誡;「要守我的安息日」是第四誡。神賜福的條件就是敬畏耶和華,遵守祂的誡命。3-13順從神的有福臨到,如:豐富收成(3-4);2.國泰民安(5-6);3.戰無不勝(7-8);4.人丁旺盛(9-10);5.神常同在(11-12);6.永享自由(13)。
  • 14-45違命的咒詛:包括:驚惶不安(16),無人追趕也跌倒(36);2.糧食斷絕(19-22;26-32);3.戰敗亡國,分散天下(17;33;38);4.信仰破產,毀壞邱壇(30),聖所變為荒場,即使獻祭神也不收納(31)。這些咒詛絕非危言聳聽,以色列近二千年的際遇正是本章註解。

問題思考

  • 神所賜的福氣有哪些?我得到了哪些?
  • 本章咒詛的經節遠較祝福的多,神是存心降禍嗎?從何看出不是?

默想應用

本章和申命記28章相似,明列祝福和咒詛兩條路供人選擇,其中深刻地顯示出:

1.祝福的全面性:人所想到的福氣通常是外在的,神所賜的福卻包括:a.:外在的風調雨順、物質豐裕(4-5a);b.:心靈的安頓歸屬感(5b)、安全感(6)、勝利的自信感(7-8)、生產的成就感(9);c.:神要立起帳幕,在我們中間行走!祂要做我們的神,我們要做祂的子民(11-12)。哈利路亞!神的福全備,有祂就有了一切!

2.咒詛的不得已性:在每一個咒詛之先都有「若不聽從我」或「若與我反對」的用詞,可見神其實並不喜悅降罰,祂絕不會因人偶然違背祂的命令就施行咒詛,惟因違命者堅持厭棄神的律法,不遵行一切誡命(15),行事與神敵對(21;23;27)才被迫加以管教。

3.即便咒詛仍有祝福:並且,在咒詛中神仍然:a.給地祝福,使它得回因人悖逆而失的安息(34-35;43);b.紀念所立的約(42-45)。

主啊,祢的管教其實全是為了施行祝福,願我行事為人配得過祢所樂意賜的福,早早飽得祢的慈愛,好叫我一生一世歡呼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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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利未記 第27章

經文要義

本書的最後一章講許願和奉獻的條例,是人對神的回應之道。

  • 1-8許願之例:2「特許的願」:指人因特殊的情況而向神許願,把自己或家人(3-8)、牲畜(9-13)、房子(14-15),或田地(16-25)奉獻給耶和華,便要付出相當的價值來還願。價額按被許之人的性別及年齡而有所分別。3「聖所的平」:即聖所的秤,作為標準。
  • 9-13牲畜方面:潔淨的牲畜,許願獻上便不可改換,否則兩個都要獻給神。不潔的牲畜可依祭司所估價值再加五分之一贖回。
  • 14-15房屋方面:若用房屋許願,條例與上述相似。
  • 16-25田地方面:贖回田地是按照禧年餘下的年數估價,再加上百分之二十來付上贖價。
  • 26-34其他方面:頭生的(26)和永獻的(28)本就屬於神,不可贖回。 29「當滅的」原文同「永獻的」。30-33:十分之一也是屬神的,本不可更換(32-33),但種子或果子可加上五分之一贖回。

問題思考

  • 利未記開始時詳論五祭,而以人的奉獻和贖回作結束,有何深意?
  • 我有沒有曾經向神許過,而尚未還的願?

默想應用

這段經文蘊含許多值得深思的議題,如:

1.生命同價,奉獻不同:本章所述「還特許的願」的估價,與出埃及記30:11-16的生命價銀不同。在生命的救贖上,神看我們不論貧富老幼,都值半舍客勒,價值完全相同;但還特許的願,是指人的奉獻,便有輕重之別。五歲以下男童的贖價是5舍客勒;二十歲以下20舍客勒;二十到六十歲50舍客勒;六十歲以上是15舍客勒。女性大約是半價。注意,贖價的差別是根據年齡,而不是根據身份。大祭司的贖價不比普通勞動者高。因此重點是,人生有代謝,我們究竟要在生命的哪一個階段奉獻給主呢?

2.估定為定,永獻必獻:關於奉獻和贖回的價值,是交由祭司來評估,「牲畜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12),此應是提醒奉獻的人首先要學會順服人的權柄。但祭司對人也首重憐憫和公正,「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8)。至於永獻的,指不可違背、不可贖回、必須遵行的誓約,或是神指定當滅的物,更要順服神的權柄,不可討價還價。穿插於這中間的,是關於頭生的,和十分之一的奉獻。神的公義和慈愛總是配搭完美的。本書就結束在這奉獻的提醒上,留待我們去實行、去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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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哥林多前書 第1章

經文要義

保羅第二次佈道時在哥林多住了一年半(徒18:11),建立了教會。第三次佈道停留在以弗所時,寫了本書,討論教會各樣問題。哥林多位於希臘雅典市西方,是當時國際商業中心,富裕而淫亂。

  • 1-3問安:1「所提尼」:應就是那個被打的管會堂的(徒18:17)
  • 4-9感恩:哥林多教會恩賜全備。
  • 10-17 斥責分黨的現象:當時信徒各擁教會領袖,分門別類。有亞波羅派、磯法(彼得)派、和「基督派」。14-17:保羅的工作是要傳十字架的福音,不是要樹立黨派。14「基利司布」:見徒18:8
  • 18-31十字架的道理:世人看為愚拙;卑微的,卻被神揀選使用。

問題思考

  • 哥林多教會有哪些優點(參4-9)?但本章指出他們有怎樣的問題(參10-12)?這給我們什麼提醒?
  • 對於教會結黨分爭的現象,保羅首先談到十字架,這有效嗎?

默想應用

一、哥林多教會的背景提醒了我們:

1.有恩賜不一定屬靈:哥林多是凡事富足的大教會,口才知識都全備,在恩賜上沒有一樣不及人(5-7);然而他們不屬靈(3:1)。恩賜是外在的優異表現;屬靈是內在的生命成熟。我羨慕哪個?

2.有資源不一定成熟:哥林多教會資源愈豐富,保羅、亞波羅、彼得等著名牧者都曾牧養過他們,卻不料這反而成了他們彼此誇口,分黨分派的原因(12)。今我們應怎樣善用教會資源?

3.有分爭一定不屬靈不成熟:哥林多教會在建立初期曾遭到猶太人「同心」的逼迫(徒18:12),卻沒警覺到應當同心爭戰,反而結黨分派。這是他們屬肉體的最大表徵(3:3)。教會不是不能有不同意見,但不能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10)。

二、本章中保羅使我們明白,解決教會結黨分爭的辦法,有:

1.高舉基督:「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10) ──所有的勸勉、教導,都是以基督,而非以個人為中心(參徒4:12)。

2.體認基督:「基督是分開的麼」(13) ──我們同信一位主;且這位主與父合而為一,因此我們竭力保守合一(參弗4:3-5;約17:21)

3.傳揚十字架:「…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17) ──專注於十字架的福音,而非世間學理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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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哥林多前書 第2章

經文要義

1-4章都在處理教會分黨的事,本章繼續上章談十字架的道理。

  • 1-5十字架的道理:因哥林多人(和當時整個希臘文化)以追求詞藻和邏輯推理聞名,保羅惟恐模糊了福音焦點,定意在他們中間不用智慧委婉的言語,只傳十字架。1「高言」:高超優美的言詞。
  • 6-16神的智慧:6-9是世人所不知道的;10-12:只有藉著聖靈才能得著;13-15:用聖靈指教的言語傳講,但屬血氣的人不能領會。6「完全的人」:指靈性和心智成熟,能明白屬神智慧的人。9:是按大意引用賽64:4。10「參透」:追究;考察,徹底明白。

問題思考

  • 保羅將智慧分為幾類?他自己大有學問(6;詳下),但定意不用高言大智,這啟示我們什麼?我應如何對待我的專業知識?(參羅12:16)

默想應用

「智慧」分為兩大類:

一、人的智慧(5):也就是哥林多,和當時整個希臘文化所極力追求的屬世的知識技能,保羅又將之細分為兩種(6):

1.世上的智慧:是眼見、耳聞,心想(參9)的智慧,即據觀察各種現象,再加思考推理等心智活動而得的智慧,如科學哲學等。

2.「這世上有權有位將要敗亡之人的智慧」:即那些勾心鬥角耍弄權術的狡詐智慧。

它們的共同特徵是:不能認識神,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14,參1:21),因此神要廢掉它們,將他們變為愚拙(1:20)。

二、神的智慧(1:21):或說屬靈的智慧,它的特徵是:

1.從前是隱藏的奧秘,但如今神開恩,藉著聖靈賜給我們,使我們能明白救恩,得榮耀(7;12)。

2.要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來解釋(13),而非人的委婉精妙言語。

3.能看透萬事(10;15),也就是不但能看透神聖靈的事,也能明白上述人的智慧。

   保羅就是蒙神開恩賞賜他能看透萬事的人,他精通世上的學問(參徒26:24及徒17章每日靈糧),但面對高舉人的智慧而鄙視神的希臘人(1:22)時,他「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就算被視為「言語粗俗,氣貌不揚」(林後10:10)也在所不辭。今我們也應甘願為主習得一切學問(參徒7:22);也為主放下一切學問,因「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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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哥林多前書 第3章

經文要義

本章繼續說明不可結黨分爭的理由:

  • 1-4 因分黨是屬肉體的行為:1「屬肉體」:是指與神相違,按自己的意思生活,在基督裏只能算是嬰孩。
  • 5-9耕種田地的比喻:牧養者彷彿栽種、澆灌的工人,算不得甚麼,叫五穀生長的是神。
  • 10-17 建造房屋的比喻:牧養信徒又彷彿在耶穌基督的根基上建造房屋,因所用的材料不一,到末日時或受獎賞,或受虧損。16-17:所建造的還不是普通房屋,而是聖殿,豈可毀壞!
  • 18-23 小結論:18-20:再次強調世俗智慧的無用。21-23:不可拿人誇口。

問題思考

  • 保羅對於他和亞波羅的服事作了兩個比喻,各給我什麼警惕?
  • 有人說22節是「神兒女的財產清單」,請數算我們是多麼富有?但我們全部又是屬基督、基督又是屬神的,這到底有何意義?

默想應用

一、保羅反覆說明我們不可,也不必拿人誇口,以顯明不應按所跟隨的領袖來結黨分爭。從中卻也使我們發現身為信徒的價值

1.我們是:a.撒種的、澆灌的:在教會中的服事敬拜、見證分享…,我們以為平常,原來其實都在散播生命的種子,神會叫人生長!b.立根基的、建造房屋的:即便不如保羅是「聰明的工頭」,但主使用我們,「各房靠他連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弗2:21);c.我們也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在主前成長。

2.我們有:a.神的僕人:不論傳福音的保羅教師的阿波羅牧師的磯法,都是我們的;b.世界:我們是與基督同作後嗣,將來要與祂同作王;c.生與死:我們有最真實圓滿的生命;死亡也只是領我們見神的使者;d.現今的事將來的事:都是為我們效力的!因此,竟然萬有全是我們的,而非我們是屬哪一派的!

二、而在這栽種、建造和擁有的過程中,要留心的是:

1.誰是根基? 我們可以建造;可以奠基,但根基是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再怎樣冠冕堂皇,不屬基督就全屬虛空。

2.怎樣建造? 每一個人生都是在建造工程,故保羅並未呼籲我們來建造,而是提醒「各人要謹慎怎樣在(基督的根基)上面建造」,是用金銀寶石,或草木禾稭?別忘了「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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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哥林多前書 第4章

經文要義

保羅繼續說明服事神的人不但是耕種的、建造的,並且是:

  • 1-5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所以不可對他們妄加論斷。1「奧祕事」:即二章所謂神昔日隱藏而現今啟示出來的福音真理。「奧祕事的管家」:受託傳揚此真理的人。4「我雖…稱義」:指「我雖然問心無愧,但所做的不一定被算為對」。
  • 6-13使徒:被神列在壓軸戲,多受苦難,所以不可貴重這個,輕看那個。9「成了一臺戲」:當時羅馬人將判死罪的囚犯放進競技場(劇場),與兇殘的野獸搏鬥,直鬥到死,作為娛樂觀眾的戲碼。
  • 14-21父親:哥林多教會有許多師傅,但只有一位屬靈的父親,就是保羅,因此保羅帶著愛和管教的權柄,要求他們效法和紀念他的行事,否則等他到來時,就要施行懲戒(21「帶著刑杖」)。

問題思考

  • 本章又用了哪三個比喻來形容服事主的人?這又提醒了我什麼?
  • 保羅一方面說「你們效法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6);一方面又「求你們效法我」(16),這是怎麼回事?

默想應用

接續上章,保羅既然又自比為管家、使徒和父親三角色,我們也從中明白了作為信徒的責──我們具有:

1.管家的忠心:神對祂僕人的判斷,不根據他們的才幹、恩賜,乃根據其忠心。這包括:a.體貼主人的心意,而非自行假設推斷(參太25:24-27);b.盡忠職守,按時分糧(參太廿四45);c.儆醒等候,立刻回應(參路12:35-38)

2.受苦的決心:使徒的位份不是用來耀武揚威,而是被神用來成為鬥獸(代表魔鬼;情慾;世界…)的壓軸戲碼,演給世人,和兼看內心的天使觀看!精彩的比喻顯示基督徒與基督一同受苦,也同得榮耀(羅8:17),且此預備受苦的心志是我們爭戰的兵器(彼後4:1)!

3.為父的愛心牧養的關係是生命的關係,保羅用「為父的」「不多(唯一)的」來表明這關係的珍貴和美好。「因我在基督耶穌裡用福音生了你們」,所以你們「好像我所親愛的兒女一樣」。為父的心腸是:a.不叫人羞愧,但要警戒勸說(14);b.「我求你們效法我」的懇切和以身作則(16);c.雖有刑杖,更存慈愛溫柔(21)。此愛何深,此心何美!願我們在這樣的關係中「生養眾多,遍滿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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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哥林多前書 第5章

經文要義

本章藉哥林多教會的一件亂倫事件,談教會的潔淨問題。

  • 1-8 教會不應容忍淫亂事件:5「交給撒但」:意指將他逐出教會,脫離主的保守,受到撒但攻擊和責罰(參提前1:20);「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身體受到疾病痛苦等刑罰,或可因此痛改前非,便能「使他的靈魂…可以得救」。6-8:罪有傳染性,姑息罪惡將影響全教會,好像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會施行懲戒的原因
  • 9-13不可和不潔的人相交。9「先前寫信」:此信已失傳。11:所列的六等人,是指對這類惡行屢犯不改,不聽勸戒,習以為常,而在別人眼中成為定型人物,而不是指那些偶然被過犯所勝的人(加6:1)。故千萬不要隨便引用本節經文來對付弟兄姊妹。

問題思考

  • 教會應當因為愛心而容忍罪惡嗎?對於犯罪不潔的人我們應當如何處理?

默想應用

保羅對犯罪事件的強硬態度,讓我們深思教會對信徒的管教:

一、管教的根基

1.在為父的親愛關係中管教:別忘了本章是緊接在「為父的愛心」一段(4:14-21)之後而談的。正因為哥林多教會是保羅在基督裡用福音生的,好像所親愛的兒女一樣;正因為他是存著慈愛溫柔的心不斷地「求你們效法我」,他才有資格「判斷了行這事的人」。今教會常見的問題不是管教失當,而是為父的關係不夠。有這樣長久;深厚;付代價的謙卑和愛,才能出手管教。

2.根據基督和十字架的原則而管教:不但管教那犯罪的人,保羅也要求全教會成為聖潔無酵的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7)。主受死的大恩,是管教的原因和基礎。

二、管教的目的:也別忘了保羅一切的嚴厲措施,是為了「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5)。教會對信徒進行處分的用意,始終都是要將他們挽回過來,使他們可以恢復與主的相交。逐出教會的行動,從來都不是目標,而是達成目標的手段而已。最終的目的是使他的靈魂可以得救,而絕對無意要這人永遠沈淪。

站穩了這兩大點,教會可以,也應該管教犯罪的信徒,正如醫生可以,也應該為病患動手術一樣,這對當事人和全體都是更新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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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哥林多前書 第6章

經文要義

  • 1-11 訴訟的事:信徒之間的爭論應在教會內解決,不當訴諸教外的法庭,因:聖徒將來要與主一同作王(提後2:12),現今理當判斷教內的爭訟(1-6);1「不義的人」:指不信耶穌的教外人。b.互相告狀有違弟兄相愛的原則(6-8);c虧負弟兄就是不義,不能承受神的國(9-11)。由此舉出多種不義的罪,而引出下段。
  • 12-20淫亂的問題:有人以「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的口號為淫行辯護,保羅則提出:淫行有益處嗎?(12);b.淫行使人受轄制(12);c.身體不是為淫亂而是為主(13);d.身體是要復活的(14);身體是基督的肢體,是與主聯合的,怎可交給娼妓(15-17);e.身體是聖靈的殿(18-19);f.我們不是自己的人(19);g.我們是重價買來的、尊貴的;h.身子是要榮耀神。

問題思考

  • 保羅認為信徒有爭訟的事時,應當怎麼作?這給我們什麼提醒?
  • 我們都知道不可淫亂,但本章說明不可淫亂的理由,是什麼?

默想應用

一、爭訟和淫亂,是當時教會實際的現象和問題,保羅因論這兩方面的事,而顯出信徒生活的原則,如:

1.榮耀的原則:保羅指責這兩件事,都牽涉到它們使得教會失去了見證(6:告到外人面前;11:被主洗淨的,還像從前行淫嗎?)信徒生活若能想到要做見證、榮耀主,許多問題都迎刃而解。

2.造就的原則──「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信徒該做的是有益處、能造就自己和別人的事,而不是隨俗的事。

3.自由的原則──「凡事我都可行,但…總不受他的轄制」:不給自己找藉口、不效法這世界,才能使身心靈都不受轄制,享自由。

4.智慧的原則:本章用了6個「豈不知」,可見心靈蒙神開啟,認識真理,有屬靈的眼光,才能勝過生活中各樣罪的引誘。

二、要拒絕淫行,根本的辦法是要明白「身體的正當運用

1.勿將身體物質化:「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這話的陷阱,在於將身體限於物質層面,忘了人還有情感;道德和靈的層面。若身體只求物質滿足,人可以無法無天;也失去人的尊嚴。

2.要將身體獻給主:我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15;並弗5:30)、是從神而來的聖靈的殿(19),故「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不但不能交給娼妓,反而要獻給主、與主聯合,好用來榮耀神!(羅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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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哥林多前書 第7章

經文要義

7-10章答覆哥林多教會來信問的問題,首先是有關婚姻的:

  • 1-9 婚姻的問題:3-5:夫妻在性關係上要互相尊重,不可彼此虧負。7「神的恩賜」:此指不結婚的恩賜(參太19:10-11)
  • 10-16 離婚的問題:不可離婚是主的吩咐(參太5:32;19:3-9;可10:2-12;路16:18),除非配偶犯姦淫(參太19:9)或去世(39)。保羅進一步討論被不信的配偶離棄時,信的一方可同意離婚(15)。
  • 17-24守住蒙召時的身份:原是針對上述婚姻關係,勉信徒勿因信了主而鬧婚變;此真理並適用於其他情況,如割禮、奴僕制度。
  • 25-35 守童身的問題:「童身」指從未結過婚。26「現今時勢艱難」:指異教性道德的腐化,經常侵襲;也暗示將有更多苦難來臨。「守素安常」:原意為安於現狀(英譯:「作他自己」),指不結婚。
  • 36-38父母對女兒的婚姻。l39-40寡婦再嫁的問題。

問題思考

  • 對於結婚;單身;離婚;再婚等實用問題,保羅有哪些重要教導?
  • 保羅自己獨身,但有要求人都像他一樣嗎?這態度提醒我們什麼?

默想應用

本章是基督徒婚姻觀的重要依據,要詳細查考。至於貫串其中的信徒生活原則,則有:

1.專一的原則:a.男女應當「各有自己的」配偶,越此即為淫亂(2),如第十誡「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出20:17),此為情感和照顧管理上專一;b.夫妻都「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對方(4),指不能跟自己配偶以外的人發生關係,此道德上的專一;c.夫妻只有「為要專心禱告」時才暫時分房,可見對主的專一更勝於對婚姻。專一是聖潔的基礎。

2.合宜的原則:a.夫妻要用「合宜之分」待對方(3),原意是付所欠的債,指不可虧待對方(參5);亦即,夫妻要考慮對方的滿足和幸福,不自私自利。b.各人在婚姻的抉擇上「行合宜的事」(35),亦即按照神對各人的旨意和計劃而行(參17),毫無勉強。真理是叫我們自由、得益處的,而不是「牢籠」我們。

3.成全的原則:夫婦間真實的合一,在於放下自己的主權和自由而遷就對方,互相成全(4);保羅自己獨身,但帶領信徒時充分尊重各人的恩賜不同(7),只要成全聖徒完成神的命定,得著益處(注意,這與「君子成人之美」意思不盡相同)。「成全」是人際關係的總則,下文還會不斷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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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哥林多前書 第8章

經文要義

8-10章論吃祭偶像之物,與華人的社會文化也息息相關。

  • 1-3 前提:當憑愛心,而不憑知識。
  • 4-6有關偶像的正確知識:世上只有一位真神(我們的父神)、一位真主(耶穌),偶像是不真實的。本段要與10:14-22參看。5「許多的神」:有許多根本不存在的神,被人們當作神明來供奉。
  • 7-13但為免絆倒弟兄,寧可不吃。7「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以為偶像是真實的,而吃祭偶像之物就等於拜了牠。「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污穢他們的不是食物,而是疑惑;和承認偶像是活的這種觀念。8:此「損…益」是對靈性,非對身體。

問題思考

  • 從保羅的觀點,我們可以應邀去吃拜拜(即便不參與他們拜偶像) 嗎?這和6-7章所說的生活原則中的哪些有相通之處?
  • 本章的論點,還可應用在哪些事上?(如:買樂透、打電動,或…?)

默想應用

一、關於偶像的真理知識

1.偶像算不得什麼(4):偶像本身毫無能力,是虛假的(參詩115:4-7;135:15-17;賽44:12-20),那在我們裡面的聖靈,比它大(約壹4:4)

2.但祭偶像是祭鬼(10:20):偶像的背後是邪靈,和黑暗權勢,祭拜偶像是與牠們聯合。這在10章還要詳論。

二、關於食物的真理知識:

1.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8上):不能用吃什麼來向神證明;要求。

2.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8下):食物不影響與神的關係(羅14:17)

3.但吃甚麼有時會成了軟弱信徒的絆腳石(9)

4.得罪弟兄,就是得罪主(12)。故為著弟兄,寧願放棄吃的自由

三、綜合以上這些教導,我們又明白信徒生活的原則還有:

1.愛心的原則:對於吃東西這類中性的事務,做與不做的決定是超越事務本身,和我們對它的知識,而以別人的反應為考量。亦即我們不憑知識與人相交,而要以愛心行事。這與上文的「榮耀原則」、「成全原則」,是一脈相通的。

2.平衡的原則因此應留心:a.知識與愛心要平衡;b.自由與謹慎要平衡(9);c.愛神、愛己與愛人要平衡。這是上文的「合宜原則」從私人領域向人際關係的擴大,使我們處世更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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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

哥林多前書 第9章

經文要義

本章保羅以自己為例,繼續說明何謂「為弟兄放棄自由」。

  • 1-14 保羅原可享有的自由──使徒的權利:1-3保羅作使徒的印證。4-14使徒可有的權柄,如靠福音養生、娶姐妹為妻等。6「巴拿巴」:第二次旅行佈道前,保羅和巴拿巴為著馬可起爭論而分開(徒15:37-39),這裡卻自然提起巴拿巴,可知兩人情誼依舊,且巴拿巴的服事廣受哥林多人所肯定。7:舉當兵的、葡萄園主和牧羊人為例,說明傳道人可受供養。8-14再以聖經證明:牛在場踹穀,不可竉住牠的嘴(申25:4);b.伺候祭壇的祭司就吃祭物(利6:16等);c.主也命定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太10:10)。
  • 15-27 保羅自己放棄權利:原因是:15-18為叫人不花錢得福音;

19-23為要多得人;24-27為要得獎賞。15「所誇的」:就是為軟弱的弟兄放棄自己權利的榜樣。24「場上賽跑的」:古時哥林多每兩年舉行一次地峽運動會,其重要性僅次於奧林匹克競技,得勝的選手得桂冠為獎賞。27「攻克己身」:指制伏肉體的私慾。

問題思考

  • 保羅在哪些事上不使用他的自由或權柄?原因是什麼?
  • 保羅所有行事為人的總原則是什麼?(參20-23)
  • 本章所顯示的保羅的人生觀,對我有哪些啟發?

默想應用

讀本章令人感佩萬分,因見保羅的人生觀是:

1.可享受而不享(1-14):連用三個生動的生活實例(7),再加上三條有力的聖經根據(9;13;14),詳細證明傳道人絕對有權接受信徒供養(並參徒6:4)。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15)!è犧牲的人生

2.可誇口而不誇(15-18):他被稱為「攪亂天下的」、「如同瘟疫一般」(徒17:6;24:5),傳福音的功效舉世無匹,但他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因為)責任已經託付我了」!è責任的人生

3.凡事遷就,單為福音(19-23):「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為福音真理他堅定不屈;對福音對象,卻百般柔軟遷就è以他人為中心的人生

4.凡事節制,攻克己身(24-27):他治死屬地的肢體,極力奔跑、鬥拳,「為要得不能壞的冠冕」è得獎賞的人生   

主啊,「典型在夙昔」,讓保羅的人生,也成為我的「標竿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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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

哥林多前書 第10章

經文要義

本章仍續談吃祭偶像之物的問題,轉以歷史為例,並提出應用法。

  • 1-13 歷史的鑑戒──從屬靈角度看以色列歷史:2「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以色列人跟隨摩西過紅海、受雲柱引導,豫表新約信徒跟隨耶穌而受水和聖靈的洗。「靈食」:指嗎哪。「靈水」:摩西曾兩次擊打磐石取水(出17:6;民20:11),保羅宣告基督就是那「靈磐石」,流出活水供應生命。5-11:不要像祖先們樣貪戀惡事、拜偶像、行姦淫、試探主、發怨言。12:要引以為戒,勿自以為站得穩。13:但也毋須氣餒,因為神必開出路,使人忍受得住。
  • 14-22 回到吃祭偶像之物的主題(8:4-6):強調要逃避拜偶像的事,不可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 23-32 實際的應用:25-30:關於吃祭偶像之物的明確指示(詳下);23-24及31-32:總結──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榮神益人!

問題思考

  • 什麼叫「靈水」、「靈食」?我吃喝了這個嗎?
  • 我是否進口的東西都討神的喜歡?作的事情都叫人得益?
  • 從8章讀到本章,對吃祭偶像之物的疑惑可謂豁然而解、茅塞頓開。我得到哪些結論?我要將這原則應用在哪些生活事項中?

默想應用

一、舉完自己和歷史的例證後,保羅明確答覆了吃祭物的疑問:

1.吃的原則:a.凡市上賣的,只管吃,不要問(25);b,凡筵席上擺在面前的,只管吃,不要問(27)  è自由。多釋放!

2.不吃的原則:a.不可在廟中吃(8:10),因那明顯是祭過偶像之物(19-22)──場合不對;b.不可在人告訴那是祭過的物之後還吃(28-29)──良心不安(為那人,和那人的良心)  è謹守。多平衡!

二、這樣清晰的答覆,是我們教導時的榜樣,也繼續顯明了信徒生活的原則還包括了:

1.坦蕩的原則:我們有著從真理的聖靈而來的自由,脫離黑暗權勢的禁忌避諱,「只管」去做,不要問東問西,何等釋放!但是,有些場合我們自然不去;有些事不做。不是不能;不敢,而是為了成全他人而不必;不願。我們但求胸襟坦蕩,無愧無怍!

2.彈性的原則:吃與不吃間,沒有硬性規定,乃隨時;隨事;隨地;隨心裡的平安而調整,正如保羅說他「向什麼樣的人,就作什麼樣的人」。為了福音,我們都是「超人特攻隊」裡的彈力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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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第11章

經文要義

本章糾正另二項哥林多教會的問題──關於女人蒙頭,和守主餐。

  • 1 總結8-10章:應效法保羅因愛而放棄權利,如他效法主捨己。
  • 2-16 女人蒙頭的問題:重點是「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10),女人順服男人(尤指夫妻),男人順服基督,這是神創造的次序。一如基督也順服神。蒙頭是一種外在標記,更重要的是內在真有順服。11-12:女人由男人而出(從創造論),男人也由女人而出(從生育論),故男女是平等的;「但萬有都是出乎神」,故男女都該順服神對自己的安排。女人蒙頭則是神給男女兩性的分別。
  • 17-34守聖餐的問題:初代教會的「主的晚餐」,包括擘餅聚會(又稱聖餐)和愛筵。17-22責備聚會中分門結黨,各人只顧自己吃喝。23-26:聖餐的意義──紀念主。27-34:吃主餐的正確態度:27「按理」:即當有合宜的態度;b.28「省察」自己是否有得罪神和人;c.33「彼此等待」:等到齊,食物平均分配了才吃。即彼此顧念。

問題思考

  • 我們不論男女,今日應當如何「有服權柄的記號」(10)?
  • 聖餐的意義是什麼?我有「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嗎?
  • 今教會或小組舉行愛宴時,應注意哪些事?

默想應用

聖經是放諸四海皆準的,蒙頭和聖餐的問題教導我們的是:

1.權柄與配搭的原則:a.「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3)是保羅首先提出的一個基本大原則,以下經文都是這個原則的應用。「頭」指的是管理;權柄。基督是每一個人的權柄;丈夫是妻子的權柄;神是基督的權柄。這是神所安排的最根本的宇宙秩序,「各人」都應順服。時代或環境變遷可能改變順服的外在記號,如現代女人並沒有蒙頭,但順服權柄的原則不變。b.與權柄原則並行的重要經文,是「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11),男女是互相倚靠、配搭的,沒有女人,男人就不完整,反之亦同。男女雙方不但平等;且互相配搭成全。權柄建立在親密交通和服事的配搭上,而權柄與配搭並無衝突。

3.紀念與顧念的原則:守聖餐是為了紀念主,每一次擘餅都將十字架的愛再次活畫在我們眼前;而一個蒙主愛的人,也會,並也當活出彼此顧念的愛的生活。教會中若貧富分類,朱門酒肉臭,而路有凍死骨;那個已酒醉而這個仍飢餓,能說愛主嗎?紀念主和顧念人,必須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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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第12章

經文要義

本章開始保羅正面教導屬靈的事(1),先從屬靈恩賜論靈裡合一。

  • 1-3 前言:要明白屬靈的事,惟靠聖靈感動,認耶穌是主。1「屬靈的恩賜」:原文沒有「恩賜」二字,或譯作「屬靈的事」
  • 4-11 聖靈賜人各種恩賜。4-6:「恩賜」:指才幹;「職事」:即服事的工作(如28-30所列);「功用」:即功效,三者都出自父子聖靈三一神。8「智慧的言語」:指得著神的智慧,能洞察真理;「知識的言語」:能說出隱藏的事。如:但以理說出尼布甲尼撒王的夢,是知識的言語;講解夢的意義,是智慧的言語(但2)。
  • 12-31 以身體的比喻說明恩賜要互相配搭:肢體彼此需要,不能自我隔絕(15-20),或互相排斥(21),乃要彼此配搭,互相照顧(22-25),有苦同當,有樂同享(26)。28-30:神在教會中所設的各項職事也是如此互相配搭。然而還有更大的恩賜,見下章。

問題思考

  • 本章提出哪些屬靈恩賜?我屬於哪一種?
  • 7節的「人」指自己?他人?或都包括?我的恩賜有「叫人得益處」嗎?
  • 恩賜的運用(12-31),與前文哪些原則相通?這給我什麼啟發?

默想應用

本章應是最清楚教導屬靈恩賜的經文,使我們明白:

1.恩賜的源頭──三一神:保羅強調恩賜;職事;功用都有分別,但聖靈,主,神卻是一位,這三位一體的神「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6),並「隨己意分給各人」各樣的恩賜(11)。恩賜是來自於神;也為著神,無可誇口,也無須羨慕。賜恩賜的神比恩賜更可羨慕。有首老詩歌說:「前我切慕恩賜,今要賜恩主」,可謂本末有序。

2.恩賜的種類──8-10節一連舉出九大恩賜,可分三類:a.啟示恩賜(Gifts of knowing):智慧的言語;知識的言語;分辨諸靈;b.能力恩賜(Gifts of doing):信心;醫病;行異能;c.口才恩賜((Gifts of speaking):說預言;說方言;翻方言。

3恩賜的目的──「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7):包括造就自己生命、幫助他人和教會、榮耀神,而非為各人私慾。

4.恩賜的性質──合一:恩賜雖多,卻如肢體與身子,是:a出於一(13,並參上文1項);b.彼此相屬(14-16);c.彼此需要(17-21);d.互相配搭;遮蓋;彼此相顧(22-25);e.同甘共苦(26-27)。神在教會中所設的恩賜之職分,也是功用雖異,但合一的性質相同(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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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第13章

經文要義

本章談那「更大的恩賜」;「最妙的道」,也就是愛。

  • 1-3 愛的價值:所有恩賜和善行都不能沒有愛。
  • 4-7 愛的定義:5「害羞的事」:指魯莽。7「包容」:原意是遮蓋。
  • 8-13愛的超越:才能、知識都必歸於無有,愛卻永不止息(8-12);b.常存的有信望愛,其中最大的是愛(13)。10「等那完全的來到」:指基督再來之時。11-12:以孩子比喻所知淺薄、銅鏡比喻所見的模糊,等到基督再來,「那時就要面對面」,對神的事完全知道了。13:和知識與恩賜比起來,信;;愛是常存的,但當主再來,所信的已見著;所望的已實現,只有愛永不變,且還更完全。

問題思考

  • 從保羅給愛下的定義(4-8),我有愛嗎?
  • 保羅何以認為愛是最重要的呢?

默想應用

保羅論最大的恩賜;最妙的道(12:31),結果論出了這被稱為「人類筆下最傑出的佳作」的愛之頌歌,至高至深,也至美!

一、愛的真諦:4-8a這段愛的定義,字字珠璣,每一條都值得再三玩味,終生奉行;而從段落的結構上,也讓人明白愛是:

1.從恆久到永不止息:對愛的說明開始於恆久忍耐長期付出(suffers long);結束於穩定不變(never fails)。愛絕不是三分鐘熱度。

2.從忍耐到凡事忍耐:愛的頭尾也都是忍耐。前是對人,後是對事。

3.其中貫串八不四凡:中間有八個「不」,從反面襯托愛,助我們為愛謹守;四個「凡事」從正面彰顯愛,助我們活出,並傳揚愛。

二、愛的提醒:愛不只給我們欣賞讚嘆而已,愛必須是

1.恩賜與善行的動機:開頭三對句「我若…卻沒有愛;我就…」指出一切恩賜(1-2);賙濟捨身等善行(3),若未以愛為動機,純屬徒然。

2.能力與知識的目的:鑽石廣告說「愛情恆久遠,一顆永留傳」,但末日時不僅凡有形質的都要銷化(彼後3:10),連先知講道和說方言之、再高深的知識,也歸於無有(8-12)。我們自幼所累積的一切知識技能都必須有個更高的目的──愛,才能延續到永恆。

3.我一切優點強項的指歸:哥林多人有知識恩賜(1:5),愛便大過知識恩賜,今我們有什麼?「我若能彈動人的吉他」;「我若能燒一手好菜…」,我若…,我若…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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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第14章

經文要義

談完了愛的妙道,保羅繼續論恩賜的應用問題,接續12章。

  • 1-5 方言與先知講道的比較。1:原文無「恩賜」二字,「屬靈的」指在屬靈的生命裏長大,脫離屬肉體的階段。「方言」:有兩種,門徒於五旬節被聖靈充滿時說的是「別國的話」(徒2:4);此處則指一種超乎悟性,直接表達靈裡感受的語言(2;14);「作先知講道」:原文作「說預言」,即宣講神的信息,包括預告未來之事。
  • 26-40聚會中運用恩賜的原則。26:聚會總則──凡事都當造就人。27-28:輪流說方言的原則。29-33:輪流作先知講道的原則。34-38 聚會中婦女說話的原則。這裡是指擾亂聚會秩序的亂發言,有恩賜的婦女只要蒙頭表明順服,是可以禱告講道的(11:5;10)。

問題思考

  • 聚會中恩賜的運用原則,不外乎前文信徒生活原則中的哪幾項?
  • 讀聖經不要斷章取義,或斷節取義,請通貫本章經文的上下文,思想保羅對於說方言、作先知講道(發預言)和婦女講道的教導。
  • 何謂「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我當怎樣調整自己?

默想應用

教會界長久以來對於恩賜的運用問題多所辯論,讓我們注意:

1.先追求愛,才談恩賜(1):永遠不要忘記本章是在13章「愛的妙道」之後才談到的。若那「恆久忍耐…永不止息」的愛還沒有一點一畫一字一句地成為我的生命,就先不要爭論本章,先好好追求;渴慕;享受神完全的愛;也操練自己體現;活出愛,在愛中說話行動,並「切慕屬靈」生命的長大成熟,比擁有和表現恩賜更重要。

2.先造就人,才說方言(3;17):說「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原文作說預言)」,非因這恩賜較大,只有愛是更大的恩賜(12:31-13:1),而因這恩賜可以「造就;安慰;勸勉人」;而說方言是造就自己。故人人都應說方言唱靈歌,因:a.能造就自己(4);b.保羅希望我們說(5),不要禁止(39);c.保羅自己說方言比任何人都多(18)。惟要注意「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12),而非單顧自己。說方言的場合若不造就人,說什麼?但爭論方言之事更不造就人,爭什麼?

3.先有次序,才運用恩賜(26-40):神是愛;神也重視秩序,因此從神而來的任何恩賜都帶著愛的印記;只為造就人而不求顯揚自己,因而可以控制自己;禮讓他人,而「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40)。

如此運用屬靈恩賜,必彰顯靈裡的合一(參12章),造就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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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第15章

經文要義

談完了恩賜和合一(12-14章),現在談另一件重要的屬靈事:復活。

  • 1-11基督復活:1-4基督復活是福音的主要內容;5-8基督復活的人證;9-11保羅的見證。8「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保羅謙稱自己未受基督在世時的教導,好像未經正常孕育的早產兒。
  • 12-19基督復活的意義:基督若沒有復活,則:我們所信的就是枉然(14);b.使徒都是作假見證(15-16);c.我們仍在罪裡(17);d.那些信衪而死的人都滅亡了(18);e.我們就比世人更可憐(19)。
  • 20-54基督復活與信徒復活:20-22基督復活是初熟的果子;23-28復活的次序;29-34復活與基督徒的人生觀;35-54復活與身體的改變。29「為死人受洗的」:應是指人因被死去的信徒親友感動而受洗,盼望將來復活後能再相聚;『為』字指因為,而非代替死人受洗。32「在以弗所同野獸戰鬥」:或說即指以弗所暴動之事(徒19:23-41,「戲園」即觀賞野獸戰鬥之場),但本書寫作時間應稍早(見林後1:8),也可能此為比喻,形容自己在以弗所天天冒死。
  • 55-58結論:55-57得勝的凱歌;58總結的勸勉:要多作主工。

問題思考

  • 復活與我有何關係(12-19)?本章澄清了哪些復活真理(20-54)?

默想應用

關於復活,本章透露了重要的訊息:

1.復活有階段性(23-28):據本章,基督是復活的初熟果子,聖徒則「按著自己的次序」先後復活(23):a.「以後,在祂來的時候」(23):指主降臨空中提接聖徒時。b.「再後,末期…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24-25):指撒但被丟進無底坑,開始千禧年基督作王時;c.「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26):新天新地開始時。讓我們宣告,我亦必在復活的行列中!

2.復活有改變力(42-54):復活的大能將人的身體徹底改變,如麥粒死在地裡,卻結出麥穗,a.「朽壞」復活成「不能朽壞的」;b.「羞辱的」復活成「榮耀的」;c.「軟弱的」復活成「強壯的」;d.「血氣的(natural)」復活成「靈性的(spiritual)」;e.「屬地的」復活成「屬天的」身體;f.「血肉的」復活成「改變的」身體;g.「必死的」復活成「不死的」身體。哈利路亞,「一切都更新了」(參啟21:5)!

因此我們大聲宣告:「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鈎在哪裡…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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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多前書 第16章

經文要義

本章是書信結尾的愛心的囑咐。  

l1-4 捐款的交代:徒11章記安提阿教會託巴拿巴和保羅送捐款到耶路撒冷賑災,日後保羅同樣教導他所建立的教會為耶城聖徒捐款,見林後8-9章。    l5-9預告自己的行程。

  • 10-18其他交代:10-11:吩咐教會接待提摩太。12:替亞波羅交代行蹤。13-14:勉勵剛強。15-18:教會當敬重同工同勞者。
  • 19-24 問安。22「主必要來」:原為亞蘭文的音譯,可能是早期教會的常用語,以主再來互相提醒,或作為求主快來的禱詞。

問題思考

  • 從保羅交代捐款的事(1-4),我們學到哪些處事原則?
  • 保羅對未來行程的思想和安排(5-9),給我們什麼啟示?
  • 本章也顯示保羅與同工們和信徒們的關係怎樣?這提醒我什麼?

默想應用

在結尾的交代和問安中,字裡行間讓我們體會到保羅的為人:

一、財物奉獻的教導和操作方面,他是:

1.推動有序:上文先長篇講解恩賜、合一、愛、復活等真理,紮實地建造信徒生命,這裡才呼籲奉獻──a.生命成熟的信徒更樂意奉獻;b.勿使人誤解傳道人總是要錢,有辱福音。

2.一律公平(1):「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帶領各處教會,採用同樣的原則。

3.教導詳實(2):他細緻地交代了奉獻應是──a.定時的:「每逢七日的第一日」;b.人人參與的:「各人要…」;c.按力的:「照自己的進項」;d.分別為聖的:「抽出來留著」;e.預備妥當的:「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短短一節,他教導了完備而實用的奉獻觀!

4.行事光明(3-4):a.保羅並不直接經手或任用親信的人處理捐款,乃由教會舉薦經手人,如此可避免嫌疑(3)。b.若屆時主啟示保羅親自送捐款(這是尋求主的態度,不自己做死了決定),則讓這些教會舉薦的人同去(4),如此可有見證人。

二、人際關係方面,保羅則可供我們效法他的:

1.尊主為大(5-9):他的行程完全依主──「主若許我,我就…」;留在以弗所,純為事工──「因有寬大又有功效的門…」不自作主。

2.善體人心(10-12):提摩太年輕,到哥林多大教會去,必覺膽怯;亞波羅因被捲入分爭(1:12)而暫不預備前往哥林多,保羅都替他們招呼安排。我們需要學習敏銳體會同工的心情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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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林多後書 第1章

經文要義

本書寫於前書之後約一年,保羅離以弗所往馬其頓時(徒20:1)。前書論教會問題;後書則論主工人的特質。最讓人認識保羅的為人。

  • 3-11苦難中的感恩。3-7為苦難感恩的原因;8-11為苦難感恩的實例。8「在亞細亞遭遇苦難」:徒19:23-41載保羅在亞細亞省的以弗所遭遇暴亂,這應只是他在該省所遇苦難的一小部分。
  • 12-24 未到哥林多的原因:保羅本想先到哥林多才去馬其頓,但後來改變計劃,先去了馬其頓。有人因此批評他的行蹤「忽是忽非」,保羅提出解釋:12-14良心的見證;15-20 遵行神旨意的行程;21-22神的印證;23-24「為要寬容你們」:沒有先到哥林多也為了給你們悔改的機會。這不是要干涉你們,而是幫助你們離開罪惡,建立信心站立得穩,才能有喜樂的生活。

問題思考

  • 保羅為何能因苦難感謝神(3-7)?我也有類似的經驗嗎?
  • 昨天才見保羅旅行佈道的行程都聽從主,本章怎樣證明這一點?我平常生活行事,有這樣尋求並順服主的引導嗎?

默想應用

保羅在本章告訴了我們兩項關於人生道路的重要真理:

一、苦難是於我們有益(參詩119:71),保羅清楚說明其中原因:

1.苦難使我們認識神的慈悲(3):a.未經苦難我們無法親身體驗神的慈悲和幫助;b.苦難本身就是神的慈悲,祂愛的另一種表達。

2.苦難使我們得著各樣安慰(3-4上):安慰從人;;;和神自己等各方面而來,所謂仇敵從一路攻擊,卻從七路逃跑(申28:7)。

3.安慰會循環而倍增:我們所得的安慰能安慰別人(4下);而當見別人獲益,我們又再度得安慰。故說多受苦就多得安慰(5-6)

4.苦難給人帶來了忍耐(6下)、盼望(7),因知道凡為主受苦的也必同得安慰;也帶來信心,因信靠神必拯救底(8~10)

5.苦難使許多人起來祈禱,並因我們從眾人所得的恩而謝恩(11)

這些不是象牙塔中說得出,都是保羅切身經歷,也可成為你我的。

二、關於人生前途行程的安排(起意),保羅也清楚說明他的原則:

1.起意於信心,定意於叫人得益處(15):即榮神;益人;不為己。

2.持定神的一是,沒有是而又非(19):因不隨肉體情慾,便蒙神堅固、膏抹、印證(21-22),神也因我們得榮耀(20)。

3.對人不轄管,而是幫助他憑信站立(24):這是牧養的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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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 第2章

經文要義

本章繼續說明延後拜訪的原因,並陳明自己對教會和各地的宗旨.

  • 1-4再述未去哥林多的原因:1定意要大家沒有憂愁,亦即是在等哥林多人悔改,才去見面;2-3但他唯以信徒悔改為快樂,2節或譯作「因為如果我叫你們憂傷,除了那因我而憂傷的人(即犯過錯的人)之外,誰能叫我快樂呢?」;4指責都因愛的緣故。
  • 5-11 勸勉信徒接納悔過的人:5「叫人憂愁的」:指犯過錯的人。所犯的罪可能是林前5:1-5所說的淫亂,或是對保羅使徒權柄的侮辱。這人已悔改,也受了眾人責罰,保羅說就夠了(6),不如赦免安慰(7)。9:上封信所關心的是信徒願否聽從教導。10-11:保羅願與教會一起在基督前赦免犯過者,以免上魔鬼當。
  • 12-17 結論:保羅到任何地方都顯揚基督的香氣。14:取材自羅馬將軍凱旋遊行的情景:在凱旋隊伍中,將軍領首,隊中士兵拿著香,散播香氣,隊末是俘虜和戰利品。保羅以此喻神率領信徒得勝,並藉他們到處宣揚福音。

問題思考

  • 保羅對犯錯信徒的心意究竟是怎樣的?我呢?
  • 何謂「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又為何有兩種香氣?

默想應用

保羅真是至情至性,激勵人心的好榜樣:

一、對所牧養之人,責之切,愛之深:為何不說「愛之深責之切」?因他對信徒的愛遠比責備要大,不像我們責備過頭。他的愛是:

1.憂喜從之:有首流行歌曲說「妳這樣一個女人,讓我歡喜讓我憂」,保羅卻是為犯錯的人,憂傷到「心裡難過痛苦,多多的流淚」。何以解憂?他說除了那叫我憂愁的人悔改向主以外,「誰能叫我快樂呢?」他心之所繫,惟在他們向主之心。(參帖前3:8等)

2.赦免安慰(7):只要那人悔改立刻接納。只看真理,無個人恩怨。

3.堅定不移(8):愛是永不止息,他第一個身體力行!

二、對所到達之處,誇勝利,顯馨香:他對此次未先到哥林多所下的最後結論是:不論往哥林多或留在以弗所,或轉往特羅亞(12),凡他所到之處:a.他不是逃兵敗將,而是在神我們的大元帥率領之下誇勝的精兵,抬頭挺胸凱旋入城!b.他不是來耀武揚威,而是來顯揚基督之香氣的!哈利路亞,不是毒氣臭氣汙染之氣,而是沿途散播香氣,改變社會!這香氣對得救者與滅亡者產生生死相反的效用,但,「零落成泥輾作塵,只有香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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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 第3章

經文要義

回答完關於保羅未到哥林多的疑問後,3-7章談他福音的事奉。

  • 1-3 保羅與薦信。為了避免上段誇勝與香氣之說引起質疑,保羅在此強調他不是推薦自己,或需要人的薦信。1「薦信」:當日教會間普遍需要(參徒9:2;羅16:1)。2-3:哥林多信徒是保羅的薦信,亦即是他福音工作的成果,是神的靈寫在人的心版上的。
  • 4-11保羅所傳的新約職事:4-6憑聖靈不憑字句;7-11比摩西的職事更有榮光;12-16沒有帕子遮蔽;17-18返照主的榮光。6「精意」:原作「靈」。13:摩西因以色列人害怕他的榮光,就用帕子蒙上臉,這帕子正可象徵:與神的阻隔;b.摩西帶下山的律法是將要廢去的,正如他臉上的榮光會漸退。神要讓那「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的新約職事代替舊約的律法。14:基督成就了揭去帕子、廢去律法的大工。15:可惜猶太人心上仍有塊帕子。

問題思考

  • 為何說哥林多人是保羅的薦信?我今有這樣的薦信嗎?
  • 保羅怎樣評估他自己服事(或說整個新約職事)的價值?我有為此新約職事感恩過嗎?

默想應用

前兩章我們感動於保羅受苦而感恩、責備但深愛信徒,並隨處顯揚基督香氣等為人典範,本章開始我們要更震撼於他對新約福音職事的深入剖析,使我們才明白了我們自己事奉的價值,如:

一、我們服事一個人,是在寫一封薦信,在人的心版上,也在永恆裡「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哈利路亞,還有什麼比這更有價值?

二、我們來看看新舊約職事的比較:1.舊約職事是憑著字句的律法;新約職事是憑著靈(6) 2.舊約職事叫人死;新約職事叫人活(6) 3.舊約職事有榮光;新約職事更有榮光(7-8) 4.舊約職事是定罪的職事;新約職事是稱義的職事(9-10) 5.舊約職事的榮光會被廢掉;新約職事的榮光永遠長存(11) 6.舊約職事叫人不能看清結局;新約職事因有盼望所以大膽講說(12-13) 7.舊約職事隔著帕子看不清救恩;新約職事除去帕子看清楚基督(14-16) 8.舊約職事叫人被律法捆綁;新約職事叫人得自由(17) 9.舊約職事不能定睛看榮光;新約職事能敞著臉看見主的榮光(18) 10.舊約職事原本要引領人來到基督面前,但因人的心地剛硬而一事無成;新約職事叫人得著基督,得以變成主的形狀,且榮上加榮(18)! 哈利路亞,太榮耀了!

至於這新約的職事與我們個人的實際關係,留待下章繼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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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 第4章

經文要義

既然新約福音的職事如此榮上加榮,保羅說明他如何忠於這職事:

  • 1-6只將真理表明出來:1不喪膽;2棄絕暗昧可恥之事,不謬講神的道;3-4不蒙蔽福音;5不傳自己只傳耶穌。6小結:保羅得光照的見證,呼應3:18。
  • 7-12顯明瓦器裏的寶貝:7-9顯明這出於神的莫大的能力;10-11顯明耶穌的生;12藉死亡發動生命。7「這寶貝」:指內住的基督。「瓦器」:比喻我們的肉身。
  • 13-18憑信心說話行事:13因信在艱困中說話;14因信知道必與耶穌一同復活;15因信凡事榮神益人;16-18因信不懼現今的患難,等候永遠的榮耀。

問題思考

  • 保羅從哪些方面來為新約的福音職事盡忠?我可以怎樣效法他?
  • 「不傳自己,只傳基督」在今日這講求行銷的社會,怎樣實行?

默想應用

若說上章是福音職事的理論;本章則是最實際的應用方法,保羅親自為我們示範如何作主僕人:

1.傳講福音的真理(1-6):一個真看見新約福音職事之榮耀價值的人會放膽開口傳講,其特色有:a.先端正品德,棄絕暗昧之事,不行詭詐;b.不亂講亂聊,按著良心只表明真理(參提後2:15);c.講到對滅亡的人無愧,因我已盡心講,未曾蒙蔽福音,是他自己拒絕光照;d.不傳自己只傳耶穌,祂必興旺,我必衰微。這是作主僕人的基礎事工,是向外開拓的。

2.活出基督的生命(7-12):除了口講,福音的廣傳更賴生命的見證。我們裡面的「寶貝」不但貴重;且能力無邊,包括:a.福音的大能,能救一切相信的;b.勝過逼迫患難的大能,使我們雖四面受敵也不被困住…(8-9);c.治死老舊自我的大能,使我們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以至耶穌的生也在我們,和我們所服事的人身上顯出…(10)。這是被主雕削的生命事奉。是向內,更深層的經歷。

3.憑信心盼望榮耀(13-18):在這百般的艱難中還能繼續說話,不但說福音信息;還說復活的事(14)、永遠榮耀的事(15-17)、所不見的將來的事(18)。這是主僕人得堅固的秘訣,是向上、向遠處的。

另,貫串這三方面的,是「不喪膽」(1;16),也就是有勇氣。勇氣從認識新約職事的榮耀(3章),和復活的真理(14-15)而來,要一直「坦然無懼」地銜接到下章去。

靈修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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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林多後書 第5章

經文要義

本章保羅更進一步闡述他的人生觀。

  • 1-5 保羅盼望並確信將來必得著復活的身體1「地上的帳棚」:指人短暫的肉身。「拆毀」:指死亡。「天上永存的房屋」:指復活的

身體。「不是人手所造」:非物質的、屬靈界的。3「赤身」:指沒有身體作遮蔽的靈魂。5:聖靈是我們得復活身體的憑據。

  • 6-10因對復活的確信,保羅坦然無懼,反而渴望離世與主同在;又因在復活後要面對「基督臺前」的審判,於今生謹慎為人,凡事討主喜悅。6「與主相離」:指有身體相隔離。
  • 11-17因基督救贖大愛的激勵,保羅專心為主、為他人的好處而活。11「顯明的」:指在神面前是赤露敞開、毫無隱瞞的。13「謹守」:原指「清醒」,與「癲狂」對比。「癲狂」,指被評為宗教狂熱。

問題思考

  • 復活的確據對保羅的生活產生了哪些影響?對我呢?
  • 本章中保羅如何形容基督捨己的愛(參14-15;21等處)?這愛對保羅的影響是什麼?對我呢?

默想應用

保羅在這裡開誠布公地剖析自己,他的整個人生是:

1.以復活的盼望為根基:對死人復活的盼望改變了保羅整個人生(參徒23:6),使得他:a.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2):亦即更願意離世與主永遠同在(8;參腓1:23);b.坦然無懼(6;8):亦即不怕死,不受死亡和逼迫患難的威脅;c.立了志向,要得主喜悅(9):復活的確據使人更積極入世,而非無所事事等候主來。

2.以基督的愛為激勵:因基督一人替眾人死,眾人也都應向世界和自己死了,故生活成為是:a.憑信心不憑眼見(7):也就是上章所言「顧念所不見的」,不貪愛世界;b.在神、在人面前是顯明的(11),一無隱藏;c.不再為自己,乃為替他死而復活的主活(15)。

3.以勸人與神和好為職分:神藉著那無罪,卻替我們成為罪 的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保羅因領受了這託付,而全然:a.不再按外貌,即按世俗的眼光來認人──價值觀改變;b.在基督裡是、作,並持守「新造的人」,不再回到舊造的思惟或行徑──行事為人改變;c.作基督的使者,到處勸人,甚至求人與神和好──人生職志和目標全盤改變

靈修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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