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份靈修進度表
日期 | 章 節 | 經 文 |
9/1-7 | 尼4:17-18上 | 修造城牆的、扛擡材料的,都一手做工一手拿兵器。修造的人都腰間佩刀修造。 |
9/8-14 | 斯4:14 | 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致滅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 |
9/15-21 | 斯9:21-22、26 | 以這月的兩日為猶大人脫離仇敵得平安、轉憂為喜、轉悲為樂的吉日。在這兩日設筵歡樂,彼此餽送禮物,賙濟窮人。……猶大人就稱這兩日為普珥日。 |
9/22-28 | 伯1:21 | (約伯) 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
尼希米記 第4章
- 1-3招來惱恨:參巴拉等人嗤笑工程品質。2「火燒的石頭」:譏笑他們所用的是當年尼布甲尼撒王焚城後遺留的石頭。
- 4-6尼希米祈禱:尼希米每遇問題便立即禱告,之後繼續奮勇工作。
- 7-12四方受敵:7:參巴拉來自北部撒瑪利亞,多比雅是東部的亞捫長官,亞拉伯屬南部,亞實突在西部。10:不但有外患,猶大人也感到洩氣。11:敵人散佈進攻的消息。12:住邊界的人不斷求援。
- 13-23佩械工作:17「一手做工一手拿兵器」蔚為奇觀。
問題思考
- 參巴拉等人採取了哪些攻勢?尼希米如何抵擋?這給我什麼啟示?
默想應用
一、仇敵的伎倆:魔鬼最不願我們合一建造,牠攻擊的手段不外乎:
1.嗤笑(1-3):包括笑我們的:a.身分──「軟弱的猶大人」:我的自我認知怎樣?b.能力──「作什麼呢」:我懷疑自我能力嗎?c.動機──「要保護自己麼…」:我多憂多疑嗎?d.經歷──「…火燒的石頭…」:失敗的陰影還在嗎?e.成效──「狐狸上去也必倒塌」:我才不上你當!
2.威嚇(7-9):包括:a.四面包圍──東西南北,「大家同謀」;b.放話威脅──「要來攻擊…擾亂」。
3.灰心(10):當我們:a.看環境──「灰土尚多」:b.看自己──「力氣已經衰敗」,必定作不下去了。
4.恐懼(11-12):外有敵人放話攻擊;內有邊界不斷報警,實在恐怖…
二、得勝的方法:但看尼希米的對策,是:
1.隨時禱告(4-5):面對仇敵挑釁,直接:「我們的神哪,求祢垂聽……」就好。不論默禱或出聲;不論私下或集體,總知我們就是──禱告!
2.專心工作(6)──「這樣,我們修造城牆,城牆就都連絡,高至一半,因為百姓專心做工」:愈是「這樣」,我們愈是專心作工,絕不被攪擾而分心!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連絡整齊的一座城(詩122:3)!
3.晝夜看守(9-14):禱告的人並非傻瓜,也要盡防備本分。包括:a.堵住破口──「站在城牆後邊低窪的空處」:站對位置把握重點,保護最易受攻擊之處;b.察看:付代價收集資訊,掌握敵我情勢。
4.轉眼仰望(14):只有當「紀念主是大而可畏的…」之時,才可能「不要怕」,並且起來「為弟兄兒女妻子家產爭戰」。
5.保持警醒──「一半作工,一半拿槍」;「一手作工,一手拿兵器」:邊守邊作,邊作邊打。我們絕不停頓,靠主永不失敗!
靈修筆記
尼希米記 第5章
經文要義
上章是敵人的攻擊;本章卻顯出猶大人內部的問題:
- 1-5富者剝削窮人:窮人須抵押田產,賣兒鬻女。故大大呼號。
- 6-13尼希米召開大會責備,並指示歸還質押。8:可見尼希米時常出錢從外邦人手中贖回猶太同胞。13「抖著胸前的衣襟」:一種象徵的行動,意即抖空一切所有的。
- 14-19尼希米以身作則,12年不拿俸祿,反而供應百姓飯食。
問題思考
- 尼希米在如何伸張社會正義?我今能作什麼?
- 尼希米在財富上給我們什麼榜樣?我們應當怎樣對待窮人?
默想應用
從本章我們至少可以跟尼希米學三樣功課:
一、情緒管理:基督徒不是聖人,神也沒有要我們太上忘情,只要:
1.承認情緒──「我…便甚發怒」:不必假裝聖潔,承認、覺察、分辨當下的情緒,是人格成熟的表徵。
2.確定動機──「我聽見他們呼號,說這些話,便甚發怒」:省察自己衝冠一怒究竟為何,因權威受到挑戰?工程進度耽擱?或真為窮人?
3.設定界線:包括:a.時間界線──「不可含怒到日落」(弗4:26),生氣,可以;「我恨你一輩子」就不好;b.程度界線──「愚妄人怒氣全發;智慧人忍氣含怒」(箴29:11),例如罵人也不罵三字經;夫妻吵架也不談離婚;卓別林的喜劇演潑婦摔鍋砸碗,卻不捨得翠玉花瓶……
4.決定方式:我們一生氣就隨便說話;四處放話;到處傳話,尼希米是「心裡籌畫」(7),此畫非彼話,一字之差何大。故愈生氣,愈要籌畫這氣怎麼發。孟子說「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就是用對了方式。
二、危機處理:注意,「我招聚大會攻擊他們」(7)現代譯本作「來處理這問題」( to deal with them),是要處理問題,非攻擊弟兄。包括:
1.責備罪行──「你們所行的不善」(9):對罪惡要剛,要嚴詞拒絕。
2.勸勉罪人──「如今我勸你們」(11):對人要柔,要溫柔挽回。
三、品格倫理:處理公共事務,必須自己先無懈可擊。尼希米是:
1.清白廉潔:12年全家不吃省長俸祿(14);專心建城不置田產(16)。
2.恩慈公義:減輕百姓重擔(15;18)
3.慷慨仁愛:豐富供應飯食(10)。
屬靈爭戰有條原則叫「活在相對的靈裡」,在貪婪、欺壓之地,我們就加倍運用聖經的品格倫理;加倍去──活出愛!
靈修筆記
尼希米記 第6章
經文要義
本章記仇敵展開心理戰,詭計不斷,但城牆終告完工!
- 1-4敵人四次邀約在城外平原相會。2「阿挪平原」:在耶城西北約30里,波斯直轄區,較繁榮。3:尼希米拒絕邀約,「辦理大工」。
- 5-9敵人用公開信散播謀反謠言。8-9:尼希米駁斥指控,禱告神。
- 10-14祭司受敵賄買,想使尼希米恐懼而違規進聖殿躲避。11-14尼希米站穩身分,不上當。
- 15-19城牆完工。「以祿月」:即六月。全部工程僅52天,終告完工!
- 17-19仇敵勢力藉與貴冑聯姻,而繼續滲入。
問題思考
- 本章仇敵使出哪些手段攪擾尼希米建城?尼希米如何應對?結果呢?
- 本章中尼希米禱告了幾次?我從這些禱告學到什麼?
默想應用
本章中仇敵對尼希米的攻擊有四波,分別代表了:
1.世俗的引誘:阿挪平原的邀請看來友好,其實是想對尼希米:a.加害(2):那裡靠近參巴拉所統治的撒瑪利亞,和家鄉和倫,是他的勢力範圍,容易下手。b.引誘:那是肥沃「平原」的「村莊」,直屬波斯,生活遠較殘破的耶路撒冷舒適。c.分散:使他放下工作,錯失目標。怎樣得勝?持定異象──「我現在辦理大工,不能下去」!
2.人身的攻擊:敵人又送來一封說尼希米謀反,卻不封口的信。沿路傳播謠言,作人身攻擊。怎樣得勝?a.拒絕謊言──「你所說的這事,一概沒有!」 b.求主堅固──「神啊,求祢堅固我的手!」
3.恐懼的攪擾:再收買祭司製造恐怖氣氛,不能引他出城,就誘他進殿;不能改變他的工作,就扭曲他的為人,讓他因恐懼而變節、因違規進殿而留破口,受議論。怎樣得勝?a.認識自己的責任──「像我這樣的人豈要逃跑呢?」我有工要作,我不逃跑!b.認識自己的身分──「像我這樣的人豈能進殿…」我雖是省長但非祭司,我不進去!c.熟悉聖經的話語──「我看明神沒有差遣他,是他自己說…」是因熟悉惟祭司才能入殿事奉的條例(參民18:7),知神不會背乎自己。d.向主傾心吐意──「神啊…求祢紀念他們所行的這些事」。
4.人情的壓力:藉由聯姻來不斷拉關係,說好話。親情的攻勢。怎樣得勝?耶穌在路14:26已經明說。
而最大的得勝,還在「以祿月二十五日,城牆修完了,共修了五十二天。我們一切仇敵…聽見了便懼怕,愁眉不展;因為見這工作完成是出乎我們的神」(15-16)哈利路亞!該懼怕的是仇敵,不是我們!
靈修筆記
尼希米記 第7章
經文要義
城牆完工很重要,完工以後如何治理看守更重要!本章告訴我們:
- 1-4加緊看守。1「守門的」守城門;「歌唱的和利未人」守聖殿。2「和」或譯「就是」,哈拿尼是哈拿尼雅的簡稱,是尼希米的親兄弟(1:2)。
- 5-73歸僑家譜。67「歌唱的」:此是指私人家中的樂師(參拉2:65)。
問題思考
- 城牆完工以後,尼希米做了哪些事?這提醒我們什麼?
默想應用
成功以後:經過重重艱難,「所以城牆修完了」(6:16,原文有「所以」二字),只用了52天!若由你我寫作本書,這個大神蹟應當是全書的大結局吧?但本書在完工之後還有七章(超過一半)。可見完工以後,比完工的本身更重要,不可鬆懈!當時他們成功後立刻著手:
一、建立防衛系統:城牆雖成,仇敵的威脅並未減少(6:17-19),故要:
1.設立防線:架設保衛機制。我們的生命也要設立防線。和受恩教士的詩歌說:「我對撒旦總是說不!」就是在為生命安門扇。
2.知人善任:安派守門的、歌唱敬拜的、作聖殿事務的利未人,各有崗位職責;又派哈拿尼治理全城。用人的準則是:a.「忠信」:誠實;負責任的品格;b.「敬畏神」:美好的靈性;c.「過於眾人」:工作能力強;d.只求符合上述條件,不避諱起用親兄弟哈拿尼。
3.訂立制度:因應當時特殊情況,規定:a.城門晚開早關;b.全民輪班守望住家附近。總之全體戒嚴,儆醒備戰。
二、豐富內在生命:
1.充實自我:神要使「城是廣大…民卻稀少,房屋還沒有建造」(4)的聖城被建造成為「我的城邑必再豐盛發達」(亞1:17),不但「如同連絡整齊的一座城」,也要「城中平安、宮內興旺」(參詩122:3;7)。今主也要使我們「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
2.認識自我:尼希米受聖靈感動,重新調查回歸的人口和譜系,象徵成功之後正是我們沉澱心靈,認識自我之時。這包括:a.瞭解原生家庭:按家族記數人數(8-38)象徵我們對原生家庭更深地追溯、瞭解。b.發掘恩賜能力:按職分記數人數(39-60)象徵我們按恩賜能力服事主。c.探索未知領域:記數身分不明者(61-65)象徵我們也在聖靈光照中探索新領域。整體掌握自己的所是、所有、所能各層面。
三、進行財務管理:除了查民數,也清查奉獻款(70-72)。我們也應:
1.為主理財:作神榮耀豐富的好管家。
2.勇於奉獻:並非等豐富才奉獻,乃是音奉獻而豐富。
靈修筆記
尼希米記 第8章
經文要義
8-10章記建造城牆之後,尼希米建造百姓的靈性。首先是讀經大會:
- 1-8文士以斯拉宣讀律法。1-3民眾聚集。4-8以斯拉及同工們清楚宣讀、講解律法。
- 9-12百姓的回應:9-10:先是悲哀哭泣,經勸導後守聖日、分享食物;11-12:因明白教訓的話而靜默,吃喝快樂。
- 13-18守住棚節。17-18:並非以色列人從未守過住棚節(參拉3:4),而是從未曾這樣「全會眾…從頭一天直到末一天」都搭棚守節。
問題思考
- 本章尼希米用什麼來重建百姓?他怎樣進行?有何結果?
- 以斯拉展開書卷讀經時,會眾有何反應?我們今日讀經的態度怎樣?
默想應用
本章讓我們深刻明白建造生命的原則:聖經是建造的中心。
一、推動讀經的意義:上章屬外圍的治理;本章是核心的生命建造
1.信的傳承:所謂「照家譜計算」(7:5),除血統上的家譜,還要建造一個以信心為傳承的家譜(加3:7)。即以聖經為根基的信仰傳承。
2.靈的建造:建起城牆後還需建造百姓。宣讀律法讓聖靈能藉神話語,把百姓帶進更深的恢復,讓神的權柄和榮耀充滿耶路撒冷。
二、推動讀經的方式:這次的讀經大會具備了:
1.主動學習:此次百姓並非被招聚,便自動聚集了,並主動「請」以斯拉將律法書帶來(1)。我們讀經是受人督促或自發?
2.全體動員:一切「聽了能明白的男女會眾」都參與(2)。今也「用諸般的智慧」(1:28),「動手動腳找資料」地讀經。
3.付上代價:a.時間上:從清早到晌午,無人「要去得糧食度命」(5:2);b.態度上:「眾民側耳而聽」(3)。
4.充分預備:a.器材:以斯拉有「為這事特備的木臺」可站;b.人才:選邀同工,左右站成兩排,輔助以斯拉教導(參9;11)。
三、推動讀經的果效:
1.真誠悔改:「眾民聽見律法書上的話都哭了」(9),因「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
2.喜樂分享:「眾民都去吃喝,也分給人,大大快樂,因為他們明白教訓他們的話」(12),明白聖經使人大喜樂,並自然樂意分享。
3.積極行動:神的話使人飢渴慕義,次日又再聚集(13),並「出去,取了樹枝…」,都「照著所寫的搭棚」守住棚節(15-16)
但願今天聖經也對我們如此生效!
尼希米記 第9章
經文要義
- 1-4禁食禱告:讀經會、住棚節之後,百姓仍聚集,在神面前認罪。3「四分之一」:白天作工時間(晨六點〜晚六點)的1/4,即三小時。
- 5-15利未人稱頌耶和華:5-6稱頌神的所是;7-8稱頌神揀選亞伯拉罕;9-15稱頌神帶領列祖出埃及、賜律法、供糧賜水,進入應許地。
- 16-31承認列祖犯罪背叛神。16-22:在曠野四十年不斷悖逆23-31:進入美地後「將律法丟在背後」。神仍施管教和憐憫。
- 32-38述說今日的處境,悔改認罪。38:與神立約,並簽名。
問題思考
- 百姓這次聚集作了哪些事?這和上章的讀經大會有關係嗎?
默想應用
尼希米帶來的靈性復興有三個特色:
- 在聖經的根基上認罪:
1.同心認罪:住棚節是七月15-21日七天(8:14),第八日(22日)是嚴肅會(8:18),百姓還留到24日。持續保持在神面前──不是因歡慶而流連忘返,乃是在禁食,披麻蒙灰的「站著承認自己的罪孽」。
2.扎根聖經教訓的認罪:三小時念律法書,又三小時「認罪,敬拜耶和華他們的神」(3)。他們的認罪不是因為尼希米或以斯拉教導、規定、命令,而是因為讀了聖經。
- 在歷史的恩典中悔改:
1.真誠悔改(1-4):他們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站著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組的罪孽。撕心裂腑的認罪悔改,是復興的記號。
2.數算歷史恩典的悔改(5-37):這是聖經中最長的一篇禱文,深深立根在歷史中。數算了神創造(6);與亞伯拉罕立約(7-8);出埃及(9-12);頒律法(13-14);神在曠野的奇妙供應(15);以色列人在曠野常常悖逆,與神不變的慈愛作比較(16-21);征服迦南(22-25);士師時代(26-28);不聽警告,最終被擄(29-31);求神赦免,救他們脫離被擄的慘象(32-37)。神在人類歷史中彰顯的信實、憐憫和恩典,是他們,和今日的我們還能繼續跟隨神的基礎。
三、在認罪悔改的禱告中與神立約:
1.禱告立約:這個禱告不是用「阿們」,而是用一個立約的行動作結束。首領們「簽了名」,原文是「蓋了章」,表示使立約的檔案生效!
2.心裡誠實確定的立約:立「確實的約」(38)與亞伯拉罕「心裡誠實」(8)原文同字根,故亦為信心之舉。使凡因信作亞伯拉罕後裔的(加3:7),一同蒙此約之福。
靈修筆記
尼希米記 第10章
經文要義
- 1-27簽名立約的名單。1「西底家」:可能是省長的書記官。此份名冊或許即是由他記錄並保管。
- 28-39簽名立約的內容:28-29誓必遵行律法;30絕不與外邦人通婚;31嚴守安息日和安息年;32-34定例捐獻神殿所需銀錢、費用和柴火。原本各人贖命的價銀是半舍客勒(出30:15),現在只要1/3舍客勒,可能是考量當時百姓經濟拮据。35-36:獻初熟的果子與頭生的兒子。37-39上:獻十分之一。39下:立誓不離棄聖殿。
問題思考
- 當時與神立約者的名單,其組成分子有哪些?這提醒我什麼?
- 簽約的內容包括哪些項目?為何他們特別強調供職人員的收益?我們今日是否以同樣態度對待教會中的全職人員?
默想應用
此約特別;此約記載之詳細也十分特別,我們不禁要特別深思:
1.全民並重:簽名的有哪些人?省長尼希米(1)、祭司(2-8)、利未人(9-13)、民的首領(14-27),還有──「其餘的民…一切離絕鄰邦居民歸服神律法的…」(28)!與神建立關係不單是領袖們的事,無人不然!
2.生命,與生活並重:立約的內容,遵守摩西律法、不與外族通婚、謹守安息日與安息年三項,是生命的約,重在將生命分別為聖歸與神;奉獻聖殿捐銀和柴火、初熟土產和首生的、以及十分之一,則是生活的約,重在獻上自己,為主而活。我們與神的關係也需生命與生活並重。只有生命無生活,信仰將流於空洞的屬靈,不務實際;只有生活無生命,則只是教條和律法。
3.守條例,與定新例並重:他們不但立約要謹守摩西律法(29),且「又為自己定例」(32),要「每年各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為我們神殿的使用」;另安息日「不買糧食」(31)也是他們自發性的約定(參出20:9-11)。律法只是最基礎的規範,他們所立的約超過律法。
4.捨利益,與得基業並重:不與外族通婚、守安息日與安息年、向聖殿奉獻……人看來可能有損利益,他們卻注目於「天上的基業」(彼前1:4),「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三14)。
5.尊榮神,與尊榮神的教會並重:上述所謂生活的約,圍繞著對聖殿,和神職人員的照顧和敬重。這是我們在神面前「生活」的重心。且立約的結果是:「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39下),新譯本作「我們決不會疏忽供應我們神的殿」。今日教會正需要我們這樣的心志!
靈修筆記
尼希米記 第11章
經文要義
本章別記耶路撒冷城內外居民的住處分配。
- 1-2;4-19;23-24定居耶路撒冷的人:耶城荒廢,居民稀少(參7:4),尼希米指定首領住城內,其餘百姓抽籤,十中取一住下。住城內的有首領(4-9);祭司(10-14);利未人並守門的(15-19);長官和歌唱者(23-24)的家庭。23「王為歌唱的出命令」:指從前大衛王所定之例(參代上25章);也可指波斯王所下之詔(參拉6:9-11)。24「毘他希雅」:在波斯朝廷和猶大百姓之間作協調的連絡官。
- 3;20-21;25-36其他各地的居民:3;20:未中籤的人住在各地城邑。21:尼提寧人住在俄斐勒。25-30:猶大人居住的村落。32-36:便雅憫人居住的村落。
問題思考
- 聖經如此詳細記錄歸國者的住處,顯示了哪些真理?
- 哪一類人是規定要住在耶路撒冷的?其他人如何決定?但他們都表現出甚麼態度?這提醒我些什麼?
- 又,當時對聖殿的禱告和歌唱者有何安排(17;23)?這提醒我們什麼?
默想應用
從以斯拉記到本書,不斷出現長篇名單,如各次歸國者名單(拉2;8;尼7;12)、與外邦通婚者名單(拉10)、建城牆者名單(尼3)、與神立約者名單(尼10)等,本章則不但記名,還記住處!這使我們明白:
1.神是地理的神:神掌管歷史,神也掌管地理。從山川地貌,到我們的居住環境,祂都關切。我們一生的搬遷流動,祂都紀念看顧(參詩56:8;徒17:26等),祂從未撇我們在任何地方孤獨無助!
2.神愛耶路撒冷:天和天上的天都不夠神居住,但神在全地上獨獨揀選了迦南地,作為應許之地賜給祂的選民;在這應許之地中,神又揀選了耶路撒冷作為祂的居所(參詩132:13;87:2等),祂心繫錫安,也願祂的兒女愛耶路撒冷。
3.愛神所愛必蒙福:當時凡甘心住耶路撒冷的,名字被神一一記錄;今天我們新約的子民,只要願意體貼神的心意,愛神所愛,也必:a.蒙神喜悅,成為錫安的子民,享受神對錫安特別的同在和祝福。b.得人祝福(2):人和環境都與我們的心相呼應,驗證神的喜悅。
4.超越現況愛聖城:耶路撒冷很榮耀(詩87),但當她殘破荒涼不堪、仇敵攻擊不斷,誰還願意愛她?誰是超越眼目所見、跳脫自我盤算,而真體貼到神的心意、先求神的國?這是本章給我們最大的挑戰。
靈修筆記
尼希米記 第12章
經文要義
本章記耶路撒冷城牆的告成典禮。之前先數點祭司和利未人。
- 1-26祭司和利未人的名單。1-9:耶書亞(該1:1;亞6:11作約書亞)作大祭司時的祭司和利未人名單。10-11:耶書亞家譜(大祭司名錄)。12-26耶書亞之子約雅金作大祭司時的祭司和利未人名單。
- 27-43舉行城牆落成禮。31-37:以斯拉帶領一隊,在城牆上向南行。稱謝者、何沙雅和首領的一半、吹號的祭司,和奏樂器的利未人隨之。38-43:第二隊由尼希米帶領向北行,有官長的一半、吹號的祭司和利未人。兩隊在聖殿一帶會合。43:儀式包括了獻祭。
- 44-47設立司庫,分配當得的分給祭司和利未人。
問題思考
- 神的國同時需要「省長尼希米,並祭司文士以斯拉」(26)兩種人嗎?
- 「歡樂」一詞在本章出現幾次?是怎樣產生的?
默想應用 本章的三個段落清楚告訴我們:
一、神看重事奉祂的人:城牆落成應是本書最高潮,但此前還有一篇名單!前文已見至少六份名單(見昨默想應用),又專記一次這些首批回歸時的祭司和利未人,使我們明白服事神是──
1.名字一個不漏:都被「記在冊上…記在歷史上」(22–23),多麼榮耀!
2.職任全部記念:他們或作祭司班次的首領(7);或管理稱謝(即唱詩敬拜)的事 (8-9;24);或守門的(25),但凡「有職任的」,不分尊卑高低,都被特別記錄。主內勞苦不虛空,信然!
二、神榮耀屬於祂的工:城牆落成了!全城大大歡樂,這榮耀來自於:
1.忠心:本書不僅記尼希米的忠心,百姓也是。全因他們無怨無悔的付出,才能過關斬將,52天便達成任務!
2.潔淨:祭司和利未人自潔,並潔淨百姓、城門、城牆(30)。從上到下,從核心到外圍,到建築物,都要潔淨。否則無榮耀可言。
3.同心:以斯拉和尼希米二人向來配合無間(8:1),當天也各領一隊,一向右,一向左,在城上誇勝遊行。這是一個合一的團隊,同心建造,同心抵擋仇敵,然後同心把這個結果與榮耀歸給神。
4.敬拜:讚美、感恩,以及匯合在聖殿後的獻祭、敬拜是典禮的主體。於是城牆不是人為成就的紀念碑,而是神恩典與大能的見證。
三、神祝福順服祂的奉獻:第三段置於此看似突兀,卻顯明了:
1.奉獻,並及時處理奉獻,為歡樂之本(44):民因有神僕而歡樂。
2.各站其位,並各得其分,為事奉之本(47):神僕因民奉獻而得以按職事奉。上下喜樂,大蒙祝福。但這一點飽受挑戰,見下章。
靈修筆記
尼希米記 第13章
經文要義
本章發生在至少12年以後(6; 1:1;5:14),記尼希米最後的改革,包括:
- 1-9潔淨殿院:1「亞捫人…不可入神的會」見申23:3-6,背景事件則參考民22-24章。6「巴比倫王」:指波斯王。
- 10-14恢復供應利未人,使他們能恢復專心事奉。14:尼希米禱告。
- 15-22督促百姓守安息日。17:顯然是貴冑們領頭干犯安息日。20-21:商人住宿城外伺機而動,尼希米趕走他們。22下:尼希米再次禱告。
- 23-29禁與異族通婚。23-27:斥責通婚者。28-29:大祭司之孫娶參巴拉的女兒,趕出。29:再次祈禱。「他們」:可見犯罪的祭司不少。
- 30-31恢復聖殿正常運作。31下:再次禱告求神記念。
問題思考
- 尼希米不在時(6),百姓的信仰出了哪些問題?這給我們什麼教訓?
- 哪些地方顯示當時領導者的問題比百姓更大?這又給我什麼警惕?
默想應用 本章讓我們深深感嘆:
一、故態復萌是可能的:即便52天完成城牆;整個七月悔改、立約,徹底悔改,但當尼希米返波斯述職,百姓的信仰又完全走樣。只因:1.在聖經上放鬆:忽略了「摩押人與亞捫人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2.在利益上妥協:從不遵守十一奉獻、安息日還做買賣……
再大的復興也不保證人不失敗,都需靠主恩典、謹慎自守!
二、仇敵本質是一樣的:百姓的罪顯明仇敵總是想盡辦法要:
1.得寸進尺,不斷滲透(4-9):原本永不可入會的亞捫人,祭司任憑他進殿、住下,還挪用一間存放聖器的大屋子放他們的家具!
2.吞吃奉獻,奪走喜樂(10-14):百姓奉獻供應神僕而歡樂(12:44-47),仇敵讓人停止奉獻,神僕離開事奉。神的家荒涼,喜樂不再。
3.抿除界線,破壞安息(15-22):神要人守安息日是以此作為人屬於神的證據(出31:12-17),安息日照常工作,選民即與外邦人無異。
4.混和血統,放棄信仰(23-28):通婚會喪失血統(23-24),和信仰(26)。
總之就是「同化」,要讓神的兒女與世人無分別。今不也相同?
- 對付與恢復是必須的:從尼希米我們學到如何對付仇敵:
1.警醒讀經(1-3):神的話光照人心、賜下能力,使人因神將咒詛變為祝福的作為感恩(2b),或以史為鑑(26),而能離絕罪惡。
2.了結與更新:拋出去,潔淨了,搬進去(9;28),徹底了結並更新。
3.嚴格把關(19):關門表示不再回頭,並嚴格把關,拒絕試探。
4.隨時禱告(14;22;29;31):以禱告堅定,也省察己心。
本書結束在禱告聲中,曾經失敗的百姓在神的恢復中重燃希望。
靈修筆記
以斯帖記 第1章
經文要義
本書載波斯王亞哈隨魯(希臘名薛西一世,約486-464BC)年間,哈曼陰謀滅絕猶大人,但神大能保守選民免遭屠殺的史實。一章是序幕。
- 1-9亞哈隨魯王大擺筵席。3:瑪代與波斯二族互有血緣,原由瑪代人領導,後波斯的古列(居魯土)王奪得霸權,建立波斯帝國。
- 10-22王后瓦實提不見客,王聽大臣建議廢后。瓦實提應即史上的愛美翠麗斯(Amestris),是波斯王室功臣的女兒,後來的亞達薛西王之母。22:當時通用的是亞蘭文,其他常用語言有二十餘種。
問題思考
- 亞哈隨魯王連擺筵席187日,顯示他為人怎樣?我也會如此愛現嗎?
- 亞哈隨魯頒令全國妻子都要尊敬自己的丈夫。這樣的命令和新約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弗5:22)有何不同?
默想應用
本書所記之事發生在約2500年前,但其含義放諸四海皆準,如:
一、魂的放縱與限制:
1.金錢不一定買得到幸福:史稱亞哈隨魯王縱欲豪奢,本章載他大宴賓客180天還不足,又為書珊人民園設筵七日。宴會排場令人瞠目結舌(6-7)。他揮金如土,但招喚不來自己的妻子!
2.美麗不一定換得到尊重:史載瓦實提曾隨夫親征;今也在宮內為婦女設擺筵席(9),可謂十分前衛而強勢。她貌美絕倫,連亞哈隨魯王都以之為榮。但可嘆她雖美而驕,得不著丈夫的疼惜或尊重,只想拿她炫耀,一旦招之不來便去與外人商量廢掉她,何其羞辱!
二、靈的提醒與應用:聖經對妻子的教導,和米母干所提的差別在於:
1.以基督為中心:「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弗5:21-33強調「如」;「也當怎樣」;「也當照樣」,我們的順服以基督為榜樣,也以基督為中心,妻子和丈夫共同順服基督。
2.以愛為根基:「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在捨己的愛中吸引妻子順服,而非濫用權力,頤指氣使地發號施令,不來就翻臉,如此地意氣用事。
三、神的掌權與預備:本書中不見一個「神」或「耶和華」的名字,好像神已經掩面不顧被擄的百姓了。但實際上單以本章就可見到神是:
1.凡事安排:亞哈隨魯的宴客、廢后、立新后,其起心動念,都是神在安排讓以斯帖進入王宮,好在關鍵時刻拯救同胞。
2.無所不在:學者指出「所有的婦人…必尊敬他」(20) 原文四個詞的第一個字母連起來,就是「耶和華」的倒置。故神在其中,未曾離棄。
靈修筆記
以斯帖記 第2章
經文要義
- 1-18。以斯帖為后:1「這事以後」:史載亞哈隨魯王此時出征希臘(480BC),卻在薩拉米斯(Salamis)海戰中大敗而歸,之後另選皇后。6「末底改也在其內」:約雅斤王被擄(王下24:12)在597BC,而本章發生在480BC左右,故本句意為「末底改的家族也在其內」。
- 19-23末底改立功:末底改在朝門得知兩個守門太監想要謀害王,透過以斯帖舉報,功績記於史冊。19「第二次招聚處女」:可能瓦實提是第一次招聚處女時所立之后,以斯帖是第二次;也可能在以斯帖之後還有第二次。「朝門」:可見末底改應有官職。
問題思考
- 本書很特別的,全無神的名字出現,但能否看出神在掌管一切?
- 以斯帖被選立為后,除了「容貌俊美」(7),本章還顯出她哪些美德?
默想應用
本章看來像來像個灰姑娘的傳奇故事,但讓我們學習到:
一、成功與失敗都由主掌管:亞哈隨魯在波斯國勢頂峰時為王,但:
1.王位是為主:波斯興起是為了成就以色列餘民的回歸,亞哈隨魯是中間一個轉接點;他的情緒轉折,從廢后到立新后,都為成就神旨!
2.成敗不由己:他志在征服希臘為父之敗雪恥,但雖親率百萬大軍仍功虧一簣。而正因敗后心情寂寞,才思立新后。成敗也為成就神旨!
二、、內在與外在都一樣美麗:同樣是美女,瓦實提得不著王和大臣們的心;以斯帖卻人見人愛(15),又得王寵(17)。因她除了美麗,還具有足堪表率的美德,如:
1.溫順謙卑:她被堂兄末底改養大(7);被「送入」王宮(8);又遵從末底改囑咐未曾將籍貫宗族告訴人(10),即便後來貴為王后,她「遵末底改的命,如撫養她的時候一樣」(20),毫無驕態。謙恭和樂,溫順善良,是她始終如一的性格特質。
2.知足守禮:入選的女子見王之前可以隨意要求一切飾品香料,盡量裝扮自己(13),以斯帖卻是「除了掌管女子的太監希該所派定給她的,別無所求」。不忮不求,無怨無爭,使她的美更蘊藉,更美!
三、際遇與待遇都由主決定:末底改則活出了一個敬虔者的風骨:
1.不求顯貴:養女一夕為后,他囑咐她勿顯示籍貫宗族,當然也就不會提起自己。他從不想利用此難得的際遇,去攀龍附鳳。
2.不求回報:他舉報謀反,立了大功卻未獲獎賞待遇,也不氣餒。但後來他既得賞賜(6:10);又得顯貴(10:3),是在神安排的最完美時刻。是的,我們幾時該顯貴,幾時可得酬報,都交給主作決定吧!
靈修筆記
以斯帖記 第3章
經文要義
- 1-6末底改不跪拜哈曼。1「這事以後」:應又過了四五年(7與2:16)。
2「亞甲族」:應即是亞瑪力王亞甲的後裔(撒上15章)。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第一個來攻擊他們的就是亞瑪力人(出17:8-16)。
- 6-15哈曼要消滅猶太人:他掣籤選定日期,奏請王頒下嚴密詔令,通告全國按所定日期滅絕猶太全族。7「普珥」即巴比倫語的「籤」;這裡是說占卜抽籤的人分別按日子和月份,抽出何日並何月最為吉利。9「一萬他連得」:約當時波斯國一年稅收的三分之二。
問題思考
- 末底改應是基於什麼原因不肯跪拜哈曼?我能像他這樣堅守原則嗎?
- 哈曼為滅猶太人設計了什麼?但所掣的籤定出何日執行?誰在主掌?
默想應用
本章哈曼登場,猶太全族大禍臨頭。風雲密布中呈現出:
一、一個堅守真理的心志:末底改不肯跪拜哈曼,可能的原因有:
1.民族因素:亞瑪力人是民族世仇,故末底改拒絕跪拜(參2節註)。
2.人為因素:哈曼滅絕猶大全族之計下得如此堅決,又設計得天衣無縫(6-14),絕非一時之事。末底改拒絕拜一個素來仇視族人的人。
3.宗教因素:波斯人視王為神明化身,今王吩咐人拜哈曼(2),是把哈曼也等同於王和神,末底改不願違背「不可跪拜偶像」的誡命。
非意氣之爭,而是關乎身分和信仰,故他也表明自己是猶大人(4)。
二、一種仇視選民的心態:
1.反猶主義:哈曼因末底改一人不跪拜,就要「滅絕通國所有的猶大人」,這股反猶(Anti-Semitism)的意識形態其實貫串整個歷史。
2.冷漠安逸:亞哈隨魯的滿不在乎,甚至贊成支持 (10-11),更是驚人的助紂為虐!歷史上也充滿這種對神選民的命運漠不關心的人,間接促成對猶太人的迫害!神甚惱怒這冷漠安逸的列國(亞1:15).
三、兩個常用的手段:哈曼對王的讒言顯示出撒旦常用的手段:
1.半真半假:「有一種民,散居…民中」此句真;「律例與萬民…不同」此半真半假;「不守王的律例」,此不實,結論則錯謬而殘忍。
2.以利相誘:自古臣子陳情國君何曾賄賂?哈曼卻許王以大筆金額。此撒旦所常用而有效的手段。
四、兩個強烈的對比:本章內含強烈對比:
1.內外的對比:王與哈曼坐下飲酒;宮牆外全城的民慌亂一團!
2.顯隱的對比:顯在明處的是哈曼照巴比倫的習俗每年「掣普珥」,但隱藏的神掌管著簽,和人掣簽的手。故掣出12月,年底才執行。
靈修筆記
以斯帖記 第4章
經文要義
- 1-3:末底改和猶太人聞滅族之訊悲哀禁食。4-6:以斯帖關心末底改,欲知發生何事。7-8:末底改請她向王乞恩。9-12:以斯帖表達自己的難處──擅自見王必被處死;b.她已一個月未蒙王召見。13-14:末底改曉以大義:「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至滅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15-17:以斯帖決意冒死違例見王,請全族禁食三日夜。
問題思考
- 本章幾次提到「禁食」?禁食禱告究竟有何好處?我操練過嗎?
- 何謂「得了王后的位分就是為現今的機會」?什麼是我的「王后位分」?
默想應用
本章在滅族的噩耗中提供數點省思:
一、什麼能貫穿宮牆? 上章末只見一道宮牆切割開悲與歡、生與死,無情至極;但本章中這道宮牆不能阻隔:
1.關愛:末底改的哭聲傳到以斯帖耳中,她人不能出宮,但一顆「甚是憂愁」的牽掛之心可以藉衣服送出(4)。關心,愛,穿越一切阻隔!
2.禱告:當決定冒死違例見王,她不是要求群眾聲援抗議,而懇求代禱。她和宮女也禁食禱告。禱告穿透宮牆,連成一氣,上達於神!
二、什麼是現今的機會?
1.位分:末底改石破天驚的一句「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深深提醒了以斯帖,和我們:神賜我們的任何位分都有用意,每個位分都有一個旁人所沒有的「機會」。機會稍縱即逝,要把握住「現今」的那一刻,完成主所賜的命定!
2.苦難:滅族是何等滔天大禍,但藉著禱告交給主,這場大災難反而成為猶太人最大的祝福。我們生命中的每一個難關,反而是神所賞賜的機會,為要翻轉、賜福我們。愈苦,愈是良機!
三、什麼能改寫歷史? 禱告!尤其是禁食禱告(3;15)!禁食並非向神邀功,強迫神垂聽禱告,而是表明:
1.專心:生死交關之際,三晝三夜不吃不喝,全副精力集中禱告。
2.決心:禱告後違例進去見王,「我若死就死吧!」何等決心!
3.信心:「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禱告會挑旺信心,篤信不論藉著誰、以何方法,神必定拯救!
4.同心:書珊城所有猶大人;以斯帖和宮女,裡外全體同心禁食三日夜。同心的禱告使佳人不但不被治死,還要拯救族人,翻轉歷史!
靈修筆記
以斯帖記 第5章
經文要義
- 1-8以斯帖展開拯救同胞的行動。1-3:冒死進見,獲王恩寵。「向她伸出手中的金杖」:指赦免她擅入內院的死罪(參4:11)。「向前摸杖頭」:表示順服王的權柄;和感謝。4-8兩次邀請王攜哈曼赴筵席。
- 9-14哈曼作木架要殺害末底改。9:回程見末底改不站立,滿心惱怒。10-13:在家向妻子和朋友訴說榮辱。14:接受建議立木架欲殺末底改。「五丈」:約23米,與當時城牆的高度相仿。
問題思考
- 禁食禱告三天後,以斯帖的行動有何特色?我從其中學到什麼?
- 哈曼的情緒和心思有哪些變化?我怎樣可以避免如此情緒化?
默想應用
一、以斯帖與哈曼的對比:本章前後兩段,恰恰顯出:
1.、兩種目的:
a.以斯帖拼命救同胞之命:獨自一人就前去展開拯救千萬同胞的大計,她靠的只是「死就死吧」的決心(4:16),和禁食禱告所生的信心。
b.哈曼無故定計害人性命:除了要滅其全族外,他又與妻子朋友商議出立木架殺害末底改的毒計,為的只是末底改對自己不夠恭敬。
救命;害命,耶穌曾經問過:「哪樣是可以的呢?」(參可3:4)
2、兩種情緒:
a.以斯帖雍容安定:早起梳妝,換上朝服,一步一步走進王宮內院。到殿門前站住,與王遙遙相望,生死在此一瞬。她卻如此平穩。
b.哈曼陰晴不定:歡歡喜喜出宮門,一見末底改立刻滿心大怒,甚至覺得一切榮耀都無益了。如此輕易便讓憤怒和邪惡奪去快樂。
一個禱告靠神;一個靠王抬舉和王后請客,情緒對比的原因在此。
3、兩種方式:
a.以斯帖待機而動:不立刻提出要求而只請王與哈曼赴筵,可達到:a.使他在場,無法逃脫;b.使他不提防,無法狡賴。c.使他無奧援,無法造謠生事。她如此耐心等候神的時間。
b.哈曼盲目衝動:亟需人的奉承,與極端的情緒化,已弄瞎了哈曼的心眼,妻子朋友一慫恿下就衝動決定去人性命。本章兩次「歡歡喜喜的」(9;14)之間,五丈木架矗立起來,但誰會掛上去呢?
二、以斯帖與對神的互動:
1、神始終掌權:「請王帶著哈曼」(4),和「與我無益」(13)又兩次以離合體藏者耶和華的名字。神一直貫串期間,掌管事情的發展。
2、以斯帖全然等候:神沒說怎麼求王之前,她就寧可只是請吃飯。
靈修筆記
以斯帖記 第6章
經文要義
本章是大翻轉。記哈曼正要下手加害末底改,突然峰迴路轉:
- 1-3國王失眠:因讀史書而記起末底改的功勞(見2:19-23)。
- 4-13哈曼失意:4-6王欲獎賞末底改而向哈曼問計。7-9哈曼以為王要賞賜自己而獻策。10-12末底改不但獲賞,且是由哈曼親手執行。13-14哈曼蒙頭回家訴苦,妻友們預言了他絕勝不過末底改。「他如果是猶大人,你必不能勝他」:似乎他們原不知末底改的籍貫,今出此言,等於見證了神的大能(參結38:23)。
問題思考
- 本章有多少個戲劇化的轉變?都是巧合嗎?
- 將尊榮加在末底改身上的,正是他的死對頭哈曼,此事啟發我什麼?
默想應用
本章在在令人驚訝讚嘆:
一、神好”神”:所謂「事實常比小說更精彩」,因為神太精彩了,祂:
1.掌管睡眠:王「睡不著」(1)三字原文作「遊飛」(同箴27:8),就在那一夜,王的睡眠飛走了,事情開始大逆轉。連「失眠」都歸神掌管!
2.掌管心思:a.失眠時作什麼?王竟去找歷史年鑑這種枯燥東西來念;b.眾多的歷史記載裡,王偏注意到當年末底改舉發暗殺事件;c.王又想到問當時有無賞賜末底改;d.王身邊之臣又記得當時沒有酬謝末底改;e.哈曼急切到連夜去求王將末底改掛上他所預備的木架;f.哈曼誤以為王所喜悅尊榮的人必是自己;g.哈曼想出那「尊榮的皇家遊行」策略。這一連串,每個人的每個心理活動,都歸神掌管!
3.掌管時機:a.王正好在「那夜」失眠;b.「正」遇見歷史書上寫著末底改建功,還未受賞;c.哈曼「正」進王宮要求王將末底改掛上木架…
睡眠;思緒;時間,都是人力不能及,但都配合得嚴絲合縫,讓災禍翻轉、咒詛變成祝福!本書雖不見神的名字,但祂,真“神“哦!
二、末底改“不改“:他在本章是被動受賞,彷彿配角,卻顯示出:
1.不改初衷:當年立了大功未得賞,他不以為意;如今忽然至榮加身,他也不扭捏作態假客氣。明白榮辱在神,故能不卑不亢。
2.不改其志:史無前例的尊榮遊行過後,他便「仍回到朝門」(12)──回到原有的生活作息;也回到為同胞滅族之事的迫切禱告中。再大的榮華富貴也不可奪其志;不可停其禱告!於是神必繼續為他行大事。見下章。
靈修筆記
以斯帖記 第7章
經文要義
本章是大勝利。哈曼被誅,且掛於他自己為末底改預備的木架上。
- 1-6以斯帖第二次設筵。1-2:王再度承諾必應允所求。3-4以斯帖求王將其性命和本族賜給她。「王的損失,敵人萬不能補足」:猶大人若被滅,王便不能再從他們的勞役受益。5-6直指仇敵就是哈曼。
- 7-10哈曼被掛在自備的木架上。7:王大怒離席,哈曼求以斯帖救命。8:王回席時誤以為哈曼凌辱王后。「蒙了哈曼的臉」:指將處死。後來希臘羅馬均有此俗。9-10:王將哈曼掛在其自備的木架。「哈波拿」:王面前七太監之一(1:10)。
問題思考
- 以斯帖第二次宴客才求情,似乎耽延,卻有何不同結果?這給我什麼啟示?她揭發哈曼時的言詞和態度,又給我什麼提醒?
默想應用
本章記惡人遭報,自作自受,讀來大快人心!細思之還可學習到:
一、以斯帖的三“帖“良方:
1.動之以情,說之以利:她先求自己的性命和本族,從情感面入手;後以王將損失大批猶大勞工和稅收,是善用心理學。雙管齊下。
2.引證事實,理性客觀:族人將被「剪除、殺戮、滅絕」,這些動詞正出於王的御旨(參3:13),她平直引用,不帶情緒化,更能服人。
3.切中重點,一針見血:更棒的是她當機立斷,直指出要害。6節連用三詞形容哈曼,「仇人」指他是王的對頭,覬覦君位(參6:9);「敵人」指他是猶太人的公敵;「惡人」指其本性邪惡,鏗鏘有力。
二、哈曼的“漫“天大禍:哈曼觸怒王,按理不一定會被處決,但他還:
1.決定錯誤:不去求王而奔向以斯帖,是個致命的錯誤。內宮規矩森嚴,豈容他貼近王后座榻?請問是誰使他「生發錯誤」?(帖後2:11)
2.人緣太差:a.王誤會哈曼凌辱王后,「這話一出王口,人就蒙了哈曼的臉」,無人替他緩頰;b.太監哈波拿此時插嘴報告木架之事,哈曼的野心和狠毒早已令他盡失人心,也間接促成他遭殺身之禍。
三、神永遠這麼“神”:除持續掌管心思和時機,本章且顯明:
1.惟獨合一才有活路:「求王將我的性命賜給我……將我的本族賜給我」(3),將「本族」等同於自己的性命,自己與群體完全合一,才有活路。否則王殺猶大人並不眨眼。今若不合一,魔鬼也殺我們。
2.自作罪孽自掘死路:哈曼「敗落」不只因為末底改是猶大人(6:13),而因「自作孽,不可活」,神是不可輕慢的,人生是「上木架」或「穿朝服」,還是自己平日言行作成的。
靈修筆記
以斯帖記 第8章
經文要義
本章記猶大人轉危為安,大有喜樂。
- 1-2:哈曼的產業歸以斯帖;地位和權柄則歸末底改。3-6:以斯帖求王廢除哈曼所傳的那諭旨。7-14:因原旨不能廢除,王准另頒諭旨,准許猶大人:(1)聚集保護自己的姓命;(2)反過來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他們的仇敵;(3)奪取敵人的財物。但以「一日之間」為限。15-17:民心轉向,猶太人有光榮歡喜快樂而得尊貴。
問題思考
- 本章發生了哪些大翻轉?預表哪些屬靈的真理?我經歷過嗎?
- 11-12是允許猶大人自衛還是攻擊?請比較3:12-15,兩道諭旨有哪些差別?這第二道諭旨是怎樣抵銷前道諭旨的?
默想應用
本章是一場大歡慶,讓我們也隨著經文,宣告靈裡釋放歡欣:
1.就是現在:就在以斯帖第二次邀宴、哈曼被掛在木架上的「當日」,神選民的命運就完全翻轉。不必等到明天,今天就是得勝日!
2.財富轉移:宣告「仇敵哈曼的家產」要全部轉給以斯帖!神的兒女不但在靈裡得著仇敵的城門(創22:17),財務上也可經歷豐盛。另外,世界的經濟大權長期臥在惡者手下,我們要起來宣告金融景氣轉移,將世界的財富奪回,歸神國使用!
3.權柄落實:六章已發生過哈曼所擁有的轉移到末底改身上,那時的著王服、騎御馬,還是暫時的榮譽;現在王把戒指也從哈曼追回來,給末底改戴上,這是實質的權柄,表示他有合法權代表國王行事(參3:10-11)。天父也如此賜我們權柄,不但如回頭後的浪子戴上父的戒指(路15:22),且是經過屬靈爭戰之後,「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10:5),實際得勝的權柄!哈利路亞!
4.不只如此:以斯帖和末底改都具有一種「神聖的不滿足感」,不以自己得財富和權柄為足,還要繼續為族人的命運代求。我們有嗎?
5.咒詛翻轉:哈曼所頒佈的王旨不能廢除,但可以用同樣的權力再頒一道諭旨,把前案抵銷。新旨中猶大人被授權在受攻擊時可以自保,並奪取敵人財物。咒詛霎時潰敗;毀滅日變成了慶祝日。今基督的十架更進一步可以「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有礙於我們的字句,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就仗著十字架誇勝」(西2:14-15),在基督裡,前旨撤除,字句塗抹,咒詛更完全被祝福取代!哈利路亞!
靈修筆記
以斯帖記 第9章
經文要義
到了預定滅族的日子,猶大人反倒轄制仇敵。此即普珥節的由來。
- 1-6:十二月(亞達月)十三日是猶大人得勝之日。2「下手擊殺那要害他們的人」:猶大人是針對那些正準備動手攻擊他們的仇敵,予以迎頭痛擊,是屬於自衛性質的爭戰。5「猶大人…任意殺滅恨他們的人」:指自由地勝敵有餘,但不是隨興之所至、無限制地大量殺人。
- 7-16:也是猶大人報仇之日。13:以斯帖乘勝追擊,又求王:(1)准書珊城的猶大人明日再延長一日向仇敵報仇;(2)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木架上。
- 17-19又是猶大人設筵歡樂之日。18-19:書珊城的猶太人以亞達月十五日為節日,其他地區則以十四日。
- 20-32猶大人每年記念十二月十四、十五兩日,稱為普珥日。
問題思考
- 「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在本章重複幾次?顯示當時猶大人什麼特色?
- 普珥節的意義和慶祝之法為何(22)?這對我們今日過節有何提醒?
默想應用
普珥日除了紀念猶大人翻轉性的大勝利,還提醒著我們:
1.按期得勝:末底改奉王之名所寫的諭旨明定12月13日是猶大人對來襲的仇敵進行剪除;殺戮;滅絕,並反奪其財之日。到了那日,事情就依旨成就,絕不打折扣。神所命定的事更是按期必然成就。「主耶和華說:這日事情臨近,也必成就,乃是我所說的日子」(結39:8)
2.除惡得盡:a.第二天的殺戮應屬搜尋、斬除敵人的幕後主腦,以杜絕後患。b.將哈曼的十個兒子掛起示眾,則是要警戒眾民勿仿傚哈曼與猶大人為敵,以防患於未來。屬靈爭戰也要如此徹底,才能「脫離仇敵,得享平安」(16)。
3.公理得彰:普珥日是慶祝紀念邪惡被打倒,公理得彰,無辜者得以伸冤,故人應以正直行事,生活即得安定保障,人間即得太平和睦。耶穌基督降世,也帶來如此的普世福音(參太12:17-21)。
4.分享得份:慶祝普珥節有三樣作法:a.設筵歡樂;b.彼此饋送禮物;c.賙濟窮人(22)。「饋送禮物」一詞KJV譯作「sending portions one to another」(並19,尼8:12),即「彼此送他的份」,把自己的份分享出去,使人人都有份,共榮共享之意。本書開始時以斯帖從掌管女子的太監希該「得份」(2:9),結束前全民都在分享,人人都「得份」。這是紀念神賜他們反敗為勝,感恩歡慶,過節期的真諦。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9/20
以斯帖記 第10章
經文要義
- 1-3本章是結語,記末底改高升為宰相,使王國與猶太人受惠,其事蹟都載於史冊。2「瑪代和波斯」:同屬一個民族,曾經共治,後來瑪代王朝被波斯取代,融合成波斯帝國。
問題思考
- 末底改曾要求以斯帖把握身為王后的機會去拯救同胞脫險,他自己獲得高位後,又怎樣做?
- 讀本書使我對吉與凶;災難與祝福有哪些新體會?
默想應用 本章很短,但都意義深刻:
一、強權成就神旨意:亞哈隨魯王權柄很大,但都為了成就神旨意:
1.國勢富強為神用:「亞哈隨魯王使旱地和海島的人民都進貢」(1)刻畫他權傾四方,富甲天下。但想想,神讓瑪代波斯一夜之間橫跨歐亞,超級富強(參但5:31),不過是神計畫的一小步而已。從古列王下詔允許猶大人返國(拉1:1);到亞哈隨魯任內產生普珥節期,波斯遼闊的領土、強盛的國勢,都被神使用來成就應許、保護選民。
2.啟用人才給神用:2節特意將末底改高升的事,和王的「權柄能力」並列,顯明是神賦予了他王的權柄,能抬舉末底改;更事先派定他娶了以斯帖為后,使這二人能在哈曼當政時發揮關鍵作用。王權萬丈嗎?神的權柄更高一丈。
二、高位不為圖己利:3節形容他是:
1.得眾人的喜悅:居高位不是為壓制人,而是為服務人。
2.為眾人求好處:得位分不是為己圖利,而是謀眾人之福(參4:14)。
3.向眾人說和平話:有權勢不用來威嚇人,而是帶來安慰和睦。這「和平話」延續了以斯帖和末底改寫給猶太族人書信的語氣(9:30),作為本書,和整個舊約歷史的結尾,直等到四百多年後,和平君王耶穌基督降生。在眾人中「為大」的意義,本應在此。
三、歷史的神有深意:
1.這是歷史:2節特別表明本書所記末底改的相關事蹟「都記在瑪代和波斯的歷史上」,絕非杜撰。波斯現存史料不全,考古發現一石碑刻著亞哈隨魯王時期有一官員叫麥多該亞,可能即為末底改。總之本書這些高潮起伏的事件不是傳奇故事,而是確實的歷史。
2.記住歷史:記載歷史的目的,是要人記得神的偉大奇妙、精確掌權,祂怎樣使猶大人脫離仇敵得平安,轉憂為喜,轉悲為樂,今天也照樣可使我們轉敗為勝。倚靠祂,凶變為吉,咒詛變為祝福!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9/21
約伯記 第1章
經文要義
本書探討「苦難」的主題。除首尾兩段,主要部分是詩歌體(3:1-42:6)。
- 1-5約伯的人品:他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富有,且重視兒女信仰的人。5:約伯親自獻燔祭,可見他是列祖時代的人。
- 6-12第一次天庭會議:撒但認為約伯敬畏神乃因他蒙神賜福之故。6「神的眾子」:指天使。12:神容許撒但試煉約伯,反映祂信任約伯。
- 13-22約伯第一回合的考驗:14-19:天災和人禍紛至,家產歸零,兒女全亡,幸福全毀。21:僅此一句,顯示撒但第一回合慘敗了!
問題思考
- 約伯的人品有哪些特徵?他對兒女的教養方式給我什麼提醒?
- 本章神與撒但的對話告訴我哪些真理?這天上的一幕給我哪些啟發?
- 約伯在家破人亡的打擊中,怎樣得勝?我從中學到什麼?
默想應用 本章揭示了太多屬靈的真理:
一、人的價值:
1.人格高於物質:提到約伯,首先說其所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1);然後述其財產(2-3,所有);然後述其兒女教養(4-5,所作)。後兩項是對第一項的補充說明,人格最優先。
2.神以人為榮:神在萬民中找到一個約伯可向撒但誇口(8)。祂以人為榮,像父母以兒女為榮一般。我能讓主在撒但面前引以為榮嗎?
3.神看人為寶:神並非交出約伯為賭注,祂主動提問(8),精心安排,為約伯之益處而試煉他。在神面前,人是有價值;苦難是有意義的!
二、撒但控告的本質:
1.毀謗人:當牠不能說約伯的為人不是完全正直,便說約伯的存心不是完全正直(9)。牠斷定人無良善、扭曲人行善的動機。
2.毀謗神:a.論斷神恩待約伯太多(10);b.認為神認識約伯不深(11)。今撒但仍用這些原則對我們耳語。要小心,要拒絕!
3.有限制:必須經過神允許才能作,且範圍、程度都受限制(12)。
三、得勝的品質:約伯對苦難的反應(20-22)說明什麼叫得勝:
1.哀悼而不哀怨──「撕裂外袍;剃頭;伏地」:哀而不傷,悼而不怨。
2.生命主權歸神──「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神有權作主。
3.生活供應由神──「賞賜的…收取的也是耶和華」:我本一無所有。
4.咬定讚美不放──「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神永遠是對的!此言一出,撒但慘敗;受苦有了意義──使撒但徒勞;使神得榮耀!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9/22
約伯記 第2章
經文要義
- 1-6第二次天庭會議。1-3:神對約伯的滿意。4-5:撒但對神的反駁。 4「以皮代皮」:指用牲畜的皮以保全自己的皮(性命),沒啥了不起。
- 7-10第二回合的考驗:這次約伯受疾病攻擊:全身長瘡,奇癢無比,下文還將見更多症狀。8「爐灰」:城外垃圾灰堆。可能是被隔離。「刮身體」:為止癢,和刮掉膿汁。10:約伯的回應顯明撒但再次慘敗。
- 11-13三友相約前來安慰約伯。13「七天七夜」是為死人哀悼的期限。
問題思考
- 約伯第二次的災難,顯出撒但哪些特色?
- 約伯的妻子對兩次災難的反應有何不同?怎樣可以避免蹈其覆轍?
- 約伯是如何能再次得勝撒但的攻擊?我從他學到什麼功課?
默想應用
一、患難之中的「手」:讀本章讓人對約伯多麼不忍,也從中明白了:
1.撒但攻擊不會停手:我們動輒沮喪;撒但攻擊約伯慘敗卻毫不害臊,迅速改攻約伯的身體──骨頭和肉,而從皮膚病下手,以呼應「以皮代皮」,並使約伯痛上加痛,粉碎他的意志力(鬥志)。牠不鬆手,就等約伯(或今日的我們)鬆口棄掉神。
2.人可能成為撒但的幫手:約伯之妻在第一次災難時默然忍受;如今也忍不住勸夫「棄掉神」。殊不知這正中撒但的詭計(參1:11;2:5)。奥古斯丁稱她為「撒但的幫兇」。且莫笑她,我們若不考量天上的畫面,只根據經驗和感受來看待自己的處境,也難免成為撒旦幫兇。
3.朋友是患難中的援手:約伯這三位朋友是:a.患難之交──聽見約伯受苦,立即不辭勞苦,齊心前來安慰;b.慈愛之交──看見約伯的苦楚,都真情流露,放聲痛哭。c.道義之交──與約伯同坐七天七夜,同受苦難。他們是真正的朋友,給約伯孤單的爐灰堆帶來了安靜的憐憫和支持。但他們也給約伯帶來痛苦,詳下文。
二、患難之上的神:「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麼」進一步說明了:
1.神永遠無誤:正如神賜下和收回禮物是對的(第一回合);神賜福與降禍也同樣都是對的(第二回合)!
2.神掌管禍福:在神手中,禍也可以是福,災禍中也可蒙福!
3.神提煉人心:1-2章這兩幕天上會議,顯示了:a.苦難不是偶然:乃出於神的定旨先見;b苦難不一定來自罪:有一些苦難是人犯罪的結果,如大衛;但約伯遭遇苦難是因神要在他的純正上再加提煉,使他的生命更精純,更晶瑩剔透(參箴17:3)。過程雖苦,卻值得!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9/23
約伯記 第3章
經文要義
3:1-42:6記約伯和他三個朋友及以利戶的對話,並神與他的對話。是全書核心,用極優美的詩歌寫成。本章是對話的開場,約伯哀嘆著:
- 1-10咒詛出生:約伯在極度痛苦中對自己發出連串咒詛。注意,他並未如撒但所願的背棄神。8「鱷魚」:原文指一種傳說中的水怪,能吞吃日子。約伯希望喚出這水怪,把他出生的那天吞吃掉。
- 11-19渴想死亡:他滿懷疑問,巴不得出生時就死去,以得著安息。
- 20-26悲悼生命:23:過去蒙福如籬笆圍護(1:10);今如「四面圍困」。
問題思考
- 本章約伯進入哪些情緒的低潮?聖經為何要如此真實的記載這些?
- 約伯咒詛、悲悼的對象是什麼?他有因痛苦而棄掉神嗎?
默想應用
一、約伯的可敬:約伯的哀嘆中表現出:
1.有情緒,但沒有失去理智:他「咒詛生日」,希望自己沒有出生就不用受這些病痛;他羨慕死亡,因當時只有死了才可終止疼痛。雖然情緒激動,哀聲不斷,但從不褻瀆神,也從不質疑神不公平。他仍是那個「不以口犯罪」(2:10)的約伯。
2.有疑惑,但不放棄對神的信心:約伯的嘆息和世人的抱怨最大的不同,在於他相信神在一切之上掌權。這信心使他更加痛苦,因神保持緘默,似乎相隔遙遠。但他不論怎樣痛苦也不放棄神;不放棄自己的生命,這是他的痛苦根源,也是我們獲益的根源。
二、聖經的可佩:本章使我們明白聖經是如此的──
1.尊重情緒:前兩章中勇敢地宣告著「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難道我們從神手裏得福,不也受禍嗎?」的那位完全正直的約伯,現在自咒生日、渴望死亡,悲歎生命。我們真寶貴這樣真實的、人性化的約伯,更感謝聖經如此真實的將他呈現出來。主沒有要求我們始終保持理性剛強,祂接受,並尊重我們的情緒!
2.允許表達:約伯不但有澎拜的情緒,並且「開口」(1),感謝神不是暴君,而是阿爸父,在祂面前約伯可以坦然無懼地說話;悲嘆;哀號;甚至咒詛,聖經都記錄下來,珍藏起來!今對於我們也依然如此。
3.鼓勵設限:約伯疑惑、痛苦、矛盾、衝突,對生命的意義感到絕望(despair),但沒有對神產生不信或悖逆(defiance)。他的情緒激烈澎拜,但不至漫溢越界。情緒可以表達、宣洩,但要在聖靈的保守下設立界限,這是聖經一再向我們顯明的(參弗4:26;尼5章等)。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9/24
約伯記 第4章
經文要義
4-14章是約伯與三友的第一回合對話。4-5章是以利法第一次發言:
- 1-6委婉的開場白:2「你就厭煩嗎」:或譯「你能忍受嗎」,請求發言的客氣話。3-5:肯定約伯從前教導多人,只是現在當局者迷。6:指出約伯並非無望,因他一向行為純正,神必記念。
- 7-11解釋苦因:惡有惡果。7:無辜者不會受苦,8:種瓜得瓜。9:神公義怒氣向罪人發作。10-11:惡人雖強壯如獅,也不得善終。
- 12-21夢境佐證:以利法以夢中經歷的異象說明世人的卑微。17:人在神面前永遠是不義及不潔淨。18-21:天使比人尊貴,尚且得不到神的信任,更何況是人。19-21:人的生命脆弱和短暫。19「蠹蟲」:蛀蟲。蠹音ㄉㄨˋ。21:帳棚的繩索從中抽出來便倒塌了,喻死亡。
問題思考
- 以利法的話有哪些重點?這樣說能安慰約伯嗎?我今若要安慰人時,應注意什麼?
默想應用
以利法應是最年長的(參32:7;15:10),首先發言,他說話的內容重點見上「經文要義」部分,特色則如下述:
1.以指正代替安慰:不遠千里來探訪約伯,本是為要安慰他(2:11);但聽了約伯的哀訴後,他已忘卻初衷,「忍不住」(2)出面教導一番。第一次發言時(4-5章)他的態度算客氣,但教導、糾正的方向明顯。
2.以理性切入痛苦:約伯在極度痛苦中咒詛自己,是向好友訴苦,抒發情緒。以利法不隨約伯的情緒起舞,而用「請你追想」(7)一句帶進理性分析,說明惡人才食惡果的因果定律。
3.以經驗涵括感受:接著他以「按我所見」(8)說明此因果論並非空談的理論,而是自己親身的經驗。他連舉人和獅子為例(8-11),證明行惡才會受苦,以這些耳聞目見的經驗涵括、覆蓋約伯所切身感受的痛苦,覺得理所當然,你應該明白。
4.以夢境強解現況:人生和動物界的例證還不夠,以利法再將自己一次在夢中所得的啟示作為他善惡有報之因果論的根據。夢中那令人寒毛豎立的「靈」問:a.人在神面前可能稱義和潔淨嗎(17,原文無「比神…」之意),喻約伯沒有資格責怪神,神所行的都公義;b.神連天使都看為愚昧,何況脆弱的人類呢(18-21),暗指約伯的自咒愚昧,生命總要死亡,自咒亦無用。他託那「靈」來說出給約伯的教訓,增加權威,期待約伯非聽不可。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9/25
約伯記 第5章
經文要義
- 1-7再舉例證,說明禍患必有原因。1-2:以利法看約伯是滿懷憤怒嫉妒的「愚妄人」、「癡迷人」,連天使也不會回應他。「諸聖者」:指天使。3-5:用生活實例指出惡人沒好收場。6-7:禍患必有因。
8-16歌頌讚美,稱頌神的高妙和公義。以此勸導約伯將一切苦境交託給神解決。
- 17-27結語:被神管教是有福的,只要悔改,必再蒙福。17:原文句前有「看哪」。23「與…石頭立約」:指田間石頭不會阻礙出產,地界也不致挪移。26「像禾捆到時收藏」:指年老自然死亡,不受痛苦。
問題思考
- 4-5章是同一篇講論,本章延續了上章的哪些特色?增加了什麼內容?
- 8-27是兩篇絕佳的讚美詩,給我什麼幫助?但對約伯有哪些不合適?
默想應用
一、延續的觀點:本章與上章是以利法的同一篇講論,故而:
1.再舉例證強調因果律:他又接連舉出實例,強調惡人沒有好下場,兒女無靠,財物又被搶奪(3-5);災禍也不會憑空而生(6-7),必是
2.再述見聞發揮經驗論:這些例證再次以「我曾見」的句型引出(3),他是按個人生活經驗向約伯進言,這是他所有主張的基礎。
二、新增的元素:但本章也增添了:
1.發出讚歌:在重複他的經驗和因果律時,以利法由衷稱頌神在自然界(9-10),與在人事界(11-16)都為至高,宣告自己必仰望神(8)。
2.充滿盼望:17-27是另一篇美麗的讚詞,力陳神雖管教人;但還有醫治之恩(18)、保護之恩(19-23)、物質之恩(24)、子孫之恩(25)、長壽之恩(26)…恩典滿滿,福杯滿溢!但詩體雖美,道理雖對,卻完全不能安慰約伯!因:a.流於主觀;b.充滿督促。
三、一貫的迷思:觀點既然未變,自然呈現相同的迷思,如:
1.把一己經驗講成共通性的法則:將「我曾見」的片面的生活經驗,擴大為必然的、共通的人間法則,豈非大大限制了神的作為!
2.用普遍原理取消神獨特作為的可能:「人生在世必遇患難」(7)確實是天下之至理,然而神超越萬有,故也有獨特作為的可能。祂誠然是「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9)的!
3.使敬拜讚美成為公式化的信條:以利法向神發出讚歌(8-16),但「至於我」等於把自己與受苦者畫分開,自己敬拜讚美,孤芳自賞,卻讓受苦者更加感到孤苦伶仃。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9/26
約伯記 第6章
經文要義
6-7章是約伯對以利法的答覆。本章他先說明自己為何抱怨:
- 1-13言語急躁有原因:2-3:因煩惱太重;4:因他似被神的毒箭射中。5:動物有糧就不會亂叫,人無痛苦豈會埋怨?6「蛋青」:應是指一種無味的食物。喻人生已味如嚼蠟。8:「賜我所切望的」:即讓我死去。10:不違棄神的道,使他在不止息的痛苦中仍有安慰。
- 14-30朋友相待無道理:14:責友無慈愛。15-20:責友詭詐不可靠,如沙漠的河道,夏天正需用水時竟乾涸。21-23:我原未向你們求救,是你們來看我,卻又一見我就怕。24-25:請你明示我錯誤(否則免開尊口)。26-27:我是有點話如狂風不客氣,但你們欺壓弱勢、出賣朋友。28-30:請你們保持公正看看我,就知我沒有不義。
問題思考
- 從哪些話可以明白約伯的苦情?
- 從本章,當我們的親友遭遇患難時,我們當怎樣行才是幫助他們?
默想應用
這是約伯第二次開口,和上次(3章)相比,表現出:
一、情緒的轉移:
1.從迷惑昏亂到深沉悲傷:上次的約伯身心都太痛苦,又完全不解為何神允許自己受這樣的苦,困惑、迷亂地邊用瓦片刮膿瘡,邊發出極端情緒化的話語。不咒詛神,是他給自己的底線,但極度的苦悶狂忿確實使他「言語急躁」(3)。本章他情緒平穩多了,也為急躁致歉,但有更深的哀傷和失望難以稱量(2),亟待人們去了解和安慰。
2.因不被了解而深感受傷:但可惜從以利法的發言(4-5章)中,他沒有得到安慰,反而感受到指責。這無疑是另一種傷害。彷彿原本雪水豐沛的河道,到炎夏需水時,卻令旅客乾渴而死。約伯呼籲朋友慈愛相待(14),勿令己如大旱客旅渴死荒郊(15-20),也直斥他們空洞的責備(25),等於是欺孤賣友(27)。他真受傷了。
二、心靈的需求:故知一個受苦的人所需要的,其實是:
1.食物(5-7):從真實的美味(參王上19:5;約21:9等),到滋潤人心的靈糧(參詩19:7-10等)。從各方面使人“吃飽“,而不用講大道理。
2.盼望(11):當約伯看不到「有什麼結局」,便難以忍耐。人必須穿透苦難的現況看見其背後隱藏的益處,和終局,受苦有了意義和價值,路才走得下去。要往上看、往內看,而不只低頭看“爐灰“。
3.慈愛(14):愛與溫柔安慰人、挽回人(加6:1)。而不是用責備(25)。
靈修筆記
約伯記 第7章
經文要義
本章約伯接著申訴神待他的嚴苛。
- 1-10人生短暫多勞苦:1「爭戰」:指兵役或苦工。2-4:奴僕日落得歇息,僱工天晚得工價,但約伯到夜間仍不能安歇。5:瘡口生蟲,皮膚潰爛。6-10:人生虛幻無望。9「陰間」:在此指墳墓。
- 11-21神又苦待少恩慈:12:約伯問,我難道是海中怪物,需要看守嗎?「大魚」:傳說中的海怪,又名拉哈伯(9:13;詩89:10)。13-14:他惡夢不斷,認為是神造成的。19「任憑我咽下唾沫」:即讓我透一口氣。20-21求主在他逝世前盡快饒恕他。「躺臥在塵土」:指死亡。
問題思考
- 約伯在傷心中對人生發出哪些哀嘆?我對人生的看法又如何?
- 約伯對神產生了哪些誤解?如何能防止落入此類偏激想法?
默想應用
為自己悲傷,又因朋友更加受傷的約伯,這段話發展成下列特色:
1.深感人生乏味:約伯因身體所受的折磨而厭倦人生,本段他用極優美的譬喻描寫人生的短,與苦──人生a.如爭戰、b.如雇工(1)、c.如奴役(2-4)、d.如梭(6)、e.如氣(7)、f.如雲煙(9)。他說的都是事實,只是不完全。人生除了苦與短,還可充滿智慧、喜樂和價值(參詩90篇)。他是太苦了,以至以偏概全。
2.難免怪罪於神:約伯最大的痛苦,是沒看見天上撒但控告他的那一幕(1-2章),不知道攻擊是從撒但來的,因此他也像你我一樣,經常落入怪罪神的陷阱。理智上他仍然敬畏神,從未棄掉神,但感覺上,他覺得自己被神:a.防守(12)、b.監視(18)、c.擊打射穿(20),而痛苦不已。今天我們看他的故事很清楚苦難不是神的心意,但對自己的故事呢,會不會也像約伯這樣當局者迷?
3.從辯論轉進禱告:但約伯有個最大的長處,是他從不放棄神。和人說著,辯論著,就算在哀嘆著也好,忽然他就轉過來向神禱告(7;12)。這是他一貫的態度,下文不斷出現。禱告不但幫助他持守信仰,也保護了他的情緒,否則他真快要發瘋了(參14)。
4.再愁苦也絕不閉口:不管以利法勸他要謙卑思過,並斷定他呼求也無人答應(5:1),他卻直接宣告:「我不禁止我口;我靈愁苦,要發出言語;我心苦惱,要吐露哀情」(11)。愈愁苦愈要開口,老老實實地向神,也向人說出自己的感受,這是最健康的心態,我們不但自己要記得實行;在陪伴傷心人時也要留時間讓他宣洩。
靈修筆記
約伯記 第8章
經文要義
本章是另一位朋友比勒達發言,帶來更多責備。主要論點為:
1-7神是公平的:他責備約伯狂妄(2),強調神公義(3),故若非約伯,便是他兒女犯罪,才「受報應」(4),但約伯若悔改,必再次興旺(5-7)。
- 8-10聖賢沒有錯:8:他是經由前輩傳統,確認惡有惡報的定律。
11-19惡人必滅亡:以蒲草與蘆荻、蜘蛛網,和藤蔓喻惡人雖發旺也必湮沒。19「道中之樂」:路上藤蔓發青,霎時被拔出,喻惡人短暫。「另有人從地而生」:指另有植物長出來取代被拔出的蔓子。
- 20-22總結:約伯若悔改歸正,神必賜福。
問題思考
- 比勒達的話有哪些重點,和特點?我會不會也常抱持同樣觀點?
- 比勒達說約伯兒女的死是因犯罪而受報應(4),正確嗎?(參路13:1-5)
默想應用
一、倒溯式的觀點:比勒達同樣認為苦難是因行惡,故須悔改認罪。但以利法是以經驗為權威;比勒達則是倒溯傳統的復古派:
1.以先人的教訓為權威:「考問前代,追念列祖所查究的」(8)是他立論的根據。他崇古薄今,認為真理全在古人「惡有惡報」的傳統裏。
2.以時間的考驗為憑據:惡人短促即逝(11-19),故以「能否久存」即可衡量善惡;今約伯財富存不住,可見是惡人。此二推論何其武斷!
3.更少情感的成分:他先責備約伯言語狂妄,又推斷約伯的兒女犯罪,才會受報應而橫死。完全不提約伯的苦境,只指責,不體恤。
4.更多懷疑約伯的人品:神曾說約伯完全、正直(1:8),比勒達說的卻是「你若清潔正直…」(6)、「神必不丟棄完全人」(20),未審就定罪。
二、制式化的論述:比勒達說的是片面的真理,其論述之誤在於:
1.公式化地侷限上帝:他把神公式化──「神不會不公平(3),故不會扶助惡人(20);你得不到神扶助,故必是惡人。若非你,就是你兒女犯了罪」!但「神的道路高過人的」(賽55:9),神比因果律大!
2.物質化地誤解約伯:他認為「你若清潔正直,祂必…使你…興旺…必甚發達。」(6-7),「興旺」和「發達」都屬物質面,恰證實撒但的指控(參1:9)。其實約伯所求乃與神恢復「密友之情」(29:4)。
3.單向化地看待苦難:比勒達和以利法都以為苦難只有一個可能,就是作了惡,遭到神的報應(13),太認定單一的理論,以至自以為是,對約伯充滿否定和指責。其實神有最高主權,祂可使用苦難彰顯榮耀(參約9:1-3)!「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羅11:33),我們只須緊緊跟隨神。
靈修筆記
約伯記 第9章
經文要義
9-10章是約伯對比勒達的答覆。也是先對人,再對神說。論點包括:
- 1-13神的權能:人不能與之爭辯。9「密宮」即星座。13「拉哈伯」:神話中的海怪。「扶助拉哈伯的」:指海怪的黨羽。
- 14-24但神似乎善惡不分,審判不公。15「也不回答他」:在神的威勢下不敢或不能回答。16:即使神答允,他仍懷疑神會否聆聽冤情。
- 25-35誰能在自己與神中間作裁判?25-26以跑信的、快船、飛鷹為喻,哀歎自己日子不多,怎能洗刷冤屈。32「又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希望能與神在法庭上受第三者公平的裁判。33「兩造按手」:聽訟者向訴訟兩方按手,表示他們在他的權柄和保護下。
問題思考
- 約伯這一次發言顯示出他對神的哪些認識和感受?這提醒我們什麼?
默想應用
- 約伯的邏輯:約伯反駁朋友的思路是:
1.以「人的有限與無知」反駁「經驗說」與「傳統論」:以利法的以自身經驗為根據;比勒達以傳統為權威,約伯強調人的有限(1-13)作為反駁。因人既有限,則經驗和傳統便不能作為真理的可靠來源。
2.以「神的大能與主權」反駁「因果論」:約伯強調神的絕對主權,「完全人和惡人,祂都滅絕」(22),且神將「世界交在惡人手中」(24),世界和災難是由神在掌管,而不是由善惡有報的因果律掌管!
二、約伯的不合邏輯:但朋友的話也使得約伯充滿了對神的:
1.疑惑不解:他質疑若自己如朋友所言是惡的,那麼人怎樣才能在神面前成為義(2)?自己若是義的,義人又為何受苦(20-21)?於是「善惡無分,都是一樣…完全人和惡人他都滅絕」(22)。但神怎能這樣?
2.感受失準:他誤解神為:a.蠻不講理(3;12;14);b.烈怒不休(5;13);c.無故傷人(17);d.殘忍無情(18);e.仗勢欺人(19-20);f.善惡不分(22);g.幸災樂禍(23);h.公義蕩然(24)。他完全感受不到神的真貌了。
3.投訴無門:他明白神的能力之大(5-12),他與神“實力“懸殊(19),怎能有公平審判(23-25)? 因此他陷入更深的衝突,反覆糾結不已。
三、安慰者應有的邏輯:從這一輪對話,我們又很感嘆地體會到:
1.說得對,不一定能幫助人:約伯承認比勒達所言不假,神確是公義的,但這些“對的話“一點也不能安慰他,反而雪上加霜。
2.舊信條,不一定能解釋新處境:約伯的朋友都很虔誠,因果論也本來無誤,只是在約伯受苦這個處境上不恰當。今教會也不斷面對新處境,怎樣能既持守信仰,又不墨守成規地安慰今之“約伯“?
靈修筆記
Top of the page
9/30
約伯記 第10章
經文要義
- 1-7追問神受苦之因:3:為何祢待惡人更好?4:難道祢像人一樣憑肉眼看人?5-6:難道祢像人壽命有限,所以急著逼迫我?
- 8-17思索神為何創造後又毀滅。10:以奶凝結成乳酪(奶餅)比喻胎兒在母腹中成形的經過。17「重立見證」:更新證據之意。
- 18-22再次哀嘆自咒。21:他唯一的希望是在未死以前,稍得喘息。
問題思考
- 上章約伯指出人無法向神申訴,但本章他仍然向神提出哪些質疑?這讓我學到什麼功課?
默想應用
一、約伯對神的態度:約伯沒有「棄掉神」(1:11;2:5),而是:
1.雖然疑惑,仍要追問神:他雖然不懂,也要來「對神說,不要定我有罪,要指示我…」(2),然後他向神提出了連串的問題(注意和合本有五個「麼(嗎)」)。好像我們說夫妻就算吵架,還要溝通。在神面前不停止、不放棄的態度,是約伯最寶貴的特質之一。
2.雖然論斷,仍然肯定神:就在這不停的追問神中,約伯從上章失準的感受中恢復過來,看見神是:a.了解人心的──「知道我沒有罪」(7);b.創造主──「祢的手創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體…製造我…以皮和肉為衣給我穿上,用骨與筋把我全體連絡」(8-11);c.慈愛的──「你將生命和慈愛賜給我,你也眷顧保全我的心靈」(12)。當然這不是他已經恢復了信心,他仍然質疑神是不懷好意(13-17);也仍然自咒生辰和求死(18-22)。但起碼現在他開始肯定神一定有著某種更好的意念。
二、約伯與神的關係:因此約伯與神的關係,和他的朋友們大不相同:
1.是身在其中而非置身事外:朋友們或「按我所見」(4:8),或「考問前代」(8:8),彷彿站在與神的關係之外,來討論神;約伯則不但過去與神有「密友之情」(29:4),置身關係之中,現在雖飽受災難,也仍追念「你將生命和慈愛賜給我,你也眷顧保全我的心靈」,他「述說」哀情(1),而非分析討論神。主觀經歷與客觀論述,很不相同。
2.要真實親密而非息事寧人:朋友們都要求約伯認罪悔改,這說得沒錯,但人也可能為了標榜屬靈,或屈服於壓力,就違心承認莫須有的罪名,以求息事寧人。這不是真正的認罪悔改。約伯絕不肯如此,他必要找出問題所在,解決它,與神恢復親密關係。他和神的關係必須赤裸坦開,而不能粉飾太平;瀕臨玉碎,而不能瓦全。今經歷苦難的我們也都會走到這一步。要小心,受苦也許並不是我們犯罪的結果,但千萬,千萬不要使犯罪成為受苦的後果!
靈修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