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份靈修進度表
日期 | 章 節 | 經 文 |
1/28-2/3 | 書14:10-11 | 看哪,現今我八十五歲了,我還是強壯,像摩西打發我去的那天一樣;無論是爭戰,是出入,我的力量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 |
2/4-10 | 書24:15 | 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
2/11-17 | 士5:8、31 | 以色列人選擇新神,爭戰的事就臨到城門。耶和華啊,願你的仇敵都這樣滅亡!願愛你的人如日頭出現,光輝烈烈! |
2/18-24 | 士10:16 | 以色列人就除掉他們中間的外邦神,事奉耶和華。耶和華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難,就心中擔憂。 |
2/25-3/2 | 士21:25 |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
約書亞記 第16章
經文要義
16-17章是約瑟的後裔以法蓮和瑪拿西兩支派分得的土地。
- 1-10以法蓮得地的範圍:1-3:南界(與便雅憫北界接壤),5-7:東界,8:北界。這份清單比猶大支派簡略許多,較難確定位置。
- 9以法蓮支派佔領了瑪拿西支派的一些城市。可能是基於此二支派的兄弟血緣,而相混居,似乎並無惡意。
- 10結語:他們沒有趕出迦南人,只強迫他們當奴工。作者為後來以色列人民和當地人通婚,拜偶像離棄神,留下伏筆。
問題思考
- 以法蓮支派也沒有趕出迦南人,留他們成為作苦工的僕人,此舉產生什麼影響?給我們哪些警惕?
默想應用
以法蓮和瑪拿西是約瑟的兒子,卻被雅各收為兒子而得以承受地業,以法蓮又從次子被按手成為長子(參創48章),理應特別感恩;約書亞也出於以法蓮支派,故此支派可謂佔盡優勢。但後來他成為北國拜金牛犢的大本營,最受先知指責,寧不令人感嘆!這提醒我們要小心:
1.心防鬆懈:以法蓮所分得的地在中部,都是以色列人最早攻佔之地。會幕也設在以法蓮境內的示羅,取其南北交通方便。因此這地區應是發展完備的進步區域,但看本章記地界方位,卻語焉不詳,資料模糊。令人不免懷疑是否這看似安定、屬靈的環境,反而使他們鬆於防範、懶於爭戰(參18:3),而易給仇敵機會?約書亞是遵守神命令最不懈怠的人,子孫們若不效法先人,就潛藏危機了。
2.因小失大:他們沒有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聽憑他們住在民中,「成為作苦工的僕人」(10)。免費勞工的吸引力實在很大,越用慣了越離不開,漸漸地便從僕人反客為主,成為通婚,甚至主導信仰的對象了。貪點使用奴工的小便宜,賠上了整個支派的屬靈狀況,損失何巨!還要注意,起先只是沒有趕出基色一地的迦南人,日久演變為整個支派數百年的罪孽,勿以惡小而為之,此之謂也。
3.信仰脫鉤:如上言,約書亞是以法蓮支派的著名人物,他在世時,「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24:15),應無問題;但後世子弟若未直接連結於神,日久信仰與先人脫鉤,就難保不走樣了。這現象在今日的基督徒家族中,不也常見?求主憐憫我們,早日脫離以法蓮式的信仰,緊緊連結於神!
靈修筆記
約書亞記 第17章
經文要義
- 1-13記瑪拿西在河東及河西所得之地。1「瑪吉…是勇士」:其事蹟見民32:39。3-4:聖經多次記載西羅非哈五個女兒得地業之事(民26、27、36章),證明神從未歧視女兒。5「十分地」:五分給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五分給基列其餘子孫。故瑪拿西共得12分地。。
- 14-18 約瑟子孫的怨言。14「約瑟的後代」:指約瑟的兒子以法蓮和瑪拿西二支派。他們加起來共有 85,200人(民26:28-37),為最大族。問題思考
- 本章所記的分地有哪些特殊之處?顯示出神的哪些心意?
- 西羅非哈五個女兒(3-4)與伯叔弟兄同得地業,這啟示我什麼?
默想應用
一、本章記分地給約瑟的子孫瑪拿西和以法蓮,其特殊之處顯示出:
1.英雄被記念:瑪吉和其子孫在摩西時代曾立戰功(民32:39-40),今分地時特別先分一份給他們(1)。神國中付過代價的人都被記念。
2.女性被重視: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不但清楚記下名字,且「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在伯叔中分得地業(3-4),這超時代的決策再次顯明神是公平的,從未漠視女性。(並參民27;36章默想應用)
3.合作被期許:各支派多明確劃分地業,但「他普亞地」歸瑪拿西;「他普亞城」卻歸以法蓮(8),邊境交錯。神期待此二兄弟支派合作互助的心意,十分明顯。今神也盼我們「竭力保守合而為一」(弗4:3)。
二、各支派沒有趕出迦南人的禍患日益明顯,約瑟的子孫顯出:
1.苦工沒省,苦水不少──瑪拿西的子孫不能趕出這些城的居民,迦南人偏要住在那地(12):沒做多少苦工,所帶來的麻煩倒是不小。往日那「沒有一人敢向以色列人饒舌」(10:21)的雄風,已煙消雲散了。遠離神,羞恥就來,可不慎乎?
2.族大人多,抱怨也多──神多給我們是為讓我們成為祝福(參路12:48),約瑟的子孫「族大人多」(14),正應更多去得地為業(15):他們卻只:a.抱怨爭奪:想多分別支派之地;b.藐視恩典:明明得了兩大份地,卻說只有「一鬮一段之地」!求主憐憫我們看清自己所蒙的恩典!
3.只看難處,又求好處──約瑟的子孫說,那山地容不下我們,並且住平原的……人,都有鐵車(16):這才是爭戰不得勝的主要原因:a.看難處而不看神;b.求好處又不肯付代價;c.找藉口好坐享其成。生命的破口不對付,不但趕不出仇敵,更領受不到應許之福。
靈修筆記
約書亞記 第18章
經文要義
18-19章記分配給其餘七個支派的土地。地點從吉甲遷到示羅。
- 1-10 約書亞遣使勘地繪圖,為七個支派分地:1「示羅」:位於「利波拿以南,伯特利以北,示劍大路以東」(士21:19),今名塞倫(Seilûn),在各個支派的最中心,約櫃在這裡安放了約三百年,直到以利的時代被非利士人擄走(撒上4章)。6「在耶和華面前拈鬮」:並不是聽天由命,而是在神面前的一種神聖行動(亦見10,參箴言16:33;18:18)。7:再次強調利未人不分土地的理由,其餘見13:14、33;14:4。
- 11-20 便雅憫支派的地界:「基利綠」:又名吉甲(5:17),但不是當時的大本營吉甲。 l21-24:東部12座城。 l25-28:西部14座城。
問題思考
- 以色列人的聚集地從吉甲改到了示羅(1),給我哪些啟示?
- 「神所賜給你們的地,你們耽延不去得,要到幾時呢」(3)提醒我什麼?
默想應用
一、會幕應優先!(1-2) 還有七個支派的地業還沒劃分呢,會幕已經先在示羅設立起來了,表示這件事是:
1.神應許已經實現的見證:神帶領祂的百姓出埃及為要進入應許之地,但因他們犯罪而使得應許延遲,作為神之代表的會幕也一同漂流曠野40年!會幕安頓,等於對萬民證明神的恩典大於人的過犯,神的應許完全實現,漂流已經結束,神的子民開始安居樂業了!
2.神子民日後生活的中心:示羅的地點在諸支派的中央,方便每一個百姓去參加敬拜,和守節期。是的,以色列人與神的關係,是全國生活的基礎,而會幕正是這關係的象徵。
3.神僕人謙卑事奉的記號:示羅位於約書亞所屬的以法蓮支派。把會幕設在自己支派中是濫用特權嗎?不!是表明作為國家的領袖,他需要隨時到聖所去求問以色列的神。
二、耽延到幾時?(3) 約書亞對七個支派問了一個千古大問題:「耶和華神所賜給你們的地,你們耽延不去得,要到幾時呢?」
1.神賜「地」:每一個神的兒女都從神領受了一塊地──一份永生的產業。窮此一生我們要去得「地」為業!
2.人「耽延」:「耽延」與神對約書亞說「我必不撇下你」(1:5)的「撇下」同字。神從不撇下我們,我們卻耽延,撇下神和神的心意不顧嗎?
靈修筆記
約書亞記 第19章
經文要義
- 1-9西緬所得之地:此支派沒有邊界的描述,因他們住在南部的猶大境內。9「過多」:即太大。
- 10-16 西布倫所得之地:耶斯列谷西部及加利利中段。拿撒勒屬此。
- 17-23 以薩迦所得之地:在瑪拿西以北,加利利的西南部。
- 24-31 亞設所得之地:在西布倫以西,地中海沿岸的長片肥沃土地。
- 32-39 拿弗他利所得之地:含約但河谷;南到他泊山,耶斯列谷。
- 40-48 但所得之地:原本在便雅憫和地中海中間,他們又「越過原得的地界」去攻取北方的利善(即拉億,見士18章)。
- 49-50 約書亞所得之地:他和迦勒是以個人身分得地。 l51 結語
問題思考
- 這七個支派分地的記載,給我們什麼啟示?
- 約書亞是第幾個分得地業?這提醒我什麼?
默想應用
本章記七個支派所得的地業,在許多的地名交織之間,顯示著:
1.是神在掌權:各支派分地的情形完全應驗雅各的祝福(創49章),和摩西的預言(申33章),如:a.西緬和利未都散居,只是利未人散居事奉神;西緬卻是散居在猶大支派中,漸漸沒落;b.西布倫年齡比以薩迦小,抽籤卻在前;c.西布倫靠海,以薩迦的地多為耕地,亞設的地肥美。這些都一一應驗了雅各的祝福,顯明神主導分地。
2.要分享出去:「西緬人的地業,是從猶大人地業中得來的」(9),猶大支派得地較多,卻樂意分享。整個分地過程能和諧進行,應建立於各支派間這種相互體諒、設想,和無私分享上。
3.還可要更多:猶大的地「過多」嗎?神祝福我們寬廣,我們卻常自甘境界狹窄,反嫌祝福過多。我們成就的少是因嘗試的少;嘗試的少是因為沒體會神的心。從今天開始,大大張口求主吧。
4.越過的不美:但支派越過原得的地界,攻取北方的利善,改名但(47)。此地後來成為北國拜金牛犢的中心。越過神,自作主,終不為美。
5.先人而後己:約書亞當時位分最高;又與迦勒同屬上一代,輩分也高。但分地時他既沒“展開卡位戰”,也沒和迦勒(14:14)“趕搭順風車”,而是直到「以色列人按著境界分完了地業」,才輪到他(49)。不忮不求,先人後己,是他樹立的榜樣。他所得的「亭拿西拉」(士2:9作亭拿希烈)雖為山地,但意為「豐盛的分」。神真不虧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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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 第20章
經文要義
本章是有關逃城的設置和規定。(參民35:9-15;申4:41-43;19:1-13)
- 1-9 設立六座逃城,目的是讓各支派中誤殺人的,都方便尋求庇護。6「會眾」:應指殺人者本城的會眾,而非逃城的會眾(見民35:24–25)。7-9約旦河西設三座:拿弗他利的基低斯;以法蓮的示劍;猶大的希伯崙。河東三座:流便的比悉;迦得的拉末;瑪拿西的哥蘭。
問題思考
- 神會偏袒殺人者嗎?設立逃城究竟有何用意?
默想應用
逃城的設置使我們明白神的心意:
一、廣開恩門:神看重生命,嚴禁殺人(創9:6;出20:13;21:12等),但對於無心而誤殺人的,卻願意:
1.給他方向(3):六座逃城從眾城邑中標示出來,成為指引誤殺人的人避難的方向。神把「錯誤」和「罪惡」分開,所謂「天無絕人之路」,無意犯罪而願意尋求神赦免的人,主必引導、拯救!
2.給他地方(4):只要找對了方向,到了逃城,城裡的長老「就把他收進城裡,給他地方,使他住在他們中間」,完全接納、安頓他。
3.給他保護(5):神並明文規定「…長老不可將他交在報血仇的手裡,因為他是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要保護他,等候聽訟。
二、各有權責:保護無心犯罪的人不是姑息縱容,反而有極深的教育意義,因:
1.拯救有範圍:到了逃城可以得到完全的接納與保護,唯一的條件是「他要住在那城裡」,若越出逃城範圍,就失去保護了(6;參民35:26-28)。今蒙救恩的人也要保守自己常在主愛中,勿任意妄行。
2.復仇有約束:因看重生命,神允許「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流」(創9:6),但逃城的設立為報血仇之事增加了兩項考量因素:a.犯案動機;b.保護範圍,使人不至因報仇心切而復仇過當,被仇恨綑綁。這無疑也是對復仇者的保護,並救了土地免被血玷汙。
3.得地有回饋:而對以色列全民來說,自進迦南以來,他們飽享神的供應,白白得地為業(13-19章),如今他們遵行神藉摩西所曉諭的,把這地上的六座城分別出來歸給神作為特定用途。這樣順服、感恩的回饋行動使全民、全地都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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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 第21章
經文要義
本章記分給利未支派的四十八座城邑和郊野。分地至此全部結束,「耶和華應許賜福給以色列家的話,一句也沒有落空,都應驗了。」(45)
- 1-8前言:2「從前耶和華…吩咐給我們城邑居住」:見民35:1-5。
- 9-19 亞倫子孫從猶大、西緬、便雅憫支派拈得城邑。
- 20-26 哥轄其餘子孫從以法蓮、但、河西之瑪拿西半支派得城邑。
- 27-33 革順子孫從河東之瑪拿西、以薩迦、亞設、拿弗他利得城。
- 34-40 米拉利子孫從西布倫、流便、迦得支派得城。
- 43-45分配地業後的總結論:強調神的應許已完全應驗了。
問題思考
- 利未人爭取城邑居住,與世人貪圖財產有何不同?我們教會中服事神的人有得到“城邑”嗎?
- 43-45節中哪些字眼重複出現?我也有這樣的經歷嗎?
默想應用
利未支派是服事神的人,他們和約書亞一樣,在百姓最後才分得城邑,且是得城邑居住,而非得地為產業。此事讓我們深思:
1.是爭取權益,或完成神意? 相對於七支派耽延不去得地(18:3),利未人卻是由族長出面,主動爭取城邑,令人想起老當益壯的迦勒(14:6-15)。看他們是照著「從前耶和華藉著摩西吩咐…」而求(2);以色列人也「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而給(3;8),他們全體一起完成了神的旨意,與世人的嗆聲、抗議,爭取自我權益完全不同。求主助我們對世間富貴「別無所求」(參斯2:15);但對神的命定,大大張口!
2.是分散居住,或深入關注? 利未支派不像其他十二支派得地為業,聚居一堂,而被分派住在十二支派中,平均每支派四座。看似分散力量,但這樣一來,全國人民都可得到利未人的律法教導,和靈性關懷。神的僕人奉神差遣,深入民間散布神的關愛,多美!
3.是聽天由命,或聽憑神命? 利未人也用拈鬮之法分城邑,這是隨機式的聽天由命嗎?但看:a.亞倫祭司系統拈得頭鬮(10),所得城邑都靠近耶路撒冷城,便於就近執行祭司職務;b.哥轄族在曠野時期負責抬約櫃和會幕器具,他們的城邑在中央山地,初期的崇拜中心示羅即在此區。神的分配多麼巧妙!讓神作主,永遠強過人的安排。
而本章最感人的還是43-45的總結論,是的,神的應許,一句也沒有落空,都應驗了!哈利路亞!阿們!
靈修筆記
約書亞記 第22章
經文要義
22至24這三章,是屬於附錄,也是約書亞時代的結束。
- 1-9約書亞祝福送別二支派半的人。2「我所吩咐…的」:見1:12-15。
- 10-20 二支派半之人在邊界築壇,引起其餘支派疑慮,因神清楚吩咐百姓要在單一的聖所敬拜獨一的神(參利17:8-9;申12:5)。
- 21-34解除疑慮:原來建壇不是要另立敬拜,或拜偶像,而是為要作「見證」,讓子孫明白河西河東都是一體,也都敬拜一神。
問題思考
- 約書亞對二支派半之人的訓勉包含哪些層面?給我什麼提醒?
- 以色列人聽見二支派半之人築壇的反應和行動如何?這啟發我什麼?
- 「大能者神耶和華,大能者神耶和華,他是知道的。以色列人也必知道」(22),神知道,我們也有責任讓人都知道。這教導我們什麼原則?
默想應用
從祝福送別,到產生猜疑而劍拔弩張,再到誤會冰釋,顯示著:
1.守諾言為得祝福之本(2;7):約書亞對二支派半之人的話,首先肯定他們履行了承諾,幫助了他們弟兄奪取河西之地(參民32章)。重複三次的「守了」(2-3),強調他們的誠信。這成為約書亞「為他們祝福」(6;7)的基礎。今我們行事為人,有沒有言出必行,有始有終呢?
2.除罪惡為保平安之本(5;16-20):會眾聽見二支派半築壇,以為他們另立敬拜,或拜偶像,便義憤填膺,幾乎宣戰開打。他們以史為鑑(17;20),深知得罪耶和華必遭禍患,唯有除滅罪孽才能安居樂業。
3.溝通為持守合一之本(13-24):幸而他們的義憤不流於過分衝動,而採取了:a.事先溝通:在攻打之前,先派出非尼哈和十個首領去了解情況;而非貿然出兵。b.主動溝通:代表團要「去」、「到了」二支派半所在的基列地,並正面表達出疑慮;而非獨自憤怒,原地論斷。c.雙向溝通:見面後也不是一味傾倒自己的憤怒、憂慮、指責,而給對方也有「回答」的機會。才明白了他們築壇非但不是要分開獻祭,反而是以壇作為與以色列合一的「見證」。如此達成溝通,互解互諒,不但合一了,還相互砥礪,要更專一,也更合一敬拜神!
4.築壇為傳承信仰之本(26-28):二支派半之人築壇,「不是為獻別的祭,乃是為你我中間,和你我後人中間作證據,好叫我們也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他」,今我們若關心兒女及後人的信仰,也應趁早築壇,建立起家人的敬拜標誌、習慣,或傳統,「證明耶和華是神」。所謂建立家庭祭壇,即是此意。
靈修筆記
約書亞記 第23章
經文要義
23、24章都是約書亞最後的勸言,本章是對眾首領;下章對全民眾講。
- 1序言:「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安靜」:安居樂業來自於神恩廣大。
- 2-5回顧神的恩典與應許:4「日落之處的大海」:即地中海。
- 6-11勸勉以色列人要:謹守遵行律法;b.與外邦分別;c.愛神。
- 12-16警告以色列人不可:與當地居民聯絡、結親(12-13);b.拜偶像(16)。因神怎樣賜福,也必怎樣審判(14-15)。13「機檻」:即陷阱。
問題思考
- 約書亞這篇臨終訓勉對以色列人的過去,和未來,各提出哪些提醒?
- 什麼情況下「你們一人必追趕千人」(10)?我經歷過這樣的得勝嗎?
- 為何約書亞強調不可與外邦人結親?他不是也接納了喇合(6:22)嗎?
默想應用
紅顏易老,英雄遲暮,原屬新生代的約書亞也「年紀老邁」了。本章一如摩西的申命記,記下了約書亞臨終前的諄諄之言,提醒著我們:
1.感恩為剛強之本:他的勉詞充滿回顧與感恩,以感恩來:a尊榮神:他本是戰士,從利非訂曠野戰敗亞瑪力人(參出17:8-16),到進迦南後勝過諸王,命日月停止,他的戰功赫赫在目,但年老的他卻情願隱身神後,只反覆歸功於耶和華「為你們爭戰」(3;10)。b.鼓勵人:以感謝神成就應許(3-5)為根基,他接言「所以你們要大大壯膽,謹守遵行…律法書上的一切話」(6)。人能夠壯膽遵行律法,是從感恩而來。
2.分別為見證之本:在迦南地遵行神律法的最大意義,是藉此與周圍列國的邪惡風俗和偶像崇拜區別開。所謂「不可與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民攙雜」(7),而要分別自己,歸神為聖。這包括:a.信仰上:他們的神,你們不可提他的名,不可指著它起誓,也不可事奉、叩拜。b.婚姻上:他們也不可「稍微轉去,與…彼此結親,互相往來」(12)婚姻上也要分別為聖。注意重點在「轉去」,指離開神,隨從婚配對象的神。故仍是信仰問題。總之先分別為聖,才能作見證、傳福音!
3.專靠神為得勝之本:消極的「不可…」之外,約書亞更積極地指示民眾:「只要照著你們到今日所行的,專靠耶和華你們的神」(8),「專靠」指緊緊依附,心無旁鶩,也就是11節的「分外謹慎,愛耶和華你們的神」。如此,神過去如何「已經把又大又強的國民從你們面前趕出,直到今日,沒有一人在你們面前站立得住」,今後也必仍然使我們大大得勝,「你們一人必追趕千人」,所向無敵!哈利路亞!
靈修筆記
約書亞記 第24章
經文要義
本章記約書亞在示劍聚集各支派領袖,作最後的勸勉,並與民立約。
- 2-13歷史回顧:2「大河」:幼發拉底河。3:特別釐清神將以東地的西珥山賜給以掃,迦南則歸雅各的後裔。12「黃蜂」:比喻神的幫助。
- 14-24約的內容條款。
- 25-28立約,並立巨石為證。26「耶和華的聖所」:示劍的舊祭壇。
- 29-33 約書亞卒。
問題思考
- 2-13中重複幾次「領你們」、「使你們」、「賜給你們」?這說明什麼?
- 如何可以和約書亞一樣說出「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15)?又如何可以影響我周遭的人都來事奉耶和華(參31)呢?
默想應用
示劍是古城(參創12:6-7;33:18-20;35:2-4;8:30-35)在這樣的歷史名勝和宗教聖地立約,更具屬靈意義。本章的美,與重要,在於顯示了:
1.歷史事蹟很多,恩典只出一源:約書亞歷數神從外邦召出亞伯拉罕以後的歷代史事。看似獨立的事件,但有一條恩典之線貫串其中──那位a.「領亞伯拉罕走遍迦南全地」,b.引「雅各和他的子孫下埃及去」;c.「領你們列祖出埃及」;d.領你們「在曠野住了許多年日」,e.「領你們到約旦河東」,f.「將亞摩利人交在你們手中」、g.將巴蘭的咒詛化為祝福,h.過了約但河,i.爭戰「不是用你的刀…弓」,j.「賜給你們地土,非你們所修治的;賜給你們城邑,非你們所建造的;你們就住在其中,又得吃非你們所栽種的葡萄園、橄欖園的果」…全都是同一位神!時代這麼久、事蹟這麼多,但恩典只有這一個源頭!
2.假神偶像很多,選擇只有一個:大河那邊有偶像;埃及有偶像,迦南地的亞摩利人有更多偶像,百姓「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約書亞是早已鐵著心作好了選擇。那句鏗鏘有力的「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不但感動當時所有百姓「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神」,至今也仍然對你我說話。
3.屬靈領袖很多,事奉只在一念:本章最讓人感嘆的可能還不是15節,而是「約書亞在世,和約書亞死後,那些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諸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以色列人事奉耶和華」(31)。領袖不在了就不再事奉神,甚至如士師記中所記,拜偶像去了嗎?我們今日事奉神,究竟是跟著領袖和長老而行,還是自己的心志意念呢?
靈修筆記
士師記第1章
經文要義
中文「士師」一詞語出《周禮》,是古代掌刑罰之官,用來翻譯摩西所立的「審判官」(申16:18,英譯Judges),有夠讚!本書記約書亞死後約340年間,12位士師被神興起治理百姓之事。1:1-3:6是引言。
1-21猶大支派的勝利:1-2神指定猶大先出戰。3-7猶大與西緬合作致勝。「砍斷手腳大姆指」:羞辱他並使他不能作戰。但神是吩咐這種仇敵應除滅。17「何珥瑪」:滅絕淨盡之意(申7:2;20:16-18)。
22-26約瑟家(以法蓮和瑪拿西)攻下伯特利。伯特利見創28:10-19。
27-36 以民未將迦南人完全趕出:這是他們衰敗的主因。
問題思考
- 猶大支派屢次獲勝,有何秘訣嗎?但這些勝利中有無隱憂?
- 本章幾次重複「沒有趕出」一詞?這和以色列民的失敗有關係嗎?
默想應用
- 勝利的一貫因素:本章先記猶大支派一連串勝績,其中秘訣有:
1.勇於承擔:神選中猶大先出戰(2),猶大「就上去」(4)而不辭。勇於擔責,是得勝第一步。畢竟神選的神必負責,怕甚麼?
2.呼召同伴:有勇不可無謀,猶大聯絡西緬同赴戰場(3),這招高!
3.主動出擊:本章的動詞,如「就上去」(4)、「追趕」「拿住他」(6)、「攻打」(8;12)、「下去與……爭戰」(9)、「攻擊」(10;11)、「奪取」(13)、「擊殺」(17)、「取了」(18)等,都顯示猶大是主動積極地採取攻勢,靈活敏捷,制敵機先,加上有神幫助(4;19),怎能不勝?
想聖經所有英雄人物,無不同有這些特徵。我今也得此秘訣了嗎?
二、勝利與衰敗的一線之隔:猶大滿得神恩典,一路常勝,但這些勝利其實暗伏著衰敗的危機,隱憂重重。如:
1.遵命不嚴:神吩咐要將萬惡的迦南人「滅絕淨盡」(申7:2;20:16-18等),猶大人卻只砍斷首領的手腳大拇指(6)。此舉應是出於:a.效法外邦:砍斷仇敵手腳大拇指是迦南諸王的方式(參7節),猶大採用之,而不用神的方式。b.高舉自己:奴役敵方君王,過癮?
2.倚靠不足:19節引人深思:難道耶和華神小於鐵車,只能幫助猶大在山地得勝?這是他們倚靠神不足啊,小信!
3.除惡不盡:既在遵神命令上打折扣、倚靠神幫助上開破口,敵人就除不盡了。猶大沒有趕出平原的迦南人,幫助便雅憫攻打耶路撒冷時也沒殺盡城內居民(對照8;21節),其他支派更令聖經重複七次「沒有趕出」(21;27;29;30;31;32;33)。如此埋下禍根,可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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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2章
經文要義
1-5 神的使者顯現,責備以民不聽從神。1:神的使者出現就表示神向人顯現。「波金」:哭的意思。學者公認應在伯特利附近。
6-10約書亞與當時代的人死亡後,下一個世代的人就忘記神與神的作為,導致士師時代的混亂。
11-19以民陷於「行惡─受苦─向神呼求─神差士師拯救─又行惡」的循環中。此即本書主旨。11「諸巴力」:各地拜不同的風雨農作之神巴力,故為複數。「亞斯他錄」為其妻,崇拜儀式淫亂邪惡。
20-23神不滅絕迦南人,為要①管教(20-21;3);②試驗(22-23)以民。
問題思考
- 從耶和華神差遣使者責備以色列民(1-3),可看出祂是怎樣的一位?
- 比較本章7節和約書亞記24:31,給我甚麼提醒?
- 神為何不再為以民趕出迦南人(參3;20-23;及3:1-6) ?這提醒我甚麼?
默想應用
一、和1章相較,本章是更確切的士師記導論,清楚顯示了人性中的:
1.不聽從神:神的使者直指以民問題所在:沒有聽從神的話(2)!百姓聽了放聲而哭(4),卻看不見任何悔改的行動。聽而沒見,悔而不改,何用?在神面前,「聽命勝於獻祭」(撒上15:22),也勝於哭泣。
2.不認識神:7節與約書亞記24:31僅一字相異:比神所行「諸事」更大的「大」事,見過的人卻沒有傳說下去,以至下一代人「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10)!今我都跟孩子說些甚麼?說神所行的大事,還是考試補習這些雜事?說「敬虔」之道還是「賺錢」之道?求主助我帶領孩子認識神!
3.不轉離惡:11-19節所述的惡性循環,在本書3-16章中重複了6次,每次神拯救他們,一脫離苦境,他們立刻又去敬拜被他們擊敗之敵人的神祇,深陷在這種愚頑的泥淖中無法掙脫。這令人匪夷所思嗎?但你我是否也是這樣一再重複失敗?
二、人如此敗壞;歷史如此慘澹,但神竟然是:
1.依然施恩:神不但沒有如世人所以為的死去,或離開,或一怒而滅絕這世界,反而興起士師拯救百姓,苦口婆心呼籲他們回轉歸向祂。聽哪,神的使者宣告:「我永不廢棄與你們所立的約」(1)!
2.依然掌權:不能趕出迦南人是以民無奈的失敗嗎?據神使者所言,這是出於神主權的決定(3)!20-23更指出神這樣做的目的:刑罰管教,和試驗百姓。萬事無不在神掌管中,祂行事有定見、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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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3章
經文要義
3:7-16章是士師記本文,記載12位士師的事蹟。本章有三位。
1-6神留下迦南數族的第三個原因:為要教導以色列人爭戰(1-2)!3「非利士的五個首領」:即非利士五大城─亞實突,亞實基倫,以革倫,迦得,迦薩─的首領。「巴力黑們山」:即黑門山。5-6:以民未通過神的試驗,反變本加厲,與迦南人通婚!
7-11士師俄陀聶,戰勝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7「亞舍拉」:也被視為巴力的配偶,形態通常是立在巴力祭壇旁的木柱。
12-30士師以笏,刺殺摩押王伊磯倫:12「又行…」:表示第二循環開始。13「棕樹城」:即耶利哥。16:此「肘」約35公分,原文與一般約45公分的「肘」不同。19「鑿石之地」:有石柱偶像豎立之地,應為摩押統治的邊界(參26)。20「涼樓」:建於屋頂,四面通風的小屋。
31士師珊迦,打死600非利士人。
問題思考
本章介紹了三位士師,但真正的主角是誰?哪些地方可以看出?
俄陀聶和以笏兩位士師的興起,都因何原因(參9;15)?給我何提醒?
以笏和珊迦克敵制勝的武器各有甚麼特色?這又給我甚麼啟發?
默想應用
本章開始,英勇的士師們依序登場,但主角是耶和華神!只見祂:
1.用苦難教導爭戰:神留下幾族迦南人,除為管教、試驗以民,第三個原因,竟是要教導以民學習戰事(1-2)!這顯明:a.神的用心:如此頑劣的以民,祂不但不離不棄,還規劃教育? b.我的安心:今日所遇難題,原來都是神在教導我爭戰!那麼,主啊,我歡迎祢的教材!
2.聽禱告施行拯救:以民受外邦壓迫或八年(8),或十八年(14),不論多久,當「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的時候,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救他們」(9;15)。我們禱告,神就作事,這是我們最大的確據!
3.化弱點為強項:以笏「左手便利」,原文「右手有障礙的」。便雅憫人原文是「右方之民」,偏偏他右手不靈,本為一項缺陷。但正因是左撇子,可把兵器藏在不引起注意的地方,因此刺殺成功。神能使用我們任何部分來完成祂的工,就將自己全人獻上,就對了!
4.以農具為利器:珊迦只出現一節,算是「小」士師吧。但神記得這個農夫,記錄他僅用一根「小」趕牛棍就打死600非利士人,救了同胞。當時是鐵器時代初期,非利士人擁有先進煉鐵技術,武器精良,但我們的神能用小人物、小工具,作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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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4章
經文要義
4-5章記唯一的女士師底波拉。本章是記敘文體,5章是詩歌。
1-16底波拉呼召巴拉,大勝北方的迦南王耶賓和將軍西西拉。1「又行…」:表第三次循環。2「夏瑣」:拿弗他利境內的要塞,考古發現曾毀壞又重建21次。「耶賓」: 應是約書亞殺死的夏瑣王耶賓(書11:1-15)的後代。「外邦人的夏羅設」:屬亞設支派,但仍被迦南人占領。11:是17-24節之伏筆。15「耶和華使…全軍潰亂」:據5:20-21,神降大雨,基順河氾濫,沖亂西西拉的鐵車部隊。這是本書第一個神蹟。
17-24基尼族女子雅億以智謀殺死西西拉。「基尼人」:參11節。
問題思考
底波拉和巴拉二人能被神重用,勝過強敵,顯明神的那些特性?
以民這一次所面對的仇敵,與前兩次有何差異?這給我什麼啟示?
小婦人雅億如何得以殺死大將軍西西拉?這提醒我什麼?
默想應用
從底波拉和巴拉大勝強敵的事蹟,我們更認識了:
1.神的公平性:古猶太社會是男尊女卑的,但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兩性並重無別。如底波拉集先知、士師於一身(4-5),從戰前就聽訟判斷,於法律和行政事務上治理以民。神使用人不分性別,完全公平!
2.神的包容性:巴拉是膽怯的(8),應該得不著榮耀(9),但當他鼓起勇氣出戰,不但大勝西西拉900輛鐵車大軍,神也肯定他士師的身份(來11:32)。神包容我們的軟弱,只要我們順服祂,和祂所重用的僕人。
3.犯罪的嚴重性:以民這第三次犯罪所引來的仇敵夏瑣王耶賓,與先前的敵人相比:a.迫害更甚──「大大欺壓」他們(3)。b.壓迫更久──「二十年」,比古珊利薩田統治的八年、伊磯倫統治的十八年還長。c.距離更近:夏瑣在拿弗他利支派境內;西西拉的夏羅設在亞設支派境內,仇敵就從本地興起,這是士師時代唯一的一次。可見重複犯罪雖仍可重複求得神的拯救,但罪所帶來的後果,卻是益發嚴重!
4.婚姻的重要性:此次戰役能完全勝利,還多虧有基尼婦人雅億殺了西西拉。基尼人是摩西內兄(即舅子)何巴的後裔(參民10:29-32),本書兩次提及他們(1:16;4:11)。摩西與岳家感情深厚互勵互助(出18章),可見娶對老婆,福分延及子孫多代。今我選擇婚姻能不慎乎?
5.機會的抉擇性:a.神賜機會:是神使雅億一家落腳在該地(11),又使與耶賓王交好的丈夫希百(17)不在家,由她接待。b.人做抉擇:雅億在關鍵時刻決定站在神百姓這一邊,留下了智勇無雙的歷史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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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5章
經文要義
本章為底波拉之歌,以精美的文字將爭戰的勝利完全歸功於神。
- 1-3引言:應當頌贊耶和華神。4-5 回顧過去神在西乃山與民立約。
- 6-8飽受欺壓:都因「以色列人選擇新神,爭戰的事就臨到城門」(8)。
- 9-11呼籲眾人傳揚神公義的作為。10「騎白驢的」:指貴族,因白驢稀有珍貴。「坐繡花毯子的」:指富人。「行路的」:指窮人。11「遠離弓箭響聲打水之處」:弓箭手從戰場回來,在打水處述說神的拯救。
- 12-23追述戰爭的狀況:12-15上、18:稱讚參戰各支派。14「有根本…」:指原本是亞瑪力人之地的以法蓮支派。「瑪吉」:瑪拿西的長子,得基列地(民32:39-40)。15下-17、23:責備未參戰的支派。「基列」指河東的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23「米羅斯」:地點不詳,可能是個原本友好的外邦城。19-22:神行神蹟降暴雨,基順河水把敵人沖沒。
- 24-30歌頌雅億殺死西西拉。24-27正敘雅億蒙福;28-30反襯以西西拉的母親望兒不歸。31結語:「耶和華啊,願你的仇敵都這樣滅亡,願愛你的人如日頭出現,光輝烈烈。」
問題思考
上章已敘明整場戰役的前因後果,為何還需要本章以詩歌讚美稱揚?
本章為何花許多篇幅歷數各支派參或不參戰?這給我什麼警惕?
默想應用 續上章,本章出份顯示了:
一、讚美的必要性:本章結合詩歌和音樂,將一歷史事件活化於眼前,這不但可將榮耀歸於神;也能傳播奇妙神蹟,留傳後代。因此:
1.每個人都要頌讚:頌讚神不分階級,貴族富戶與平民貧戶都來(10)
2.每個地方都可頌讚:「打水之處」和「城門」(11)本都是兵家必爭的最危險之處,如今連此處的人都可以輕鬆地開口稱頌耶和華。
二、爭戰的榮耀性:神喜悅人前進,得地為業!因此:
1.每個支派都被記錄:神點名樂意參戰的每一個支派(13-15上),其中西布倫和拿弗他利更被稱讚為「拚命敢死的」(18,參4:10)。而不回應的支派則被冷嘲熱諷(15下-17)。今我對神國戰事袖手旁觀嗎?
2.每個犧牲都有價值:本章兩次提到民「甘心犧牲自己」,都以熱烈的口氣為他們「頌讚耶和華」(2;9),極其珍愛他們。我們在主裡的每一個犧牲擺上,主都如此看重。
三、神的全能性:迦南人視巴力為掌管風雨的神明,「星宿」(20)則是雨水的源頭。但本詩強調耶和華能「從其軌道攻擊西西拉」,降大風雨,使基順河「把敵人沖沒」(20-22)。神豈只管風雨,祂統管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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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6章
經文要義
6-8章記士師基甸,率領以民戰勝來自東南的米甸人。
- 1-24基甸蒙神呼召:1-6以民飽受欺壓的慘況。1「又行…」:第四次循環。7-10神差先知責備以民。11-24神的使者呼召基甸,基甸求證據,使者令磐石出火燒盡祭物為證。基甸為神築壇,叫「耶和華沙龍」。11「酒醡」:為磐石凹陷處,在其中踩踏葡萄,取汁釀酒。
- 25-32神給基甸的首項任務──拆毀他父親向巴力所築的壇:「壇旁的木偶」:指亞舍拉(見3:7注)。31-32:父親遮蓋、支持基甸所行的。
- 33-40基甸準備出兵,臨行前兩度求神以乾溼羊毛證明呼召。
問題思考
- 基甸所處的環境,和他本人的性格,有哪些特點?我有否類似經驗?
- 神向基甸顯出哪些恩慈?我也有過這種經歷嗎?我怎樣回應神?
默想應用 本章所記基甸蒙召的經過,顯明了:
一、不配的人──基甸此時正處於人生的低谷:
1.環境不景氣:米甸人對以民的欺壓和破壞力是空前的(2-6,注意重複兩次「毀壞」)。大環境壓迫得人抬不起頭來。你我今不也如此?
2.充滿自卑感:能立刻拿出山羊羔和一伊法細麵(約22公升)做的餅(19),又有10個以上的僕人(27),卻看自己是「至貧窮…至微小的」。
3.軟弱無信心:基甸需要反覆向神要「證據」(17;36-40),最代表我們憑眼見不憑信心的本相;且要在夜間才敢拆除偶像(27)。
二、施恩的神──但神對待基甸,竟然是:
1.主動揀選:基甸未曾尋求神,他帶著疑惑灰心(13),孤單地打麥子,是神在萬人中找到他,向他顯現。今你我不也都是如此?
2.充分肯定:打麥子應在廣場,基甸只能在酒榨偷打,困窘無比(11)。神卻稱他「大能的勇士」(12),並說「靠你這能力」就可拯救同胞(14)!
3.耐心鼓勵:神向基甸:a.反覆保證祂的差派和同在(14;16);b.不厭其煩的給予「證據」(21;38;40),從未責備他的膽怯和猶豫。
4.環境印證:神還在環境上開路:a.他父親應是個拜巴力的“壇主”(25),神卻行神蹟使他忽然明白了巴力不是真神,而力挺基甸(31)。b.從家族,到本支派,到其他支派,愈來愈多人聚集跟隨他(34-35)。
5.贖回光陰:律法從未曾規定燔祭公牛的歲數,這裡為何指定要「七歲的第二隻牛」(25)?必是因:a.第一隻已獻給巴力了!b.以民被米甸壓制七年(1),神便用七歲的牛為他們贖罪,一歲抵一年!今神的羔羊耶穌也將我們被仇敵吞吃的歲月,一日一月地,全都買贖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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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7章
經文要義
- 1-8神命基甸裁減軍隊,將懼怕的、跪下喝水的人排除,只剩三百人。1-3:跟隨基甸的人共3萬2千(3),米甸人有13萬5千(參8:10),神卻說基甸人數「過多」(2;4)。5-7「手捧著舔水」:人蹲著或站著,捧水起來喝,相較於趴跪著埋頭喝水,比較儆醒且能隨機應變。
- 9-18神要基甸去米甸軍營中,使他聽見敵人作的夢,和夢的講解,而獲得信心。13「大麥餅」:大麥只值小麥一半價錢,故用來指貧寒的基甸,但整個夢和夢的講解,完全是個神蹟。
- 19-25追殺敵軍:22「西利拉」「他巴」「亞伯米何拉」:都在約旦河東。
問題思考
- 神為何要基甸一再大幅裁軍?由此我學到了哪些得勝的原則?
- 為了堅固基甸的信心,神做了哪些安排(參9-15)?這給我甚麼安慰?
默想應用 基甸與米甸人的這場戰役完全是神作成的大神蹟:
一、神獨行奇事:神按祂自己的方法助基甸大勝米甸,包括:
1.揀選戰士:這是第一次神要以民裁軍至300人對抗135000!許多人鑽研「像狗舔的」與「用手捧著舔水」怎會相同?但重點是:揀選的標準是由神訂立,祂拔除基甸所有的倚靠,免得以民榮耀自己(2)。今神也常這樣刻意使我們別無可靠。我能像基甸完全順服嗎?
2.堅定戰心:基甸最大的敵人不是米甸,而是裡面的小信與懼怕。神在開戰前引導他從敵人口中先聽見得勝的確據,堅定出戰的信心和決心(15)。今神也同樣叫萬事效力,在精準的時刻堅固我們的信心。
3.賞賜戰略:基甸自己怎可能想出這套心戰策略──將300人分成三隊包圍敵營,單用吹角、打破瓶子、高舉火把,和呼喊,就使敵人驚慌潰敗。正如信心從神來,巧妙的戰略布局,也唯從神而來!
4.呼出戰力:最妙的是,300人手裡只有角、空瓶、火把,並無武器。只憑呼喊「耶和華和基甸的刀」,亦即宣告神的名字和神的應許,神就成為他們的刀!原來爭戰的兵器不在手,而在口的禱告宣告中!
二、神連續施恩:承上章,神完全了解基甸懼怕,祂不責備,反而:
1.主動提供印證:基甸曾一連三次求神賜證據(6:17;37;39),神不責備已是大恩了(參上章二、3),還主動安排,讓基甸「聽見」勝利的憑據。
2.詳細預作安排:為鼓勵基甸,神預先:a.賜僕人普拉,是有信心並敢冒死的(11);b.使敵軍中一人作夢(13)。c.使解夢者熟悉基甸之名,並作出「基甸的刀」的解析(14)。d.掌握精準的時機,使基甸聽見二人對話。這除了是神蹟、是大恩,還能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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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8章
經文要義
- 1-21基甸乘勝追擊:1-3:智撫以法蓮支派:基甸原僅號召敵營周圍的支派抗敵(6:33–35),到米甸人敗逃時,才召以法蓮來把守渡口(7:24-25),引發以法蓮人抱怨。基甸謙卑消弭爭端。4-9:嚴詞誓懲拒絕支援的疏割和毘努伊勒人。6「西巴…已經在你手裏」,原是問句,意為「難道西巴…」,表輕蔑、拒絕相助。10-12:殲滅殘軍,擄二王。11「坦然無懼」:指敵軍以為安全而毫無戒備。13-17:報復疏割和毗努伊勒人。18-21:殺二王,因他們原來是殺弟仇人。
- 22-35 戰後的基甸:22-23:拒絕為王。24-27:蒐集金耳環製作以弗得,陷民於罪。「以實瑪利人」:遊牧民族的通稱。26「1700舍客勒」:約5公斤。27「以弗得」:大祭司的服裝,此用金造,作用類似戰功紀念碑。28:戰功總結:使國中太平40年。29-35:妻妾子嗣眾多。33-35基甸死後百姓又拜「巴力比利土」,意為「立約的巴力」。
問題思考
- 綜觀基甸一生,有哪些值得我們效法之處?又有哪些當引為鑒戒?
默想應用
一 、前文多見戰前與戰時神的作為,本章記戰後基甸的治理。看他:
1.智慧委婉(1-3):以法蓮和瑪拿西同出於約瑟,在12支派中關係最近,他們因戰事末後才被通知來攔截敗軍而「大大的爭吵」(1)。基甸極力降卑自己(2)、歸功對方(3),化解了族群分裂的危機。
2.剛柔並濟(4-9;13-16):但對於拒絕相助,還冷嘲熱諷的疏割和毘努伊勒人,基甸不但當場譴責,並於戰後如實施罰,絕不縱容姑息。
3.鍥而不捨(10-12):殘餘敗軍逃回曠野老家,以為已可高枕無憂(11),基甸「雖然疲乏,還是追趕」(4),徹底殲敵,使國中太平40年(28)。
4.知所分際(22-23):赫赫戰功沒有沖昏基甸的頭,當以民要擁他為王,他嚴正拒絕:「我不管理你們,我的兒子也不管理你們,惟有耶和華管理你們」,何等擲地有聲!
另如前文中:他多有僕人卻獨自在酒榨打麥子(6:11)──殷勤任事;又寓意儲備靈糧,以致累積成「大麥餅」,可被神使用來衝破敵營(7:13);拆毀父親的壇,獻祭給神(6:25-27)──為家族認罪;當神一再裁軍時未表異議(7:2-8)──絕對順服,基甸為人有太多值得效法。
二、但世無完人,基甸的後半生也不無瑕疵,足堪鑒戒。如:
1.製以弗得(27):可能原意只是記念勝利,卻成了以民拜偶像的網羅。
2.妻妾成群(29-31):兒子就生了七十個,這至終惹來大禍。見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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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9章
經文要義
- 1-6基甸兒子亞比米勒作示劍王,屠殺其兄弟七十人,唯約坦逃出。1「母舅」:參8:31。6「米羅」:意為城堡,可能就是「示劍樓」(46)。
- 7-21約坦的寓言和咒詛:以橄欖、無花果、葡萄三果樹象徵高潔之士,只求貢獻不願為王;矮小無蔭的荊棘反要眾樹投其蔭下,喻亞比米勒不自量力稱王。20:咒詛亞比米勒和示劍人將自相殘殺。
- 22-29示劍人謀反,迦勒帶頭宣戰。23「神使惡魔降在…中間」:是魔鬼使示劍人和亞比米勒失和,但神掌管一切,以成就祂的旨意。
- 30-49 迦勒戰敗:45「撒上鹽」:象徵這城將永遠荒涼。
- 50-57 亞比米勒之死:正當他乘勝殺戮,卻死於婦人及少年之手。
問題思考
亞比米勒作王的經過給我什麼警惕?我應怎樣為今日從政者禱告?
- 神為人伸冤嗎(參23-24;56-57)?祂如何作?我願將冤屈交託主嗎?
默想應用
一、亞比米勒兇殘成性,會當上示劍的王,不是因得民心,而是因:
1.猜忌抹黑:70舍客勒(790公克)銀子雇來的幾個匪徒就能殺害70個兄弟,可見他們毫無作王的野心和軍備,亞比米勒卻咬定「七十人都管理你們…」(2),是刻意抹黑。現代選舉時不也充滿這種伎倆?
2.操弄族群:「又要紀念我是你們的骨肉」是利用自己的出身背景煽動族群意識,離間群眾分裂,以支持自己。這一招很有效(3-4),但也容易走入仇恨的偏鋒,作出過分之舉,如殺害70個同胞兄弟。
3.缺乏遠志:約坦的寓言發人深省:果樹都以貢獻果子、「使神和人喜樂」為職志,不願「飄搖在眾樹之上」作王;亞比米勒卻像缺乏此遠大目標與作用的荊棘,反要人來投其「蔭下」。我的人生像果樹嗎?
二、亞比米勒血腥奪得政權僅三年,即眾叛親離,含羞而死。這顯示:
1.神伸張一切冤屈:約坦身負奇冤,只能以寓言譴責,無力報仇,神卻有次序地為他伸冤:a.先「使惡魔降在亞比米勒和示劍人中間」,令他們詭詐相待。b.興起迦勒煽惑示劍人背叛,正如亞比米勒所行。c.先用亞比米勒屠戮示劍人;d.再使亞比米勒羞愧死於婦人之手。
2.神報應一切罪惡:短短三年,神不但懲治禍首亞比米勒,也嚴厲報應「幫助他殺兄弟的示劍人」(24),神究察罪孽,輕慢不得(加6:7)!
3.神使用一切人物:一個無名婦人,丟下一塊磨穀的上磨石,就使亞比米勒含辱而死,再次顯示神能使用任何微小的人、物,成就大事!
基甸英武的一生如此結束,可嘆!濫取妻妾生子的後果,堪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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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10章
經文要義
- 1-5士師陀拉和睚珥:是第六和第七位士師,分別維持23、22年太平歲月。4「哈倭特睚珥」:意為「睚珥的帳棚村落」。
- 6-9以民犯罪,而受非利士和亞捫人擾害18年:6「又…」:第五次循環。「巴力和亞斯他錄」:迦南的神,見2:11注。「亞蘭的神」主要是「哈達」、「臨門」(即金星)。「西頓的神」同迦南神,祭拜儀式含有淫行。「摩押的神」:殘暴的戰神「基抹」。「亞捫人的神」:「摩洛」,又名「米勒公」,拜這神要燒嬰孩為祭物。「非利士人的神」:「大袞」和「巴力西卜」。7-8:「基列地」,即約旦河東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
- 10-16以民悔改,神責備他們,但也擔憂其所受之苦。12:「西頓」欺壓以民之事聖經未記。「馬雲」位置不詳,七十士譯本作「米甸」。
- 17-18亞捫人犯境,基列人急商對策:此為下章士師耶弗他之引言。
問題思考
- 陀拉和睚珥資料很少,但給我們哪些亮光?我還會計較名氣大小嗎?
- 從以民這次的行惡、和真誠悔改,我看到什麼?最感動我的是什麼?
默想應用
一、陀拉和睚珥是聖經記載短少的「小士師」,其生平(1-5)顯示著:
1.平凡日子見恩典:他們沒有精彩的事蹟,但共使以民享受了45年太平。殊不知平安便應感恩。今我們出入平安尋常度日,都是恩典。
2.全地都蒙主恩典:陀拉住在約旦河西的以法蓮;睚珥則是河東的基列人(見8節注)。神為百姓選立士師,竟還講究東西均衡呢。
3.有兒同心真恩典:基甸多子(70個!)惹來滅門大禍,睚珥的兒子也多達30個,卻能協助他管理三十座城邑,在「睚珥帳篷村」和樂共治百姓,真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養兒不在多寡,能夠同心就好!
二、睚珥死後,以民又陷入「行惡─受苦─呼求」的循環(6-16),顯示出:
1.拜遍偶像受遍苦難:6節記以民拜的七個偶像,11-12節就受七個民族欺壓,是巧合嗎?但多拜偶像多受苦,是千古不變的定律。
2.苦在民身憂在神心:神拒絕拯救以民(11-14),看來無情,但一句「耶和華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難,就心中擔憂」(16),看哭所有人!原來罪不僅為我們帶來痛苦,也讓上帝傷痛!
三、以民這次的悔改打動了神(15-16),顯示悔改的真諦,在於:
1.「任憑祢隨意待我們吧」:悔改是把自己完全交給神,相信祂美意。2.「除掉他們中間的外邦神」:認罪是有除罪行動的,非僅說說而已。3.「事奉耶和華」:歸向神就是一種事奉,也帶出事奉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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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11章
經文要義
- 1-11士師耶弗他:是妓女所生,被兄弟逐出家門,與匪徒同居。亞捫人犯境時,長老請他回基列率民抗敵。3「陀伯」:基列東方的曠野。
- 12-28與亞捫人談判:12-13首次遣使,抗議亞捫侵犯。亞捫王反咬是以民出埃及後佔領亞捫領土。13:「亞嫩河」是亞捫的南界;「雅博河」是北界。14-28二度遣使,引史實力證當年是從亞摩利人奪得此地(亞捫當時住在東邊曠野),且以民住此地已有300年,亞捫向無異議,為何忽然來犯?這段話入情入理,是史上首見處理邊界糾紛的外交辭令。27「審判人的」:原文「士師」,顯示神才是真士師。
- 29-33出征前許願:31「無論甚麼人」:原文無「人」字。故他許的願應是:最先迎接我的,若是人,便歸給神;若是牲畜,就獻為燔祭。
問題思考
- 耶弗他的事蹟反映出神的哪些特質?他本身有哪些優缺點值得學習?
默想應用
一、耶弗他的生平事蹟讓我們明白神的:
1.揀選之恩:他是妓女之子,又與匪徒為伍,真不光彩;且按摩西律法,「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23:2)。但神恩典超越律法,揀選卑微的人為祂成就大事。正如基督救贖、接納被律法定罪的人。
2.引導之能:當飽受譏笑排擠時,神沉默,以至他淪落荒野與匪徒為伍。但時候一到,基列長老登門敦請他作領袖。有時神允許我們經歷坎坷,卻用大能運行在苦難之上,引導我們進入命定。
3.轉化之功:情急之下許願,是錯誤嗎?但他從不能入神的會,轉成有女在聖所服事神,神化咒詛為祝福的大恩;大能;大功,令人讚嘆!
二、耶弗他的生平事蹟也讓我們看見他的:
1.尊神為大:他承認只有神能使人得勝(9「耶和華把他交給我」);又看重神的認可,將與長老立約的內容和程序都陳明在神面前(11)。
2.責任領導:他與長老約定的是打勝以後當領袖(9),即便基列百姓迫不及待立他作元帥,他仍在神面前表達此意(11「自己的一切話」)。這使領袖的任命成為責任制,能為人群解決問題才當領袖。
3.知識淵博:看他長篇大論引用歷史資料,對300年前的史地;人文;戰略路線瞭若指掌,滿有政治外交韜略。我們今日也當博學多聞。
4.情急許願:有神的靈在身(29),卻還出征前許願,可能因:a.僅受百姓呼召,亟欲神的肯定,b.切望得勝以成為領袖。我今若不清楚神的呼召,或名利心切,也難免如此血氣行事,而自陷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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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12章
經文要義
- 1-7爆發內戰:以法蓮人又來抗議耶弗他沒有召集他們參戰(參8:1),耶弗他反駁是他們沒有應召來幫忙,且因以法蓮人諷基列人是逃民,於是雙方開戰。以法蓮被殺42000人。4「逃亡的人」:或譯「逃兵」、「難民」。6「示播列」:意為河水,以法蓮人發音不準而露出身分。
- 8-10士師以比讚:8「伯利恆」:在西布倫境內,不是猶大地的伯利恆。9「嫁出去」:嫁到外鄉。「外鄉」:指其他支派。
- 11-12士師以倫:他也是西布倫人。
- 13-15士師押頓:「比拉頓」在以法蓮境內。
問題思考
以民飽受外敵侵擾不說,還爆發內戰,此事件給我甚麼警惕?
以比讚、以倫、押頓三位士師的簡短記載,有給我甚麼亮光嗎?
默想應用
一、以法蓮人再度聚眾抗議未被通知參戰,而引發內戰,顯示:
1.抗爭抱怨是會成為習慣的:基甸時期以法蓮人不出兵助戰,卻在爭戰勝利後「大大爭吵」(8:1),現在他們再次來向耶弗他爭鬧,還揚言要縱火燒屋(1),態度囂張。第一次可能是一時衝動,但那爭功奪利之心、興師問罪之舉不加檢討對付,必將重複、擴大惡行。
2.袖手旁觀是會傷人至深的:更糟的是,其實耶弗他曾經呼召他們出兵相救(2),是他們拒施援手,反而顛倒是非反控對方。當人有難時袖手旁觀冷漠以對,所給人的傷害,難道他們以為掩蓋得了嗎?
3.酸言酸語是損人又害己的:他們還更譏諷基列人是夾在瑪拿西和以法蓮中間的散兵游勇(4)。這種「嘴人」的話,今日很流行,但其殺傷力除了引爆一場大戰,賠上42000人性命,還使得以法蓮元氣大傷,失去約書亞(屬以法蓮支派)以來的領袖位分。尤其,他們用語言傷人,後也因語言上發不清「示播列」而被殺,真耐人尋味。
二、三位小士師以比讚、以倫、押頓的生平資料,讓我們思想:
1.兒女重要,兒女的婚姻更重要:以比讚和押頓,以及前面的基甸、睚珥,都以子嗣眾多聞名。兒女多,家族力量強大,在那黑暗時代中較易持守信仰;尤其以比讚有計畫地將兒女都與「外鄉」聯姻,家庭的影響力即可擴至其他支派。我們對兒女的婚姻,有如此用心嗎?
2.所有支派一樣重要:相較於猶大、以法蓮等,西布倫領地小,似乎無足輕重,但士師以比讚和以倫都出於此。前文以笏出於便雅憫,陀拉出於以薩迦,下章參孫出於但,也都是小支派。神從不偏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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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13章 經文要義
13-16章記士師參孫,他力大無窮,卻以悲劇收場。本章記他的出生。
- 1-23天使預言參孫出生,並一生要作拿細耳人:1「又行…」:第六循環。2「瑣拉」:在耶路撒冷西方22公里,距非利士邊界3公里。5「拿細耳人」:意為「分別為聖者」,以民不論男女都可自願離俗歸神一段時間(參民6章),主要條例有:①禁食葡萄製品(葡萄;酒;醋;葡萄乾…)②不可剃頭,③不可接觸死屍。24-25參孫出生長大。
問題思考
- 從本章我對神又增加了哪些認識?我曾有過類似的經驗嗎?
- 參孫的父母親見到天使,領受預言的這段經歷,給我什麼啟發?
默想應用
一、參孫出生的經過讓我們更明白神的恩慈超乎想像。祂是:
1.揀選及於最弱勢:參孫不僅出於小支派但,且是「瑣拉人」。此地原屬猶大支派,後轉屬但(書15:33;19:41),但支派北遷(見18章),留下幾個家族仍居此。故僅稱「但族」(2)稱不得支派。神仍揀選他。
2.尚未祈求就應允:士師記六次「行惡─受苦─蒙神拯救」的循環,這是最後,也受苦最久(1,「40年」)的一次,卻無人呼求神!是神主動施恩,興起拯救者。今也常是我們尚未祈求,祂已應允(賽65:24)!
3.樂意施恩再講解:瑪挪亞錯過了天使顯現,求主再來一次(8),如此「可愛」的禱告,神也應允。祂是何等樂意、渴望與我們溝通!
4.奇妙神行奇妙事:這是聖經第一次說到神的名字是「奇妙的」(18),意即「人想不透的」。神的完美全備,無人能明白或形容。但天使隨即便行一件「奇妙事」來做說明(19)。今人也可從神的工作認識祂。
二、從參孫父母親的這段經歷,我們也學到了:
1.神未賜所求,常是為了更大賜福:瑪挪亞夫妻長期不生育,原來是神要為他們作更奇妙的大事。願我也放下自己所求,讓主作事。
2.盼兒女敬虔,自己理當更加敬虔:兒女要作拿細耳人,在母腹中便須聖潔(4,參耶1:5;賽49:1)。今我是以生命,或命令,在教養兒女?
3.配偶之所見,要進一步禱告尋求:聽見妻子所述奇遇,瑪挪亞半信(8「這將要生的孩子」)半疑,但他未敢輕忽,而是向神求確據。
4.上帝的作為,要體會其用心美善:瑪挪亞如同基甸,以為見了神必定會死,其妻卻看出神的悅納和引導(23)。我能從神的行事中看出祂美善的用意嗎?例如神的靈在「瑪哈尼但」(意為「但的軍營」)感動參孫(25),應是盼他領受異象拯救同胞,可惜他毫不體會。見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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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14章
經文要義
- 1-20參孫娶非利士女子為妻:1「亭拿」:在瑣拉西南6公里,走路一小時。「女子」:原文是寡婦,或離過婚的女子。16:4同。8:死獅已曬乾,蜜蜂在屍身內作窩。10-14參孫在婚宴中出謎語,以衣服為賭注。15-20妻子套出答案,洩漏給賓客,參孫殺30非利士人,取其衣服作獎賞。18「母牛犢」:指自己的妻子。19「亞實基倫」:非利士的沿海大城,在亭拿西南約40公里。20:婚禮未完就不告而別,對新娘是羞辱。故岳父立刻把女兒嫁給伴郎之一。
問題思考
參孫的性格有哪些特點?我的性格又有哪些地方需要被主調整?
參孫任性而為的言行給我什麼警惕?我能勝過「自己」嗎?
參孫違背了哪些律法和條例(13:5註;申7:3)?我怎樣對待神的話語?
默想應用
一、參孫滿有神的賜福(13:24-25),但行事作風顯示出性格上的弱點:
1.任性:當時婚姻多從父母,但他全憑自己「喜悅」(3),強要娶外邦女子,完全不尊重父母(3),也無視神的律法。實在任性妄為。
2.隨興:他隨手就取死獅中的蜜來吃(9),一點不在乎拿細耳人不可觸摸死屍(參民6:6),和從他母親懷胎以來即應遵守的不吃不潔之物(13:4)的誡條。他又隨興發怒,一怒就不顧新娘子,掉頭就回家。這些都是台語說「散散」,隨興所至不顧後果的性格。
3.縱慾:參孫放縱了:a.眼目之慾:去「看見」女子(1),b.食慾:吃死獅中的蜜,c.貪欲:以罕見情況設謎語,想撈筆橫財。這些慾望他不對付,還發展成d.被情慾所困,經常嫖妓的人(見16章)。
另外,參孫為人是拳頭硬(撕裂獅子、擊殺30人)、耳根軟(妻哭便鬆口),終釀大患。你我是否也多有軟弱需主補強、剛硬需主磨平?
二、從參孫一連串任性、隨興的言行,令我們深思:
1.誰的責任? 讀本章不免要問:是否參孫的父母疏於管教造成他任性?讀4節「這事是出於耶和華」更困惑:難道是神一手造成參孫的錯誤?其實是參孫自己選擇輕忽不可與外邦通婚的律法;選擇違逆父母的意見;選擇破壞拿細耳人之例。神可以使用參孫的任性來成就祂「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的旨意(4),但參孫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2.勝過什麼? 參孫的打鬥交戰,有有形與無形之別,或說外界與靈界之別。他輕易就能撕猛獅、殺30非利士人,下章還要看見他擊殺更多敵人,凡對外之戰,他戰無不勝。但對內,他耳朵軟、意志弱,女人一哭他就敗了;謎語被猜出他就怒了。他勝不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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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15章
經文要義
- 1-8燒毀非利士人的莊稼:1「割麥子的時候」:五月間。5:放火燒莊稼嚴重打擊農業社會的經濟,故非利士人報復在婦人和她父親。
- 9-17用驢腮骨擊殺1000非利士人:「利希」:意即腮骨,地點不詳。15:未乾的驢腮骨較重,不易折斷,但參孫用之為武器,又違背了拿細耳人的約。17「拉末利希」:意為「腮骨之丘」。
- 18-20神行神蹟讓地裂開出水泉,使參孫喝水而精神復原。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19「隱哈歌利」:即「求告者之泉」。
問題思考
- 參孫殺敵無數,也有智謀(4;12;15),但作為士師,他有哪些限制?
- 參孫和非利士人對戰,本章還波及哪些人?他們給我什麼啟發?
默想應用
一、參孫的任性愈來愈明顯,這使得他的事奉影響力大受限制,因他:
1.自視有理,其實過分了:發現岳父將妻子嫁與他人,他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3)。相較於上次僅為了奪衣服還債,這次好像理由充分。但,得罪他的是岳父,他燒光整個非利士人的田園禾稼,不也報復過分了嗎?我們是否也常這樣自以為是?(箴21:2)
2.有仇必報,卻愈發孤獨:放火燒田之舉引來非利士人燒死其妻和岳父,參孫又誓言:「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7,並11)。但看他大開殺戒之後,「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內」(8),報復行動只帶來封閉、孤獨,並未使他展開快意人生。此理古今皆同。
3.限於私仇,無領袖格局:綜觀參孫殺敵,都是:a.報復私仇,非基於國家民族大義。他對於同胞受非利士人轄制之苦(4),似乎無感。b.單打獨鬥,從未號召同胞共同抗敵,更別說為神國得地為業。他是大力士,獨行俠;不是將領。今我們是團隊事奉或獨力表演?
4.經歷神蹟,生命無長進:為了替參孫解渴,神使窪地裂開,湧出泉水!但經歷如此神跡,卻沒見參孫生命有何長進,作士師20年(20),還嫖妓(16:1)!今我們不也常在禱告一蒙應允後,就不見人了?
但神從未要求我們完美,這樣的參孫,祂仍然使用!讚美主!
二、從參孫周圍的人,我們也深深學到功課:
1.誠實為上策:亭拿婦人為了火燒的恐嚇而出賣參孫(14:15),至終她和父親仍被非利士人燒死(6),若她當初據實以告,歷史會否改寫?
2.懼怕亂陣腳:猶大支派出動了3000人(11),卻不是去與參孫共同抗敵,反是去質問他怎可得罪轄制的敵人,並捉拿他解送敵方。多麼諷刺!原來對敵人的懼怕,會導致奴性大發,敵我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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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16章
經文要義
- 1-3參孫去迦薩嫖妓,迦薩人埋伏城門口要殺他,他拆下整座城門,連門框門栓一起扛到60公里外,且比迦薩高1000公尺的希伯崙。
- 4-21參孫與大利拉:4-5非利士首領重金賄賂大利拉探查參孫力氣的根源。5「1100舍客勒」:約5公斤。6-14參孫三次隱瞞自己力量的來源。「青繩子」:新編,未乾的繩子。15-2參孫終於說出力氣來源的秘密,導致眼睛被挖出,下獄推磨。20「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參孫的力氣其實來自神,而非頭髮。但長髮是他離俗作拿細耳人的標誌,剃髮表示他奉獻給神的生活終止,神也不再使用他。
- 22-31參孫與敵人同歸於盡。23「大袞」:非利士的主神,掌管農業。
問題思考
- 參孫的力量究竟源出什麼(參20節注)?這在你我生活中也應驗嗎?
- 參孫最後的祈禱用哪些不同字眼稱呼神?這和他恢復力量有關嗎?
- 參孫戲劇化的一生給我哪些警惕?我應怎樣保守自己?
默想應用 本章真令人感慨萬千:
一、參孫的罪:參孫一生為情慾所困,這罪在他身上清楚顯示:
1.罪的擴大性:起先只是放縱眼目情慾,「看見」婦女,但這習性20年不對付(1;比較14:1),便不斷擴大:a.從看「女子」,到看見妓女;b.從「眼睛喜歡」的「喜悅」(14:3;7),到真正「心愛」的「喜愛」(4);c.從被欺一次就憤而離去(14:19),到被欺三次還不走,還洩露天機。
2.罪的蒙蔽性:被欺一次是上當,兩次是心軟,第三次叫愚蠢,三次還不走,還在第四次說出真正答案,只能叫自尋死路了。肉體情慾蒙蔽了他的判斷力,和意志力,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3.罪的削弱性:他不離開罪,還躺在罪的來源者──大利拉腿上,沉睡到人把他力量的來源──頭髮完全剔除了都不察覺。罪就是這樣在不知覺中一步步侵蝕、削弱我們的力量,可不慎歟?
二、參孫的德性:遭遇了重大挫敗後,參孫的德性面才顯露出來。如:
1.面對失敗:眼睛被剜、被羞辱(推磨)、戲弄,沒有讓他放棄或輕生。
2.回轉向神:許多人犯了罪就逃躲神,他卻在最後的禱告中連用三種不同的稱謂來呼求神──「主」(Adoni)、「耶和華」(Yahweh)、「神」(Elohim),真摯地求神幫助。相信他在獄中已真誠悔改認罪。
3.憑信呼求:他明白了自己的能力來源是神,也相信神仍垂聽禱告,雖所求仍只是報自己剜目之仇(28),但憑信一呼,使他死時所殺的比活著所殺的還多(30),也使他進入了希伯來書的信心英雄榜(來11:32)。神的恩慈,再一次大大勝過罪惡的權勢!哈利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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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17章
經文要義
17-21章是兩篇士師記的附錄。「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出現四次,是本段和全書的主題。17-18章記當時宗教的墮落。
- 1-13米迦的神堂:1-6 以法蓮人米迦先偷母親的錢,後又擅立神像,立自己兒子做祭司。
- 7-13米迦立利未少年作祭司:利未人13:米迦以為聘得一符合資格的人負責宗教事宜,神必定更多賜福給他。
問題思考
- 米迦和母親二人的言行有哪些問題?給我什麼警惕?(參下文1、2)
- 重複利未人「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有何深意?(參民18:21;申26:12)
- 米迦和利未人的互動之間,顯示信仰出了甚麼問題?這提醒我什麼?
默想應用
本來耶和華是以色列的王,摩西律法是治民法典,現在以民背棄耶和華,無法無天。讀本章讓人詫異於當時信仰的狀況是:
1.家庭巫術化:a.母親丟了錢就咒詛人,米迦懼怕咒詛而認錯;b.母親不管教兒子偷竊之罪,反祝福他;c.說那錢是要為兒子獻給耶和華,同時又要雕刻、鑄造偶像;d.說是完全獻上的,又只拿出一小部分來鑄像;e米迦有了神堂,再加幾尊神像,立一個兒子做祭司…這母子二人雖富有,卻無知、混亂,反覆無常,在巫術與迷信中渾噩度日。
2.教會私家化:a.會幕和祭祀禮儀是摩西照著神在西乃山上所吩咐的樣式設立的,米迦和他母親卻私自在家裏設立神堂;b.祭司應該是亞倫的後裔擔任的,米迦卻隨便立自己的兒子,或一個路過的利未人當祭司。今日我們有否如此妄用私意治理教會,像在開公司,還「獨家經營」,安插親屬居於要位,名義上服事神,其實樹立自家權勢?
3.聖職物質化:利未人本是被神揀選出來歸神,專為辦理會幕之事的(民18:6),這位利未少年卻四處找機會「打工」,一聽到米迦出價雇他,立刻甘願成為他家中偶像的祭司,混碗飯吃。聖職人員墮落至此,讓人沉痛深思兩方面:a.今日信徒有否疏忽神的話,而使傳道人經濟拮据? b.傳道人事奉的是耶和華,或「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10)?是歸耶和華為聖,或追隨物質財利,見錢眼開?
4.信仰商業化;米迦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13),他竟以為只要花十舍客勒銀子雇一個利未人來作祭司,神就「必賜福與我」。神的賜福若是經由花錢雇一個祭司而臨到,信仰就變成了買賣,只有利益輸送了!我們的神這麼小嗎?
這些還不只,米迦這事還發展出了更大的宗教墮落。見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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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18章
經文要義
- 1-10但人的探子遇見米迦的祭司:1「還沒有…得地為業」:因勝不過亞摩利人(1:34-35),和非利士人(13:1-2),但支派始終未能得著他們的領地。2「那地」:指拉億(7),在以色列北境,又名利善(書19:47)。
- 11-31但人搶劫米迦的神堂和祭司。帶去拉億定居。30-31「那地遭擄掠的日子」:指以利的時代,非利士人擄掠示羅(撒上4:1-11)時。
問題思考
- 利未少年的身家背景為何(30)?卻成為怎樣的人?這給我什麼感想?
- 本章記錄了但支派的哪些資料?給我們,和今日的教會什麼提醒?
默想應用
- 續上章,這利未少年將聖職物質化的情況變本加厲,成為:
1.擅發預言,如江湖神棍:面對探子尋求此行能否順利,他沒有經過任何祭司求問神的過程,就擅冒神的名給他們愛聽的答案(6)。
2.見利忘義,並順手牽羊:他明知「米迦待我如此如此,請我作祭司」(4),亦即恩重如山,卻只要探子一用「作以色列一族一支派的祭司」利誘,立刻「心裡喜悅」,還順手偷了米迦的神像隨他們而去(20)。
3.玷辱門風,更帶壞支派(30):而這個祭司,竟然就是「摩西的孫子、革舜的兒子約拿單」!摩西所傳的律法、所展現的高風亮節,在他不但墮落成唯利是圖的小人,還帶著整個但支派叛離神,拜偶像!
二、本章也留下了但支派的重要資料,使我們明白他們的:
1.擅自北遷:但支派原分得的地界是以法蓮以西、猶大以北的肥沃平原,因無力得地為業(1註),擅自北遷拉億。拉億看來「寬闊…一無所缺」(10),卻使他們:a.逐漸同化於外族,以致成為消失的支派;b.一無遮蔽而最早亡於亞述(王下15:29)。自選的好嗎?
2.恃強凌弱:五個探子教唆搶劫神像(14),600人配合(15-17),更以暴力恫嚇米迦不得追趕(25)。完全土匪行徑!且搶來偶像會蒙福嗎?
3.創立異端:但人在拉億設立那搶來的偶像和祭司(30),創立了一種混合以民和異教的假宗教,成為異端的始祖。後來以色列王耶羅波安造兩個金牛犢供人敬拜,其中一個就設在但,又擅立拜偶像的節期(王上12:25-33),異端擴大,但的「始作俑者」的罪也更大。
4.分離主義:申12-16章至少15次囑咐以民不可在各自的地方獻燔祭,當時設在示羅的帳幕才是神的家(31)。但人設立分裂的祭壇不僅是背道,也與弟兄分離。今教會有無因宗派而隔離主內肢體呢?
代上2-9章的聖民名單不見但支派,啟7:4-8受印人數中也獨缺他們,應即因為上述這些原因。看似小小的罪,實不可等閒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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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19章
經文要義
19-21章記當時道德上的腐敗。此事件應發生在士師時代的早期。
- 1-26基比亞人的惡行:利未人自岳家接妾返家,寄宿於便雅憫的基比亞,當地匪徒輪姦那妾致死。11「基比亞」:在耶路撒冷以北6公里。18「往耶和華的殿去」:可能是「往我的家去」之誤抄;或是他打算往聖所去獻感恩或贖罪祭。24:老人寧可犧牲女兒(參創19:8)
- 27-30 利未人召眾報復。29「切成十二塊」:利未人悲憤之餘,將妾的屍體作為控訴這種可恥罪行的工具,號召眾人討伐罪人。
問題思考
- 聖經為何如此記載基比亞人這駭人的醜聞?提醒了我們什麼?
- 一堆可怕的事件中,本章的兩位老人,又顯明了什麼至理?
默想應用
一、這一件慘絕人寰的大惡事,醜事,提醒著我們:
1.人心一定比萬物更邪惡:基比亞的匪徒們所要求的「醜事」(23;24),比過去發生在所多瑪的「惡事」(創19:4-8)更邪惡,因鬧出人命;也因此時律法已經頒布,他們竟完全無視於神一再吩咐「不可與男人苟合」的禁令(利18:22;20:13)。而這種性暴行不僅是當時迦南文化的特色,今天仍發生在世界各個角落。人心,究竟有多可怕?
2.神兒女不一定比較善良:利未人不放心住在耶布斯人的城,而來到基比亞,以為這是神子民的地方,比較安全,怎知是羊入虎口。今日作為基督徒,也沒有保證我們道德比較高尚。都需要倚靠主。
3.聖職人員不一定比較聖潔:利未人a.娶妾已是犯罪;b.妾行淫沒按律法處理(利20:10),還親自躬迎她回來。可見對律法的忽視。c.當危急時他把妾「拉出去交給」匪徒,d.妾死後他將屍身切塊分送各支派,又是何等殘忍。這位聖職者絕非完人!你我不也一樣?
二、惡行引人注意,但其實本章用了更長的篇幅描寫岳父和房主兩位「老好人」,他們熱絡的身影夾在淫穢的暴徒中,分別述說著:
1.勿用人的情感蓋過神的公義:岳父見女婿不追究女兒的過犯,就熱心招待,極力討好他,一留再留。哪知導致他們夜晚投宿,女兒遭凌辱而死。這顯明:a.凡事不必過度,該去,就讓他去,即便感恩也要合乎中道。b.罪不是用熱情款待可以遮掩,或補償得了的,認罪、離棄對付罪,永遠是上上策(參箴28:13)
2.但用一片溫情戰勝人間冷漠:基比亞人以冰冷對待過路的旅客,任之流落街頭。這位同樣來自外鄉的老人,卻用無比的溫暖衝破了冰涼的夜空。不論別人如何,讓我們自然活出神的愛與溫暖。
靈修筆記
士師記第20章
經文要義
- 1-11眾支派聲討基比亞。1「從但到別是巴」:指以色列全地。「但」是以色列北境(18章),別是巴是南境。「米斯巴」:在基比亞西北5公里。
- 12-16便雅憫人包庇基比亞匪徒,要與眾支派開戰。
- 17-28眾支派聯軍兩次敗於便雅憫,合共陣亡4萬人。26「獻燔祭和平安祭」:顯示他們有悔改、與神和好的心意。
- 29-48第三回合眾支派用伏兵之計大勝,便雅憫人只剩下600人,幾乎滅族。「臨門磐」:基比亞東北約九公里的天然峽谷,易守難攻。
問題思考
- 本章幾次重複以色列人聚集「如同一人」?給我什麼感想?
- 11支派仗義出師,卻連敗兩次,損失慘重。此事令我警惕到什麼?
默想應用
讀本章這場自家人同室操戈之戰,使我們在感嘆之餘,也明白了:
1.合一永遠不嫌遲:基比亞的醜聞讓以民團結出動,和前文中士師召聚他們抗敵時,常遭到的冷漠拒絕(5:16-17;8:1;12:1)截然不同。聖經三次強調他們聚集「如同一人」(1;8;11),大大肯定他們此次展現的合一情操。可見不論原來關係多破碎,合一永不嫌遲!
2.優先次序要釐清:但可惜他們雖「聚集在耶和華面前」(1),卻只彼此「籌畫商議」(7),先做了決定,才來「求問神」(18)。且問的不是應否開戰,而是開戰時誰該打頭陣。優先次序顛倒,不要神做主,只要祂在自己的決定上「簽名蓋章」。這在你我的經歷中是否很熟悉?
3.勿使族群蔽眼目:便雅憫人「不肯聽從他們弟兄以色列人的話」(13),選擇包庇基比亞人。他們看自己支派的尊嚴面子,或獨立自主,重於神律法的公義要求,以致不惜護短、情願打一場兄弟鬩牆之戰。我們是否也常被這種無理性的族群意識給弄瞎了心眼?
4.爭戰奠基於認罪:神讓猶大支派先上,卻大敗,因為那位妾是猶大人,猶大支派當初沒有處理她的淫行,如今也沒處理自己包庇她的罪。第二仗時,他們求問神應否開戰了,但還是大敗。直到他們禁食悔改,獻燔祭和平安祭(26),戰局才改觀。原來即便是正義之師,也必須先潔淨自己,否則無人有資格聲討別人的罪(參約8:3-9)。
5.懲罰切莫太過頭:犯下滔天大罪的是基比亞的幾個匪徒,眾支派不但屠戮全城(37)、沿路追殺「如拾取遺穗一樣」(45),「又轉到便雅憫地,將各城的人和牲畜,並一切所遇見的,都用刀殺盡,又放火燒了一切城邑」(48),簡直像是神說對迦南人要「滅絕淨盡」的作法(申7:2),豈非太處罰過當了嗎?果然他們很快就後悔了,見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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